1.4.2 荒漠化的防治对策
荒漠化主要指由于人类的一些不正当活动以及自然灾害,使得一些地区的土地失去肥力及生长植物的能力。荒漠化治理就是利用先进的技术把已经荒漠的土地重新开垦得以利用。荒漠化防治应坚持维护生态平衡与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以防为主,保护并有计划地恢复荒漠植被,重点治理已遭沙丘入侵、风沙危害严重的地段,因地制宜进行综合治理。
荒漠化治理已成为世界性难题,制止沙漠扩张、绿化沙漠已成为21世纪人类争取生存环境、扩大生存空间的首要问题。目前采用的措施主要有:
(1)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对于已经荒漠化的土地,由于其生态环境基础较为薄弱,稍有不慎就会对当地造成极大的破坏。因此,对还没荒漠化的土地资源应实施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应用,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开展综合治理。对于已经荒漠化的土地,应采取科学的方法种植易存活植物,以达到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2)合理控制人口增长速度
人口的快速增加,不仅会导致荒漠化进程的加剧,还会带来一些其他的环境问题。只有合理控制人口增长速度,才能有效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
(3)采取退耕还林的策略
退耕还林一方面可以增加我国的绿地面积,另一方面可有效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改善水土流失的现状。此外,采取防风固沙措施也可有效防治土地荒漠化。
(4)有效提高治理技术水平
为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应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下先进的技术,制订完善的治理方案。
(5)加快国土的绿化
根据各荒漠化地区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同时摈弃传统的以经济林发展为主要的模式,积极倡导发展生态防护林。
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较大、危害最为严重但治理成效最显著的国家之一。据2014年第五次监测结果数据显示,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由262.37万平方公里(1平方公里=1平方千米)减少到261.16万平方公里,净减少1212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2424平方公里;沙化土地由173.11万平方公里减少到172.12万平方公里,净减少9902平方公里,年均减少1980平方公里,与第四次监测期内的年均减少1717平方公里相比,减少的幅度有所增加。目前,我国平均每年在西部地区“生态建设”投入至少在800亿元人民币以上,这将是西部国内生产总值的3.6%,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如此巨大,可谓举世罕见。又如为进一步减轻京津地区风沙危害,构筑北方生态屏障等需要,2012年9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年)》,计划总投资将达877.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