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探寻安全文化起源与发展
在人类的发展史上,人类一直面临着人为或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考验。而从祖先们祈求老天保佑、被动承受到学会亡羊补牢,到近代人倡导预防,再到现代社会建立一系列安全体系,说明人类在安全文化方面是不断发展与进步的。
3.5.1 从“文”与“化”两个汉字的来历来说安全文化起源[27,28]
人们常说,安全文化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一种文化,是一种元文化。“文”与“化”两个汉字的来历充满着“安全文化意蕴”。
由本书第1章内容所述可知,在以单音节词表达意思的古汉语里,没有“文化”这个词,在中国古代典籍里,“文化”也不是一个现成的双音节词,它是由“文”这个象形字和“化”这个指事字复合而成的。
从“文”的甲骨文字形(“文”的汉字演变如表3-4所示)来看,“文”字像站立着的一个“人”,突出他的胸部,胸前“绘有花纹”,它是个象形字,义指“文身”。因此,《说文解字》里说:“文,错画也,象交文。”意思是说“文”字的本义是指“交错画的花纹”。
表3-4 “文”的汉字演变
据考证,在上古时期,我们的先人有“文身”的习惯。古人在其胸脯刻保护神(图腾)或心爱之物的图案,类似现在所说的文身(藏身避邪术),以求平安。古书中也多有记载,如《礼记•王制》中说“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也。”《庄子•逍遥游》中说“越人断发文身。”这里的“文”字都是指“文身”。那么古代东夷之人为什么要在自己的身上刺纹呢?《史记集解》里说:因为那里的人们经常在水中活动,所以要剪掉头发,在身上刺上花纹,就像蛟龙的儿子,这样在水中就可以免遭侵害。
通过对“文”这个字的来历和意义构成的了解,不难看出,“文”字是对当时具有安全意义的巫术仪式这一人类行为所做的形象符号与记录。
此外,“化”字把一个侧面站立和一个倒立的人形画在一起,即由“亻”和“匕”组成,其中“匕”是倒立的“人”字的变形,这种组合符合指事造字法的反形表意原则,所指之事为人在翻跟斗,也即人体姿势不断改变的情形。由此“化”的意义已显而易见,但南宋教育家朱熹对“化”的字义有更为精确恰当的解释,他在为《周易》作注时写到:“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用现在的话来说,变,指的是事物处在量变过程;化,指的则是事物已达到质变。可见,“化”是变的结果。
综上所述可知,文化,就是“文”的结果,而“文”,又是人为了安全所进行的巫术活动及这一活动的历史遗照。换言之,“文”字最初可视为中国古代一种典型的安全文化符号,而“文化”又是“文”的直接产物。因此,说安全文化是人类文化的一种元文化就绝不为过了。
3.5.2 安全文化之滥觞——原始社会的安全文化图景还原[29,30]
安全,是一个伴随人类发展的古老而有意义的命题。原始社会尽管是人类最初的文明形态,但只要人类进行生存实践活动,就必然会面对各种危险,由此而萌发“趋利避害”“消灾避害”的安全意识,形成一些较为素朴的危险应对方式,这便是人类安全文化之滥觞。
原始社会蕴涵了人类社会主要的安全实践形态和活动,因此,安全文化考察必须要追溯到原始社会。首先,应了解早期原始先民的生存境遇与危险类型;其次,依据早期原始先民的生存境遇与危险类型,探寻原始社会的安全文化遗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更全地还原并挖掘出原始社会的安全文化。
3.5.2.1 早期原始先民的生存境遇与危险类型
所谓生存境遇,是指塑造人的思维结构与行为方式的周围世界,它通过人与自然、社会和自我的相互关联来解释人的存在方式与责任,目的是使人的存在更加合理,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共生。同样,某一时期人类的安全思想与安全行为方式等的形成应与当时人类的生存境遇密切相关。原始社会作为一种人类生存境遇是人类最初的文明形态,也应是人类社会安全实践活动的开端和萌芽。
就生存基础而言,原始人类基本上是完全地依附于自然,生存极具有限性和脆弱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生产工具原始而低下。基本上是以动物骨质和木质工具为主,金属工具的匮乏极大地限制了原始人类劳动对象的范围。②生产方式的初级化。以采摘、狩猎和刀耕火种为主要的生产方式,物质生产受自然因素的绝对控制,劳动产品远远满足不了最基本的生存需求。③社会结构的血缘化。孤独个体在原始社会中基本是无法生存的,往往是由个体以血缘关系为联结纽带组成部落或部落联盟。原始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都以向自然寻求维系和延续生命的生存资料为轴心而开展的,这也是原始社会人类所孕育出的安全文化所具有的主要特点。
就生存目的而言,主要包括三个不同层次:①毋庸置疑,原始社会人类以生存需求为基底和核心。换言之,对于原始初民而言,最底层的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生存需求。按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讲,原始初民的生存需求应是生理需求与安全需求两个基本需求的统一体或集合体,它们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因为“饿死”或“危险致死”都不可能使生命延续,即生理需求与安全需求是居于最下层的人类生存目的。②原始人类通过融入部落生活,学习劳动工具的制造与使用,在共同体中延伸和扩展了生存能力,这是居于中层的生存目的。③以献祭仪式、交感巫术、图腾崇拜和宗教禁忌为代表的原始宗教生活构成其较为高级的精神生活,反映了原始人类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寻求超自然的力量,以此寻求精神慰藉和心理寄托,这属于上层的生存目的。但无论是上层的精神需求,还是中层的发展需求,都难以脱离生存需求而成为独立领域,最终目的都指向实现生命的维系与延续这一最基本的需求,即生理需求与安全需求。
一般而言,不同的生存境遇决定了不同的生存与生活危险类型、主要特征和应对方式。具体到原始社会形态,按照危险的根源,大致存在如下危险(风险)类型。
(1)不可抗拒的自然安全威胁 由于原始初民的思维水平的低下,通常将自然风险解释为“凶兆”“危象”“不祥之症”等,赋予其超自然的神秘含义。原始社会中的自然风险多以山洪、地震、饥荒、瘟疫等“天灾”的形式表现出来,由于原始初民对危险的认知水平和应对能力的低下,自然灾害的来临通常是不期而至且造成难以抗拒的灾难性后果,往往使得整个部落陷于绝境。值得注意的是,原始社会的自然风险多是由非人为因素引发的。
(2)野兽的侵袭危险 在原始社会,人类与各种野兽共同住在森林中,他们经常需用木棒等同野兽做斗争,以猎取食物或防御野兽侵袭。
(3)争夺生存资料的危险 原始社会通常以部落战争的形式解决生存资料不足的危机。早期部落战争往往缺乏任何真正的政治动机,多是出于报复行为或侵占其他部落的狩猎场所、草场等生存资料,因而在食物极度匮乏的状态下通常将战俘杀掉,一场部落战争的胜败实际上决定着一个氏族的生死存亡。
3.5.2.2 原始社会的安全文化印迹
尽管原始社会人类的安全意识尚不发达,安全心理尚未成熟,但早期原始先民面对自己的生存境遇与危险类型,还是积极围绕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了独特而又素朴的安全思想和安全保障方式,这便是原始社会的安全文化。
(1)原始居所中孕育的安全文化 原始社会初期,人类还不会建造房屋,而以自然洞穴为栖身之所。这种岩洞在北京人遗址等均有发现,其共同特点:①洞口一般较小,可借以避免寒风侵袭及防止野兽侵扰;②洞口方向朝南,因我国冬天有强劲的西北风,洞口方向不加考虑,就难以抗御寒风的袭击,不利于保暖;③洞口的地势一般较高,要求封闭性好,洞内无水,这样有利于防潮和卫生保健。
洞居的不利促使原始人走出洞穴,在地面上建造栖身之所,产生了巢居和穴居。其中,巢居是指原始人类利用树木和杂草搭在树冠上形成的一种原始建筑,因形似鸟巢,故名巢居。在我国,据考古学者考证,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是巢居的主要分布地带。《韩非子•五蠹》中记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众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巢居有利于安全和健康,可以比较有效地防止野兽的袭击。新石器时代,中国居室建筑快速进步,河姆渡遗址的干栏式建筑就比较典型。遗址出土圆木、方木、木板等千件以上。干栏式建筑由巢居发展而成,有避瘴气、毒虫与防潮作用,对人类健康是有利的。
此外,穴居为中原地区原始先民的最主要的一种居住方式,与巢居可能同时并存。《孟子•膝文公章句下》中记载:“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是说在地势低洼的地段作巢居,在地势高亢的地段作穴居。穴居主要分布在黄河中上游的黄土高原,随着考古研究的深入,在长江流域、珠江流域、西南和东北有黄土地带的地区,都发现了穴居遗迹,这表明穴居是全国范围内的居住方式之一。穴居根据入地深浅分为深穴居和半穴居两种,根据构造形式又分为横穴和竖穴两种。为了更好地防潮,先民们又探索了一些方法,例如:先将室内地面和壁面拍实,继用颗粒细小的泥土涂抹等。半坡早期的穴居遗址出现了在泥土中掺加草筋,提高泥土的抗拉性能和凝结力,使防水性也有所提高。在仰韶文化建筑遗址中,很多地面有烧烤层,即红烧土地面,这一技术后来又应用于墙壁和屋面上,烧烤陶仅是当时人们所能找到的最好的防潮措施,预防了因潮湿而致的病患。
龙山文化时期,地面式建筑成为主要建筑形式,穴居经由半地穴式发展为地面建筑,使居住条件得以改善,对预防疾病有着积极意义,这表明原始人已有了一定的预防卫生知识。
(2)“火”中孕育的安全文化 火的发现和使用,对于人类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人最终同猿分离”,即从“正在形成的人”发展到“完全形成的人”,其主要标志有两个:一是开始制造工具;二是火的使用。人类发现和使用火的过程中,孕育了丰富的安全文化。
从100多万年前的元谋人,到50万年前的北京人,都留下了用火的痕迹,如炭屑与灰烬等。人类最初见到和使用的都是自然火,如一些东西自燃而引起的火、雷电击中树木而引起的火、火山爆发而引起的火等。对于原始火种,人类最初与动物一样,是害怕的,后来,逐渐发现了火的好处——靠近火会感到温暖,被烧烤过的兽肉更容易咀嚼,味道更鲜美……于是便主动有意识地利用火。直至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人类已掌握摩擦取火的方法。民族学的材料也给我们提供了例证,海南黎族、云南西盟佤族、苦聪族、景颇族等,至今还保存着原始的摩擦取火方法,《韩非子》《礼记》《庄子》《淮南子》等古籍中,也都有关于中国先民发明取火技术的记载。《礼含文嘉》中说,“伏羲禅于伯牛,错木取火”。
由此可见,人类从害怕火到使用天然火,从偶尔使用火到有意识地保存天然火种,经常引火使用,再到掌握人工取火的方法,随时取火以供使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换言之,在人类历史中,对火的认识、控制和掌握,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火的利用给人类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变化,例如火能用来照明,烤熟食物,烤暖身体,驱走猛兽,保护安全等。
火的使用大大改善了原始人类的安全(包括健康)条件,他们的生命有了更多的保障:①在原始社会,可以用来驱赶那些威胁人类安全的凶猛野兽,增强人类自卫能力。据史料记载,在我国最早懂得用火驱逐野兽、保护自身安全的是北京人。②利用火来照明,人类可以住进山洞(人类住在山洞深处,比在露天更安全),并用火烘干潮湿的山洞,大大改善居住条件。③利用火吃到熟食(如《韩非子•五蠹》中说:“上古之世,民食果窳蚌蛤,腥臊恶臭,而伤肠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燧人氏”),喝到热的水、汤和汁,猿人还可用火杀死毒虫(远古人类可以直接在火烧过的地面上建居所)。换言之,火是最古老、最有效的杀毒方式,它可使原始人类少生疾病。④火是原始人类狩猎的重要手段之一,用火驱赶、围歼野兽,行之有效,大大提高了狩猎生产能力及其安全性。⑤火的使用使原始人类掌握了制造工具的手段,如用火烤木棍,容易把木棍弯成所需的形状,也容易把木棍前端烧成尖头;用火烧石头,石头很容易裂开,更有利于加工成石器。⑥原始人类以火驱寒,大大改善了生活舒适度。
(3)占星术和卦象中孕育的安全文化 远古时期人们对风雨雷电、山洪地震、生老病死等自然现象无不感到惊奇与恐惧,但又无法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为了认知和解释自然现象,消除自然力对原始人类生存的安全威胁,也为了寻求心灵的慰藉,维护群居生活的和谐与稳定,原始人类通常用占星术和卦象的方式预言可能发生的灾难和危险,化解已经存在的危险。
具体言之,占星术(Astrology)是通过观测日月星辰的位置及其运动变化的趋势,来解释人世间的各种现象的一种方术。从操作手段而言,占星术通过观察日月星辰的运行与黄道十二宫所处位置的关联,结合金、水、木、土、火等5种元素的此消彼长来解释世间所发生的自然现象和社会事件。尽管在天文学科的推动下占星术演变为一种较为系统和专业化的预测技艺是发生在原始社会以后,但占星术是萌芽于原始社会中,首要动因是原始人类无法解释强大的自然力和生老病死等现象,占星术在原始人类的思维世界中占据重要地位,是他们感知风险和解释事故灾难和危险的主要方式。卡西尔认为占星术是天文学的萌芽,只有在“充满着魔术般的、神圣的形态即占星术的形态中,天文学才能得以产生。在那时,天文学首要的和基本的目的是要洞察这些力量的本性和活动,以便预见并避免它们的危险影响”。
除此之外,卦象也是原始社会中“预凶求吉”的重要手段。原始社会的卦象主要是通过对鸟卦、龟卦、兽类生肖等象征性符号进行直观的感知来预测未来的吉凶,多是牵强附会的主观臆断,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并不能真正有效地预测原始社会中的可能危险与灾难。尽管原始社会中的占星术和卦象只是以直观的、感性的方式预测未来事物的因果联系,是人类幼年时期精神世界不成熟的表现,但对于心智未开的原始初民而言,提供了重要的风险、危险认知方式,并在农业社会中逐步发展成熟,对人类安全思想和安全理论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
(4)宗教禁忌中孕育的安全文化 就禁忌的功能而言,弗洛伊德指出:“禁忌在我们看来,它代表了两种不同方面的意义。首先,是‘崇高的’‘神圣的’,另一方面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英国人类学家利奇也认为:“无论禁忌为何,它都是神圣的、重要的、有价值的、有力量的、危险的、不可触犯的、不可亵渎的、不直言说的。”
原始初民由于对自然威胁的恐惧而求助于宗教生活,但原始宗教往往不能提供正面的建设性功能,而多是劝阻性和禁止性的律令,而禁忌的宗教化借助于具有无限威权和法力的神灵,在征服个体的内心世界之后逐渐成为原始社会的习惯法,实施文化整合和社会控制的功能。就宗教禁忌在安全认知和安全防范方面的功能而言,宗教社会学家奥戴深刻地指出,宗教在人面对不确定性时需要情感上的支持,在面临失望时需要慰藉,在偏离社会目标和规范时需要社会调和。宗教禁忌通过各种信仰和崇拜仪式,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超验关系,从而使人能够在不确定性与不可能性中获得某种安全感,在历史变迁中获得更稳固的认同感。
原始的宗教禁忌通过精神劝阻和信仰禁令的形式控制与约束相关的可能危害到部落利益的行为,将对可能危险的防范转变为对未来活动的禁止,以此调节和管理原始初民与自然界和社会之间的可能危机。但需要加以反思的是,“支配着禁忌体系的正是恐惧,而恐惧唯一知道的只是如何去禁止,而不是如何去指导。它警告要提防危险,但它不可能在人身上激起新的积极的即道德的能量。禁忌体系越是发展,也就越有把人的生活凝结为完全的消极状态的危险。”
总而言之,对原始人类而言,宗教禁忌在走出对自然威胁的恐惧感,维护社会结构稳定,寻求精神慰藉和信仰寄托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科学性的匮乏和现实性的缺失,并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原始社会的安全问题。
(5)献祭与驱魔仪式中孕育的安全文化 原始思维的前逻辑性、前科学性和直观性特征使得宗教生活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也不愿在内心的忏悔中寻求拯救,较之宗教禁忌而言,更多的是以当下的献祭仪式来协调人与自然、神之间的矛盾,以向神秘力量献祭的方式来规避来自于自然的安全威胁。原始人类从自然界获得生存资料的方式基本上是直接采摘和猎取,在狩猎能力有限和人口不断增长的双重压力下甚至出现了“人口多于野兽”的残酷局面,部落的生死存亡取决于自然界的恩赐。
对原始人类而言,在自然力被神化的基础上人的生存和延续取决于对自然力的态度,因此要么是相信万物有灵,通过原始拜物教的形式直接崇拜自然万物,求得更多的食物和产品,免受自然灾害的威胁;要么以图腾崇拜的形式,神化某一部落或氏族共有的象征体,通过向神秘力量的臣服和献祭换取保护,通过建立人与神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献祭之物经历了从活人献祭、活牲献祭到熟食献祭和象征物献祭的转变历程,实质上是原始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转变,逐渐从对自然力的恐惧中摆脱出来而获得更多的主体性力量,反映了原始人类应对危险能力的增强。
与此同时,原始人类也发展出了一种驱魔仪式来规避和消解危险,将食物短缺、疾病瘟疫和流血冲突归结为某一生命个体中妖魔附体而招致整个部落承受各种可能的灾难与危机,主张通过“驱魔逐邪,祈求平安”的方式回避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危险。
从本质而言,巫术和宗教献祭仪式将具有一定内在必然性的风险解释为神秘的超自然力量所致,用原始而带有野蛮气息的献祭仪式来祈求神灵的庇护,反映了人类幼年时期的生存境遇的恶劣和原始的安全思维水平。但“对我们来说,关于巫术和宗教仪式的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它只有在知识退步不前的地方才能登堂入室。超自然地建立起来的仪式是来自于生活,但它没有使人的实践努力失去价值。在巫术或宗教仪式中,人试图演出各种奇迹,这不是因为他忽视了他的精神力量的局限性,恰恰相反,而是因为他充分意识到了这种局限。”正是因为人类意识到了巫术和宗教仪式面对自然力量的有限性,因此,随着社会形态的转型和新的风险样式的来临,关于安全的认知水平和危险的应对方式也必然不断发展和更新。
(6)其他方面孕育的安全文化 ①生产工具中孕育的安全文化。远古时代,人们为提高劳动效率和抵御野兽侵袭,制造了木器与石器,作为保证生产和安全的工具。②居住地安全防卫中孕育的安全文化。早在6000~7000年前,半坡氏族就知道在自己居住的村落周围开挖壕沟来抵御野兽的袭击。③“双鸟朝阳”象牙雕刻中孕育的安全文化。在有7000多年历史的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了大量饰有鸟和太阳图案的艺术品,其中“双鸟朝阳”象牙雕刻件尤其引人关注。对鸟的崇拜,即代表生殖崇拜;对太阳的崇拜,即代表自然崇拜。人们认为太阳具有使万物复苏、生长的超自然力量,将其视为神加以礼敬,以求太阳对生命万物给予庇护。“双鸟朝阳”是远古时代人类朴素的安全观在图腾中的体现。④“羽人竞渡”铜斧中孕育的船舶安全文化。早在7000多年前,河姆渡人就通过制造和驾驭舟楫开展水上活动。1976年,鄞州甲村出土一件战国时期的铜斧,该铜斧下部边框上刻着的线表示狭长的轻舟,内坐4人,头戴羽冠,双手划船,被命名为“羽人竞渡”。这件文物是中国航海界最早的文物,是人类最早的航海记录,也可以说是船舶安全文化的见证。
3.5.3 经典论著中的安全文化拾萃
安全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在一些历史经典论著中可以找到许多安全文化的历史痕迹。本小节精选2部历史经典论著(即国外的《汉穆拉比法典》与中国的《天工开物》),来探索和赏析蕴含在它们之中的安全文化元素。
3.5.3.1 《汉穆拉比法典》中的安全文化[31]
“我在这块土地上创立了法和公正,在这时光里我使人们幸福。”这是古代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的卷首语。而安全(包括健康)作为人们幸福的基础,我们坚信,在这里可以找到安全文化的历史痕迹。
1901年,一个法国的考古队员在伊朗高原的沙漠里“无意间”挖出了一根黑色玄武岩的大石柱,石柱表面刻有282条楔形文字的法律条文,这就是名声赫赫的《汉穆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
与古埃及的文明同时,在此地的两条大河——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两河流域上,曾崛起过另一个世界文明古国——巴比伦。据史料记载,于公元前1762年前后,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王汉穆拉比(约公元前1792至公元前1750年在位)颁布《汉穆拉比法典》,其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完整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汉穆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部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汉穆拉比法典》几乎涵盖整个法律领域:刑事、婚姻、财产和商业,蕴含着法律的正义观、平等观和权利观,甚至西方宪法的某些法律观念都可以追溯至此。很庆幸,它也包含了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主要是建筑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与处罚的法律规定,以及人身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这可视为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完整保存下来的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与处罚的法律规定具体为《汉穆拉比法典》229~232条的内容:
(1)第229条:倘建筑师为自己民建屋而工程不固,结果其所建房屋倒毁,房主因而致死,则此建筑师应处死。
(2)第230条:倘房主之子因而致死,则应杀此建筑师之子。
(3)第231条:倘房主之奴隶因而致死,则他应对房主以奴还奴。
(4)第232条:倘财物因而遭受毁损,则彼应赔偿其所毁损之全部财物;且因所建之屋不坚而致倒毁,彼自己应出资重建倒毁之屋。
人身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反映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同态复仇观念,具体为《汉穆拉比法典》196、200、209~211条的内容:
(1)第196条:倘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子之眼,则应毁其眼。
(2)第200条:倘自由民击落与之同等之自由民之齿,则应击落其齿。
(3)第209条:倘自由民打自由民之女,以致此女坠胎,则彼因使人坠胎,应赔银十舍客勒。
(4)第210条:倘此妇死亡,则应杀其女。
(5)第211条:倘彼殴打穆什钦努之女,以致此女坠胎,则彼应赔银五舍客勒。
分析发现,《汉穆拉比法典》中的安全法律法规极其严格,这既突出了安全文化的严肃性[笔者认为,安全文化的严肃性是其与其他类型的文化的特点最为显著的区别。原因很简单,安全(即生命)绝不能开玩笑],也反映了自古以来人们对安全的重视,特别是若将其置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更能突出这点。
3.5.3.2 《天工开物》中的安全文化[32]
明朝科学家宋应星所著的《天工开物》是我国生产文化的源泉,其初刊于1637年(明崇祯十年),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著作,也是一部综合性科学技术著作,收录了农业、手工业、工业——诸如机械、砖瓦、陶瓷、硫黄、烛、纸、兵器、火药、纺织、染色、制盐、采煤、榨油等生产技术。尤其是机械,更是有详细的记述。因此有外国学者称它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值得一提的是,《天工开物》不仅记载了中国古代工农业生产的丰富经验,还包含了许多宝贵的生产安全文化财富。
据考证,《天工开物》中有关安全文化的内容包括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积累的安全生产知识以及生产安全防护措施,因此也可以说,它是我国甚至是全世界生产安全领域内最早且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安全文化遗产。
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天工开物》中记载的诸多生产安全问题比较简单,但其基本原理仍适用至今,甚至有的还是现代科技亟需解决的安全课题。总而言之,这在古代相关著作中极为少见,是研究我国古代生产安全文化不可多得的史料。
(1)采煤的安全文化 《天工开物》中篇“燔石”部分有文,“初见煤端时,毒气灼人。有将巨竹凿去中节,尖锐其末,插入炭中,其毒烟从竹中透上,人从其下施拾取者。或一井而下,炭纵横广有,则随其左右阔取。其上枝板,以防压崩耳。凡煤炭取空而后,以土填实其井,以二三十年后,其下煤复生长,取之不尽。”
该段文字大意为:煤层出现时,毒气冒出能伤人。一种方法是将大竹筒的中节凿通,削尖竹筒末端,插入煤层,毒气便通过竹筒往上空排出,人就可以下去用大锄挖煤了。井下发现煤层向四方延伸,人就可以横打巷道进行挖取。巷道要用木板支护,以防崩塌伤人。煤层挖完以后,如果用土把井填实,二三十年后,煤又会重生,取之不尽。
即便是现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安全事故还是频发。而上述文字就简明扼要地阐述了煤矿开采过程中,利用通风排除煤矿瓦斯,利用木板防止冒顶以及利用填充等措施保障安全。
(2)提炼砒霜的安全文化 《天工开物》中篇“燔石”部分还写道,“凡烧砒时,立者必于上风十余丈外,下风所近,草木皆死。烧砒之人经两载即改徙,否则须发尽落。此物生人食过分厘立死。”其大意为:烧制砒霜时,操作者必须站在风向上方十多丈远的地方。风向下方所触及的地方,草木都会死去。所以烧砒霜的人2年后一定要改行,否则须发会全部脱光。砒霜有剧毒,人只要吃一点点就会立即死亡。
砒霜,三氧化二砷(As2 O3)的俗称,是最古老的毒物之一。它无臭无味,外观为白色霜状粉末,故称砒霜。上述文字明确地指出了砒霜的剧毒性,可使人中毒死亡。为防止烧制砒霜时使人中毒,应利用风向及安全距离加以防护;烧制砒霜的工人应2年后改行,以免砒霜对人的健康造成巨大危害,这可视为是现在“职业危害岗位轮岗制度”的雏形。
(3)炼银的安全文化 据《天工开物》下篇“五金”部分记载,“靠炉砌砖墙一垛,高阔皆丈余。风箱安置墙背,合两三人力,带拽透管通风。用墙以抵炎热,鼓鞲之人方克安身。”其大意为:靠近炉旁还要砌一道砖墙,高和宽各1丈多。风箱安装在墙背,由两三个人拉动鼓风。靠砖墙来隔热,拉风箱的人才能有立身之地。
上述文字指明了冶炼时必须注意隔热、散热,以保护操作者安全。“隔离”或“减弱”的安全防护思想与办法也是现在惯用的安全防护思想和办法。
(4)采珠的安全文化 《天工开物》下篇“珠玉”部分有表,“凡采珠舶,其制视他舟横阔而圆,多载草荐于上。经过水漩,则掷荐投之,舟乃无恙。舟中以长绳系没人腰,携篮投水。凡没人以锡造弯环空管,其本缺处对掩没人口鼻,令舒透呼吸于中,别以熟皮包络耳项之际。极深者至四五百尺,拾蚌篮中。气逼则撼绳,其上急提引上,无命者或葬鱼腹。凡没人出水,煮热毳急覆之,缓则寒栗死。”其大意为:采珠船比其他的船要宽和圆一些,船上装载有许多草垫子。每当经过有旋涡的海面时,就把草垫子抛下去,这样船就能安全地驶过。采珠人在船上先用1条长绳绑住腰部,然后带着篮子潜入水里。潜水前还要用锡制弯环空管将口鼻罩住,并将罩子的软皮带包缠在耳项之间,以便于呼吸。有的最深能潜到水下四五百尺,将蚌捡回到篮里。呼吸困难时就摇绳子,船上的人便赶快把他拉上来,命薄的人可能会葬身鱼腹。潜水的人在出水之后,要立即用煮热了的毛皮织物盖上,过迟则会被冻死。
为确保采珠人的安全,上述这段文字提及了3方面的安全防护:一是采珠船上需装载一些草垫子,若遇到了旋涡的海面,就把草垫子抛下去,这样船就能安全驶过;二是采珠人需用长绳、篮子与锡做的弯环空管等来保护采珠人安全;三是人潜入水中感到呼吸困难以及出水后的安全防护措施。
(5)采宝石的安全文化 《天工开物》下篇“珠玉”部分还写道,“凡产宝之井即极深无水,此乾坤派设机关。但其中宝气如雾,氤氲井中,人久食其气多致死。故采宝之人,或结十数为群,入井者得其半,而井上众人共得其半也。下井人以长绳系腰,腰带叉口袋两条,及泉近宝石,随手疾拾入袋(宝井内不容蛇虫)。腰带一巨铃,宝气逼不得过,则急摇其铃,井上人引提上,其人即无恙,然已昏瞢。止与白滚汤入口解散,三日之内不得进食粮,然后调理平复。”其大意为:出产宝石的矿井,即便很深,其中也是没有水的,这是大自然的刻意安排。但井中有宝气就像雾一样地弥漫着,这种宝气人呼吸得时间久了多数都会致命。因此,采集宝石的人通常是十多个人合伙,下井的人分得一半宝石,井上众人分得另一半宝石。下井的人用长绳绑住腰,腰间系两个口袋,到井底有宝石的地方,随手将宝石赶快装入袋内(宝石井里一般不藏有蛇虫)。腰间系一个大铃铛,一旦宝气逼得人承受不住的时候,就急忙摇晃铃铛,井上的人就立即拉粗绳把他提上来。这时,人即便没有生命危险,但也已经昏迷不醒了。只能往他嘴里灌一些白开水用来解救,三天内都不能吃东西,然后再慢慢加以调理康复。
上述文字提到,矿井中的有害气体会使人死亡,因此,为确保安全,需注意以下3个问题:一是采矿时需多人合伙以互助,这可视为最早的采矿安全管理理念;二是下井时腰间必须系一个大铃铛,当矿井中的有害气体使人感到不舒服甚至昏迷时,人可以及时摇晃铃铛以示需要马上提出矿井,以保安全;三是矿井中的有害气体使人窒息后,应及时灌一些白开水等。
3.5.4 中国古诗中的安全文化[33]
安全文学作品(如安全诗歌、散文与小说等)是一种重要的安全文化载体形式,仍是今天人们进行安全文化宣教的绝佳素材。其实,“安全”这个古老而朴素的词汇,承载着中国人最简单的心愿和祝福,历代颇受人们重视。鉴于文学是社会现实生活的反映,因此,文学与事故灾难紧密相联。其实,中国文学一直关注着事故灾难,关于“安全”的文学作品数不胜数。在中国古代,就诞生了许多优秀的文学家,他们留下了许多与“安全”有关的优秀作品。这些作品的广泛流传,客观上对广大老百姓起到了安全文化宣教和熏陶的作用。中国是一个诗作高度发达的国度,诗作因其短小、灵活的体裁形式,可以方便快捷地反映现实生活。这里,以中国部分诗作为例,具体分以下七方面来对其进行简评。
3.5.4.1 表达“安全”祝福或祝愿
中国人常言:“出入安全,一路平安,平安是福。”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包含了无尽的安全祝福和牵挂。在逢年过节或远行前,人们也会互道“安全”祝福语。徐德蜀与邱成合著的《安全文化通论》著作中,提及了“一张贺卡的启示”,该贺卡就含有“安全祝语”,但其也涵盖了一些“安全告诫”。因此,“安全”祝福或祝愿类的诗作尤为多见,此类诗作中多出现“平安”二字,也有直接出现“安全”二字的情况。例如:唐代岑参的《逢入京使》:“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明代李永周的《旅中望月》:“欲将数行信,无处寄平安。”宋代赵师侠的《诉衷情》:“舳舻万里来往,有祷必安全。”宋代苏辙的《宣徽使张安道生日》:“扫除四海一清净,整顿万物俱安全。”等等。其实,古诗作中的“平安”或“安全”二字常常包含两层意思,即精神上的平静安定(如《韩非子•解老》中说:“人无智愚,莫不有趋舍;恬淡平安,莫不知祸福之所由来。”)以及肉体上的安全、做事没有困难事故,这与现代安全科学中的“安全”的含义(即人的身心安全)也完全吻合。综上可知,“安全”祝福或祝愿类的古诗作表达了诗人对本人与亲朋好友过上和谐而安康的生活的向往,进而引申到社会与企业发展,可理解为对社会与企业安全发展的美好愿景。
3.5.4.2 描写职业的危险性
在中国古诗作中,直接描写职业危险性(或安全)的诗句并不多见,但有些诗句从侧面可反映出某些职业的危险性。最为典型的是北宋范仲淹的《江上渔者》:“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君看一叶舟,出入风波里。”这首诗的后两句不仅表达出诗人对渔人的辛劳与疾苦的同情,同时,也把“打渔”职业危险性高的特点解释得淋漓尽致,即“你看那江上打渔的人驾着捕鱼小船,正在风浪中时隐时现,是多么危险啊!”
3.5.4.3 阐释安全哲理与思想
在中国古诗词中,诸多诗作中均蕴含丰富的安全哲理与思想。这是因为,无论做什么事,其道理与方法等实则都是相通的。但真正源于事故或直接揭示安全哲理与思想的古诗作并不多见,其中较为典型的有两首。
(1)晚唐杜荀鹤的《泾溪》:“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意为“人在泾溪险石上行走时总是战战兢兢、小心谨慎,所以一年到头没人掉入水中,而恰是在平坦无险之处,却常有落水事件的发生。”这首诗深含安全哲理与思想,当引起我们深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但舟的载覆,并不一定取决于水的平险,而与人的思想和心理状况有关,许多事故本不该发生,这是因为人们自以为很安全而放松警惕的缘故,这正如《尧戒》所言:“人莫踬于山,而踬于垤”,人没有因登山而绊倒,反而被小土堆绊倒了。这首诗言浅意深,处险未必险,反而可能寓安于其中;居安未必安,反而可能藏险于其中,哲学原理是险与不险的对立和统一关系(这与本章3.4提及的“潭柘寺”方丈防火的哲理是相同的)。在现代安全管理学中,我们也很难寻找到运用优美诗歌的方式来表达安全原理的例子。上述安全哲理与思想其实在目前安全管理中也常用,最为典型的例子是“在公路上安装减速带使经过的车辆减速”,尽管“难走”了,但反而“安全”了。
(2)南宋杨万里的《过沙头》:“过了沙头渐有村,地平江阔气清温。暗潮已到无人会,只有篙师识水痕。”意为“暗潮已然来到,而常人却不知道,因为他们没有水上的生活经验,对潮水涨落的规律不知晓;而篙师长年累月在江上撑船,对水的深浅、流速的快慢等都一清二楚,细微变化他们都能察觉。”这首诗明白晓畅而富有深意,表面说明了保障安全需要实践安全经验的道理,而深层则揭示了一个深刻而具有普遍意义的哲理:“实践出真知”与“要善于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与规律”。
3.5.4.4 记录水灾
人们历来深受水灾之害,历代诗人对水灾多有记录。例如:唐代杜甫的《临邑舍弟书至苦雨黄河泛溢堤防之患簿领所忧因寄此诗用宽其意》就记录了大雨引致黄河泛滥之后,灾民遍野嗷嗷待哺的情况,诗中用“二仪积风雨,百谷漏波涛。闻道洪河坼,遥连沧海高。”四句话来形容水灾的惨烈;同时,他的《秋雨叹》三首,记述了唐玄宗天宝十三年,天降大雨,持续了60多天,百姓田中的庄稼都被大雨淹没,连居住的房屋墙舍也都倒塌,人民深受其苦;此外,金代刘迎的《河防行》、元代贡师泰的《河决》、清代王之佐的《癸未大水行》与赵然的《河决叹》等诗作均记录了水灾的惨烈和对当时社会河防不当的担忧。
3.5.4.5 记录地震
人类自诞生以来,可以说生存安全一直受地震的威胁。《诗经》开创了诗作描写地震的文化传统,如“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奉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此外,中国历代的诗作对地震多有记录和反映,这里仅列举清诗中的两首。
(1)康熙五十二年七月十五日(即公元1713年9月4日),四川发生地震,地震中心在现在的茂县叠溪一带,波及到三台、潼川、射洪、蓬溪、乐至、广元等地区,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时身为江油知县的朱樟写了一首《地震行》,对这次地震作了形象真实的描绘,具体为“匏瓜星孤夜欲明,地维坟裂天为惊。千岩万壑送奇响,远听直似雷铿绚。少焉掀翻墙壁动,石鼓砰磅振八纮。丁当环佩若风解,窸窣窗纸号秋声。譬如浮舟乍离岸,沧海无蒂流青萍。凿破混沌果如此,顷刻欲使西南倾。男呻女吟泣覆釜,神呼鬼救忙支撑。小儿闻声不敢哭,梦呼起直空街行。仓皇不知何所措,两膝躇蹋心怦怦。大恐天时频荡漾,齑粉何止常平阮[坑]。”
(2)道光三十年(1850年)八月初七,建昌(现在的西昌)发生强烈地震,宁远府知府牛树梅的诗歌《建昌地震纪变》见证了这一大难,具体为“坤维夜半走奔雷,山岳震荡海波颓。床榻如舞人如簸,万家栋宇枯叶摧。维时苦雨又幽窗,呼救人多救人少。迟明一望满城平,欲辨街衢谁能晓?”
3.5.4.6 记录火灾事故
与记录其他事故的诗作数量相比,中国历代记录火灾事故的诗作数量非常多,这也许是因为人们经常要用火,但火又很危险,极易导致火灾事故。根据李采芹老先生主编的《中国消防通史(上、下卷)》(笔者“记录火灾”部分的绝大多数素材也来自于此书),西晋初期潘尼的《火赋》是中国较早专门描写火的文学作品,其把火的功能及其严重危害描写得淋漓尽致。
(1)东晋末至南朝宋初期伟大诗人陶渊明归园田的第四年六月的一场家庭火灾使他陷入了困窘的境地,据其《戊申岁六月中遇火》来看,这场大火烧得相当彻底,“正夏长风急,林室顿烧燔”,昔日沾沾自喜的“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的桃源美景不复存在,陶公只好暂栖于门前小河里的船上。
(2)在唐诗中,记录火灾事故的诗作大多出自名家之手,真实地记录了火灾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与精神压力带来的双重损失,同时也寄寓了作者对灾民的深切同情。例如:刘禹锡的《武陵观火诗》;柳宗元的《逐毕方文》[柳宗元在永州的时候经常注意并批评南方人的风俗和迷信,在元和八年(813年),他在此诗歌中从另一观点来描写永州老百姓的迷信,即民众认为“毕方”能引起火灾]和《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作于贞元二十一年(805年)被任命为礼部员外郎时,记录王参元家庭火灾一事];杜甫的名为《火》的长诗(描写一起山林火灾):“风吹巨焰作,河棹腾烟柱。势欲焚昆仑,光弥焮洲渚。腥至焦长蛇,声吼缠猛虎。神物已高飞,不见石与土。”等。
(3)在宋诗中,王安石和苏轼有专门记述火灾的诗。其中,王安石写了三首外厨遗火诗,《外厨遗火二绝》:“龟鬼何为便赫然,似嫌刀机苦无膻。图书得免同煨烬,却赖厨人凊不眠。”与“青烟散入夜云流,赤焰侵寻上瓦沟。门户便疑能炙手,比邻何苦却焦头。”《示江公佐外厨遗火》:“刀匕初无欲凊人,如何龟鬼尚嫌嗔。翛翛短褐方炀火,冉冉青烟已被辰。邂逅焚巢连鸟雀,仓黄濡幕愧比邻。王阳幸有囊衣在,报赏焦头亦未贫。”而苏东坡记录的则是嘉祐七年(1062年)3月26日在陕西武城的小镇(离今宝鸡很近)发生的火灾:“薄暮来孤镇,登临忆武侯。峥嵘依绝壁,苍茫瞰奔流。半夜人呼急,横空火气浮。天遥殊不辨,风急已难收。晓入陈仓县,犹余卖酒楼。烟煤已狼藉,吏卒尚呀咻。”
(4)在清诗中,也多有记载火灾事故的诗作。例如,清初诗人周篆写有《可怜》一诗,真实记载了当时长沙火灾过后的悲惨情形。诗的小序中说“荒乱后复遇火灾,长沙作”,诗中写到:“乱余楚地非无材,世俗浅见忘远灾。比屋栋梁架青竹,多年茅茨生苍苔。天道何曾示悔祸,鬼物况复多嫌猜。可怜忍死忽变计,相将顿足悲寒灰。”清初诗人徐振芳作有《安庆》一诗,记载了安庆火灾的惨况:“舒州旧是繁华地,瓦砾丘墟荆棘生。湖上平章能误国,山头廷尉敢屠城。当时天意高难问,终古江流恨有声。闲上龙眠峰顶望,萧疏烟树晚霞红。”此外,还有淮安进士丁寿昌的《纪灾行》[作于道光十五年三月十一日(1835年4月8日),记述淮安大火]、傅炳樨的《火灾诗》[作于咸丰九年四月初九日(1859年5月11日),记述四川涪陵李渡镇发生的大火,死亡六七百人]等。
3.5.4.7 阐释事故原因、安全管理与事故应急处置救援方法
在中国古诗作中,也有部分阐释事故原因、安全管理与事故应急处置救援方法的诗作(包括上述列举的部分诗作就含有这方面内容)。在此,以最为常见的火灾事故为例,列举三首这方面的经典诗作。
(1)乾隆七年(1742年),著名诗人袁牧出任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知县。在任期间的一个夏天,江宁县城发生火灾,他率领兵丁救火。后来,写了《火灾行》,描述火灾发生、扑救经过和诗人的感慨。诗的最后四句,耐人深思,颇有哲理:自古以来贤明的人总是为百姓的安危焦急,并采取防患于未然的措施,不必等到火灾事故发生时去救火而烧得焦头烂额;即使是青天白日也不可放松警惕,要知道,枯木朽株也能带来灾难。全诗为:“七月融风歇不止,鸟声嘻嘻吁满市。县官此际如沙禽,中夜时时惊欲起。出门四顾心惨裂,天下烂如黄金色。文武一色皆戎装,奔前灭火如灭贼。金陵太守气尤雄,独领一队当先锋。出没黑烟人不见,但闻促水肯檬陇。水龙百遣横空射,倒卷黄河向天倾。重九妖雾青山崩,黑连蒸土白石化。须央半空飞霹房,储瓦颓垣如掷戟。不闻知命避岩墙,但见横尸委道旁。春风雨涤新焦土,夜月霜凄古战场。从来贤人心如焚,不必等至额尽烂。白日青天莫入杯,朽株枯木能为难。”
(2)清光绪六年十月(1880年11月),宁波太守鉴于宁波久未得雨,干旱太甚易遭火灾的情况,特令:“以白布为旗,大书‘天旱风燥,火烛宣传,火油弗用,水宜多藏’十六字,饬役掮旗鸣锣,遍巡城乡内外大街小巷,使之闻声知戒。”显然,“天旱风燥,火烛宣传,火油弗用,水宜多藏”十六字就是典型的诗歌形式。
(3)民国十二年(1923年)印行的胡祖德《沪谚外编》中,有其早年写的一首《防火歌》,把当时家庭防火安全须知写得颇为具体,具体为“火起无情势莫当,时时刻刻要提防。柴薪灶下少堆积,暮夜厨房满水缸。老稚烧锅须仔细,睡眠酒醉熄灯光。烘衣烘被常看守,木桶盛灰大不祥。火炮店邻真厉害,油库屋近有惊惶。挂灯要远芦笆壁,起火恐落穷草房。”
3.5.5 中国古代成语中的安全文化赏析[34]
成语是中国汉字语言词汇中一部分定型的词组或短句。成语是汉文化的一大特色,有固定的结构形式和固定的说法,表示一定的意义,在语句中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应用的。成语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古代相承沿用下来的,在用词方面往往不同于现代汉语,它代表了一个故事或者典故。部分中国古代成语也不乏蕴涵深厚的安全文化。本书笔者吴超在编著《安全科学方法学》[34]时,专门尝试从中国古代成语中探索古代安全科学方法论。下面精选了42个古代经典成语,从中人们可以探索研究中国古代的安全科学方法与思想。
(1)【未卜先知】卜:占卜,算卦。还没有占卜就先知道了。比喻有预见。元代王晔的《桃花女破法嫁周公》第三折中说:卖弄杀《周易》阴阳谁似你,还有个未卜先知意;明代冯梦龙的《醒世恒言》第三十八卷中说:我那里真是活神仙,能未卜先知的人……只是平日里,听得童谣,揣度将去,偶然符合;明代吴承恩的《西游记》第六十二回中说:行者笑道“这和尚有甚未卜先知之法?我们正是,你怎么认得?”
(2)【深思远虑】想得很深,考虑得很远。指不是只顾眼前,而是作长远打算。汉代班固《汉书•师丹传》中说:发愤懑,奏封事,不及深思远虑,使主簿书,漏泄之过不在丹。
(3)【思前想后】思:考虑。前:前因。后:后果。反复考虑事情发生的缘由和后果。也指回想过去,考虑未来。明代许仲琳的《封神演义》第五十二回中说:且言闻太师见后无袭兵,领人马徐徐而行。又见折了余庆,辛环带伤,太师十分不乐,一路上思前想后。
(4)【后顾之忧】顾:回头看。忧:忧患,担心。作战时后方有令人担心的事,受到牵制。或在前进、外出过程中,还有需要回头照顾的可虑之事。北齐魏收的《魏书•李冲传》第五十三卷中说:(高祖知冲患状,谓右卫宋弁日)联以仁明忠雅,委以台司之寄,使我出境无后顾之忧,一朝忽有此患,朕甚怀怆慨;《宋史•柳开传》中说:令彼有后顾之忧,乃可制其轻动;明代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第六十二回中说:将军为殿,寡人无后顾之忧矣。
(5)【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殃:灾祸。池:护城河。城门着了火,就用护城河的水来救火,水用尽了,护城河里的鱼都干死了。比喻无端遭牵连而受到祸害。汉代应邵的《风俗通义•辨惑》中说:城门失火,祸及池中鱼。旧说,池仲鱼烧死。又云,宋城门失火,人汲取池中水,以活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死。喻恶之滋,并伤良谨也。北齐杜弼的《为东魏檄梁文》中说:但恐楚国记亡猿,祸延林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6)【飞来横祸】横祸:意外的灾祸。突然降临的意外灾祸。南朝宋范晔的《后汉书•周荣传》中说:故常敕妻子,若卒遇飞祸,无得殡敛,冀以区区腐身觉悟朝廷;明代冯梦龙的《醒世恒言》第三十四卷中说:欲待不去照管他,到天明被做公的看见,却不是一场飞来横祸,辨不清的官司。
(7)【天不有测风云】本指天气变化使人无法预测。后比喻人常会遇到预想不想的灾祸或事情。常与“人有旦夕祸福”连用。元代《包待制智赚合同文字》第四卷中包待制云:“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那小厮恰才无病,怎生下到牢里便有病?张于,你再去看来。”明代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三十六回中赵衰曰:“主公新立,百事未举,忽有此疾,正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8)【不祥之兆】不吉利的预兆。明代罗贯中的《三国演义》第一百零六回中说:有此三者,皆不祥之兆也。主公宜避凶就吉,不可轻举妄动;明代冯梦龙《喻世明言》第二十一回中说:董昌心中大恶,急召罗军师商议,告知其事,问道:“主何吉凶?”罗平心知不祥之兆,不敢直言。
(9)【万全之策】策:计谋、办法。绝对安全、极其周到的计谋、办法。晋代陈寿的《三国志•魏书•刘表传》中记载:故为将军计者,不若举州以附曹公,曹公必重德将军;长享福祚,垂之后嗣,此万全之策也。唐代姚思廉的《梁书•武帝纪上》第一卷中记载:世治则竭诚本朝,时乱则为国剪暴,可得与时进退,此盖万全之策。如不早图,悔无及也。宋代罗大经的《鹤林玉露•留后门》中说:相公此举,有万全之策乎?
(10)【长治之安】治、安:安定,太平。指长久安定,天下太平。汉代班固的《汉书•贾谊传》中记载: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宋代苏舜钦的《石曼卿诗序》中说:由是弛张其务,以足其所思,故能长治久安,弊乱无由而生。
(11)【安不忘危】危:危险,灾难。在安定的时候,不能忘记危难。《周易•系辞下》中说: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汉代刘向的《说苑•君道》中说:此能求过于天,必不逆谏矣;安不忘危,故能终面成霸焉。
(12)【不时之需】不时:不定什么时候,随时。随时都会出现的需要。宋代王质的《雪山集•论吏民札子》中说:监司不恤郡县,故尝有不时之需,稍缓则符檄纷纷,逼切则急于星火;宋代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二十九年五月壬寅》中记载:(吕广问入对)言常平义仓之法,广储蓄以待不时之需,祖宗长虑远计也。
(13)【防患未然】患:灾祸。然:这样,如此。未然:没有这样,指没有形成。在事故和灾害发生之前就采取措施加以防备。《周易•既济》中说: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唐代陆贽的《论两河及淮西利害状》中说:无扰则祸乱不生,息劳则物力可济,非止排难于变切,亦将防患于未然;明代马文升的《添风宪以抚流民疏》中说:臣闻防患于未然者易,除患于已然者难。
(14)【防微杜渐】防:防止。微:微小,指事物的苗头。杜:杜绝。渐:事物的开端。在坏思想、坏事或错误刚冒头时,就加以防止、杜绝,不让其发展下去。南朝梁沈约的《宋书•吴喜传》第八十三卷中说:(上与刘勔、张兴世、齐王诏曰)喜罪衅山积,志意难容……焉得不除。且欲防策杜渐,忧在未萌,不欲方幅露其罪恶,明当严诏切之,令自为其所。
(15)【防微虑远】微:细小,指事物的苗头。指在错误或坏事刚露头的时候,就加以防范,并考虑长远之计。唐代崔莅的《置都督有弊议》中记载:所以减削其权,不使专统,盖以防微虑远,杜邪塞奸之策也;唐代郑亚的《唐丞相太尉卫国公李德裕会昌一品制集序》中记载:由是洞启宸衷,大破群议,运筹制胜,举无遗策,防微虑远,必契神机。
(16)【顾犬补牢】发现野兔就回头唤猎狗;丢失了羊,赶紧修补羊圈。比喻事物虽紧急或已经出了差错,但还来得及设法补救。《战国策•楚策四》中说: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17)【积谷防饥】储存粮食以防饥荒。比喻有备无患。《敦煌变文集•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中说:书云:“积谷防饥,养子防老。”元代关汉卿的《山神庙裴度还带》第三折中说: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养小防老,积谷防饥。元代高明的《琵琶记•牛小姐谏父》中说:正是养儿代表,积欲防饥。
(18)【居安思危】居:处于。思:想。处于安全的境况要想到可能出现的危难。《左传•襄公十一年》中记载:《书》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明史•郑本公传》中说:陛下居安思危,当远群小,节燕游,以防一朝之患。
(19)【曲突徙薪】突:烟囱。徙:迁移。薪:柴禾。把烟囟改成弯曲的,把灶旁的柴禾搬开,避免发生火灾。比喻事先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汉代桓谭的《新论•见证》中说:淳于髠至邻家,见其灶突之直,而积薪在旁,曰:“此且有火灾。”即教使更为曲突,而远徙其薪。灶家不听。后灾,火果及积薪,而燔家屋。
(20)【盛不忘衰】盛:兴盛。衰:衰败。在兴盛时不忘记衰败时。形容安不忘危,懂得深谋远虑。汉代班固的《汉书•匈奴传》中说:及孝元时,仪罢守塞之备,侯应以为不可,可谓盛不忘衰,安必思危,远见识微之明矣。
(21)【亡羊补牢】亡:丢失。牢:养牲口的圈。丢失了羊,就修补羊圈。比喻出了差错,及时设法补救。《战国策•楚策四》第十七卷中说:(庄辛对楚襄王)臣闻鄙语曰: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明代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河漕•徐州》中说:要之,是举必当亟行,若遇有事更张,不免亡羊补牢矣。
(22)【未焚徙薪】焚:烧。徙:迁徙。薪:柴火。火患未起,先把柴草搬开。比喻防患于未然。明代冯梦龙的《喻世明言》第三十九卷中说:这枢密院官都是怕事的,只晓得临渴掘井,那会得未焚徙薪?
(23)【未雨绸缪】绸缪:紧密缠缚,引申指修缮。趁着天没下雨,先修缮房屋门窗。比喻事先做防备。《诗•豳风•鸱鸮》中说: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明代高攀龙的《高子遗书•申严宪约责成州县疏》中说:天下多事之时,二者产为未雨绸缪之计,不可忽也。
(24)【夕惕若厉】夕:晚上。惕:小心谨慎。若:如,像。厉:危险。到了晚上,依然谨慎戒惧,如临险境,不敢懈怠。形容每时每刻都十分警惕。《周易•乾》中说: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旧唐书•代宗纪》中说:朕主三灵之重,托群后之上,夕惕若厉,不敢荒宁。
(25)【有备无患】患:灾祸,患难。事先有防备就可以免除祸患。《尚书•说命》中说:虑善以动,动惟厥时,有其善,丧厥善;矜其能,丧厥功。惟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唐代张九龄的《应道侔伊吕科对策第一道》中说:济理适时,复何殊于掌上者也。且有备无患,亡(通“忘”)战必危。
(26)【避凶趋吉】避开凶险,归向吉祥。明代张岱的《琅嬛文集•历书眼序》中说:故天下之人,言及星学,验者什之三,不验者之七,避凶趋吉,实亦疑信相半焉。
(27)【趋利避害】趋向有利的一面,避开有害的一面。汉代王符的《潜夫论•劝将》第五卷中说:凡人所以肯赴死亡而不辞者,非为趋利,则因以避害也;汉代霍谞的《奏记大将军商》中说:至于趋利避害,畏死乐生,亦复均也;《朱子语类》第四卷中说:气相近,如知寒暖,识饥饱,好生恶死,趋利避害,人与物都一般。
(28)【去危就安】去:离开。就:靠近。远离危险,靠近安全。北齐魏收的《魏书•慕容白矅传》中记载:夫见机而动,周易所称;去危就安,人事常理。唐代李百药的《北齐书•文襄帝纪》中记载:去危就安,今归正朔;转祸为福,已脱网罗。
(29)【从井救人】从:跟随。跟着跳下井去救落井之人。比喻做好事方法不当,无益于人也无益于己。现多用来比喻冒极大的危险去拯救别人。《论语•雍也》中说: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30)【投膏止火】投:投入。膏:油。指用油去扑火。形容举止不当,适得其反。宋代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安重诲传》中说:然其轻信韩玫之谮,而绝钱镠之臣;徒陷彦温于死,而不能支潞王之患……四方骚动,师旅并兴,如投膏止火,适足速之。
(31)【以火救火】用火来救火。比喻处理事情不讲方式方法,反而助长事态发展。《庄子•人间世》中说:是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名之曰益多;宋代胡宏的《论史•刘项》中说:秦以酷急夫人心,项羽又所过残灭,所谓以火救火。
(32)【晓以利害】晓:使人知道,告知。能把利害、得失等关系跟他人讲清楚。唐代李百药的《北齐书•薛修义传》第二十卷中记载:修义以(陈)双炽是其乡人,遂轻诣垒下,晓以利害,炽等遂降;宋代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二十九年四月辛亥》中记载:今若遗一介之使,开其祸福,晓以利害,使塔坦之马无所施其能矣。
(33)【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加:加以。勉:勉励。别人指出的那种缺点或错误,如果有就改正,没有就进一步勉励自己。多指虚心听取、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宋代朱熹的《论语集注•学而》中说: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自治诚切如此,可谓得为学之本矣。
(34)【择善而从】择:挑选。从:追随,引申为学习。指选择好的学,按照好的做。《论语•述而》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晋代范甯的《春秋谷梁传序》中说:夫至当无二,而三《传》殊说,庸得不弃其所滞,择善而从乎?唐代梁肃的《李晋陵茅亭记》中说:政之未成也,乃必躬必亲,必诚必信,慎思不懈,而务咸叙;未有及者,必访问咨度,择善而从之,则其治足征也。
(35)【吃一堑,长一智】堑:壕沟。引申为挫折,教训。受一次挫折,便得到一次教训,增长一分才智。清代曾国藩的《致沅弟》中说:安知此两番之大败,非天之磨炼英雄,使弟大有长进乎?谚云吃一堑长一智,吾生平长进全在受挫受辱之时。
(36)【病从口入】谓致病之由,多在于饮食不慎。晋代傅玄的《口铭》中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清代赵翼的《陔余丛考•成语》中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见庄绰《鸡肋编》,谓当时谚语。
(37)【覆舟之戒】指翻船的教训。比喻失败和挫折的教训。明代陈子龙的《陈涉论》中说:后之人主,亦知邱民之可畏,而覆舟之戒始信。
(38)【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溃:溃决,被大水冲开口子。蚁穴:蚂蚁洞。千里的长堤,由于一个小小的蚂蚁洞而溃决。比喻微小的隐患不注意会酿成大祸。《韩非子•喻老》中说:有形之类,大必起于小……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淮南子•人间训》中说:事者难成易败也,名者难立而易废也。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漏;百寻之屋,以突隙之烟焚。
(39)【前车之鉴】鉴:镜子,引申为教训。前面车子翻倒的教训。比喻前人的失败,后人可以当作教训。清代方苞的《与鄂张两相国论制驭西边书》中说:窃恐日与番戎往来,黠者诱之,或潜探军情,或逃奔为用,异日必为边境生衅造祸。汉之中行说,宋之张元、李昊,亦前车之鉴也。清代陈忱的《不浒后传》第二十五回中说:(关胜谏刘豫道)张邦昌亦受金命册为楚帝,宗留守统兵恢复,张邦昌自己被诛了。前车之鉴,请自三思。
(40)【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师:榜样,借鉴。记住以往的经验教训,可以为以后的事作借鉴。《战国策•赵策一》第十八卷中说:(张孟谈对曰)臣观成事,闻往古,天下之美同,臣主之权均之能美,未之有也。前事之忘,后事之师。君若弗图,则臣力不足。唐代陈子昂的《谏刑书二首》(其一)中说:臣每读《汉书》至此,未尝不为戾太子流涕也。古人云:“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伏愿陛下念之。
(41)【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水可以使船航行,也可以使船倾覆。以水比喻民众。古时用以告诫君主处理政事必须顺应民情,不可忽视人民的力量。比喻事物用之得当则有利,反之必有弊害。《荀子•王制》中说: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
(42)【隙大墙坏】隙:缝隙,裂缝。坏:倒塌。裂缝大了,墙就将倒塌。比喻错误不及时纠正,就会造成极大的祸害。《商君书•修权》中说:谚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
3.5.6 安全民俗文化集粹[35~38]
民俗文化被认为是人类文化的源泉,安全贯穿于整个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为满足人类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安全需要,在人类漫长的安全实践中也诞生并积累了丰富的安全民俗文化。它既是某一族群自己的安全文化,又是自己的安全生产、生活方式有别于其他区域或民族的标志性安全文化形态,可视为是人类安全文化的源泉。
3.5.6.1 为什么人们喜欢互道平安祝福
在人们的日常交往中,总有祝愿平安的用语,尤其是在彼此的往来通信里,早已经成为固定格式的书信结尾。但是现如今的使用与其历史渊源相比或许相去甚远,有时仅仅是一种客套话。
祝语形成于原始的巫术礼仪活动,它首先是巫术,然后才成为礼仪。语言巫术是巫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语言、文字和图画,一般使用中多以吉利的词语为表现形式,用于书信是这种形式的一种演变,并逐渐成为礼仪用语。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人们对自然界缺乏正确认识,但生存温饱、祛除灾祸是必须谋求的。为此,就不得不向想象中的魂灵祈祷,求得保佑,这就需要叨念吉利的言语,于是祝语就成了当时必不可少的祈安避祸的工具。
随着自然奥秘的逐渐揭开,这种向魂灵祈祷的方式被科学取代,但“祝”作为一种礼仪被保留下来,主要用于对人的美好祝愿,这在当今的迎来送往及书信里屡见不鲜。这说明人们使用祝语的真实目的是以祈求平安为核心的。不管当时的举动何等荒唐,我们都应该肯定古人的诚心与淳朴、坚定与坚信。
3.5.6.2 为什么旧时矿工忌讳老鼠搬家
古时候矿工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职业,矿工早晨离家下井,妻子和父母总是惶惶不可终日,时时提心吊胆,一怕塌方,二怕瓦斯爆炸,三怕冒水。更怕丈夫一去不归,陈尸矿井,成为生离死别的终生遗恨。
由于旧社会矿工头不顾矿工的死活,所以在井下工作的矿工有种种禁忌。中国东北煤矿工人忌讳在矿井中捕捉老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这本是家喻户晓的一句俗语,但矿工在井下,却敬鼠如神,哪怕再穷,一日三餐杂粮菜皮填不饱肚子,可是老少矿工在井下吃饭时,总要分一点饭菜喂老鼠,吃不下的剩饭也从不带回家,倒在井下宴请鼠先生和鼠太太。这种尊敬老鼠的习俗是如何形成的呢?这是因为井下有瓦斯,这种气体会使人窒息,引起爆炸。老鼠和矿工一同生活在井下,它们也受到毒气的威胁,但鼠类对这种气体极为敏感,只有在没有毒气地方,这种小精灵才出现,所以矿工见了老鼠就有一种安全感。若看不到鼠儿在矿井下窜来窜去,即产生恐惧心理。
矿工最忌老鼠搬家,看起来这是一种迷信,其实不尽然。井下时常会发生冒顶和推倒掌子面的不幸事故,这种人不易发现的周期性压力冒顶,老鼠特别敏感。发现鼠群集体迁移,即是事故的预兆。祖祖辈辈在井下工作的矿工,摸索出老鼠的生活规律后,代代相传,这样就形成了矿工关于老鼠的忌讳。
3.5.6.3 为什么古代人崇拜行业保护神
各行各业,各种不同的经济团体中都有自己不同的崇拜偶像。不同职业衍生出种种不同的神灵,在那些世代传承的流动性工匠职业群中,这种行业性崇拜特别发达。如瓦木石匠奉鲁班为祖师爷,制陶的人奉范蠡为祖师爷,蚕农敬重蚕神嫘祖,裁缝信奉黄道婆,医生信奉伏羲、神农、扁鹊,捕鱼人奉妈祖为水神,乐工奉孔明,理发师奉吕洞宾为祖师爷,甚至行窃者也有行业保护神宋江,等等。
业神是特定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保护神,是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而发展起来的,起因非常复杂,祖师爷与原先各自行业的关系不尽相同,大体有以下5种。
(1)与各行业首创者的神话传说和贡献有关。如元代以后民间医生或信奉伏羲或祭祀神农,都与他们知药性、尝百草的传说有关;战国时代的扁鹊,唐代的名医孙思邈被尊为药王,显然与他们擅长各科用药的传说、留下医学名典有关。元代民女黄道婆被奉为裁缝之神是因为她首创纺织术,使百姓深受其惠的结果。鲁班被敬为神,与传说他发明锯以及制造工艺高超有关。太上老君被尊为炉火神,更与他将孙悟空放在八卦炉,欲炼出长生不死之丹的传说有关。
(2)所敬奉的偶像往往是一种对本行业构成威胁的对象。如山神之于伐木人、火神之于书商、船神之于船工、窑神之于窑工,无非是祈求于这些神灵不要对本行业制造灾难。
(3)该行业一种招徕生意的方法。如酒店有不少以孔子为饮酒之宗的,再加上杜康、嵇康、向子期、贺知章、李太白等历来喜欢饮酒的名士,以此来招徕顾客,使生意兴旺发达。
(4)祖师爷只有象征意味,实际上与该行业并无特殊关系,如鞋匠祭祀孙膑,可能是因为他割去膝盖骨仍然穿鞋子的缘故。屠宰行业奉桃园三结义的刘关张,可能是因为张飞结义前为屠户。补锅匠信奉三个祖师爷,颇有深意:供奉女娲娘娘,夸耀补锅功同补天;供老君,比喻拥有八卦炼丹炉;供饿佛,意为锅漏饭难熟,人将受饥挨饿,祈求饿佛保佑补锅的生意兴隆。
(5)祖师爷仅仅因名号或者装束等关系受到崇拜,如开老虎灶的敬奉唐伯虎,只因同用一个虎字;提篮小贩信奉蓝采和,除“篮”“蓝”同音外,蓝采和穿蓝衣、系黑带、持拍板、一足踏靴、踏歌浪游的形象无异于流动小贩。
近代随着行会制度的衰落,行神崇拜的观念也日趋减退,行神的神秘性受到蔑视,商业行会为进行同行业间的自由竞争,首先宣布不再崇拜祖师。行神与行神崇拜最终成了中国风俗史的一个遗迹。尽管行业神的由来有多种原因,但其中之一包含着祈求行业平安和发展。
3.5.6.4 为什么旧时要给孩子佩戴长命锁
在中国,不少人家在孩子出世以后,要给孩子佩戴一个锁片,俗称长命锁。逢孩子满百日或周岁,在收到的贺礼中,也少不了这种锁片。这是长期流行于汉族地区的一种习俗,用来祈求祝福孩子健康长大。
给孩子佩戴长命锁的习俗,是从古代系长命索的风俗演化而来。长命索又称长命缕、续命缕、百索等,始于汉代。最初人们只是通常在端阳时将这种长命索系于手臂上,以祈求长命、消灾。《荆楚岁时记》中载:“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名长命缕。”《事物纪原》引《风土记》又说:“荆楚人端午日以五彩丝系臂,辟兵鬼气,一名长命缕,今百索是也。”
后来,又开始出现了婴儿周岁时,将长命索挂于其颈项的风俗了。《留青日札》中说:“小儿周岁,顶带五色彩丝绳,名曰百索。”这种百索通常以红、黄、蓝、白、黑五色丝线编织而成,这五色代表东、西、南、北、中五方。古人认为这种长命索可以避邪驱瘟,挂在儿童颈项,可以使儿童祛除百病、顺利成长。再到后来,就由这种长命索进一步演化成长命锁,认为儿童挂了这种长命锁,就能“锁”住生命、健康成长。这种长命锁除了做成锁状外,有的还做成如意状,中间多凿刻“长命富贵”“长命百岁”等吉语。有的地方还流行给孩子带百家锁的习俗,称之为“化百家锁”。其方法如同僧侣化缘一样,由孩子的家长挨家挨户去索要铜钱,然后用这些从百家凑来的钱去给孩子打一个锁片。
给孩子佩戴长命锁、百家锁,虽然主要目的在于为孩子祈福祛灾,但这毕竟是一种迷信的俗术。
3.5.6.5 为什么旧时要给孩子穿“百家衣”、吃“百家饭”
旧时,在民间有一种风俗,就是在孩子出世以后,不少家庭要给孩子穿“百家衣”、吃“百家饭”。这种习俗多流行于汉族地区。
所谓穿“百家衣”,即在婴儿诞生后,孩子的亲友向四邻逐户讨要各色碎布块,缝制成衣,称为“百家衣”。按迷信说法,孩子穿了这种“百家衣”,能消病祛灾,顺利成长。
所谓吃“百家饭”,就是在孩子出世以后,家人用红布缝制一个大口袋,由父母或者至亲,持袋向四邻乡亲挨家挨户讨米粮,做成百家饭,这样就可以让孩子像乞儿一样容易长大,其用意同穿“百家衣”一样。与此类似的有“兜百家米”和“吃百家米”的习俗。“兜百家米”旧时主要流行于江浙一带。民间如果遇到小孩体弱多病,怕难养育,其父母要选取吉日,到娘娘庙烧香礼拜,许下讨饭愿。然后向左邻右舍各家兜米,每乞一家就用红头绳打个结。兜来米后煮给小孩吃,吃了可以祛除病痛,也含有贱而易养的意思。“吃百家米”习俗流行于广西东南部。这里的百家米,系指乞丐所讨得的米。人们给乞丐施舍时,往往从其米袋中抓回一把米珍藏起来,等到家中有孩子生病时,煮粥给孩子喝。民间称之为“功德米”,即行善事的米,意为借众人的功德,可以祛病免灾。
在民间,这种以给孩子穿“百家衣”、吃“百家饭”为孩子祈求保佑的迷信习俗还有多种表现形式,如旧时流行“穿虎头鞋”,这种虎头鞋以黄布精心制作而成,鞋头绣一虎头,虎额绣一“王”字。俗信认为小孩穿上这种虎头鞋可以为其壮胆、避邪,同时也含有祝福孩子长命百岁之意。
以上这些习俗,都有企盼孩子日后顺利、健康成长的美好愿望。从根本上讲,这是人们在医药水平不发达的情况下,在自然面前没有力量的表现,总认为人的吉凶祸福是冥冥之中被神秘力量所支配,也反映了人们追求健康长寿的美好愿望。
3.5.6.6 为什么许多人迷信占卜
“占”,观察之意;“卜”是以火灼龟壳,根据其出现的裂纹形状,预测祸福吉凶。这种古老的迷信方式,代代相传,逐渐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宋代邵雍著有《梅花神数》,人称奇书。清代胡煦撰有《卜法详考》,整整四卷。民国以来“奇门遁甲”“麻衣神相”“六壬文王课”等书更是充斥市场。而以“张铁嘴”“小神仙”“赛诸葛”为名的测字先生、算命瞎子、卜卦真人简直多如牛毛。他们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把臭的说成香的,把死的说成活的,吹得天花乱坠,使人信以为真,让人把钱乖乖送到这些占卜人的手中。
占卜所用的手法,不外乎“兆”与“数”两大类。兆,北方称“征候”,南方叫“兆头”。民间认为人的凶吉祸福皆有预兆。解放前南京的夫子庙、上海的城隍庙、苏州的观前街等地,游人会突然被看相、测字的拦住,说其脸上某部分出现了大祸临头的征兆。被说者心惊肉跳,占卜的人立即摆出一副善指迷津的架势,让其看相或测字,然后套出被占卜者的心理反应,骗取钱财。
“数”是一种“数术”,也称算卦。自古代创造了八卦之后,一些数术家即利用它占卜。
上述迷信也都是利用人们希望趋吉避凶、追求人生吉祥如意的心理。
3.5.6.7 为什么古人信奉“生辰八字”
推算“生辰八字”,是中国古代算命者用来推算人生祸福吉凶的习俗方法。人的出生年、月、日、时相对应的干支,古人称作“四柱”。“四柱”的天干地支共八个字,每项两字,依次排列。如“甲子”(年)、“乙丑”(月)、“丙寅”(日)、“丁卯”(时),这就是所谓的“八字”。然后找出其所属五行(水、金、火、木、土),再判断其相生相克的关系,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再根据八字所属的相生相克来推断其祸福寿夭、嫁娶姻缘。
古人既然认为生辰决定了人的终身命运,那么在趋福避祸、卜求寿夭、判断嫁娶时都要推算“生辰八字”。清代杰出的古典小说《红楼梦》的第九十六回,记载了推算生辰八字以决定婚娶的过程。卜者通过对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生辰八字的推算,认为贾宝玉只有与薛宝钗结婚方合“八字”命定。因为宝玉生于庚子年,属鼠,水命;黛玉生于辛丑年,属牛,土命;而宝钗则生于丁酉年,属鸡,金命。金生水,故宝玉病了,算命的人便说是要娶金命的人冲喜。至于黛玉,则因为她的土命要克宝玉的水命,所以是娶不得的。这种“批八字”,不知拆散了天下多少有情人。
“生辰八字”的推算,其理论基础是星占学和阴阳五行说,这两种学说都形成于汉代,因此,算命起源于汉代。东汉王充的著作《论衡》中关于星占学和十二生肖的论述,反映了它的雏形。到了清代,按“生辰八字”算命更为盛行,并出现了许多算命方面的顺口语,如“白马畏青牛”“猪猴不到头”“龙虎两相斗”“红蛇白猴满堂红,福寿双全多康宁”“青兔黄狗古来有,万贯家财足北斗”等。可见当时按生辰八字算命的风气之盛。
民间信奉“生辰八字”的习俗,必须从“八字”本身来加以分析。首先,“八字”能预测未来结果如何;其次,“八字”能判断事物产生后果的前因是什么。这两方面的共同目的都是趋吉避凶,以迎合或满足问“八字”者向往幸福、追求人生吉祥如意的心理。在人们无力支配自己命运时,职业算命者便得以乘隙而入,从而左右着人们的精神生活。
3.5.6.8 为什么称箸为筷
据古文献记载,早在3000多年前的中国古代殷商时期就已开始使用筷子,可谓历史悠久。那时人们把筷子称为“箸”或“夹”,中国东部江南一带的人认为“箸”和“住”的发音是一样的,在江边行船的人很忌讳“停住”(有行船不安全的意思),就取反义叫“箸”为“快”,希望船顺风顺水。到公元10世纪的宋朝,人们又在“快”上加了“竹”头,因为筷子大都是用竹子做成的。
3.5.6.9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安全禁忌
据考证,禁忌(Taboo),原为南太平洋波利尼西亚汤加岛的土语,其意有二:一是“崇高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二是“危险的”“被禁止的”“不可接触的”。汉语意译为禁忌。根据禁忌的第二点含义,显而易见,禁忌本身就具有丰富的安全文化色彩,它是“危险的”,是“被禁止的”和“不可接触的”,唯有人们相信并遵守它,才可保障人们生活与生产安全。基于此,不妨把被人们认为是危险的禁忌定义为安全禁忌,这类似于现在人们所讲的“安全注意事项”与“安全禁令”等。其实,经仔细考究,禁忌中的安全禁忌颇多,如前述提及的“旧时矿工忌讳老鼠搬家”等,更多的安全禁忌将在本节末进行具体列举。
安全禁忌从何而来?首先,我们先考究一下“禁忌是怎么形成的”。关于这一问题,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有人认为它是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因附着于某个人或物的身上,便形成了禁忌;弗洛伊德则从分析心理学的角度进行研究,认为它是对人的欲望的一种抑制;有些学者则认为禁忌是一种仪式,是一种社会规定的仪式,因此,谁也不能违犯;还有些学者则认为禁忌是一种生活教训的总结。不管怎么说,禁忌是现实生活与生产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它在我们传统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作用,是一种常常对生活与生产进行规范的习俗内容。
我们应基于安全科学视角与心理学视角解释“安全禁忌的形成”。具体缘由大体主要有三:①安全禁忌是一种事故教训(或安全经验)的总结。事故教训(或安全经验)是人们从事故或“实现安全的过程或经历”中取得的认识,这种认识的过程是一种简单的因果关系的推导过程(需指出的是,由于早期人类的“愚昧”和科学的不发达,这种推导有时是正确的,但有时往往会造成偏差),从而形成人们对某种“偶然不安全因素”或“偶然安全经历”的共同的误解,从这种“共同的误解”中得出来的“事故教训”(或安全经验),是形成安全禁忌的一个重要缘由。②因人们对危险性较高的生活与生产作业往往存在心理安全恐惧,人们为解脱这种心理安全恐惧,常借以图腾信仰、祖灵崇拜与其他带有迷信色彩的方式来祈求安全,以此来增加自己的心理安全感。③源于一些与人们生活和生产安全相关的语言文字禁忌,如文字“四”“十”“洗”等与“死”谐音,人们认为讲上述文字不吉利,故形成了一些安全禁忌。其中,源于后两种缘由的安全禁忌,绝大多数均具有浓厚迷信色彩,基本无科学依据,应摒弃。
此外,从安全科学视角来看,安全禁忌有两大特征,一是危险的特征,表示所有的安全禁忌都是危险的,不可违反,若违反了安全禁忌,将招致惨重或可怕的事故与灾难;二是惩罚的特征,表示所有违反安全禁忌的人,都将受到人或神的安全惩罚,除非进行某种禳解,如渔民或司机相信吃鱼时翻身,将导致捕鱼时翻船。
由此,显而易见,安全禁忌至少具有三大功能:①自我保安功能,即安全禁忌具有防止出现不安全行为的作用,因此,安全禁忌是具有防范性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错误以致事故;②增加心理安全感的功能,即人们为摆脱对某种危险性较高的生活与生产作业的安全恐惧以增加自己的心理安全感,相信遵守安全禁忌(包括迷信成分居多的安全禁忌)就可以保障人们的生活与生产安全,换言之,人们认为只要遵守安全禁忌,就完全能够保障安全;③整合与规范功能,即人们能够通过安全禁忌的相互沟通和共同遵守,达到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统一,使组织处于有机的运行状态。
综上所述可知,尽管一些安全禁忌所含迷信成分居多(这与当时人们的认知水平与科学发达程度密切相关),但安全禁忌均可表明“祈求安全”与“趋利避害”是人们历来的追求,且诸多安全禁忌在人们生产与生活中均具有安全经验性作用,可视为是民众安全文化的积累结果和表现方式。因此,对于无科学依据、迷信成分较多且无实质保安价值的安全禁忌应筛选摒弃,培养民众形成科学的安全观念与保安方式,但对于经事故教训(或安全经验)得出的安全禁忌,若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显著的保安作用,应继承并发扬光大,这是宝贵而优秀的传统安全文化。
此外,由安全禁忌的功能可知,安全禁忌对纠正不正确的安全观念、规范不安全行为与塑造安全习惯等会有显著作用。因此,有鉴于此,我们应把安全禁忌(如现在人们总结的“电工安全禁忌”“安全生产十二禁忌”“安全行车九大禁忌”“电工安全操作禁忌”等)融入安全管理工作与安全文化建设,这无疑对提升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效用具有重要价值与意义,也有助于建设符合中国传统文化背景的安全文化。
在此,列举8种典型的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安全禁忌,具体如下(因对现在一般人而言,一些缺乏科学依据,具有浓厚的迷信色彩的安全禁忌是显而易见的,故笔者不再特别指出,仅对一些具有一定保安价值的安全禁忌进行扼要解释)。
(1)在中国贵州,与矿工交谈时,一般将“煤”称为“黑金”,因为“煤”有“霉”谐音,煤矿开采的危险性又很高,有“倒霉”之意,而以“黑金”代替,以祈求矿工平安。
(2)在中国黑龙江的一些矿中,认为“井”字不吉利,习惯称自己的矿为“坑”。无论哪个矿都可以找到一坑、二坑、三坑……但大多没有“十坑”,因为“十坑”与“死”谐音(“四”也与“死”谐音),正如欧洲人避开“十三”一样,矿工都躲开“十”数,以求平安吉利。
(3)旧时矿工无论在井上还是井下,说话有不少忌讳,禁止说“冒顶”“砸”“倒”等犯忌的话,如甘肃武威一带的挖煤工,都忌说“砸”,凡用“砸”处都以“碾”代替。
(4)旧时矿工在家中如发生家庭纠纷、邻居吵架,特别是听了别人的咒骂后,翌日即停止下井。夜间做噩梦也认为是凶兆,第二天就避免进坑。这种传统的习俗,有迷信色彩,但也不完全属于迷信,心绪不宁、精神沮丧,是很容易出工伤事故的。
(5)在中国广东和闽南等海边地区,人们在酒席上,一条全鱼朝上的一面被剥尽要翻鱼的另一面吃时,把“鱼翻过来”说成把“鱼顺过来”,因为说“翻”字时总会联想到翻车、翻船。
(6)打石匠工作时不准开头说话,否则可能导致工伤事故;忌女人到采石的洞口或洞中,认为女人去了会惹山神发怒;青田石匠忌说“洞”,进矿洞叫“进财”;也不说回家,叫“拔草鞋”;忌说“洗”,因方言中“洗”与“死”同音,所以,连碗也不洗,只用布擦干净。显然,后两者具有显著的迷信色彩,而前两者具有一定的科学道理,“说话分神,心不在焉”容易导致工伤事故,且“女人到采石的洞口或洞中”也是非常危险的。
(7)烧窑匠的禁忌也颇多,建窑要择吉日,开工要祭窑神,建窑时不许儿童、孕妇到窑地,也不许挑粪桶的人从窑前经过,以防触犯窑神,导致事故。这些安全禁忌带有一些迷信色彩,但“不许儿童、孕妇到窑地”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窑地较危险,应尽可能避免他们出现于此。
(8)由于民间相信食物有各种相互对应的性质,并且认为这些性质不同的食物可以相互作用而产生出新的性质来,即毒性,于是为保障饮食安全健康,就又产生了许多饮食安全禁忌。例如:鱼肉禁忌与荆芥同食,食之必亡,谓之“鲤鱼犯荆花”;鱼子与猪肝禁忌同食,食之必亡;葱与蜜禁忌同食,食之必亡,谓之“甜砒霜”;花生与黄瓜禁忌同食,因其物性相反,故以为食之断肠、亡命;等等。总之,这类饮食安全禁忌是很多的,也许有些是欠科学的,甚至多数是荒谬的,还需进行科学考证,但它们曾在民间广为流传,就算今天,民间仍有人笃信不疑,并且相互传递,这是民间习俗的顽固性和魅力所致,同时这也说明了中国当前安全科普还不到位的问题。
3.5.6.10 旧时狩猎的安全习俗
过去人们认为,狩猎应是一种勇敢者的生产方式,在捕猎虎、熊、豹、野猪等凶猛的动物的过程中充满了危险,体力和技艺差的都可能给自身的生命带来危险。由于狩猎极其危险,大都需要集体进行,所以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中国各地各民族的民众创造了各种各样狩猎的方式方法以及技能,同时也形成了许多适宜于各地民众的狩猎安全习俗,颇具狩猎保安作用。在此,列举两例典型的狩猎安全习俗。
(1)东北人认为,猎熊应在冬季黑熊进入冬眠之后,这已基本成为过去东北人的猎熊习俗。黑熊进入冬眠俗称蹲仓,即进入枯树洞中过冬。人们把从树洞中猎取熊叫掏仓或刷仓。首先由一人到树洞边去叫仓,人们用大斧猛击树干震醒睡熊,待其出洞给予射杀。当然人们也有采用设陷阱夹子等方法捕捉的。
(2)南方捕猎各种动物,大都是猎狗先行,然后或个人或集体捕杀,这是南方人捕猎的习俗。南方人狩猎,集体进行并公推负责人,一切都由集体讨论决定,而且人们常常分工合作,负责搜山的叫赶山组,传达消息的叫报号组,负责打伏击的叫猎手组。这种集体讨论、集体行动与分工合作的狩猎习俗无疑大大提高了人们狩猎的安全性。
3.5.6.11 旧时渔民的安全习俗
海上捕鱼作业危险性很大,天气变化无常。渔民为保障“捕鱼”安全,以捕鱼为生的渔民千百年来不仅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产方式,同时也形成了许多独特的生产安全习俗。渔民的各种生产安全习俗的形成,绝大多数都是基于现实“保安”功用目的和安全信仰等因素。其中有些是安全经验的总结,有些是科学缺乏的结果,迷信成分居多。随着现代渔业生产技术的进步,许多旧的渔业生产安全习俗正在消除,科学的渔业生产安全观念正在形成。在此,列举以下5例中国渔民传统的渔业生产安全习俗。
(1)为保障安全,捕鱼前要占验天气,尤其是出海捕鱼,就显得更为重要。像福建的漳州等地,渔民出海前就要占天(看风雨)、占云(看阴晴)、占风(看潮汛、飓风)、占日(看晴风)、占雾(看雾雷)等。在浙江的舟山渔民中,这种安全习俗极其系统和规范,出海前要举行海祭,渔民在每条船上祭告神祇,烧化疏牒,称行文书。供祭之后,把一杯酒和少许碎肉抛入海中,这叫酬游魂,以祈祷渔船出海顺风顺水,一路平安。习俗禁忌在这一天吵嘴和讲不吉利的话,否则要受处罚。舟山渔民的大船上都供奉关菩萨,小船上则供奉圣姑娘娘。关菩萨传说是三国时的关云长,圣姑娘娘则是宋朝的寇承女。关菩萨老爷旁还供有两个木头神像,一个叫顺风耳,一个叫千里眼。供奉这些神灵的主要原因是海上捕鱼作业危险性大,天气变化无常,人们无法保障自己的安全,便将安全交托给了神灵。
(2)渔民为保证出海平安,嵊泗一带在七月半还举行隆重的祭海神仪式,用三牲(猪、鸭、鱼)和香烛、锡箔在海边礁岩上供祭海神爷,还要请道士念经打醮,规模很大。传说海神爷是古时候的一位斩海蛇的安知县,祭海神爷是祈求他斩尽海蛇,使渔民出海打鱼平安无事。
(3)东海渔民对遇险之船或人都是全力救助的,但对死人,若遇朝天女尸或伏身男尸则不能捞,要等海浪将尸体冲翻过来之后才能捞。捞尸时用镶边篷布蒙住船眼睛以避邪气。捞上的尸体忌直言,而说是捞了个元宝。对无主尸体则集中安葬。据说海盐渔民有不救落水之人的禁忌,主要是人们相信有讨替身之说。如果你救了他,那么下一个就该是你倒霉了。
(4)民间渔民禁忌和“翻”有关的所有东西,吃鱼时是绝对不能翻身的,否则将预示着翻船。
(5)苍南等地则有渔民出海时点长明灯的习俗。据说长明灯象征着出海者的灵魂,因此家人绝不会让长明灯在出海者回来之前熄灭,否则是出事故的征兆。
3.5.6.12 过年的安全民俗
对于每个中国人而言,春节(又称为过年)绝对是一年当中最隆重、最热闹的一个传统节日。“除夕”算是春节的开始,根据《吕氏春秋》记载,古人在新年的前一天,击鼓驱逐“疫病之鬼”,这就是除夕的由来,它源于先秦时期的“逐除”。关于“除夕”,还有一个传说故事。传说远古时有个凶恶的妖怪叫“夕”,经常危害百姓,百姓无法,只好求助于“灶王爷”。但是,“灶王爷”也拿“夕”没办法,便到天宫请神仙,天宫派了一个叫“年”的少年神仙,在腊月三十这天晚上下凡去除掉“夕”,从此,人们便把这天晚上叫作“除夕”,并点燃竹子使其发出爆裂声(现在人们改为燃放鞭炮),以示纪念,并有驱逐妖魔“夕”的作用。由此可见,关于“除夕”的来源及其传说故事就充满了安全文化色彩。
此外,春节期间,中国人为驱灾避邪,许多地方都还有着自己独特的一些安全民俗,在此收集整理了以下7例。
(1)腊月二十三,在台湾忌舂米,据说会有把风神捣下来之虞,恐怕给来年带来风灾。
(2)腊月二十八打糕蒸馍贴花。古人以桃木为辟邪之木,后被红纸代替。
(3)正月初一金鸡报晓。晚辈给长辈拜年,长辈给晚辈压岁钱,压住邪祟;我国许多地方在这一天忌动刀杖和斧剪,否则会有凶事发生。
(4)正月初四做大岁。在中国莆田,除夕大年三十叫做岁,而初四叫做大岁。当地人的风俗是大年初四重新围炉过大年,这是全国唯一、独特的地方风俗,寄托了广大劳动人民去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
(5)正月初四绑火神。中国北方有些农村有绑火神的风俗,用玉米梗或麦梗绑在棍子上,点燃后从自己家出发送到河里去,代表一年家里无火灾。
(6)正月初五破五。我国黑龙江在初五这天有吃饺子的风俗,也称“破五”,就是把饺子咬破,寓意将不吉利的事都破坏,有驱灾辟邪之意。
(7)正月十四是临水娘娘的诞辰,临水娘娘又称“顺天圣母”,是拯救难产妇女的神仙。
3.5.6.13 其他安全民俗
人类对红色的崇尚,在山顶洞人时期即已普遍存在,当时以红矿石粉来打扮自己,据说还用以驱逐敌人和野兽,以保生命安全与居住安全。
中国河南平顶山一带地处中原地带,当地的居民通常会在自家门口放置一个稻草人,防止野生动物的袭击。
江苏无锡童谣“冬腊月,天气干燥,小心火烛,脚炉别放被头里,前门栓栓,后门撑撑,水缸满满,灶膛清清。”这反映了民间的防火守则。
在游牧民族,蒙古靴是常用的生活用品,有皮靴和布靴之分。骑马时可以保护足踝,如果发生坠马时,靴子能自然脱落,以保障人身安全。
端午节,许多地方都有插艾草、烧艾草、吃艾草煮的鸡蛋等习惯,艾草有杀菌消毒之效。
3.5.6.14 安全民俗神话传说故事
民俗神话传说故事被认为是人类核心文化的源头,为人类文化创新提供了不竭的智本资源,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爱好智慧的人,亦是爱好神话的人。”此外,民俗神话传说故事也被认为是浪漫主义叙述文学的源头,为后世文学奠定了基础,正如马克思所说:“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其实,人类历来就面临诸多生存与生活等的安全威胁,故很早就产生了诸多安全民俗神话传说故事,如“诺亚方舟”的神话故事、“女娲补天”的神话故事、古希腊神话传说之“普罗米修斯之火”与“大禹治水”的神话传说故事等,它们可谓是人类安全文化之滥觞。
在中国文化中,安全文化最早可追溯至《淮南子•览冥训》中“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故事,“天柱折”导致“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时,便有“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蕉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引自《淮南子•览冥训》)女娲重整宇宙,保障了人类的生存安全,解救了人类,表现了民族精神中不倦的创造伟力。
中国民俗神话传说故事以其广博精深的意蕴,生动活泼的表现力,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源头之一。中国李泽厚教授曾指出:“中国远古传说中的‘神’、‘神人’或‘英雄’,大抵都是‘人首蛇身’。”正是这些“以蛇图腾为主的远古华夏氏族、部落不断战胜、融合其他氏族部落,即蛇图腾不断合并其他图腾并逐渐演变为‘龙’”,可见中国民俗神话传说故事是我们中华民族核心文化的源头。而据徐德蜀与邱成考证,龙在一般意义上,是吉祥与全能的象征,蛇反映了古人祈求长寿的心愿,龙与蛇在中国文化含义中实则是一种生命符号和安全(包括健康)符号,龙蛇崇拜中体现了人们的安全寄托。由此可见,中国安全民俗神话传说故事也是中国传统安全文化的起源。同时,由此印证,安全文化是人类最古老的一种元文化,与人类其他文化同时产生,甚至早于人类其他文化。
中国先民在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顽强拼搏中,积累了大量的安全经验和安全斗争技能,这些成功的安全历练成为中国安全神话传说的重要素材,不仅大大丰富了安全神话传说的内容,而且这些内容成为后人了解先民安全发展历史过程的重要印记。远古自然条件恶劣,人们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与灾难,如洪水和猛兽等,时刻对人类生存造成巨大的安全威胁。他们无法解释大自然的奥秘,只能对曾经有过的惨烈灾害与灾难加以描述,提醒人们对自然灾害与灾难保持戒惧的态度;往往将自身属性不自觉地移到自然之上,形成以己观物、以己感物的思维特征;他们无力战胜困难,便想象出无所不能的神或英雄,寄托自己征服和改造自然的愿望,如前述提及的“龙蛇崇拜中的安全寄托”与“女娲补天”的安全神话传说故事。
生存环境的高危险性,未能吞噬中国先民保障安全生存的意志,反而激发了中国先民不屈的奋斗精神,这种奋斗精神本身就意味着对于他们生存中所存在的安全威胁的抗争,由此而孕育出一大批反抗生存安全威胁的神话传说英雄。《山海经•海内经》载: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鲧为了人类冒死窃取天帝的息壤,至死也要生子来完成解救人间水患的遗愿。这不禁打动了天帝,更令百代生灵为之动容!
对于进入农业初期社会的民族来讲,治理水灾是一件头等重要的大事。禹是历史真实人物,他发明创造了疏导治水的方法,而且历尽千辛万苦,“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精神不朽,业绩辉煌,值得永远牢记。对他的安全神话传说,不仅表达了对英雄的崇拜,使后世子孙永远缅怀,同时也是为了记住他战胜灾害与灾难的成功经验。于是在传说的过程中,他的故事也逐渐神话化了。《淮南子》就叙述了有关禹的一段神奇的家庭故事:禹治洪水,通冁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日:“欲饷,闻鼓声乃来。”禹跳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方生启。禹日:“归我子!”石破北方而启生。这则安全神话传说显然是进入奴隶社会后的产物,具有较高的叙述技巧,有人物,有言行描写,还有细节,情节曲折完整,俨然具备了后世小说的基本要素,可谓小说之滥觞。
中国哲学教授李泽厚曾讲过一句话,即“一个民族,如果失掉了神话,不论在哪里,即使在文明社会中,也总是一场道德灾难!”同样告诉大家:“一个民族,更不能失掉安全神话,因为它作为安全文化之滥觞,是我们先民与生存安全威胁斗争的片片印记,是我们传承优秀传统安全文化的根基,值得我们每个人慢慢去体会和品味!”
3.5.6.15 纪念事故:一种典型的“向事故学习”型安全文化[39]
举行纪念与祭奠活动或仪式是中西方文化中历来共有的习俗,各种各样的纪念日与祭日可谓是数不胜数,可以说它们是人类传统文化保留与延续最完整的一部分。至于它们的意义与作用,无外乎是表达人们对人或物的一种留恋、怀念或情绪,或是对逝者的一种悼念。
对于事故伤害,谁也不想看到,但已经发生了的事故伤害是无法消弭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事故伤害的发生,尤其要减少人为事故伤害的发生。为了“让人们永远记住事故伤害”“提醒后人增强安全意识”“让人们反思事故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灾难不被历史遗忘”“悼念事故遇难者,减轻事故受害者的心理创伤”,人们将传统文化中的纪念与祭奠习俗融入其中,也开展重大事故的纪念活动,并由此形成了诸多具有重大安全文化价值的事故纪念日,也有部分事故纪念物,如事故纪念馆、纪念园、纪念碑等。需指出的是,中国学者与民众多将“事故纪念”称为“事故祭奠”,但将其称为“纪念事故”更为科学、准确。因为“纪念”的含义可囊括“祭奠”之意,也可涵盖人们进行事故纪念的全部意图和意义。
由以上分析可知,除了具有悼念事故遇难者的功用,纪念事故的更深层意义和价值在于提醒人们不断反思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进而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因此,显而易见,它实则是一种典型的“向事故学习型”安全文化。与其他文化类型相比,“向事故学习型”安全文化应是安全文化的一大特色,也是其他文化所不能获得的一种“文化资源”。
其实,若深究“安全文化”作为学术概念被首次正式提出的时间与缘由,就必须要提及于1986年4月26日发生在乌克兰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乌克兰语Чорнобильська катастрофа,或简称“切尔诺贝利事件”)。这是因为在1986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在分析与反思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原因和教训的基础上,正式提出“安全文化”这一概念。因此,显而易见,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提出“安全文化”这一学术概念的直接触发缘由,而“安全文化”这一学术概念的提出与重视也算是对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纪念和反思,正如本节开篇笔者所言:“其实,安全文化的提出、研究与建设,本身就是一种事故纪念活动,是对‘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最好纪念和反思!”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被称作是历史上最严重的核电事故,是首例按国际核事件分级表被评为第七级事件的特大事故(目前为止第二例为2011年3月11日发生于日本福岛县的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是近代历史中代价最“昂贵”的灾难事件[总共经济损失约两千亿美元,切尔诺贝利城也因此被废弃。此外,英国电视制作人丹尼•库克(Danny Cooke)曾用无人机航拍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事故遗址,镜头中荒废的切尔诺贝利静谧如鬼城]。对于这次极为惨烈的事故,无论是乌克兰政府与民众,还是世界其他国家的政府与民众,尤其是核工业领域,每年4月26日均会举行活动以纪念此次事故,它可视为真正意义上的事故纪念文化之滥觞。
按理讲,唯有不断深刻反思与吸取事故教训,才可更好地做好事故预防与控制。其实,世界上各国、各地区、各民族都有进行事故反思与纪念的意识和习俗。就中国而言,也是非常注重进行事故反思与纪念的,如于2008年9月建成的“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现已成为唐山市乃至全国最为重要的灾难主题纪念性人文景观之一;“五九事故”纪念馆的建成,以纪念1960年5月9日在大同矿务局发生的煤尘大爆炸事故;2015年举行的“天津爆炸头七之祭”活动等。由此可见,中国也历来重视纪念事故,特别是随着人们安全素质的不断提升,这种事故反思意识与纪念意识也在进一步增强。
在此,按事故发生时间或纪念日成立时间的先后顺序,列举6个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人们纪念事故的例子。具体如下。
(1)矿山事故纪念。1960年5月9日,中外采矿史上最悲惨的煤尘大爆炸在中国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大同矿务局发生了。事故死亡677人,连同被救出的228人中又死亡的5人,共死亡682人。矿难发生时,正值轰轰烈烈的“大跃进”时期,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这起世界采煤史上最悲惨的矿难事故在当时并没有公之于众,而是被列为“绝密”保存在档案库中。在尘封了30年后的1998年,“五九”事故才首次向国内外公开,并于后期建成了“五九事故”纪念馆,以告诫人们“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因纪念馆是国家级安全教育基地,规划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安全主题,把安全警示教育融入到景观建设中,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纪念馆的功能性与教育性意义。
(2)航空事故纪念。1985年8月12日,日航一架“超级巨无霸”客机在从东京飞往大阪的途中坠落,造成520人遇难,这在当时是世界上单机死亡人数最多的空难事故。至此,日本政府与民众(特别是航空业领域),每年8月12日都会在事故现场御巢鹰尾根山脊(群马县上野村)的“慰灵园”举行客机坠落事故周年纪念仪式。在2011年举行日本航空公司客机坠落事故26周年出席仪式上,日航董事长稻盛和夫表示:“这是我第二次出席,但依然心如刀绞。作为航空运输业者,我们将以安全第一作为经营宗旨,不使事故再次发生。”
(3)铁路事故纪念。在经历了1998年的高铁惨案后,德国政府和民众都支持建造一个纪念馆来“反思事故”,因此在埃舍德镇灾难现场修建了一座主题为“在天堂的路上”的高铁事故纪念园。在当年失事倒塌的桥梁处重新修建的高架桥旁的一扇水泥门的侧面刻着这样的文字:“1998年6月3日,10时58分,ICE884伦琴号在这里发生严重的出轨事故,101人在此次事故中遇难,他们的家庭被彻底破坏,更有数以百计的人严重受伤,这些伤痕将伴随他们一生。在这场灾难面前,我们看到了人类的渺小和短暂,还有我们的不足。那些舍己救人的救护人员、当地的市民们为我们作出榜样,他们完成了巨大的任务,也给予他人莫大的帮助和安慰。通过他们的行动,我们也在埃舍德看到了团结一心和人与人之间的真切情感。”从水泥门另一头往下看,是101棵樱桃树,据介绍,101棵樱桃树代表着101个逝去的生命。这就是著名的“高铁事故与樱桃树的故事”——“栽樱桃树缅怀逝者,立纪念碑予以反思”,并将未受损车厢做成了宝贵的“安全教育教材”。
(4)安全生产与健康纪念。2001年,国际劳工组织(ILO)正式将4月28日定为“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并作为联合国官方纪念日。确立“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的想法起源于工人纪念日(Workers Memorial Day)。纪念日于1989年首次由美国和加拿大工人发起,以便在每年的4月28日纪念死亡和受伤的工人。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和全球工会联盟将它发展成一种全球性活动,并将其范围扩展到每一个工作场所。国际死亡和伤残工人纪念日已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历年的主题多涉及安全文化,例如:“让安全和健康文化全球化”(2003年);“创建并持续推行安全文化”(2004年);“参与建设保障职业安全与健康的预防文化”(2015年)。
(5)交通事故纪念。2005年10月26日,联合国大会邀请会员国和国际社会确认每年11月第三个星期日为“世界道路事故遇难者受害纪念日”,以适当体恤道路交通碰撞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更重要的希望公共都能明白在“安全出行,平安回家”背后,承载着怎样的希望与祈盼,从而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6)地震灾难纪念。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大地震仅四川全省就有68712人遇难、17912人失踪。这场大地震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2008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协委员提议,为表达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必要设立“防灾减灾日”或“中国赈灾日”,借此表达对地震遇难者的纪念。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此外,还有诸多纪念事故的活动,例如:美国得克萨斯城建成纪念公园,以纪念1947年4月16日发生于美国得克萨斯城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工业爆炸事故(导致大约600人丧生,3500多人受伤);美国新泽西州的“9•11”纪念碑;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三哩岛(TMI)核电站事故纪念日(3月28日);中国温州鹿城区制作的“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纪念章;以及网上构建的各类事故的“虚拟纪念馆”和每逢事故周年日人们自发举行的各类事故纪念活动;等等。其实,“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也有与事故纪念活动类似的意义与功用。
显然,我们应重视并习惯于去纪念事故或铭记事故教训。纪念事故是为了缅怀故人,更重要的是警示生者珍爱生命,注意安全,善于反思和吸取事故教训。让在纪念事故中反思和吸取事故教训成为我们的一种安全习惯和安全文化吧!
3.5.7 世界近现代职业安全文化拾萃[40]
本节通过梳理和列举世界上一些典型国家(包括中国、美国、德国、英国和日本5个国家)在1990~1999年的职业安全(包括健康)大事记,来简单了解一下世界各国的近现代职业安全文化发展历程。
3.5.7.1 中国近现代职业安全文化
(1)1923年。1923年3月29日,北洋政府农商部公布《暂行工厂规则》,内容包括最低的受雇年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对童工和女工工作的限制等规定;1923年5月5日,公布《矿业保安规则》,当时的安全被称为“保安”,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由政府颁布的专门矿业安全法规,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规范了采矿业、冶金业的安全要求;1923年5月15日,公布《矿场钩虫病预防规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预防职业病的劳动卫生方面的法规;1923年5月17日,公布《煤矿爆发预防规则》,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预防煤矿瓦斯和煤尘爆炸的专业安全法规,对安全巡检、通风、安全灯的使用、炸药的管理等做了说明和要求。
(2)1922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劳动大会”通过《八小时工作制案》。
(3)1929年。国民党政府于1929年10月颁布《工会法》,它实际上是限制与剥夺工人民主自由的法律。
(4)1930年。中央苏区颁布《劳动暂行法》,第一次为工人建立了真正的社会保险,比如,规定长期雇佣的工人遇有疾病或死伤者,其医药费、抚恤费由业主给予,标准由工会自定。
(5)1931~1932年。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瑞金成立,正式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3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工人患病或发生其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服侍家中病人的情况时,雇主必须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和原有的中等工资;当年老、残废(包括因工或非因工)时可以领取残废或老弱优抚金等。
(6)1940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条例》,晋察冀边区政府制定《边区政府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条例》,晋绥边区政府制定《关于改善工人生活办法草案》。
(7)1941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1941年11月1日公布《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
(8)1942年。冀中总工会和农村合作社冀中总社制定《关于各级社工厂职工待遇之共同决定》等,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疾病伤亡时,发给生活费;职工死亡厂方埋葬并酌情给予抚恤等。
(9)1948年。中国共产党为保护工人的利益,哈尔滨市制定了《战时劳动法》,1948年12月27日颁布《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时劳动保险条例》。1949年4月1日起,在铁路、邮电、矿山、军工、电气、纺织等7个行业中试行;7月1日起,扩大到东北地区所有公营企业实行。这些法案及条例对工人的劳动保护内容有:职工因工负伤,企业负担全部医疗费,工资照发;因工残废,按其残废程度和致残原因,抚恤金为本人工资的50%~60%;非因工残废,发给救济金,数额为因工残废抚恤金额的50%;职工因工死亡,发放丧葬费的标准为最多不超过本人两个月的工资,按致死原因及工龄长短定期发放遗属抚恤金,金额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的15%~50%。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最多不超过死者本人一个月的工资。按死者工龄长短一次性发给3~12个月的死者本人工资作为救济金,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发给丧葬补助金,数额为职工工资的1/3,等等。
(10)1949年。9月,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并通过《共同纲领》。在这部非常重要的纲领文件中,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做了明确的规定;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
(11)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下的法律地位与职责,如第7条规定:“工会有保护工人、职员、群众的利益,监督行政方面或资方切实执行政府法令所规定之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资支付标准、工厂卫生与技术安全规则及其他有关之条例、指令等。”
(12)1951年。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凡有职工百人以上的国营、公私合营、私营和合作社的企业中实行。
(13)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上通过《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较为全面的劳动安全规程。这部规程在厂院,工作场所,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和气瓶,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供水,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安全等方面做了非常具体的规定。同时还颁布实施《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此外,在5月31日,发布《国务院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主要为了消除厂、矿企业中矽尘的危害,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其中对工作中应当遵守的操作规程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14)1963年。3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事项做了特别规定。5月28日,劳动部发布《关于加强各地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报告》,规定由本地区各级劳动部门的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和企业共同负责安全监察,保证了生产建设的安全进行。9月18日,又发布《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做了细致的规定。9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
(15)1979年。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同年2月发布《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同年4月发布《国务院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报告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厂矿企业尘毒危害严重的状况,保障了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同年10月发布《国务院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健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报告》,加强对特种工业生产安全的规制力度。
(16)1980~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做出决定,在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并确定每年5月都开展安全月活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17)1985年。1月,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该机构是国务院下设的非常设机构,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协调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全局性的安全生产工作。
(18)1991年。全国安委会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
3.5.7.2 美国近现代职业安全文化
(1)1938年。美国罗斯福政府通过《公平劳动标准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简称FLSA),它是改善劳资关系的法律。该法律又称为《工资时数法》,是一部关于工人工资与工时的法案。该法针对雇用未满18岁的年轻工人的企业,由劳工部的“工资和工作时间雇佣标准部”进行管理和执行,旨在保护美国年轻人的健康和福利。
(2)1941~1952年。1941年,颁布《煤矿检查法》,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授权给检查人员,赋予他们可以进入煤矿进行检查的权力,可以对事故进行调查,对煤矿安全提出改进意见。但因缺少强有力的法律条款的支持,使《煤矿检查法》的影响力难以维持,煤矿劳动安全效果不明显。为弥补先前法案的缺陷,1952年出台《联邦煤矿安全法》,但是事实证明它也并不完善。
(3)1969年。通过以“严厉”著称的《煤矿安全与健康法》,这部法案大大加强了联邦检查员的权力,并且细化了安全和健康标准,对美国现在的劳动安全规制产生深远的影响。
(4)1970年。12月29日,尼克松总统签署《职业安全和健康法》,开辟了保护工人远离职业伤害的历史新纪元,该法案第一次以全国联邦法规的形式保护全体劳动者免受与工作相关的死亡、伤害和疾病。
(5)1971年。4月28日,成立“职业安全和健康机构”(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简称OSHA),隶属于美国劳工部。
(6)1977年。“矿业安全和健康机构”(Mine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简称MSHA)主要负责管理和执行1977年颁布实施的《矿山安全和健康法》。该法是由1966年颁布的《金属和非金属安全法》和1969年颁布的《煤矿安全与健康法》合并修改而成,它与《职业安全和健康法》共同形成了有关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基本法律框架。
3.5.7.3 英国近现代职业安全文化
(1)1974年。英国政府颁布《工作健康与安全法》,通过这部统一的法律对工作中产生的健康和安全风险进行管理。在该法规下,建立了两个新机构:健康和安全委员会(The Health and Safety Conunission,简称HSC),其首要职责是确保工作场所内工人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福利,包括提出新的法律和规定,开展研究,提供信息和建议,控制炸药和其他危险物质;健康和安全执行局(The 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简称HSE),它有自己特殊的法律责任,最重要的就是执行安全和健康法案。
(2)1975~1993年。1975年颁布的《农业安全规制》对1956年颁布的《农业(安全、健康和福利)法》的部分内容进行删减和调整后实施;1992年实施《近海作业安全法》;1993年实施《煤矿安全和健康管理与执行条例》。
3.5.7.4 德国近现代职业安全文化
(1)1900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雇主在安排劳动过程时,应在许可范围内,保护劳工免于生命及健康的危险。
(2)1905年。德国政府实施《工人保护法》,规定拥有100名雇员以上的采矿企业应当成立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人委员会。
(3)1970~1990年。1974年,颁布《职业安全卫生法》。此后,德国又颁布实施数十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如《工作安全法》《设备和产品安全法》《工业安全和健康法》《操作安全技术规章》《个人保护设备使用规范》《工作场所保护法》《年轻工人保护法》《工作时间法》等,对特殊工作岗位及就业群体的劳动保护更加完善。
(4)1996年。7月1日,成立联邦职业安全和健康机构,总部设在多特蒙德,同时在柏林和德累斯顿设有办事处,在开姆尼斯设有分支机构,它是没有立法权的公众法律机构,是联邦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的一个权力机构。
3.5.7.5 日本近现代职业安全文化
(1)1911~1949年。日本在1911年通过《工业法》,1916年正式实施;1927年,将“绿十字主题”作为职业安全的标志;1928年,开始“全国安全周”活动;1929年,《工业事故预防和健康(保健)条例》开始实施;1932年,设立国家工业安全大会;1942年,工业安全研究机构成立;1947年,在厚生劳动省下设劳工标准局成立劳工局,履行原厚生劳动省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并颁布《工业安全健康法》。
(2)1950~1959年。1950年,开始“全国工业卫生周”活动;1952年,发起“零事故”运动;1953年,全国性安全组织成立,同时把“白十字主题”作为职业健康的标志,成立国家职业健康大会(1967年更名为“国家工业健康和安全大会”);1957年,建立全国工业卫生学院;1958年,启动第一个“全国工业事故预防五年计划”;1959年,颁布《锅炉与压力容器安全法》和《离子化辐射危害预防法》。
(3)1960~1969年。1960年,颁布《尘肺病法》《四乙基铅中毒预防法》《有机溶剂中毒预防法》;1961年,颁布《高压危害预防法》;1962年,颁布《起重机安全法》;1964年,颁布《工业事故预防组织法》,成立日本工业安全健康组织(JISHA);1967年,颁布《铅中毒预防法》;1968年,颁布《四烷基铅中毒预防法》;1969年,颁布《敞篷货车安全法》。
(4)1970~1999年。1971年,颁布《特定化学品危害预防法》和《缺氧预防法》;1972年,颁布《工业安全健康法》,修订《劳动标准法》有关条例;1975年,颁布《工业环境检测法》;1978年,建立职业与环境健康大学;1979年,颁布《粉尘相关危害预防法》;1982年,成立日本生物鉴定研究中心;1998年,启动第9个“工业事故预防五年计划”;1999年,发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方针》,成立日本职业安全健康国际中心。
思考题
1.安全文化起源与演进的解释方法有几种?具体是如何解释的?请简述。
2.简述安全文化发展与社会类型间的对应关系。
3.安全文化累积的本质与路径各是什么?
4.安全文化创新的动力机制、基本条件、主要内容及实现途径各是什么?
5.可从哪几个视角解读中国传统安全文化?请分别进行简述。
6.例举典型的人类安全实践活动、安全事件、安全相关古代文献与安全民俗等,并简述蕴含于其中的深层次的安全文化内涵(选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