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人生得意须尽欢
血咒就站起身来,很平静地拿起九幽令。有些东西不是百里万钧能够挡得住的,血咒很清楚这一点,所以,这个时候轻易许诺,反而很容易造成别人的误解。
血咒右手单手持令,随即暴怒一声:“喝!”
随即,在殿中的右半侧,立刻换上了“血”字旗。这一点,百里万钧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变故,心中猛然一惊,而在堂内的其他人也是有些惊讶。随即心中不免有些腹诽不已,难道血咒已经有了足以与百里万钧分庭抗礼的能力,还是说……
血咒的嘴角露出些许笑意,这其实就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既然事情已经做到了这种地步,血咒就不害怕百里万钧对自己有所芥蒂,而且,这么做足以让百里万钧草木皆兵。这个时候就是他暗中集结力量的最好时机。
说实话,血咒的这一手确实有些出乎百里万钧的意料,他原本想的是把血咒和血魔族推到风口浪尖上去,却没想到血咒的反击是如此犀利。再加上这些人之中有很多是血咒武力屈服的,他们要忌惮血咒胜过于忌惮自己,要是自己任凭血咒这么发展下去,最后自己势必会落得无人可用的境地。而要想打破这种境地,就只有一个办法。
血咒从议事堂出来的时候,血麒已经等在外面了,两人朝着无人的地方走了走,血咒看着血麒,随即询问道:“我昏迷了多久?”
“十日。”
血咒很是意外,血麒继而说道:“你受的伤很重,不过璇璃进行了诊断,告诉我你的内伤以极快的方式愈合,有可能是卷轴的作用。”
血咒愣了一下,却摇摇头:“并非如此,这是因为天狐族的秘术。”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血祭长老在何处?”
“血祭长老不方便来到此处,此刻正在洛州城。当日点的精兵,我已经全部派往了洛州。”
“那我们身边的人呢?”
“都是宗主的人。”
血咒微微点头,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就算是自己带来人,宗主也会想尽一切办法调走,说到底他还是对血咒不放心。所以,用他的人才是最意料之中的。所以,血咒提前做了安排,毕竟这是宗门内人员调配的事情,作为宗主的百里万钧有权进行干涉,而血咒把自己的人调走,又安排了这么一出好戏,足以让百里万钧好好筹谋一番了。
“不过……你想好这么做了?”血麒看着血咒,还是有些担心,“如果你强行干预,恐怕会让正道之人将你视为异类。”
血咒却很看得开:“我们身居魔教驻地,其实已经就是异类了。我所求的不过是心安理得,若是他不执拗,或许我们并不会走到这一步。”
“可是,唐门已经对我们满腹牢骚了,如果这么做,我怕……”
“唐门终究是人间的门派,能够探到我们这个高度的人屈指可数。更何况,我出身于唐门,自然不可能让它们卷入这浑水之中,就算是人间非议,唐门终究只是沧海一粟而已。最终担心的,还是长生门。”
血麒就不说话了,因为血咒的判断没有任何问题,就算是他们维护了,很多时候也不会有人站在你这边。甚至于有可能还会适得其反!
百里万钧在得到消息的时候,有些意外,他没想到血咒居然会朝着正道开炮,而且还是冲着和他私交甚好的金钟阁。这让百里万钧有些捉摸不透,就连他身后的血斩也不由得皱紧眉头,难道血咒真的是和他们一条心吗?
这不一定!
百里万钧依然给自己做了这样的心理暗示,他很清楚眼下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而且那小子可不是一个会轻言放弃的主。单从今天的阵势就看得出来,不管从那个方面考虑,这对血咒来说都是一个好机会。他可以借此来瓦解自己苦心经营的局面。
这其实也是血咒的打算。
血咒可以争取的人并不多,首先不可能的就有百蛊门,先是为了救容允馨在蜀南竹海将其一窝端,其次杀了他们的师父老毒物、又斩杀了蛊公子崔仕伦。这就是不死不休的梁子。
而且,百蛊门之所以叫做百蛊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培养机制。炼蛊,则是需要人工施以某种特殊方法,长年累月精心培养而成的神秘物体,可大可小,一般为动物,动物类的一般两只为一对,但也有极少类为植物。
而后期多使用同一种方法制蛊,那便是取诸毒虫密闭于容器中,让它们当中的一个把其余的都吃掉,然后,就把活着的这个虫称为蛊,并从它身上提取毒素。
百蛊门的弟子也几乎相同,除了一部分是有特殊的制药天赋,大多数人都经历过吃人的阶段,弱肉强食、不毛幽谷,要想活下来,只能吃人。而最后留下来的人,便成为了百蛊门的核心弟子,之后才会教授一些用毒的理论。
但是血咒很清楚,这种培养方式有着很大的缺陷,那就是这些人只会点火不会灭火。或许他们能够成为很好的死侍,但却无法相互协同合作,将团体的力量发展到最大化。
同样可以进行对比的还有唐门,准确来说,是被强敌攻打时的唐门。无影宗的强攻并没有将唐门的力量消失殆尽,而且还没有强大功法的保障,所依靠的只有冰冷的暗器与坚韧不屈的决心。
但,这已经足够了。血咒丝毫不担心自己的局势不利,做了就做了,这是他一向的原则,也不需要理由。这次,他决心对金钟阁下手,也不需要理由。
“副宗主,人已经到齐了。”
血咒轻微点点头,走出去的时候,血咒看到为首的一人,稍微愣了愣,但还是选择走了过去:“璇璃少主,你怎么过来了?”
璇璃看着这一队五十人的人马,神色有些稍微的变化:“你们这是要去做什么?”
“去洛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