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三百一十章海贼禁止令
说干就干,为了寻求合适的带队人,我可是犯了难。但是菩提寺种福寺主持却给出了合适的人选。
少弐信奉的临济宗属于禅宗一脉,禅宗在日本可以说是是非常特殊的。
奈良佛教和平安二宗是由朝廷扶持,具有“护国”色彩,可以称为国家佛教、贵族佛教的话。
禅宗,尤其是临济宗,便可以称为是武家佛教,是武士阶级掌权后,由武家推崇而兴盛起来的。
镰仓时代,模仿南宋五山十刹的制度,在镰仓建立镰仓五山,后又扩大到京都,建立“京都五山”。
到了足利义满时,五山十刹正式成为定制,打下了禅宗、临济宗兴盛的根基。
从镰仓起,幕府的对外交往和大名的相互外交方面,基本上全部以禅宗僧人作为媒介和桥梁,并且协助制定外交方针。
室町时,禅宗的临济宗是足利将军家世代信奉的宗派,禅宗名僧深受幂府重用,经常参与军政外交机要,或作为幕府的使者斡旋于幕府与各地大名之间,也会出使中国和朝鲜。
无论幕府、大内还是细川,对大萌的勘合贸易无不以禅宗僧人为正使,而京都五山的天龙寺、相国寺等,向来在勘合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
禅宗五山还精研汉学、汉诗,熟悉中国文化,他们开创的“五山文学”,对日本文化有非常深刻的影响。
无论是早已有之的书法、绘画、雕刻、造园艺术,还是花道、茶道、能乐、俳句,都可以看到禅宗的影子。
于是在等待了正使的到来后,由这位高僧亲笔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国书,盖上了日本国王印,派遣了带领,数十名高僧、数十名家臣组成的使节团前往大萌,祈求大萌同意允许“朝贡”。
一行人通过对马岛宗家和朝鲜方面的良好关系为跳板,经朝鲜由朝鲜派人护送前往帝都,向大萌递交国书。
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主要是因为日本和大萌之间可以说是未建交状态,想要个大萌搭上线,必须通过作为大萌属国和日本有所联系的朝鲜进行交涉。
一行人带着盖伪造的天皇御印、正版的日本国王印的国书,拟定的勘合贸易请愿关文。
在等待期间,我则是没有什么事情要做,主要还是忙着一些堪合贸易的规划。
在规划中,整个勘合贸易都在我的控制之中,主要环节有两个,一个是出口货物的征集,另一个是进口货物的征税。
货物的征集,由新成立的合屋以及我的直属奉行组共同负责,将家中各地名主、高级武士、附属大名、各大寺社以及各大商会组织起来,分别给予一定的货物配额,并且确定贸易使团的具体人选,完成之后,将人员和货物清单移交到久留米城,然后等待使节团具体消息后,率少弐船队前往大萌。
等到完成交易返回之后,无论结果如何,由我征收四成的商税和一成的运费。
商税自然不必说,这里面包含了我的税收以及我的利润。运费则是留给船队的,用来支付往返大萌的船只租金、船员工资、乘船方食宿等费用。
日本向大萌输出硫磺、铜等矿物、扇子、刀剑、漆器和屏风等,而大萌向日本输入生丝、药材、金缕、书籍、扇香、铜钱等,无论是日本货物运到大萌,还是大萌的货物运到日本均是暴利,利润起码都能有货物价值的两到三倍。
所以即便我一人独占一半利润,也依然有无数人为了参与资格前来相求,更加加大了我对领地的掌控力。
甚至远在近幾的信长听闻消息,也派来使者表示想参与一下。
刚刚打完仗的毛利也同样派遣安国寺惠琼前来羞答答地表示想参与参与。
当然这里面也包括岛津。
等到了年底,赶赴大萌的使团回来了,并且带来了大萌方面给出的回应:同意朝贡!但是要我控制住来自日本的倭寇。
接到消息后,我高兴的手舞足蹈,合屋伞连判众人也高兴的不能自已,小半年的准备终于有了回报,也不用经过那群大萌“海商”们的途径冒险了!
于是过完春节后,到了元龟二年(1571)正月,早已经准备完毕的船队,由少弐家三艘武装商船作为船队的核心,船队装满了来自日本各地的货物,在浩浩荡荡地离开博多港,远赴大萌进行朝贡贸易。
而船队离开后,我则是按照大萌的要求,开始针对于海贼的大规模清剿行动。
日本口中的海贼和大萌、朝鲜口中的倭寇不是一回事,虽然两者之间有些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实质上并不是一回事。
倭寇名声极差,不仅仅是在大萌,在朝鲜也是常常受到他们的骚扰。倭寇,并非只是日本人,到了后期不光有九州沿海大名支持,甚至也有很多来自大萌东南沿海的大家族毫商的支持,所以后期倭寇中来自大萌人的比例非常高。
当然道君皇帝剿灭倭寇的情况下,现如今倭寇已经非常少了,大萌东南沿海的“海商”们,王直一死他们没有了一个强力的领头人,大部都被大萌官方水军剿灭或被招安,剩下的也翻不起风浪。
而与倭寇不同,海贼(海贼众),他们更多依靠的是在海路关键要冲设置关卡,专门收取过路船只的“过路费“,其名目也是多种多样,有“驮别钱“、“帆别钱“等等,所以海贼实质上已经基本上实现了权力自由,称为海上大名也毫不为过。
而且,这些海贼团体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还联合各地大名,以雇佣兵和家臣的形式辅佐各自的主家,具有了属于自己的军事实力,再加上他们本身具有的海上运输能力,实力更加不容忽视。
而作为战国大名,海贼给予的支持和利益是不容忽视的,他们急于吸收这股海上军事力量,所以基本上对于海贼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相对宽容和优待的政策,海贼势力也成为了当时大部分大名们想要拉拢的对象。
经过这么多年的扩张统治,我对九州附近的海贼众控制可以说非常牢固,比如作为海贼最大幕后东家的五岛宇久家、对马宗家、松浦家水军和麾下海贼,全部被收编担任“警固众”,也就是负责海上航路安全和打击非法海贼,相当于海上的警察,必要时也可以参与对外海上战争和运输补给物资。
同时少弐家强大的水军作为主要作战力量以威慑海贼和周边大名。
有了这些底气,也为了更好的开展贸易工作,我和家臣们商议之后,在领地内下达了《海贼禁止令》:
一、少弐领内诸国海上贼船之行径,严令停止。
今少弐所有商船于任何通商港口之间,若有行盗船之举动,视为和少弐宣战,后果自负。
二、领内各国浦、渡之船头、猎师但凡乘舟楫者,当速至其所在之地地头代官处订正造册。
向后聊以海贼为业者,依誓书定罪连判,其国主可将事实上报。
三、自今以后给人领主之中,有海贼之辈者,当倍受惩戒,为曲佞事之所在至末代之人知行悉数没收。
以上之条令可坚决贯行,若有违背之族,可直接论罪。
这项禁令的颁布,以非常严格的身份监督和惩戒措施,剥夺了海贼们的大部分自主权,并要求他们必须登记在册,使其全部在少弐家的掌控之下。
同时第一条也在强势地告知各地海贼们:别打我少弐家船只的主意,不然给不了你好果子吃。
下达《海贼禁止令》后,我又以九州探题的名义将法令送至正在交战的岛津和肝付家,至于他们遵不遵守,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