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少怀里的小青梅好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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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崴脚了

非要以此作结尾吗?万言万句,你偏偏选择了一个最令人不愿的话语以此作尾,宋先生,哪怕你是故意的,我亦可以视若无睹。

只想得到你。

“那我还真不喜欢这个单词,宋瑾,”她颔首道:“我以为我们会比朋友更加亲密些,怎么说也是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同伴了。”

他微微一怔,俊秀的脸上浮现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笑容,修长的腿不紧不慢地走在余笙身旁,那双骨指分明的手还贴心地帮余笙挽好衣领。

“不喜欢这个词?”

“我不喜欢。”

她回答得很坦率,对于朋友这一词,如果将它放在宋瑾身上,那便是真的不喜欢,因为她的野心远不止如此,怎么会安心只能安静地陪在他身边?

宋瑾没有说话,墨色的眼眸与夜色融为一体,让她看不清他的情绪,薄唇微微上扬,低声道:“那么,我的生死至交,这个答案,余小姐满意吗?”

虽不及意,但也心满。

好喜欢今晚的夜色,可惜的是,铃兰花香的索伊尔香水中却夹杂了味道极淡的血腥味。

她悠然地开口:“又去打人了啊?”

身旁那人愣了一下,随后低声轻轻说道:“我没有动手,笙笙,我只是想要那人得到他应有的惩罚,这个错是他犯下的,他必须要有一个交代。”

余笙踮起脚尖,摸了摸宋瑾被晚风吹过有些凌乱的头发,宋瑾这时候倒也乖巧,低下头去安静地没有说话。

“我没有怪你,宋瑾,这是你的做事风格,你已经长大了,身份又是那样的高,”她顿了顿,带着几分笑意说道:“只是宋瑾,有时候我真的想看看你对外人的那一面。”

高跟鞋的底很高,踩在路上发出哒哒响声,这个夜晚好安静,除了心跳声她没再听进去旁的。

她与宋瑾好像真的都变了,如果按照以前,她会喋喋不休地与宋瑾讨论今晚的舞会,明天的预备,和昨夜的星空。

可分别了五年重新回来,彼此之间竟可笑得只剩下沉默可言。

也许这种情况自宋瑾亲自来余家退婚便以形成,他一直以为自己并不知道,他也许也一直以为,余笙还是那个单纯的余笙,心计没有任何变化。

“啊!”她忽然惊呼一声,坐下身来,神情有着几分痛苦,不停地揉着脚关节,有些无奈地朝宋瑾喊道:“宋瑾,我脚好像崴了。”

方才心思太重,竟是没有看到前方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子,宋瑾好像也在思索着什么,两个人竟然默契得对那块石子进行了无视。

但余笙这一刻却撒谎了,她脚并不算很疼,方才揉关节的时候对着自己下了几分狠劲,使得更加红肿,她抬起头看着宋瑾,眼中泛着点点泪光:“宋瑾,我怕疼。”

这句话若是被Apep组织的任何一位成员听到,非得好好笑话几天不可,著名的Kaiserin,他们最崇拜的领导人之一身上有着不知多少道伤疤,竟然会被一块小石子绊倒,疼得泪光盈盈。

可宋瑾不是世界最著名臭名昭著的组织Apep成员,他只是宋瑾,还是会把余笙当小孩子一样对待的宋瑾。

“今晚的宴会把你迷得不清,这么平缓的道路你都能被绊倒。”他轻叹一声,随后递给余笙一只手:“还能站起来活动吗?”

余笙摇了摇头:“好像不能。”

他并没着急把余笙扶起来,而是让她现在地上坐着,他拿出放在口袋内侧的手机,大概是在吩咐他的部下,余笙没有打扰他,而是安静地看着宋瑾好看的容颜在星光下熠熠生辉。

“我吩咐了司机让他把车开到不远处的一个道上,虽说道路平缓,可周围载着梧桐树除了星光外不见得任何光亮,我们只能步行到不远处的那条道上。”他半蹲下身来,微凉的手指轻滑过余笙浅浅的泪痕:“乖,坚持点,你宋哥带你下去。”

余笙有些不乐意:“你不是我哥,我哥只有余沐和余盛两个人。”

宋瑾笑了笑:“我当然知道,”随后,他把身子一转,白色的衬衫上还留有着几分丁香花的香气:“既然你腿脚不便,不嫌弃的话,我背你下山比较方便,能够上来吗?”

“这点力量我还是有的。”她尝试着自己站起身来,却是跌在宋瑾结实的背上,宋瑾的手也敏捷地栲住了她。

那件白色衬衫的布料很舒适,有着一股淡淡的清香,专业如她竟也一时没有分清楚那会是什么香料调制而成的。

“宋瑾,你身上的味道好香啊。”她头趴在宋瑾的耳畔,低声撩绕在他的耳畔,温热的气体喷洒在宋瑾的颈脖处,她伸出手轻轻勾住宋瑾的脖颈:“我很喜欢这道香,是什么样式的香水?”

“我很少有喷香水,那道索伊尔香水也不过是友人赠予我的,如果你说我身上的味道,那就只有一种可能,除了是洗衣液的味道,那它只能是沐浴露的味道。”

宋瑾被她的东西心境有些燥乱,白皙的脸庞不觉也有几分微红,所幸夜色朦胧,遮住了他们的视野。

女孩很轻,背起来时并不需要用太多力气,他若有所思地问道:“美国的伙食你吃不习惯吗?”

体重明显比高中的她少了好些斤数,显得她的身姿有些纤弱。

“是啊,冰冰凉凉的,我吃不习惯那口,家里我没雇厨师,自己太忙了也没空做饭,都是和师父师兄一起吃餐食。”

师父塞缪尔是纯种的法国人,出生在香水之都格拉斯,后来移民在美国,结识了师娘慕箐。

师兄慕以白是随着母姓的,从小跟在慕箐身旁,也学会了有关中餐的烹饪,自从慕箐因病去世后,一直都是由他给塞缪尔做饭。

塞缪尔家中固然有权有势,可他似乎更喜欢亲力而为,家中没有半个佣人厨师,慕以白开创公司后就鲜少有自己下过厨,余笙也忙着调制香水没有时间,于是做饭这一重任只好落到那位白发老师,身体倍健朗的老师父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