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中的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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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尔茨堡学派中的现象学

就文献而言,胡塞尔的工作在维尔茨堡大学所获得的回应早于哥廷根大学。但文献中的引用不是证明影响的可靠证据,甚至不能表明影响的重要性。因此,胡塞尔在维尔茨堡心理学圈子思考中的地位是他的较远影响的第一个例子。因为没有证据表明胡塞尔曾经访问过维尔茨堡的心理学圈子,也没有迹象表明胡塞尔在当时与维尔茨堡的心理学家有重要的联系。然而,有迹象表明胡塞尔与维尔茨堡的心理学家之间有一些共同的认识和交互,而这使得这种关系值得我们去探索(尽管很难)。胡塞尔本人追求的是纯粹,而这个事实不利于他的工作在维尔茨堡获得回应(尽管他知道这一点[《现象学心理学》,第9页]),但我们也不能削弱他的历史重要性。

众所周知,维尔茨堡学派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实验去探索“高级心理功能”,例如:思考、意愿(willing)(他们公开摒弃了冯特的反对意见)。这些实验使用的主要是受训观察者的关键反省。这些观察者所提供的是未被期待的事实:思考和意愿不一定或基本包括感觉意象。他们的方法和发现,都与主导的科学心理学原则背道而驰。现象学在方法与发现这两个方面,都能为维尔茨堡学派提供支持。

维尔茨堡学派最原创的工作来自屈尔佩的助手及学生,尽管这显然得到了屈尔佩的指导(屈尔佩经常担任被试)。1901年,梅耶(A. Mayer)和奥斯(I. Orth)发表了他们的联合研究。在这项研究中,被试描述了他们的思考(当时,胡塞尔的《逻辑研究》还没有广为人知)。情况同样如此的是:马贝(Karl Marbe)所做的更为重要的研究,第一次阐明了在重量比较判断中的反省(在这种判断中,没有感觉或意象的存在),而且马贝还把无意象的意识状态概念作为意识的新现象。新团队的英国成员瓦特(Henry J. Watt)在更辛苦的方法之外还提出,在无意象或意象贫乏思考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导致态度的任务。然而,胡塞尔甚至在1905年的时候就提出的有关非感性或“范畴”直观的观点,没有明显地出现在维尔茨堡学派中。至少瓦特从来没有提到胡塞尔的名字。57阿赫(Narziss Ach)的第一本书《论意愿活动与思考》也没有提到胡塞尔的名字(参见本书第104页)。

A.迈塞尔(1867—1937)

维尔茨堡学派中第一个引用胡塞尔的是迈塞尔(August Messer)。他对思考的实验研究(1906),至少在三处地方提到了如独特性、充实、生动性、感觉、意义这样的概念。58我们可能没有办法弄清楚:在德国吉森大学受训的迈塞尔(当他在1904—1905年在屈尔佩手下从事实验工作前,他就开始在吉森大学担任教师了),是如何发现胡塞尔的。吉森大学靠近马堡大学(那托普在马堡大学开始传扬胡塞尔的名字),但这很难成为充分的解释。但非常有可能的是,当布勒从柏林前往维尔茨堡时,向迈塞尔讲到了胡塞尔,而这先于迈塞尔在1906年担任大学讲师与屈尔佩的助手。

比首次引用更为重要的是胡塞尔对迈塞尔的有关感觉与思考的重要著作(1908)的影响。这本书的导言包括了以下特别的语句:


另一个在这些问题上非常值得注意的非心理学工作,就是胡塞尔的《逻辑研究》。这本书包括了很多对思考心理学来说有重要意义的东西,另外,这本书在思考的心理学与逻辑学进程之间,做了很多通常很难进行的区分。59


实际上,这本书的整个结构以胡塞尔有关意向与意向活动的思想为基础。因此,在意义指称意义上的意向性,首先在知觉中,然后在思考、抽象和判断中被追溯到了。胡塞尔的非感性直观思想,也在迈塞尔对思考的解释部分中起着重要作用。这本书在结尾处驳斥了所有的心理主义。因此,正如迈塞尔在自传中所说的,60胡塞尔向他提供了克服联想主义者感觉主义的哲学工具,而他自己的实验工作提供了经验证实。

然而,迈塞尔对胡塞尔《逻辑研究》的整体接受,不意味着他接受了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中的纯粹现象学。因此,当胡塞尔在1911年发表《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时,迈塞尔在一篇题为《胡塞尔现象学与心理学的关系》61的文章中回应道:他反对胡塞尔对所有实验心理学的驳斥(这不是十分的公平,因为胡塞尔至少把斯图普夫作为一个例外)。显然,迈塞尔认为维尔茨堡学派的实验工作应当得到更好的注意,并且能够与胡塞尔的程序相协调。62另外,这篇文章仍然强烈主张将胡塞尔现象学作为纯粹心理学和哲学。63这不能说明迈塞尔在现象学中看到了哲学的最终见解。因此,在他对当代哲学的考察中,64迈塞尔在屈尔佩“批判实在论”的精简话语之前,就接受了胡塞尔的现象学。但迈塞尔仍然怀疑胡塞尔的本质直观,并且显然没有走向胡塞尔最后的先验唯心主义。

对迈塞尔来说,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现象学摆脱了感觉主义的狭隘牢笼。这种现象学还帮助迈塞尔对心理学中最重要的高级功能(思考)进行了结构化的描述。这种现象学对迈塞尔来说,不只是强化与证实。在迈塞尔对他自己发现的解释中,现象学提供了积极的成分。

B.布勒(1879—1963)

布勒(Karl Bühler)对胡塞尔工作的引用比迈塞尔晚了一年,65但这个事实不能说明迈塞尔比布勒更早发现了胡塞尔。不管怎么说,布勒对胡塞尔的第一次引注远不只是一个脚注。因为布勒在他文章开头处(第298—299页)用整整一段话来评价胡塞尔进路在与他的先行者相比时的成效性,并且布勒还在这篇文章中多次谈到了胡塞尔。布勒还特别承认了他对《逻辑研究》视角与观点的采纳。

我们现在无法知道布勒与胡塞尔及其工作发生联系的实际环境。布勒经由柏林大学到达维尔茨堡大学,而这个事实说明他不太可能是由斯图普夫那里得知胡塞尔的。韦莱克(Albert Wellek)说,布勒曾与斯图普夫在柏林大学共事过。布勒和波林一样,也是在维尔茨堡大学宣扬胡塞尔的人之一。波林说,屈尔佩是通过布勒得知胡塞尔的。关于布勒与胡塞尔的私人关系,(布勒的妻子)夏洛特·布勒(我要感谢她提供了这个信息)说,布勒“确实与胡塞尔有私人联系。”但是,由于夏洛特·布勒只是在他们离开维尔茨堡大学很久以后才认识布勒的,所以她不能确定后来布勒是否去拜访过胡塞尔,或者说他们是否见过面。但不管怎么说,这些私人交往很难产生大量的成果。就二人的通信而言,现存的只有1927年6月28日胡塞尔寄给布勒的信件复本。这封信提到,布勒到弗莱堡时没有见到胡塞尔,而胡塞尔邀请布勒再去一次。然而除了迈塞尔以外,布勒是维尔茨堡与哥廷学派之间最直接的纽带。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胡塞尔思想在布勒心理学中的地位。任何想要确定这种地位的努力,都必须考虑到这个事实:布勒的举动远远超出了维尔茨堡学派的最初兴趣,例如,布勒进入到了格式塔现象、发展心理学和语言理论的领域。如果要考察现象学对布勒的意义,就必须研究他工作的所有方面。

在目前的语境中,布勒对思考心理学的兴趣(正如维尔茨堡学派所探索的)是最相关的。在这里,布勒赞誉了胡塞尔的“先验方法”;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从我们有关理念逻辑规范的知识中,推导出与它们相关联的、有关我们思考进程的东西。但是,尽管布勒推荐了这种方法(他在其中看到了与康德进路的分离,而他认为这是“特别有成效的”),他本人想要在直接的实验方法中确立这种关联。布勒让他的被试尝试去理解一些非常困难的引用,而他发现在这么做时,他的被试没有意象,而只有“思考”,因此布勒试图去分析这些思考的积极特征。他在区分规则意识、关系和“意向”时吸收了胡塞尔《逻辑研究》对它们结构的分析,而且这些分析为他提供了解释实验结果的哲学背景。

在布勒离开维尔茨堡大学,以及维尔茨堡学派成为历史以后,他发表了一本论颜色的书,作为一本更大的但未完成的论知觉本质的书的一部分。66从标题来看,这本书涉及与凯茨论颜色的书一样的现象。实际上,凯茨与赫林及赫尔姆霍茨一样,为这种新颖研究提供了出发点。布勒反复称他自己的新研究是现象学研究。但是,对胡塞尔的明确引注只有一次,而且没有特别地使用胡塞尔的任何洞见。描述工作与实验研究是契合的。

后来,布勒转向了语言理论。在这里,他再一次地从对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语义学研究的讨论出发。67另外,在这本书中,胡塞尔的思想得到了最频繁和最大的考虑。布勒甚至对胡塞尔在《形式与先验逻辑》(1929)和《笛卡尔式的沉思》(1931)中论语言的思想采取了同情的态度。然而,这没有阻碍他反驳“尊敬的作者”(《语言理论》,第10页),并发展出对胡塞尔图式所区分的语言的两种功能(即表达和呈现,第三种功能是呼吁)构成补充的新理论。68

那么,胡塞尔现象学在布勒心理学中的地位是什么呢?1927年,布勒发表了一个纲领性著作《心理学中的危机》。这是一个在当时德国引起很多讨论的主题。他甚至寄了一本给胡塞尔。这本书引起了胡塞尔很大的兴趣(上述胡塞尔的信中提到了)。对布勒来说,心理学中的危机就是体验心理、行为主义与作为精神科学的三种相互竞争心理学之间的冲突。事实上,布勒在这种危机中只看到了将这种三个心理学的实在方面,综合到一起的发展和转换迹象。现象学的名字,没有出现在这种新的综合中。但是,在指出意义概念对于他的新综合的重要性时,布勒特别地提到了他对胡塞尔“语义学”的坚持。因此,人们可以说,现象学仍然是新心理学的基础部分(如现象学对意识体验的揭示,尽管现象学的重要性不局限于意识体验这个方面)。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在布勒的最后阶段(尤其是他在美国的阶段),当他转向更加宽泛的格式塔问题时,他完全改变了对现象学的这种看法。

C.阿赫(1871—1946)

迈塞尔与布勒不是维尔茨堡学派中唯一知道早期胡塞尔现象学的人。阿赫(Narziss Ach)与塞尔兹(Otto Selz)的研究中都出现了早期胡塞尔的思想,尽管在塞尔兹那里,胡塞尔只占据次要的地位。

阿赫主要通过新的实验方法,去研究意愿活动。尽管在他的第一本论意愿与思考的书中,69他只在与“现象”同义的意义上使用了“现象学”这个术语(第106、199、215页)。在他的第二本书中,70他更为显著地说到了他的“现象学”成果,并且他总是试图去描述意愿活动的现象学方面;他在这么做时使用了胡塞尔的术语(如“要素”),尤其引用了《逻辑研究》。但是,这种借用很难说是非常实质的参考。

D.塞尔兹(1881—1944)

显然,胡塞尔对塞尔兹的影响更小。塞尔兹写出了维尔茨堡学派中最具实质性的、有关思考心理学的著作。71事实上,塞尔兹在这本书中反复引用胡塞尔以作为他的思想支撑。但是,胡塞尔在塞尔兹这里的影响大大小于在塞尔兹之前的人。

E.米肖特(1881—1965)

现在该介绍一下德国以外的第一位现象学心理学家、比利时人米肖特(Albert Michotte)的工作了。尽管他的工作是在维尔茨堡学派以外发展起来的,并且他在比利时的鲁汶建立了他自己的学派,但正如他在自传中所说,他是在维尔茨堡“发现了布伦塔诺、马赫、迈农、胡塞尔、斯图普夫、冯·艾伦菲尔斯以及其他人工作的”。72米肖特与胡塞尔之间的中介者是屈尔佩。在1904年于德国吉森大学举行的实验心理学会议,屈尔佩遇到了米肖特(与迈塞尔),并在三年后的莱比锡将米肖特引到了维尔茨堡大学。在米肖特待在维尔茨堡期间(1907—1908),迈塞尔与布勒已经发表了他们的论文,但是布勒在维尔茨堡大学仍然是一个讲师。

然而,这不意味着米肖特立即作为维尔茨堡学派的一员参加到了现象学中,而他也没有被胡塞尔所吸引。米肖特主要是一个实验心理学家,并且是其中最原创学者之一。但是,他是一个独特的实验主义者:他对体验进行了新的应用(如应用于哲学)。但是,他对现象学哲学保持着带有敬意的距离。1953年,当我获准参观在他实验室中的一些知觉实验时,我尤其明显地认识到了他对现象学哲学的这种态度。米肖特的实验室与鲁汶大学的哲学研究所就在同一幢楼,而建立于1939年的胡塞尔档案馆也在这幢楼。当时,米肖特对他自己现象学心理学与他楼上的胡塞尔档案馆所研究的现象学之间的可能关系,产生了极大的困惑。事实上,据我所知,米肖特的著述从来没有引用胡塞尔,尽管他们经常提到格式塔主义者、凯茨与鲁宾。

米肖特没有宣称用实验方法解决了哲学问题。他想做的是:在没有宣称现象反映了最终实在的情况下,揭示现象的无可争议的证据。在这么做时,他可能比他自己能意识到的更为现象学化。就他对现象学的特殊解释而言,他认为只有他在1939年(胡塞尔著作就在这一年运到了鲁汶)以后的工作,才是现象学。73


在我的生涯中,1939年是一个转折点,并且标志着一个阶段的开始:我使用实验的方法,去解决现象学的某些基本问题、因果性问题、永久性问题和我们体验实在的问题。(《自传中的心理学史》,第227页)


但是,他补充说,这种现象学工作是“他毕生研究与思考的成果”(同上书,第235页)。

米肖特所指的现象学是什么呢?据我所知,他从来没有对现象学下过书面上的定义。但是,很显然:现象学对他来说意味着彻底的探索(尽可能用实验技术,去探索在主体具体体验中的现象)。当然,这种解释与诸如斯图普夫那样的实验学派成员的现象学没什么不同。但是,米肖特也明确取消了所有认识论抱负,尤其是在他《因果性知觉》的第2版本序言,中。74因此,在知觉领域,他只关注因果性印象,而非对因果性的确证认知。这不意味着他认为他的现象学发现与认识论问题是无关的。实际上,米肖特相当明确地说:如果没有他对哲学问题的兴趣没有休谟对因果性知觉的否定所带来的挑战以及曼·德·比朗(Maine de Biran)的确证,他就不会进行这样的研究。在米肖特的工作中,实验的作用只是具体地说明休谟的主张是多么无事实根据,因为休谟的主张仅仅以缺乏准确性(尤其是缺乏在心理学研究中必不可缺的工作谨慎)的肤浅观察或粗糙体验为基础(《因果性知觉》,第252页;英译本第255—256页)。他的做法是去探寻因果性、物质性或持久性等印象生成的条件。根据米肖特的解释,无可置疑的是:我们确实在明晰和可描述的直接因果影响的印象,而不用管它们最终的有效性可能是什么样的,尤其是在如屈尔佩或米肖特这样的新学院主义传统中的批判实在论者们看来。

米肖特导入因果印象的方法,首先是质疑这些印象在确立现实因果中的相关性。因为他仅使用了如点和线这样的人工视觉模式,而没有使用任何它们之间的因果联系。他引证了他的一个哲学家同事的话:“结果,你是从幻象出发,以便证明因果印象的实在,并解释其客观性。(同上书,第226页;英译本第228页)”但是,他承认说:得到证明的客观性只是现象主体间性。现在,这种现象无论如何都在切除所有唯名论怀疑主义方面变得如此的有形化。对米肖特来说,他对刺激的不同安排不仅说明了展现了因果印象,而且区分了若干不同的独特类型。具体来说,他详细地把因果印象解释为:(1)发动(lancement)——与对两个运动(两种正在运动客体部分汇合了)的知觉相联系的明晰格式塔;(2)夹带(entraînement):两个客体协调运动。它们有很多子部分(释放、排放、自我运动等等)。这些子部分的共同点是:由药剂到患者的运动传播现象。这种传播包括了尤其为休谟的朴素因果观所忽视的成效印象(《因果性知觉》,第218页及以下;英译本第221页及以下)。因此,知觉可以把“产生”印象直接给予我们,而不只是依从印象,正如在释放效果当中那样。然而,米肖特认为,“质的因果性”(一种质引发另一种质)不允许类似的知觉。当我们不运动时,在这里能看到的一切都是质的延续。

米肖特其他的“现象学”实验,为三个哲学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相关数据:

(1)动物运动(正如可以人工产生的特殊特征所呈现的),导致了目的性(“意向性”)或目的论的现象印象;

(2)变动印象中的现象延续性;

(3)显性实在。

米肖特宣称他的主要结论是:感觉体验比人们所能想象的远为丰富。显然,米肖特打造了新的基础,并且不仅说明了新的现象,而且通过实验技术使这些新的现象成为主体间认识的现象。现象世界的丰富及其它们的实验分析,都表明了现象学的主要发展,甚至超越了实验范围。它们的哲学意义超越了米肖特的实验室。

与此同时,更为哲学意义上的现象学,至少促进了米肖特在维尔茨堡学派中得以开始研究的气氛。显然,甚至在1939年以前,他的大多数有关作意现象的工作,都在最广义上是现象学的。75他在1939年以后所做的工作,不同于他在知觉范围的问题选择之前所做的工作。米肖特把这种工作称为现象学,而我们必须在他区分现象学与认识论的情境中来理解这个事实:他想要避免所有不成熟的认识论宣称。这种显著的谦逊使得他的发现具有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