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世袭君主国
这里,我想撇开共和国不予讨论,因为我在别的地方已经详尽地论述过了。 [1] 我打算单独地转到君主国这方面来,并且按照前述的顺序,探讨这些君主国应该怎样进行统治和维持下去。
我认为,在人们已经习惯了在君主后裔统治下生活的世袭国里保持政权,比在新的国家里困难小得多。因为君主只要不触犯他的皇宗皇祖的制度,如遇有意外事件,则随机应变,这就足够了。因此,一位君主如果具有通常的能力,依此方法,总是能够维持他的地位的,除非遇有某种异乎寻常的格外强大的力量,才可能被篡位。但是即使他被夺权了,当篡夺者一旦发生祸患的时候,他就能够光复旧物。
例如,在意大利我们就有费拉拉公爵。 [2] 其所以能够抵御〔14〕84年威尼斯人的侵袭和〔15〕10年教皇朱利奥 [3] 的侵袭,就是因为在这个领地的统治已经历史悠久了,此外更无其他原因。 [4] 因为世袭的君主得罪人民的原因和必要性都比较少,因此他自然会比较为人们所爱戴。除非他异常恶劣,惹人憎恨之外,他的臣民自然而然地向着他,这是顺理成章的。而且革新的记忆与原因,由于统治已经年代久远并且连绵不断而消失了;因为一次变革总是为另一次变革留下可以继续进行的条件的。
[1] 参阅马基雅维里:《论提图斯·李维〔罗马史〕前十卷》(以下简称:《李维史论》),特别是第一卷。该卷第二章的题目就是《共和国有多少类,罗马共和国是属于哪一类的?》。
[2] 费拉拉公爵(duca di Ferrara),指在教皇辖地费拉拉执政的埃斯特家族的埃尔科莱一世(Ercole I d'Este,在位: 1471—1505)和阿尔封索一世(Alfonso I d'Este,在位:1505—1534)。这个家族从1208年起就同萨林圭拉家族(Salinguerra)轮流统治费拉拉。1332年教皇承认埃斯特家族三兄弟为其在费拉拉的代理人,由是埃斯特家族统治者的势力日益强大。
[3] 朱利奥二世(Iulio II 1413—1513)原名朱利亚诺·德拉·罗韦雷(Iuliano della Rovelle),1503年起任教皇至1513年,决心收复全部教皇辖地,除费拉拉公爵抵御了他的攻击外,一些处于教皇宗主权之下的小国的繁荣时代由此告终。
[4] 根据意大利学者的分析,事实上埃尔科莱和阿尔封索这两名费拉拉公爵在政治和军事上都是具有伟大才能的首领。马基雅维里在这里的提法,看来是有意强调世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