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梦
第五讲 初步的研究及其困难
有一天,我们发觉了某些神经病患者的症候是有意义的。注58精神分析的治疗法,即以这个发现为基础。病人受这种治疗时,谈到症候,有时并提起梦。因此,我们就怀疑梦也有它的意义了。
然而我们的演讲并不想跟着这个历史的顺序,却要将这个顺序倒过来讲,先说明梦的意义。因为梦的研究不但是研究神经病的最好的预备,而且梦的本身也就是一种神经病的症候;又因为健康的人都有这种现象,所以更给予我们以研究的便利。老实讲,如果人们都健康而且都做梦,我们也就差不多可以从他们的梦里得到神经病研究所能给我们的一切知识了。
因此,梦就成了精神分析的研究对象。梦和过失相同,既为健康人所同有,也为一般人所忽视,认为它显然没有实际的价值。然而梦的研究更可以引起讥笑。过失只是为一般人及科学所忽视而已,但要加以研究,也不会有失身份。有人说,除过失外还有些更重要的事实,那当然是对的,但是研究过失也不无所得。至于研究梦则不但徒劳无益,而且被认为绝对可耻:既不合于科学,又有倾向于神秘主义的嫌疑。而且在神经病理学和精神病学内,有许多更重要的问题——例如心理的肿疡症,出血慢性炎症等——难道医生可分心于梦的研究吗?梦实在是太琐屑、太无价值,不足以作科学研究的对象。
梦还有一个因素简直不宜于作切实的研究。研究梦的时候,其对象是不易确定的。譬如妄想,它的轮廓还比较明确,病人明白地自称:“我是中国的皇帝。”然而梦呢?却大部分没有叙述的可能。一个人说梦,能担保自己说得都对吗?没有删改过吗?或者没有因为记忆模糊,而不得不加以增补吗?大多数的梦,除了些细小片段之外,是记不起来的。一个科学的心理学或治疗的方法难道可以用这种材料为根据吗?
批判而不公允,便可能引起怀疑。否认梦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其论点显然是太趋极端了。我们在讨论过失时,也有人嫌它过于琐屑,我们却以“由小可以见大”自解。你若说梦模糊,这也是梦的特色——某物有某种特色,那是不受我们支配的;况且也有明白确定的梦呢。就精神病学的研究而言,有些旁的对象也和梦一样,都有模糊的弊病,例如许多强迫观念的症候,却有许多有名誉有地位的精神病学家也曾加以研究。我还记得我所治疗过的一个实例。病人是一位妇人,她叙述自己的病如下:“我有一种感觉,好像是曾经伤害过,或曾想杀害一个生物——也许是一个小孩——不,不,可能是一条狗,好像我曾从桥上将它推下——或类似于此的事。”至于说梦不易有确切的回忆,那是可以补救的,你只要把说梦者说出来的一切定为其梦的内容便行了,至于他在回忆中所忘记的或改编的,一概不理。进一层说,一个人不应该如此武断地说梦是不重要的事实。我们从自己的经验知道,梦所遗留的情绪可以终日不变,并且据医生的观察,精神错乱及妄想都可以起源于梦,而且历史上的人物间或也有因梦而引起了做大事业的冲动的。试问科学家们看不起梦究竟有什么真正的原因呢?由我看来,那是对于古时太重视梦的反动。大家知道描述古代的情形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我们可以推定(请恕我说一句笑话吧)三千多年以前,我们的祖先便已像我们一样做梦了。就我们所知,古人都以为梦有重大的意义和实际的价值;他们都从梦里寻求将来的预兆。古代希腊人和其他东方民族出兵时必带一详梦者,好像今日出兵必定要带侦察员来刺探敌情一样。亚历山大大帝出征时,最著名的详梦者都在营里。泰尔城那时还在岛上,防御得很牢固,以致大帝有放弃攻城的意思。有一夜,他梦见一个半人半羊的神得意洋洋地跳舞,他将此梦告诉详梦者,详梦者以为这是破城的胜利预兆;大帝因此发出攻击令,以暴力取得了泰尔城。伊特拉斯坎人和古罗马人虽然也用其他方法卜知未来,但是在希腊、罗马时期,详梦术实际很流行,也为世所推重。达尔狄斯的阿耳特弥多鲁斯,据说是生在哈德里安帝的时代,曾著有一详梦书流传后世。后来这详梦的技术究竟如何退化,梦又如何为世人所忽视,那是我无法奉告的。学术的进步必不能使详梦术退化,因为在中世纪的黑暗时期,比详梦术更荒唐的事物都慎重地被保存着。事实是:对于梦的兴趣逐渐降级而至于与迷信相等,又仅被保留于那些未受教育的人之中。到了今天,详梦术愈趋愈下,沦于只想从梦中求得彩券中签的数字了。但另一方面,今日精密的科学却又常常以梦作为研究的对象,但是它唯一的目的在于阐明生理学的理论。由医生看来,梦自然不是一种心理历程,而是物理刺激在心理上的表示。宾兹在1876年说梦是“一种无用的,病态的物理历程,这个历程和灵魂不朽等概念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毫无关系”。莫里把梦比作一种舞蹈狂的乱跳,和正常人的协调的运动相反;古人对梦也有一种比喻,认为假使“有一个不懂音乐的人让他的十个指头在钢琴的键盘上乱动”,则他所产生的声音便有些像梦的内容。
所谓“解释”就是揭示其隐藏的意义,但是前人释梦,向来不谈隐藏的意义。请看冯特、乔德耳及其他近代哲学家的著作;他们满足于列举梦的生活和醒时思想的不同之处,以贬低梦的价值,他们着重谈到联想的缺乏联络,批判能力的停止作用,一切知识的消灭,以及他种机能减弱的特征等等。精密科学对于我们有关梦的知识的贡献只有一点,那就是关于睡眠时所有物理刺激对于梦的内容的影响。一个最近去世的挪威作家伏耳德著了两大卷书以讨论梦的实验的研究(1910年和1912年译成德文)。但他所写的几乎全是有关手足位置变换所得的结果。这些研究,算是我们对于梦的实验的模范。你们能否想象的到,纯正的科学若知道我们想探求梦的意义,将会怎样地评头品足?批判是已经领教过的;但是我们可不会因此而退缩。假使过失可以有潜在的意义,则梦也可以有这种意义:过失的意义在许多情况下,纯正科学已经来不及研究了。所以让我们来采取古人和一般群众的见解,并进而步古时详梦者的后尘吧。
第一,我们要确定自己这一事业的方向,对梦的范围作一概观。究竟梦是什么?的确不容易用一句话为梦下定义。然而梦是大家所熟悉的,不必追究定义。只是梦的要点仍有指出的必要。这些特点将如何去发现呢?梦的范围既大,这个梦和那个梦的差异又多。所以我们若能指出一切梦的共同成分,或许便是梦的要点了。
那么好了,一切梦的共同特性第一就是睡眠。梦显然是睡眠中的心理生活,这个生活虽有些类似于醒的生活,而同时却又大有区别。那就是亚里士多德的梦的定义了。梦和睡眠或许有更密切的关系。我们可以被梦惊醒,我们自然而然地醒过来,或勉强地由睡眠中醒来,都常有梦。梦似乎是介乎睡眠和苏醒之间的一种情境。因此,我们的注意可集中于睡眠;那么什么是睡眠呢?
那是一个生理学或生物学的问题,现在还有许多争论。我们还不能有什么明确的答案,但是我以为我们可以指出睡眠的一个心理特点。睡眠的情境是:我不愿和外界有所交涉,也不愿对外界发生兴趣。我去睡眠以脱离外界而躲避那些来自外界的刺激。同样,我若对外界厌倦,也可以去睡眠。我临睡时,可向外界说,“让我安静吧,我要睡了”。小孩子的话恰好和此相反:“我还不愿睡;因为我还不疲倦,还想多看看”。所以睡眠的生物学目的似即蛰伏,而其心理学的目的似乎是停止对于外界的兴趣。我们本不愿入世,因而和人世的关系,只好有时隔断,才可忍受。因此,我们按时回复到未入世以前或“子宫以内”的生活,想重复引起类似这个生活的特点,如温暖、黑暗及刺激的退隐。我们当中有些人还像一个球似的蜷曲着身体,和在子宫内的位置相似。所以我们成人似乎仅有三分之二属于现世,三分之一尚未诞生。每天早晨醒来时便好像重新降生。其实我们说到醒觉,也常用这一句话:“我们似乎是重新诞生了”,——在这一点上,我们对于新生儿的一般感觉的见解或许完全错误了;或许婴孩的感觉是很不舒服的。在说到出生的时候,我们便说“初见天日”。
假使这就是睡眠的特性,那么梦必不属于睡眠,反而好像是睡眠所不欢迎的补充物;其实我们确信,没有梦的睡眠才算是最好的、最安适的睡眠。睡眠的时候,心理的活动须绝对消灭;假使这种活动仍然存在,则真确的睡前的安静情境即无从达到;我们仍不免有一点心理活动的残余,梦的活动就是这些残余的代表。因此,梦就似乎不必有意义了。至于过失则不同,因为过失至少是醒时表现的活动;但是假使我睡了,除了一些我们所不能抑制的残余之外,心理活动已完全停止,所以梦不必有意义。其实,心灵的其他部分既已安睡,则梦纵有意义,我也一定不能利用。因此,梦只是不规则的反应的产物或物理刺激所引起的心理现象。梦必定是醒时心理活动的剩余,使睡眠受到干扰。这个问题本不足以促进精神分析的目的,我们或许可以从此下定决心将它抛弃了。
梦固然是无用的,但毫无疑问,它们存在着,我们不妨对它们的存在加以解释。心理活动为什么不绝对停止呢?或许是因为有些意念不愿使心灵安静;有些刺激仍对心灵起作用,心灵对于这些刺激,不得不予以反应。所以梦就是对于睡眠中的刺激的反应方式。由此入手,我们或有释梦的可能。我们可在各种不同的梦里研究它们究竟有何种刺激扰乱睡眠,而形成梦的反应。如此,我们或可求得所有各梦的第一种共同特性。
还有其他的共同特性吗?是的,还有一种毫无可疑的特性,但是较难掌握和描述。睡眠时心理历程的性质大大不同于醒时的心理历程。在梦里我们经历许多事情,我们梦中都绝对相信,其实我们所经历的或许只是一个干扰的刺激。梦中大部分的经历为视象;虽然也混有感情、思想及他种感觉,但总以视象为主要成分。述梦的困难半在于要把这些意象译成语言。做梦的人常对我们说,“我能把它画出来,就是不知道如何把它讲出来。”梦的生活和醒的生活的区别不在于精神能力的降低,好像低能之不同于天才;其实只是一种质的区别,然而区别究竟在哪里,却不易精确指出。费希纳曾说过梦(在心内)表演的舞台和醒时的观念生活不同。这句话的意义何在,我们并不能理解,但却可以表示出多数梦给我们造成奇妙的印象。把梦的动作和不懂音乐者的演奏技巧相比拟,也不容易成立。因为钢琴总以同样的音调反映乐键上的乱动,只是不能造成曲调罢了。这个关于梦的第二个共同特性,尽管未能了解,却也必须留心记着。
还有没有别的共同特性呢?无论从哪里着眼,我再也想不出一个,却只能看出种种方面的不同——如梦的久暂、明确的程度、感情的成分、记忆的时限等。这一切是我们绝不能在一种无意义的乱动中所期望得到的。就梦的久暂而言,有些很短,只含有一个或很少的意象,一个单独的思想,也许只有一个字;有些内容特别丰富,把故事从头演变到尾,经过的时间似乎很长。有些梦条理分明一如实际的经历,以致醒来之后,还不知道是梦,有些则异常模糊,不能追述;即就同一个梦而言,也许有些部分非常清楚,而夹杂着一些不很明了而稍纵即逝的部分。有些梦前后连贯不相抵触,甚至机智或奇妙,有些则混乱、愚蠢、荒谬、怪诞。有些梦使我们冷静如常,有些梦可以引起各种情感——或痛苦到下泪,或恐惧得使人惊醒,或喜或惧,不能尽述。大多数的梦醒后便忘;有些印象可以竟日不忘,然后记忆逐渐模糊而不完全;有些梦的印象是如此生动(例如儿童时的梦),以致三十年后还可以记得清楚,好像是新近经历的事情。梦和人们相同,也许见面一次,永不复返;也许是重复呈现,有时稍微有所改变,有时甚至完全不改变其形式。总而言之,夜间心理活动的片段所可支配的材料很多,可将白天所经历的事情一一创造出来——只是永不完全相同罢了。
为了解释梦中的这些差异,我们也许可以假定它们与醒睡之间的过渡状态或不熟睡时的不同水平相应。然而如果这个解释可以成立,那么当心灵越接近醒觉状态时,不仅梦的价值、内容和明了的程度随而增高,而且做梦的人也会更逐渐明确这是在做梦,绝不至于梦里既有一个明了合理的成分,同时又有一个不合理不明了的成分,接着又会梦到许多其他的事情。心灵绝不能如此迅速地变化睡眠的深浅程度。所以这个解释是没有补益的;其实,我们绝没有解释这个问题的捷径。
现在我们暂时丢开梦的“意义”不谈,而试从梦的共同元素出发,以期对于梦的性质有较深切的了解。我们曾由梦和睡眠的关系,断定对扰乱睡眠的刺激的反应。在这一点上,我们已知道精密的实验心理学可给我们以帮助,实验心理学曾证明睡眠时受到的刺激可以在梦里表现。在这些方面曾有过许多实验,尤以我们所说过的伏耳德的实验首屈一指。我们也可以偶然以自己的观察证实他们所得的结果。我想把一些较早的实验同你们谈一谈。莫里曾对他自己做过这种实验。他在入梦时,使自己嗅着科隆香水,于是他梦见他到了开罗,在法林娜店内,接着是一些荒唐的冒险活动。又有某一个人将他的颈项轻轻一捻,他便梦到在颈上敷药,还梦见儿时替他诊病的一个医生。又有一个人滴一点水在他的额上,他立即梦见在意大利,正在饮奥维托的白酒,流很多汗。
有一组所谓刺激梦也许更可以用来说明那些因实验而产生的梦的特点。下面三个梦是一个敏锐的观察者希尔布朗特的记载,都是对于闹钟声音的反应:
“这是一个春天的早晨,我正在散步,穿过几处绿色渐浓的田野,一直走到邻村,看见大队村民穿得干干净净,手持赞美诗向教堂走去。这当然是礼拜日,正将举行晨祷。我也决心参加,但因热得发昏,就在教堂的空地上纳凉。我正在读坟墓上的碑志,忽听见那击钟者走入阁楼,阁楼很高,我那时看见楼内有一口小小的钟,钟响就是开始祈祷的信号。钟有一会儿未动,后来才开始摆动,钟声明亮而尖锐,我乃从睡眠中醒来。却原来是闹钟的声音。”
另一个意象的组合如下:“这是一个晴朗的冬天,路上积雪很深。我已约定乘雪车探险,但是必须等很久,才有人告诉雪车放在门外。于是我准备上车,先将皮毡打开,将暖脚包取来,然后坐在车内。但是马正等着发车的信号,又略有耽搁。随后乃将钟索拉起,小钟动摇得很厉害,开始发出一种熟悉的乐音,因为声音太高了,惊醒了我的清梦。原来是闹钟的尖锐的声音。”
现在可举第三个例:“我看见一个厨房的女仆手捧几打高摞起来的盘子,往餐室走去。我看她那捧着的金字塔般的瓷盘似乎有失去平衡的危险。我警告她说:‘当心! 你的瓷盘会全部摔在地上。’她的答复自然是:她们已习惯于这样拿盘碗了;同时,我却在她的后面跟着,大为焦虑。我是这样想的——接着是进门时撞着了门槛,瓷器落地摔成碎片。但是——我立即知道那不断的声音并不是由于盘子碎了,却原来是有规律的钟声——醒时才知道这个钟声只是来自闹钟。”
这些都是很巧妙而易于了解的梦,前后连贯,和寻常的梦不同。在这方面,我们当然没有什么疑问。这些梦的共同特点是,每一实例情境都由一种声音唤起,梦者醒来,认识这声音来自闹钟。我们在这里知道梦是如何产生的,然而我们所知道的还不止此。做梦时本没有对闹钟的认识,闹钟也没有在梦中呈现,却另有一种声音代闹钟而起。侵扰睡眠的刺激,在各个例子中,都有不同的解释。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可是说不出;似乎是任意的。然而要对梦有所理解,我们便须解释在多种声音之中,为什么单独选取这一种以代表闹钟所发出来的刺激。据此,我们可以反对莫里的实验,因为侵扰睡者的刺激虽然在梦里呈现,但是他的实验不能解释为什么恰巧以这种方式呈现,这似乎不是干扰睡眠的刺激的性质所能说明的。而且在莫里的实验里,还有许多旁的梦景,也依附于那个刺激直接引起的结果,例如那个科隆香水梦里的荒唐冒险,我们也还不知道如何解释哩。
你们或者以为那些梦只要唤醒睡者,便可帮助我们了解外界干扰的刺激的影响了。但就许多旁的实例而言,却没有这么容易。我们绝不是每梦即醒,假使到了早晨回忆昨夜的梦,我们怎么知道它是起于哪一个干扰的刺激呢?我曾于某次梦后成功地推定一种声音的刺激,但这自然只是因为受了某种特殊情形的暗示。这是一个早晨,在蒂洛勒西山中某处,醒后才知道自己曾梦见教皇逝世。我自己不能解释何以有这个梦,后来我妻问我:“你在天快亮时听见各教堂发出的可怕的钟声吗?”我睡得太熟,没有听见什么,但是幸亏她告诉了我,我已懂得我的梦了。有时睡者因受某种刺激而引起梦,可是后来就再也不知道刺激是什么,这种情形究竟多不多呢?也许很多,也许不多。要是没有人以刺激相告,我们是不会相信的。除此以外,我们也不去估计外界侵扰睡眠的刺激了,因为我们知道这些刺激只能解释梦的片段,而不能解释整个梦的反应。
我们不必因此就完全放弃这个学说:我们还可以从另一方面加以推论。究竟是什么刺激侵扰睡眠,引人入梦,那是无关重要的。假使这不总是外界的刺激侵入一个感官,那也可能是起自体内器官的刺激——即所谓躯体的刺激。这个假说和一般关于梦的起源的见解相近,或竟相一致,因为“梦起源于胃”乃是一个普通的传说。不幸得很,夜里干扰睡眠的躯体刺激,醒后并不出现,所以也没有证明的可能。然而梦起源于躯体刺激,有许多可以信赖的经验足以证明,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总而言之,体内器官的情况可影响到梦境,那是毫无疑问的。梦的内容,有许多和膀胱的膨胀或生殖器的兴奋有关,这也是人人皆知的事情。除了这些明显的例子之外,还有些例子,由梦的内容看来,至少可以揣想它必有些类似的躯体刺激起过作用,因为在梦的内容里,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刺激的类化,代表或替身。施尔纳曾研究梦(1861年),也力主梦起源于躯体刺激之说,并举出几个好例子以为说明。例如,他梦见“两排清秀的孩子,发美肤洁,怒目相对而斗,起初,这一排和那一排互相拉着,又放开手,然后又相持如前”。他解释这两排小孩为牙齿似乎说得过去,梦者醒后“从牙床上拔出一个大牙”,似更可证实其解释的可靠。又如将“狭长的曲径”解释为起源于小肠的刺激也似很妥切,施尔纳主张梦总是用类似的物体来代替其刺激所由引起的器官,似乎也可以互相印证。
因此,我们乃准备承认体内刺激和体外刺激在梦里占同样的地位。遗憾的是,关于这个因素的估价也有相同的缺点。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言,梦是否可归之于躯体的刺激,没有证明的可能;只有少数的梦,才使我们怀疑其起源与体内的刺激有关,其他大多数的梦未必尽然;最后体内刺激和体外的感官刺激相同,都只能说明梦对它的直接反应。所以梦中大部分内容的起源仍然搞不清楚。
但是研究这些刺激的作用时,还可注意到梦的生活另有一个特点。梦不仅使刺激重现,而且将刺激化简为繁,义外生义,使适合于梦景,并以他物为代替。这是“梦的工作”的一个方面,不能不使我们产生兴趣,因为我们或者由此而更了解梦的真实性质。一个人做梦的范围不必以梦的近因为限。英王统一三岛,莎士比亚写《麦克佩斯》一剧以资庆祝,但是这个历史事实能说明这全剧的内容吗?能解释全剧的伟大和奥秘吗?同样,睡者所受的内部刺激和外部刺激仅为梦的缘起,也不足以解释梦的真实性质。
梦的第二个共同因素,即其心理生活的特性,一方面既很难领会,他方面又不足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线索。我们梦中的经验大部分属于视象,能用刺激加以解释吗?我们所经验的真的就是那些刺激吗?假使确实是刺激,那么作用于视官之上的刺激少而又少,为什么梦的经验又多是视象呢?又如梦中演说,难道真有会话或类似会话的声音在我们睡眠时侵入耳内吗?我敢毫不迟疑地否认有这种可能。
假使用梦的共同因素为出发点不能促进我们对于梦的了解,就让我们来讨论它们的差异吧。梦常为无意义的、混乱的、荒唐的,但有些梦也颇合理而易于了解。我要告诉你们最近听到的一个年轻人的合理的梦,情节如下:“我在康特纳斯劳斯散步,遇见某君;和他同行一些时候之后,我走进一家餐馆。有两位女人和一位男人同来,坐在我的桌旁。我起初颇厌烦,不去看她们,后来看她们一眼,却觉得她们十分秀丽。”梦者说自己前晚确在康特纳斯劳斯散步,这本是他所常去的路,路上也确和某君相遇。至于梦里其他部分则不是直接的回忆,只是和先前某次的事件类似而已。又如某一女士的梦,也不难了解。“她的丈夫问她:‘你不以为我们的钢琴要调音吗?’她回答说:‘怕不值得吧,琴槌要配新皮咧’。”这个梦以同样的字句重述了她和丈夫在白天所讲过的话。我们由这两个不费解的梦得到了什么呢?所得到的不过是这一事实:日常的生活和其他有关的事件都可见于梦。假使凡梦都是如此,毫无例外,那么这一点也不无价值。但这是不可能的;有这种特点的梦只是少数而已。大多数的梦和前一日的事件都没有关系,所以我们不能由此来了解无意义的或荒唐的梦。换句话说,我们已遇到一个新问题了。我们不仅要知道梦是些什么;假使像刚所举过的例子,内容已很明白,那就还要知道梦中重复出现的新近事实,究竟还有什么原因和什么目的。
我若继续如此企求梦的了解,不但我自己厌倦,你们怕也厌倦了。可见我们对于一个问题,如未找到解决的办法,虽引起全世界的兴趣,也不能对我们有所帮助。这个解决办法现在仍未求得。实验心理学在用刺激引起梦的知识上仅有微薄贡献(虽算是很有价值的)。哲学只能讥笑我们课题的无关宏旨,此外便无所贡献。至于玄妙的科学,我们又不愿去领教。历史和一般人的见解以为梦富有意义可为预兆;但是那又不尽可信,且也无实证的可能。所以我们的初步努力完全无效。
然而我们从一个以前从未注意的方面,不期而然地得到了一个研究的线索。那就是一般人的俗语。俗语确不是偶然的产品,而是古代知识的沉淀物——我们自然不能太加重视——在俗语中,奇怪得很,有所谓“昼梦”(day-dreams)。昼梦是幻想的产物,是很普通的现象,在健康的或病人的身上都可看到,做昼梦的人自己也容易加以研究。这些幻想没有梦的共同特性,但也被称为昼梦,那就非常奇怪了。昼梦既和睡眠不发生关系,就第二个共同特性而言,又缺乏经验或幻觉,只是一些想象而已;昼梦者自己也承认其为幻想,目无所见,而心有所思。这些昼梦发现于青春期之前,有时竟在儿童期之末,到成年时,或者不再有昼梦,或者保持到老。这些幻想的内容很明显受动机的指挥。昼梦中的情景和事件,或用来满足昼梦者的野心或权位欲,或用来满足他的情欲。青年男子多作野心的幻想;青年女人的野心则集中于恋爱的胜利,所以多作情欲的幻想;但是情欲的需要也常潜伏在男子幻想的背后,他们的一切伟大事业和胜利,都不过只想博得女子的赞美和爱慕。在其他方面,这些昼梦各不相同,其命运也互异。有些昼梦经过短时间后,即代之以一种新的幻想,有些昼梦编成长篇故事,与时并进,随生活的情形而变。文学的作品即以这种昼梦为题材;文学家将自己的昼梦加以改造、化装,或删削写成小说和戏剧中的情景。但昼梦的主角常为昼梦者本人,或直接出面,或暗以他人为自己写照。
昼梦所以为梦,或许是因为它和现实的关系与梦相似,而其内容也与梦一样地不现实。然而昼梦之所以叫做梦,也许因为具有与梦相同的心理特征;至于这个特征,我们尚无所知,只是仍在研究而已。反过来说,我们以为名同则实同,也许是完全错误的。究竟如何,只好等以后再作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