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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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启程:转捩中的事件

“印度尼西亚的海啸夺去了20万人的生命!”“狗仔队偷拍到布兰尼·斯皮尔斯的私处”“我终于意识到应该抛下一切去帮助他!”“残暴的军事占领摧毁了整个国家!”“这是人民的胜利!独裁者逃走了!”“怎么会有像贝多芬最后一首钢琴奏鸣曲这样美妙的音乐?”

所有这些陈述,都指涉着某些我们视为“事件”的东西——这是个有着“五十度灰”的捉摸不定的概念。一个“事件”可以是凄惨严酷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媒体热议的明星绯闻,可以是底层人民的抗争与胜利,也可以是残酷的政权更迭,可以是艺术品带给人的强烈感受,也可以是为爱与亲情而做出的抉择。鉴于事件的种类是如此纷繁多样,除了怀揣着大抵不错的理解,冒险登上这趟驶向概念探寻之旅的列车之外,我们几乎想不出其他法子来给“事件”一个恰当的界说了。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命案目睹记》(4.50 from Paddington)的故事在一趟由苏格兰驶往伦敦的列车上拉开序幕,要去看望老朋友简·马普尔小姐的埃尔斯佩思·麦克基利科蒂,在车上目睹了迎面驶过的一列火车车厢里发生的一桩命案。由于这一切来得过于迅速而突然,埃尔斯佩思视线也不太清晰,因此警方并没有采信她的证词;只有马普尔小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展开了调查。这可算最简单纯粹意义上的事件了: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一件骇人而出乎意料的事情突然发生,从而打破了惯常的生活节奏;这些突发的状况既无征兆,也不见得有可以察觉的起因,它们的出现似乎不以任何稳固的事物为基础。

从定义上说,事件都带有某种“奇迹”似的东西:它可以是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也可以是一些更宏大、甚至带着神性的事情。基督升天的事件性(eventual nature),恰恰在于它要求人们对于一个特定事件(亦即基督复活)的信仰。在这方面,信念及其理由之间的循环关系或许更为根本:我并不认为自己之所以信仰基督,是由于我被信仰背后的理由所说服;因为只有当我相信自己能理解对此信念的理由之后,这种说服才成为可能。同样的循环关系,也出现在对爱情的理解中:我并非出于某些具体的理由(例如她的嘴唇或笑容)才爱上她——相反,恰恰是因为我爱上了她,她的嘴唇和笑容才显得如此打动我的心弦。这也正是爱情也具有事件性的原因。在循环结构中,若干事件互为因果。[1]政治性事件也具有类似的循环结构:在其中,事件性的结果以回溯的方式决定了自身的原因或理由。开罗解放广场(Tahrir Square)上的抗议示威推翻了穆巴拉克的威权统治:我们固然很容易将抗议活动的原因归结为埃及社会发展的死结(例如受教育青年因大规模失业而导致的绝望情绪等),但在某种意义上,这些症结又都无法解释那场民众运动为何会积聚起如此摧枯拉朽的力量。

在同样的意义上,新艺术风格的兴盛也可算是一类事件。在此不妨拿“黑色电影”(film noir)的出现作个例子。据文艺史家马克·维尔耐(Marc Vernet)的考证:[2]黑色电影概念诞生之前,其所有主要特征(如明暗交替的用光、倾斜的镜头角度、惊险跌宕的剧情、放荡而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美女等)在好莱坞作品中都早已有之。真正令人不解的是,“黑色”(noir)这个概念竟能带来如此深入人心的神秘印象,事实上,维尔耐的研究所揭示的历史事实愈是详尽,我们便愈加感受到这个“虚幻”的黑色概念那种难以名状的力度——以至数十年间,它始终在我们的想象中萦绕不去。

按照第一种界定事件的方法,我们可以将事件视作某种超出了原因的结果,而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界限,便是事件所在的空间。循着这初步的定义上行,我们实际上已经踏入哲学的核心地带——因果性正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否所有的事物都以因果链条相连?一切存在之物是否都受充足理由律的支配?真的有无缘无故凭空出现的事物吗?如果事件的发生不以充足理由为基础,我们又如何借助哲学给出对事件及其可能条件的界定?

自其诞生之日起,哲学似乎就始终徘徊在先验论(transcendental)与存在论(ontological,ontic)这两个进路之间。先验论旨在揭示现实世界以怎样的普遍结构向我们呈现:它要回答的是实在物(the Real)的感知如何可能的问题。主张先验论的哲学家认为,我们的认知架构是“先验”的(transcendental),它决定着现实世界的坐标——例如,先验论的进路往往让我们意识到:对科学自然主义者而言,只有位于时空中且遵循物理定律的物质现象才是真实存在的;而在持前现代传统观念的人看来,在人类的筹划之外,精神与意义也是实在的一部分。与此相反,存在论的进路关注的则是现实世界本身及其形成与发展过程,例如:宇宙是如何诞生的?它是否有起始和终结?我们在其中又处于怎样的位置?到了二十世纪,这两个哲学思考路径之间的鸿沟已经空前巨大:先验论思想在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1889—1976)那里达到了巅峰;而存在论则转变为自然科学的领地:量子力学、脑科学与进化论,成为我们寻求宇宙起源变化问题答案的依据。在其《大设计》(The Grand Design)一书的开篇,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胜利地宣称“哲学已死”:[3]那关于世间万物的形而上学问题,一度曾专属哲学思辨的领域,如今不但被经验科学所回答,而且还能通过实验加以检验。

令人惊讶的是,哲学的这两个进路的发展与深化,又都与事件概念密切相关:在海德格尔那里,存在的揭示(disclosure)正是一个事件,在其中,意义的视域得以敞开,我们对世界的感知以及和它的关系也由此确定下来。而当代量子宇宙论则认为,宇宙万物都源于大爆炸(亦即“对称破缺”)这个原初事件。

我们此前将事件界定为超过了原因的结果,在此,这个定义似乎面临着模棱两可的矛盾:事件究竟是世界向我们呈现方式的变化,还是世界自身的转变?哲学究竟是减损了事件的自主性,还是使这种自主性得以澄清?面对这个难题,我们似乎可以通过一种显而易见的方法理出头绪,例如,我们可以将事件分为一系列的类别,每个类别下再分出子类:如物质事件、非物质事件、艺术事件、科学、政治与情感事件……然而,这个分类法忽视了事件的一个基本属性,即:事件总是某种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发生的新东西,它的出现会破坏任何既有的稳定架构。因此笔者认为,唯一合适的研究方法,恰恰是以事件性的方式入手展开对事件的探索——我们将逐一讨论关于事件的不同观念,揭示出各个观念的死结(deadlock),并分析此过程中普遍性自身的转变。笔者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将趋近黑格尔意义上的“具体普遍性”,这普遍性“不仅是个别内容的容器,它更能通过对自身的对抗(antagonism)、死结与矛盾的部署,生成这些内容。”

这情形就如同坐在一列地铁列车上,其运行线路有许多的站点与分岔,每一站都代表着对事件的一个假定定义。我们在第一站将讨论世界向我们呈现的架构的变化与解体;第二站谈的是宗教里的“堕落”;接下来则依次是对称破缺、佛教里的“正等正觉”、破坏了日常生活的真相、具有纯粹事件性的对自我的体验、那些将真理本身事件化了的仿佛把握真理的幻觉、破坏了象征性的秩序之稳定的创伤经历、“主能指”(Master-Signifier)的出现(这种能指给出了整个意义之域的结构)、对纯粹的感觉/非感觉之流的经验……最后,我们还将提及取消事件性的成就(evental achievement)的问题。这旅途虽然不乏颠簸起伏,但将会是激动人心的,而随着我们深入概念的腹地,许多问题也将得以澄清。那么,闲言少叙,让我们就此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