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查村庄概述
此次以侗族剪纸为调查对象的个案研究,调查地点为贵州省侗族集中连片聚居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具体调查地点为榕江县乐里镇的乔勒村(单一自然寨)和太平乡的晚寨村(单一自然寨)。
(一)区域选择
调查区域的选择依据有四:第一,侗族南北两大方言片区相对比,南部片区(指黎平、从江、榕江等县)的侗族集中连片聚居,民间文化传统保存较为完整,且榕江县和从江县是侗族支系自广西沿都柳江迁入贵州之始,故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第二,乔勒村和晚寨村是典型的以山地水稻种植为主体农业的单一侗族自然村寨,有较长的世居史。虽然交通较为封闭,但其与核心乡镇较近,文化交流便捷,能够呈现出相对复杂的文化面貌。第三,以乔勒村和晚寨村为代表的七十二寨和四十八寨的传统民族服饰,依然在使用剪纸为刺绣底样,且在当地都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剪纸传承人。第四,乔勒村和晚寨村虽然相距较近,却代表了榕江地区两个不同的侗族支系,其剪纸及其他习俗文化的差异,为进一步的文化比较和研究提供了可能,同时也展现出同一地域内侗族剪纸文化存在的多样性。
(二)调查区域文化背景
本次调查的侗族村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的东北部,总体上属侗语南部方言中的第二土语片区的中心地带。侗语南部方言区中的第二土语,也是唯一集中连片且使用最多的土语(包括贵州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的大部分地区,广西三江县以及融水县的一些侗寨)。这一土语区中间没有其他文化交叉,整体文化与自然、社会背景较为一致;群众的日常交际基本只使用侗语,是目前侗族传统民间文化保持相对完整的一个区域。如只流传于这一土语区的侗戏,多声部侗族大歌也诞生于此区域,很多传统祭祀古歌、民间歌谣以及萨文化等都源于该土语片区。
榕江县的侗族按其居住地域、服饰、习俗又可分为七种,其中位于榕江县东北部的乐里镇乔勒村属于七十二寨侗,而位于寨蒿镇附近的晚寨村则属于四十八寨侗。七十二寨侗位于榕江县境北部,以乐里为轴心,向瑞里、平阳、两汪、朗洞等乡镇扩展,由周围共计七十二个村寨构成。四十八寨侗大体指榕江县以寨蒿镇为中心的八妹河、色边河一带,包括原来的太平乡和黎平县相邻的侗族村寨。七十二寨侗与四十八寨侗的小区域方言也各自独立,但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日常交流。据榕江县县志记载,县内侗族的主体是宋代至明清时期从不同地点陆续迁入的。
总体来说,该调查区域的文化面貌与侗族传统文化的诸多要素关联紧密,且在此基础上创造产生的许多新的文化样式都一并存活于侗族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因此在该区域开展以剪纸为专题的文化调查,可以管窥在侗族南部方言区的村寨内部以剪纸为代表的侗族民间艺术的存在现实。
(三)村社概况
乔勒村所在的乐里镇和晚寨村所在的寨蒿镇相邻,但习俗文化及服饰存在一定的差异,故分别叙述以供比较研究。
1.乔勒村
乔勒村所在的乐里镇为七十二寨侗的核心区域,位于榕江县城西北34.5公里处,是全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亦为西北各地物资交流与贸易的传统市场。乔勒村位于乐里镇东南约7公里处,海拔77米,半山建村,主产水稻(图1-4)。据乔勒村支书杨斌介绍,乔勒村现有305户,皆为侗族,以杨姓为主体。村寨耕地777亩(水田673亩,旱地104亩),人均0.3亩(旱地、水田)。目前乔勒村与乐里镇有公路贯通,交通较为便利。
图1-4 乔勒村村落景观(摄于乔勒村)
乔勒村原属乐里镇西南部的瑞里乡。据清《古州厅志》载,“古州自平定后,额设通事二十三名题奉部议,苗寨分为东、西、南、北四路”,其中瑞里划入北路苗寨。1931年6月,改方位置区名,仍置六个区,乔勒村属第六区,后合并为乐里镇。乔勒村的侗民何时、自何地迁入本地,由于缺少文献记载而无法确定。据村民杨昌本(1938年出生,鬼师)讲,七十二寨一带的侗族先祖来自江西吉安府。另据《榕江县志》:“七十二寨一带的侗族都说他们的祖先是从外地辗转到榕江落籍,迄今已有十七八代人了。”可以大致认为七十二寨一带的侗族是在明清时期由不同地点陆续迁入乐里等地。
乔勒村依山而建,村寨整体坐南向北,呈块状聚落。鳞次栉比的木结构吊脚楼与环村分布的耕地(主要为水田)融为一体,绿竹与杉树掩映,景色优美。目前,水稻种植依然是乔勒村村民的主业,但人均0.3亩的耕地仅带来人均1000元左右的年收入,村民另有少量副业,如养殖猪、牛、鸡、鸭等,主要通过赶场交易来满足生活。微薄的经济收入无法阻止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的步伐。据村民介绍,目前年轻人(18岁以上,40岁以下)的一半人口,都要外出到浙江、广州、福建一带打工,其中男性多从事造船、基建一类的工作,而女性多进入纺织厂和绣花厂打工。缺少了年轻人的乔勒村,在农闲时节显得分外安静。
另一方面,由历史悠久的水稻种植形成的传统生活节律,依然决定着乔勒村现实文化生活的底色。无论是略显破败并不断翻修的吊脚楼,还是传统的日常生产、生活用具都呈现出这里传统农耕文化顽强的生命力(图1-5)。在乔勒村,侗民主要的传统岁时节日(以农历时间为序)分别有:三月三、清明、吃新节、十一月的侗年和汉族的春年,其中比较隆重的是吃新节、侗年和春年三大节日。吃新节多选在农历六月的酉日或卯日进行,期间以祭祖为主题,祈求祖宗保佑五谷丰登,还邀请亲友观看寨上举行的斗牛(图1-6)、踩堂对歌等活动。侗年(侗语“记年”)又称过禾蔸年,多在十一月摘禾之后的辰日或戌日开始,一般持续七天。期间寨上举行大规模的踩堂对歌、跳芦笙和斗牛等活动,也有的青年男女在此时举办婚礼。最热闹的是春年(侗语“达年”),也是侗族民俗活动最集中展现的时间:从正月初二开始就有自发的民俗活动,直至正月十五“把龙送下海”,春年始完。
图1-5 乔勒村木楼民居外侧的日常生产、生活用具(摄于乔勒村)
图1-6 榕江县仁里乡仁吉村与乐里镇高架村村民在农闲时期自发组织的民间斗牛活动(同上)
乔勒村的民间信仰主要体现在祖先崇拜、鬼神信仰以及万物有灵的自然信仰等方面。火塘是侗民烧火、做饭、吃饭的地方,一个火塘代表一户人家。它也是侗民用来奠祭祖先的地方,跨越火塘或对火塘不敬是当地的禁忌。设神龛敬供祖先,目前只能在与老人合住的人家里看到(图1-7),绝大多数中青年人家的堂屋里,电视机、DVD、冰箱等家用电器已经挤占了祖先神龛的位置。鬼师在乔勒村的日常生活中依然是不可或缺的角色,由鬼师剪制的百口、添命、辟邪符箓一类的巫俗用品依然在房屋内外随处可见。催乳泉在乔勒村寨北不远的山麓间,据村民讲,喝了催乳泉的水能让奶水不足的妇女或牲畜奶水充溢,这是神赐予乔勒村侗民的神泉,因而被村民供奉(图1-8)。
图1-7 乔勒村杨昌本家堂屋内的神龛(摄于乔勒村)
图1-8 乔勒村寨北的催乳泉(同上)
缝制并刺绣自己和家人的民族服装是所有乔勒村妇女的生活常态(图1-9)。甚至刚刚打工归来的年轻女孩都不愿意错过难得的绣花休闲时光(图1-10)。这与当地妇女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喜爱穿着民族服装的习俗密不可分。由于民族服装的穿着与制作的常态化,在乔勒村通过赶场出售侗族传统剪纸纹样的传承人有7位之多(其中有两位分别嫁到了仁里和乐里镇)。
图1-9 刺绣是乔勒村妇女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同上)
图1-10 乔勒村打工归来的年轻女孩也不忘绣花(摄于乔勒村)
以族姓结寨,“同姓不结亲”曾经是本地区侗族古老而严格的习惯法(即“款约”),但随着本地区侗族人口的迅速增长,清雍正八年(1730年),由榕江、黎平、从江、广西的三江等地村寨的头人联合制定“破姓结亲”的新“公款”——《九十九公款》,解除了同姓不结亲的旧俗,但在房族内部结亲依然是被严格禁止的。目前乔勒村婚嫁关系较为开放,由于年轻人多外出打工,与外地侗族或汉族通婚较为普遍。与汉族通婚多是邻近的寨蒿镇的汉族,在乔勒村的年轻人中有10%左右与汉族通婚。
除意外身亡(必须火化再捡骨入棺方能土葬)外,土葬习俗始终是本地区侗族的丧葬习俗,与周边其他侗族支系的习俗相同。
2.晚寨村
坐落在寨蒿镇南约2公里、海拔645米山间脊地上的晚寨行政村,是一个以吴姓为主体的单一侗族自然寨。目前有272户,其中95%为吴姓,其他杨、范、石姓几家姓氏多是后来由于生计迁移而来的。现有耕地855亩(水田813亩,旱地42亩),主产水稻。2011年新开通的盘山公路与寨蒿镇连接,交通较为便利。晚寨自然村整体坐北向南,呈线状聚落,拉开间距的木屋瓦顶的连片吊脚楼,多是在2007年特大火灾后规划复建的(图1-13)。曾经位于寨子中心的歌塘、萨坛、鼓楼形成的村寨文化空间,被整修一新的景观大道取代(图1-11),对晚寨的诸多认识只能通过村里老人的记忆来重建(图1-12)。
图1-11 晚寨村2007年后修建的景观大道(摄于晚寨村)
图1-12 晚寨村2007年火灾前的村落景观(《榕江导游》图片,摄于2003年前后)
图1-13 晚寨村村落景观(摄于晚寨村)
“晚寨”之名的由来与吴姓侗民的迁移历程密不可分。据村支书吴开来及村中老人讲述,大约在180年前,晚寨的吴姓侗民居住在黎平县旧曹镇高寅寨脚、曰寨寨头,夹在两寨中间,与现住地有10公里左右,原来的房基还在。由于与邻近村寨发生争斗(原因不详),遂举寨迁移。原来计划迁到寨蒿镇,后路经此地时已经入夜,就停下来定居于此。村民认为这个寨子要“挽留”他们,就叫这里为“挽寨”。后来图方便就把挽留的“挽”,改成早晚的“晚”。与此说相应的是晚寨西400米处,石板古道旁3棵古杉树下的保树碑碑文记载:
禁止晓谕碑
挽寨众等:
为出示晓谕事,兹因本处系是青龙之山,古树三株,原为培修风水,来往亦占普息,所于前清嘉庆年间刊碑勒禁,不准砍伐,留至于今。但彼时之碑记细小,被火毁坏无存。现时人心不古,贪饕无厌之辈,每欲暗价购买砍楐,诚恐有射利之徒,不亍良心,私偷出售,岂不破坏地方?想人民生命攸关,莫可轻忽,卒致众等特议禀请县政府照准饬令,再为刊碑禁止,永远不准砍伐。如有妄行,准予拿缉等。除存案外,后加刊禁,俾得通知,切切此谕。
右谕通知
据晚寨村吴良斌老人(1933年出生,鬼师)保留的《寨蒿吴氏合修宗谱》记载:“盛公(吴氏先祖之一)于宋代移居到我贵州天柱县远口居住。盛公位下生四子:禄、德、铭、雄,四个公都做官,分为大房……到元末(1368年)吴亮时,始迁到靖州(今湖南靖县)的贯头,后吴雄又迁居靖县六团乡,到本世纪初已传二十四代。”“雄公位下生八子,其长子吴尚新,白氏所养,分居黎属,为我黎平近代始祖。后自乾隆年间,我寨蒿吴氏宗族,以吴今曹、吴朝千、吴发本等老前辈领头从八柳、茅贡举族西迁到榕江县、太极(寨蒿)乡所在地寨蒿的场坝头往东千米左右的轿子形先居。”“寨蒿”为侗语“宰号”音译,侗语“宰”即寨,“号”即枫树名。此寨名从17世纪中叶一直沿用至今没有更换过。另据晚寨歌师吴家兴(1942年出生,侗族琵琶歌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口述,吴氏族谱中表明辈份的有三十字,吴家兴的“家”为第29代。依据族谱和保树碑碑文记载,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晚寨吴氏家族大致的迁徙路线:晚寨吴氏属黎平吴氏分支,宋代由江西移居到贵州天柱县远口一带,元末其中一支迁至黎平,最晚至清嘉庆年间再辗转迁徙到寨蒿的晚寨。而实际情况又复杂得多,后文另有详述。
与乔勒村一年的节俗相比,代表四十八寨侗的晚寨节俗中,侗年多固定在农历十一月二十七日;吃新节是在农历的七月,由鬼师看日子确定;春年同样最是隆重;端午节是大忙时候,基本不过;三月三,九月九也过,但不隆重。节俗的内容与乔勒村大致相同,只是在吃新节、侗年和春节期间晚寨侗民有祭祀萨坛的旧俗。在晚寨最能体现祭萨古俗的重大节日是每七年举行一次、由四十八寨侗循环举行的“祭间”或“祭古”节,2010年曾经在晚寨举行过。吴家兴记录并传承的四十八寨侗的“祭间古歌”,大致能够体现祭间节俗的独特性及其对四十八寨侗族群的特殊意义,后文另有详述。
晚寨村与乔勒村民间信仰最明显的差异体现在对“萨等”的崇拜上。萨等是晚寨侗民对萨坛的称谓(侗语“萨”指奶奶,“等”指“坛”),具有保护寨子、保佑全村侗民平安的功能,也是四十八寨侗等南部侗族方言区较为广泛的民间信仰。由于2007年的火灾,现在晚寨已经没有萨等了,但晚寨侗民仍会在原来萨坛的地基处烧香、烧纸加以祭祀,并计划学习附近高寅侗寨的经验恢复重建萨等。
与乔勒村随处可见的日常民族服装相比,晚寨村的妇女平时基本不着民族服装。目前,在晚寨村可以称为“剪纸传承人”的只有两位妇女,而原先赶场出售的剪纸早已经变成了价格更高、更加便于刺绣的手绘绣样(图1-14)。
图1-14 晚寨村由剪纸演变出的手绘绣样(摄于晚寨村)
晚寨琵琶歌,榕江县传统曲艺形式,广受地方百姓喜爱,也是政府大力扶持的传统文化项目。1959年曾在北京中南海演出过。2007年,晚寨琵琶歌被评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地的琵琶歌歌队还经常获得到外地及出国表演的机会。作为晚寨唯一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歌师吴家兴(图1-15)整理和创作了一千余首侗歌,包括传统古歌200首左右,不仅为当地培养了一批琵琶歌的传承人(图1-16),还传承了大量四十八寨侗古老的文化信息,成为晚寨村落活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1-15 晚寨琵琶歌歌师吴家兴(同上)
图1-16 晚寨琵琶歌12人歌队(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