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篇
模式案例研究和经典模式回溯
一、模式案例研究
视频内容模式的案例研究是视频内容模式研究的一个重要研究方面。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来说,案例研究法(Case Study)讲求对一个系统中的某个场景片段或者特定情形进行分析。与宏观的分析法不同,案例研究更加注重对特定场景中细节的抓取和概括,从而以小见大,映射出宏观状态下的某种规律。在案例研究方法论的论证中,有的学者主张研究的案例是“特例”,在此类案例研究中并不能析出普遍规律。也有学者认为通过对案例研究中的假说进行提炼,可以得出普遍性的结论。[1]
从电视模式的研讨来看,模式案例的作用可以是提供创意资料,也可以是传递相对量化的实操法则,其中创意资料在模式中居于核心位置。由于视频内容模式这个意涵本身就带有明显的传播性和流动性,因此创意资料在流通前的“定版”“打样”环节、版权售卖环节和在地化创作环节中均能得到消化读解,有时表现为创意元素的借鉴和模仿,带有一定的开放性。实操法则体现为“制作宝典”(Production Bible),“制作宝典”指示的操作流程为本节目的流程做出框定,同时以此为基础可以推导类似节目的创作,因此也具有推广性。综合来看,视频内容模式案例的研究在视频内容模式研究中具有重要价值,是值得使用的方法。对视频内容模式的某一案例建立研究框架(建构效度[2]),分析其内在效度[3]和可扩展的外在效度[4],即可对案例建立较为稳妥有效的模式论调。
目前关于模式案例角度的研究在专著和学术论文等领域均有体现,但是相比于“电视节目模式”本身的研究来说,案例研究居于少数。“电视节目”的案例研究虽多,但是时常与模式概念不相吻合。袁靖华博士的《电视节目模式创意》是国内较为系统地论述电视节目模式案例的专著代表,全书将模式案例分为境内、欧美、日本、韩国四个区域进行了案例梳理,在每个案例中列举了相应的播出信息并给出模式创意与特色解析。阚乃庆、谢来所著《最新欧美电视节目模式》将视野放在欧美区域的电视节目模式案例,以推介为主,分别简述了节目概况、版块、小史,并对内容进行分析。该书选取了100个模式案例,其中含有40个经典案例和60个创新案例,从新闻类、脱口秀综艺类、真人秀类、游戏类、少儿类等角度做出论述。曹晚红博士的《中外电视生活服务类节目新模式解析》从分类上做出了区别,立足于电视节目的某一类别进行叙述,以中国、美国、英国、日本四国的生活服务类模式节目作为论述主体,其特点是先论述了该国该类电视节目的发展与现状,再论及相关模式案例本身。除了相关专家学者的著述,媒体研究机构也对模式案例进行过部分研究,上海文广传媒集团旗下的节目研发中心就曾出版“SMG发展研究书系”。以其《07—08节目模式报告》为例来看,该书对于模式案例的分析做到了质化与量化相结合,突出了实操为主的推介理念,同时辅以较为翔实的收视数据,可以看出这是业界研究机构针对节目操作层面做出的较为详尽的调研论述。
同时,模式案例的研究在学术论文中也有所体现。学者Sukhpreet Singh和Martin Kretschmer在Strategic Behaviour in the International Exploitation of TV Formats:A Case Study of the Idols Format中以“偶像”系列电视模式为案例论述了电视模式的国际战略。Albert Moran 在When TV Formats Migrate:The Languages of Business and Culture中以《丑女贝蒂》的不同版本为案例论述了“模式语言”的议题。在国内,以《中国电视选秀节目模式的仿制与创新——〈中国达人秀〉本土生存策略案例分析》等为代表的期刊论文和以《“现象级”电视真人秀〈变形计〉节目模式研究》等为代表的学位论文都是基于个案来分析相应的模式现象,并指出了这些模式在流通过程和在地化创作中的变化、创新和弊病,这些文献都对本书研究带来一定启发。
纵观国内外对于视频内容模式的案例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当前视频内容模式案例的研究存在两个倾向,其一是当前对于模式的理解仅局限在电视领域之内。虽然说电视节目是模式研究的起源之境,目前基于电视节目模式和模式剧的研究仍是视频内容模式研究的主体和主流,但随着网络节目模式的出现,视频内容模式的概念被扩大化,亟须置于新媒体发展的潮流中去探讨。其二在于学界和业界对于视频内容模式的研究分异严重,学界的研究重视现象解读和学理论述,业界则重视收视指标和“操作纪要”的整理,这是由学界和业界的社会指向不同造成的。在这样的环境下,一本既涉及学理论述又涉及实操法则的著作显得尤为重要。既能从业界的业务层面审视模式创作的具体细节,又能切实指导模式创作并引发其拓展,是本研究核心的意旨所在,也是将本研究推向前进的重要动力。
[1]张梦中,马克·霍哲. 案例研究方法论[J]. 中国行政管理,2002(01): 43-46.
[2]建构效度(Construct Validity):对所研究的概念形成一套正确的、可操作性 的测量。
[3]内在效度(Internal Validity):仅用于解释性或因果性案例研究,不能用于描 述性、探索性研究。
[4]外在效度(External Validity):建立一个范畴,把研究结果归纳于该类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