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水平角的观测
3.4.1 测回法
如图3-7所示,设O为测站点,A、B为观测目标,用测回法观测OA与OB两方向之间的水平角β,具体施测步骤如下:
图3-7 水平角测量(测回法)
1)在测站点O安置经纬仪,在A、B两点竖立测杆或测钎等,作为目标标志。
2)将仪器置于盘左位置,转动照准部,先瞄准左目标A,读取水平度盘读数aL,设读数为0°01′30″,记入水平角观测手簿(表3-1)相应栏内。松开照准部制动螺旋,顺时针转动照准部,瞄准右目标B,读取水平度盘读数bL,设读数为98°20′48″,记入表3-1相应栏内。
以上称为上半测回,盘左位置的水平角角值(也称上半测回角值)βL为:
βL=bL-aL=98°20′48″-0°01′30″=98°19′18″
3)松开照准部制动螺旋,倒转望远镜成盘右位置,先瞄准右目标B,读取水平度盘读数bR,设读数为278°21′12″,记入表3-1相应栏内。松开照准部制动螺旋,逆时针转动照准部,瞄准左目标A,读取水平度盘读数aR,设读数为180°01′42″,记入表3-1相应栏内。
表3-1 测回法观测手簿
以上称为下半测回,盘右位置的水平角角值(也称下半测回角值)βR为:
βR=bR-aR=278°21′12″-180°01′42″=98°19′30″
上半测回和下半测回构成一测回。
4)对于DJ6型光学经纬仪,如果上、下两半测回角值之差不大于±40″,认为观测合格。此时,可取上、下两半测回角值的平均值作为一测回角值β。
在本例中,上、下两半测回角值之差为:
Δβ=βL-βR=98°19′18″-98°19′30″=-12″
一测回角值为:
将结果记入表3-1相应栏内。
注意:由于水平度盘是顺时针刻划和注记的,所以在计算水平角时,总是用右目标的读数减去左目标的读数,如果不够减,则应在右目标的读数上加上360°,再减去左目标的读数,决不可以倒过来减。
当测角精度要求较高时,需对一个角度观测多个测回,应根据测回数n,以180°/n的差值,安置水平度盘读数。例如,当测回数n=2时,第一测回的起始方向读数可安置在略大于0°处;第二测回的起始方向读数可安置在略大于(180°/2)=90°处。各测回角值互差如果不超过±40″(对于DJ6型),取各测回角值的平均值作为最后角值,记入表3-1相应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