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目的是加强造价咨询公司管理,规范咨询工作流程,提高咨询服务效率;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选用造价咨询公司的管理。
1. 咨询资料交接及咨询成果签收制度
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后,接受委托方提供咨询资料时应办理资料交接手续,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咨询资料并办理资料归还手续。经办人员应签字,并注明日期,在项目完成后和咨询成果文件一起归档。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完成并提交委托人时,应填写咨询成果文件签收单,项目完成后和咨询成果一起归档。
2.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制度
(1)依照委托人的委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进行造价成果文件编制。
(2)按照委托项目的情况,组织项目部对工程造价成果进行编制,对该工作实行项目负责制,经总经理授权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造价工程师)对编制工作的质量、进度全权负责,并负责与委托人之间的协调工作。
3.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室专职(或兼职)资料员,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做好档案接收、移交、整理,登记、保管、借阅等工作。
归档的文件资料和业务档案必须保持相互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管、分类整理,并编制档案目录、卡片,保持整洁,便于查阅。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查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查阅档案时,涉及商业机密的,查阅人员必须承担保密责任。业务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确因工作需要,须事先经主管副总批准,方可调阅。
档案室要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有遗失,如在借阅过程中导致遗失,要查清责任者,由责任者填写遗失单,报请主管副总做出处理。重要资料遗失应及时报案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