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CAD 2022中文版基础入门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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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视图控制

与其他图形图像软件一样,使用AutoCAD绘制图形时,也可以自由地控制视图的显示比例,例如需要对图形进行细微观察时,可适当放大视图比例以显示图形中的细节部分;而需要观察全部图形时,可适当缩小视图比例以显示图形的全貌。

在绘制较大的图形,或者放大了视图显示比例时,还可以随意移动视图的位置,以显示要查看的部位。在本节将对如何进行视图控制做详细的介绍。

2.2.1 平移视图

在编辑图形对象时,如果当前视口不能显示全部图形,可以适当平移视图,以显示被隐藏部分的图形。就像日常生活中使用相机平移一样,执行平移操作不会改变图形中对象的位置和视图比例,它只改变当前视图中显示的内容。下面对具体操作进行介绍。

(1)实时平移视图

需要实时平移视图时,可以选择【视图】|【平移】|【实时】菜单命令;也可以调出【标准】工具栏,单击【实时平移】按钮;也可以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或【二维导航】面板)中单击【平移】按钮;或在命令输入行中输入“PAN”命令后按Enter键,当十字光标变为【手形标志】后,再按住鼠标左键进行拖动,以显示需要查看的区域,图形显示将随光标向同一方向移动,如图2-2所示。

图2-2 实时平移前后的视图

当释放鼠标按键后将停止平移操作。如果要结束平移视图的任务,可按ESC键或按Enter键,或者单击鼠标右键执行快捷菜单中的【退出】命令,光标即可恢复至原来的状态。

提示

用户也可以在绘图区的任意位置单击鼠标右键,然后执行弹出的快捷菜单的【平移】命令。

(2)指定点平移视图

需要进行指定点平移视图时,可以选择【视图】|【平移】|【点】菜单命令,当十字光标中的正方形消失之后,在绘图区中单击鼠标可指定平移基点位置,再次单击鼠标可指定第二点位置,即刚才指定的变更点移动后的位置,此时AutoCAD将会计算出从第一点至第二点的位移,如图2-3所示。

图2-3 指定定点平移基点和第二点位置

另外,选择【视图】|【平移】|【左】(或【右】或【上】或【下】)菜单命令,可使视图向左(或向右或向上或向下)移动固定距离。

2.2.2 缩放视图

在绘图时,有时需要放大或缩小视图的显示比例。对视图进行缩放不会改变对象的绝对大小,改变的只是视图的显示比例。下面具体介绍。

(1)实时缩放视图

实时缩放视图是指向上或向下移动鼠标对视图进行动态的缩放。选择【视图】|【缩放】|【实时】菜单命令,或在【标准】工具栏中单击【实时缩放】按钮,或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中单击【实时缩放】按钮,当十字光标变成【放大镜标志】之后,按住鼠标左键垂直进行拖动,即可放大或缩小视图。如图2-4所示。当缩放到适合的尺寸后,按ESC键或按Enter键,或者单击鼠标右键执行快捷菜单中的【退出】命令,光标即可恢复至原来的状态,结束该操作。

图2-4 实时缩放前后的视图

提示

用户也可以在绘图区的任意位置单击鼠标右键,然后执行弹出的快捷菜单的【缩放】命令。

(2)上一个

当需要恢复到上一个设置的视图比例和位置时,选择【视图】|【缩放】|【上一个】菜单命令,或在【标准】工具栏中单击【缩放上一个】按钮,或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中单击【上一个】按钮,但它不能恢复到以前编辑图形的内容。

(3)窗口缩放视图

当需要查看特定区域的图形时,可采用窗口缩放的方式,选择【视图】|【缩放】|【窗口】菜单命令,或在【标准】工具栏中单击【窗口缩放】按钮,或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中单击【缩放窗口】按钮,用鼠标在图形中圈定要查看的区域,释放鼠标后在整个绘图区就会显示要查看的内容,如图2-5所示。

图2-5 采用窗口缩放前后的视图

提示

当采用窗口缩放方式时,指定缩放区域的形状不需要严格符合新视图,但新视图必须符合视口的形状。

(4)动态缩放视图

进行动态缩放,选择【视图】|【缩放】|【动态】菜单命令,或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中单击【动态缩放】按钮,这时绘图区将出现颜色不同的线框,蓝色的虚线框表示图纸的范围,即图形实际占用的区域,黑色的实线框为选取视图框,在未执行缩放操作前,中间有一个×型符号,在其中按住鼠标左键进行拖动,视图框右侧会出现一个箭头。用户可根据需要调整该框至合适的位置后单击鼠标,重新出现×型符号后按Enter键,则绘图区只显示视图框的内容。

(5)比例缩放视图

选择【视图】|【缩放】|【比例】菜单命令,或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中单击【比例缩放】按钮,表示以指定的比例缩放视图显示。当输入具体的数值时,图形就会按照该数值比例实现绝对缩放;当在比例系数后面加X时,图形将实现相对缩放;若在数值后面添加XP,则图形会相对于图纸空间进行缩放。

(6)圆心缩放视图

选择【视图】|【缩放】|【圆心】菜单命令,或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中单击【圆心缩放】按钮,可以将图形中的指定点移动到绘图区的中心。

(7)对象缩放视图

选择【视图】|【缩放】|【对象】菜单命令,或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中单击【对象缩放】按钮,可以尽可能大地显示一个或多个选定的对象并使其位于绘图区域的中心。

(8)放大、缩小视图

选择【视图】|【缩放】|【放大】(【缩小】)菜单命令,或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中单击【放大缩放】按钮或【缩小缩放】按钮,可以将视图放大或缩小一定的比例。

(9)全部缩放视图

选择【视图】|【缩放】|【全部】菜单命令,或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中单击【全部缩放】按钮,可以显示栅格区域界限,图形栅格界限将填充当前视口或图形区域,若栅格外有对象,也将显示这些对象。

(10)范围缩放视图

选择【视图】|【缩放】|【范围】菜单命令,或在【视图】选项卡的【导航】面板中单击【范围缩放】按钮,将尽可能放大显示当前绘图区的所有对象,并且仍在当前视口或当前图形区域中全部显示这些对象。

另外,需要缩放视图时还可以在命令输入行中输入“ZOOM”命令后按Enter键,则命令输入行提示如下。

用户可以按照提示选择需要的命令进行输入后按Enter键,完成需要的缩放操作。

2.2.3 命名视图

按一定比例、位置和方向显示的图形称为视图。按名称保存特定视图后,可以在布局和打印或者需要参考特定的细节时恢复它们。在每一个图形任务中,可以恢复每个视口中显示的最后一个视图,最多可恢复前10个视图。命名视图随图形一起保存并可以随时使用。在构造布局时,可以将命名视图恢复到布局的视口中。下面具体介绍保存、恢复、删除命名视图的步骤。

(1)保存命名视图

选择【视图】|【命名视图】菜单命令,或者调出【视图】工具栏,在其中单击【命名视图】按钮,打开【视图管理器】对话框,如图2-6所示。

在【视图管理器】对话框中单击【新建】按钮,打开如图2-7所示的【新建视图/快照特性】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为该视图输入名称,选择视图类别(可选)。

图2-6 【视图管理器】对话框

图2-7 【新建视图/快照特性】对话框

选择以下选项之一来定义视图区域。

【当前显示】:包括当前可见的所有图形。

【定义窗口】:保存部分当前显示。使用定点设备指定视图的对角点时,该对话框将关闭。单击【定义视图窗口】按钮,可以重定义该窗口。

单击【确定】按钮,保存新视图并返回【视图管理器】对话框,再单击【确定】按钮。

(2)恢复命名视图

选择【视图】|【命名视图】菜单命令,或者在【视图】工具栏中单击【命名视图】按钮,打开【视图管理器】对话框。

在【视图管理器】对话框中,选择想要恢复的视图后,单击【置为当前】按钮,如图2-8所示。

单击【确定】按钮,恢复视图并退出所有对话框。

图2-8 置为当前的设置

(3)删除命名视图

选择【视图】|【命名视图】菜单命令,或者在【视图】工具栏中单击【命名视图】按钮,打开【视图管理器】对话框。

在【视图管理器】对话框中选择想要删除的视图后,单击【删除】按钮。

单击【确定】按钮,删除视图并退出所有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