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好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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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第三十七封信

亲爱的好好先生:

天啊!伦敦好繁华。牛津和它简直是不值一提。告诉我,您真的住在如此嘈杂、人潮汹涌的城市吗?我只住了两天,但恐怕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缓过神来。我不知道该如何向您描绘我的见闻。不过我猜您都知道,因为您就住在那里。

那些街道真的很有趣,不是吗?还有斯特兰德街道上形色各异的人群?商店?橱窗里面有那么多美丽的东西,一辈子也穿戴不完。

我们星期六早上一起去斯特兰德街购物。珍妮弗带我们来到了一个我生平所见过的最美好的地方,白色和金色的墙壁,蓝色的地毯,丝绒窗帘和镀金椅子。一位长相漂亮神态优雅的金发女士穿着一袭酒红色拖地裙对我们笑脸相迎。我以为我们参加了一个类似于名利场的社交拜访,就去和她握手,不过我们仅仅只是买宽檐帽而已,至少珍妮弗要买宽檐帽。她在镀银的镜子前坐了下来,试了一打帽子,一顶比一顶漂亮,最后她选择了两顶最漂亮的,一个是米白色的、还有一个是浅蓝色的。我无法想象,还有什么事情要比坐在试衣镜前,买下任何一顶你喜欢的帽子而不用考虑它昂贵的价钱更加快乐。

我们买完东西后,到帕丁顿希尔顿饭店与爱德华少爷会合。我想您一定去过帕丁顿希尔顿饭店吧?如果将它与孤儿院的饭厅相比较,您就能想象我的感觉了。孤儿院的饭厅只有铺着棕色油布的桌子、可以轻易被打碎的劣质白陶盘子和木制刀叉。

吃鱼时,我用错了叉子,好心的服务员给我换了一把,还好这一切没有人注意到。午餐过后,我们前往了科文特花园皇家歌剧院——那里可真是金碧辉煌,我无法想象自己置身其中——我每晚都会梦见的地方。

简·爱的故事真的是太奇妙了!

在舞台上,演员为我们呈现出的作品,要比我独自坐在书房里面阅读《简·爱》时要好得多。之前我本来就很喜欢这本书,现在,天啊!

如果您不介意,我想去演戏,不当作家或是医生了。我转到戏剧学校好吗?我会在演出时给您保留一个包厢,而且从舞台上对您微笑致意。请您在外衣上别上一朵红玫瑰,这样我就可以确定自己没有搞错对象。如果我弄错了,那可真是难为情。

星期六晚上我们返回了学校。在火车上吃晚餐时,餐桌上有一个粉红色的台灯,还有一个黑人侍者。我以前从来不知道火车上还提供餐点,一不留神就说了出来。

“上帝啊,你到底是在哪里生活的?”珍妮弗不可思议的问我。

“一个小村庄。”我小声地回答着珍妮弗对我抛出的问题。

“难道你没有旅行过吗?”她这么问我。

“上大学之前没有,再说家乡离学校只有150英里,用不着吃饭。”我这么回答她。

因为我的话很可笑,她对我产生了好奇心。其实平日里我很小心,但是一遇到新鲜事情就忍不住脱口而出,而且我常常大惊小怪。这种感觉可真是奇怪,在伦敦孤儿博物馆过了九年,然后突然回到这个“世界”,着实让人感到晕头转向。我或许已经与这个世界脱节了,但是我却毫不自知。

不过现在,我已经慢慢地习以为常,不再像以前那样犯那么多错了,即使我与其他的女孩子在一起,也不会感到手足无措。从前,人家一看着我,我就浑身不自在,好像他们可以看透我的冒牌新衣,知道里面是寒酸的花格布衣服似得。我再也不会为花格布而烦恼了,也不再为昨天而感到忧虑了。当我游览了伦敦这个城市之后,我并不觉得这九年的光景让我错过了许多的事情。而是对这一切感到好奇,并且我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明天的到来,好让我更深层次的了解伦敦,了解我所错过的世界。

我忘了告诉您,我们收到了花。爱德华少爷给每个人送了一大把咖啡色月季和几朵太妃糖肯尼亚玫瑰。他真是个好人,不是吗?我对男人们一向没有好感——基于对理事们的评价——如今我的印象正在改变。

已经写了10页,太长了。好好先生,您不要担心,我就此搁笔了。

您永远的伯妮丝

4月6日

于布满落日的小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