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好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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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十六封信

亲爱的好好先生:

我怀疑自己患上了健忘症。昨天下午我就开始给您写信,不过我刚拿起笔写下“亲爱的好好先生”,忽然想起来,我答应汤姆太太采一些树莓和醋栗回来,当做晚餐甜点,因此把信纸留在桌子上出去了。今天回来时,您知道我在路上发现了什么?一位真正的“好好先生”——树懒!

它似乎失去了回家的方向,在街道上缓慢地爬行着。我轻轻地抱起了它,放在一棵橡树上。在我走了没有多远时,我禁不住回头看了看它(因为它的几条长腿总是会让我想起您),您一定想不到,它居然也停在树干上望着我。过了很久,它才将目光转向更高的地方,消失在茂盛的橡树叶中。

教堂的布道声催人入眠,众人懒洋洋的打着瞌睡。除了牧师的声音,还有窗外阵阵响起的马蹄声、蟋蟀的鸣叫声,和布谷鸟清脆的歌声。我一直在睡觉,直到大家起立高唱赞美诗。突然,我为自己刚刚没有听到布道而羞愧无比,而且很想知道选择这首赞美诗的人的心理,请听:

巍巍圣堂,美丽庄严,万军之父,临格其间;虽我心灵,污秽贫乏,今朝欢庆,得见圣颜。尘世飘零,精神无依,来此殿中,主恩可期;灵光普照,我心融怡,引吭高歌,造化神奇。徘徊岐路,无处问津,赖主引进,锡安之门;感谢父神,一路施恩,从此归主,作祂圣民。刚强壮胆,努力奋进,与众圣徒,共赴天庭;直至将来,圣城相会,俯伏敬拜,三一真神。

我发现,和汤姆夫妇讨论宗教是很不妥当的一件事。他们以打猎为生,虔诚的信仰早已经被扳机打磨的一干二净,他们所信仰的不过是将猎物开膛破肚,并且迅速地预估出这些鲜美的肉可以令自己赚到多少钱。不过在我看来,他们虽然不信奉主,但是他们也是善良的人。看到一个人做出了一件不符合自己预期的事情,从而断定他是一名恶人的话,那么他一定是一名肤浅的人。

我喜欢汤姆夫妇。他们虽然是无神论者,不过我认为他们已经胜过了他们的上帝。听了我的理论,他们吓坏了,认为我不应该将精力放在上帝身上,但我认为恰恰相反。从此以后我们不再辩论了。

现在是星期日的下午

克里斯(男雇工)和萨曼莎(女雇工)刚刚驾着马车走了。克里斯精神十足,他穿着一身整洁的晚礼服,系着一条紫色的领带,还戴着一双白色的鹿皮手套。萨曼莎戴着一顶缀有樱桃的大帽子,穿着一身白色的裙子,头发盘成了优雅的盘发。克里斯洗刷那一匹马便花费了他一上午的时间,而萨曼莎也没有去教堂,她声称自己要留在农庄,陪同克里斯一起刷马。

再过五分钟,我就写完了这封信。我准备去阅读在楼上发现的一本书。书名是《格列佛游记》,扉页上有一个幼稚小男孩的笔迹,他写道:

爱德华·奥斯汀

如果这本书迷了路,

请揪着它的耳朵送它回家。

他12岁的时候生了一场病,曾到这里来疗养,因此把《格列佛游记》留在这里了。看来他读得很仔细——到处都有他肮脏的小手所留下的痕迹。阁楼的角落里面还有一辆马车、一架风车、还有一支弹弓。汤姆太太常常和我谈起他,我总觉得他还是一个邋遢的、可爱的、善良的、头发蓬乱的孩子,并没有变成一个戴着礼帽,拿着手杖的绅士。他总是在楼梯上爬上爬下,从不记得关闭纱门,老是嚷着要吃曲奇。他似乎很有冒险精神,勇敢而正直。我很遗憾,如果他不是奥斯汀家族的人,应该会表现得比这更好一点。

明天我们要打麦子,已经准备好了一台脱粒机和三个工人。

下面这个消息让我感到很难过,那头母牛——贝斯的母亲,它做了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刚刚它跑进了厨房,吃了很多树莓和醋栗。还好被汤姆太太及时发现了,要不然她又会认为我偷懒了。

先生

我向您致意!

您充满感情的孤儿伯妮丝·克莉丝汀

星期日

于书桌上

又及:

第一章讲的是格列佛在小人国的遭遇。第二章讲的是格列佛出海时,遭遇了风暴,船被刮至了一片陌生的陆地,他在这里变成了一个侏儒。我屏住呼吸,第三章会讲什么呢?封面上写着“格列佛满心惆怅的回到那块生他养他如今却叫他厌恶的故土,愤怒而又无可奈何地与一帮“野胡”在一起度过自己的余生”。伯妮丝和爱德华怎么会不喜欢这充满想象力的世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