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被杀的私家侦探
门口停着一辆汽车,罗宾被一个蒙面汉子推到后座上,然后他挨着罗宾坐下,并用枪口对准了罗宾的腹部。而另一个蒙面汉子则坐在驾驶位子上,双手紧握着方向盘,将车子发动起来。
罗宾想看一眼窗外,但汽车的窗子被厚厚的窗帘罩着,外面的任何景物都看不到。罗宾把头仰靠在座位靠背上,闭起双眼,他没有感到丝毫紧张地养起神来。一会儿,汽车便驶过一座桥。
“这是赛姆河上的亚利萨达桥吧?”罗宾问挟持他的那个汉子,但这个汉子没有理他。罗宾想要通过车窗的缝隙去看一下外面的情形,但被坐在他身边的汉子用手摁住了。
“别动,老实坐好!”罗宾身边的汉子恐吓着说。
“他们究竟要把我带到哪里?不管那么多了,反正接下去的事情肯定会很有意思,等看一下事态的发展再做打算吧!”罗宾暗自揣度着。车子开始颠簸摇晃起来。罗宾听见汽车轮胎把小石子弹起、压碎的声音,这才明白他们已经把自己带到了郊外。
汽车行驶在没有铺设柏油路的坑坑洼洼的道上,不料这个时候车身一顿,竟然出人意料地停了下来。
那个开车的男子从汽车上下去了,接着,传来了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罗宾从那声音判断出,这是铁门被人打开的声音。
汽车又开动了,在砂砾铺设的地面上驶过。大约行出20公尺的距离,坐在罗宾身旁的那个蒙面男子又用枪抵住了罗宾。
“喂,别坐着了,下车吧!”
罗宾下了车,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院子,还有一座石头建的旧房屋。几棵参天大树傲然挺立在院子里面,砂砾铺设的路面在星光映射下泛着惨白。
押着罗宾的男人取出一把钥匙,打开一个车库门,另一个男人便将汽车开进车库后熄火。
“喂,进去!”押着罗宾的男人用枪口对着罗宾说。
罗宾进去后,被这两个男人囚禁在大厅内的一个屋子里。
这间屋子是个十分宽敞的图书室,点着两盏大油灯,房间里显得很亮堂。书橱里,摆放着大量印着烫金封面的书本。
罗宾安静地坐在一把椅子上,注意着周围的情况。两个蒙面男子就站在他的左右两侧,手里拿着枪在监视着他。
“你们蒙面劫持我干什么,到底想把我怎么样?我是俄国来的塞尔林公爵,你们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太失礼了?”罗宾对这两个蒙面男人戏谑地说道。
两个男人听罗宾这样说,缓缓地伸手将将脸上的面罩拉下来。原来这两个男人的脸上都长满了胡须,样子粗俗不堪。从手腕到手指的肌肤上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粗重的毛发。他们肌肉发达的体格和粗野的样子,看上去很像做工的人或者是俄国的农夫。唯一与他们的身份不相配的,是他们都身着庄重的晚礼服。
“哼,你们这两个家伙,居然受了那个褐发女人的指使绑架我。好,很好,我今天倒要看看你们敢对我怎么样!”罗宾伸手掏出一支哈瓦那雪茄,悠闲地点燃了。
“喂,我问你们一下,你们把我关在这里多久啊?”罗宾吸了两口雪茄后问着两个男人。
对于罗宾的问话,这两个男人却好像没有听见一样,保持着沉默。
罗宾百无聊赖地双眼瞪着天花板,吐出几口烟。之后,他抬腕看了看手表,时间已是凌晨四点。罗宾拖过桌上的烟灰缸,往里面弹了弹烟灰。
“看一会儿书好吗?”罗宾边说边站起身,随意从书橱里抽出一本厚重的书,重新回到了他的位子,开始埋头阅读起来。
两个蒙面男人始终不离开罗宾半步,时间在沉闷的气氛中缓缓流逝着,房间里静极了,只能听到罗宾翻书的声音。
整个夜晚,眼看就这样过去了。然而终于,这两个蒙面男人还是坚持不住了,他们困得打起瞌睡来。罗宾借着翻书的间隙,偶尔偷偷望他们几眼,之后便又将自己的目光收回到自己面前的书本上。
也不知又过了多长时间,罗宾隐隐约约地听见有汽车靠近的响声,然后,那扇铁门“吱吱呀呀”地又被打开了,接着便听“砰”的一声枪响,打破了沉寂而幽深的长夜。
两个绑架罗宾的蒙面男人从睡梦中惊醒了。他们用手背抹抹双眼,然后操着一口罗宾听不懂的语言叽叽咕咕地说了一番。说完,其中个子较矮的那个男人飞快地向门外冲去。而个子较高的那位男子在椅子上扭转身,朝跑到门口的矮个男人大声喊道:“喂,你小心一点儿!”
矮个男人出去后,罗宾一看自己的机会来了,于是他快速地挺起身,用厚重的大书狠狠地向高个男人的后脑勺砸过去。罗宾的这一击,正中高个子男人的后脑,致使这个男人当即昏倒在地。罗宾一见这个男人昏倒了,就乘机夺过他手中握着的手枪,飞快地冲出了图书室。
大门口的铁门半敞着,一部大型高级轿车在砂砾路上停放着。透过车灯,罗宾看到了三条黑黑的影子。其中的一个,就是从图书室里冲出去的矮个子男人。而另外那两个人,罗宾却从来没有见过。
“啊!是那个女人……”罗宾惊诧地看见那个褐发女人也夹杂在他们三人中间,正操着不地道的法语对他们叮嘱着什么,话说得很快。
罗宾用手紧握手枪,放轻脚步向前移动,打算绕到他们几个的身后。可这时玄关的大门却突然被人撞开了,有一个人大声喊叫着跑了过来。
这个大喊大叫的男子正是刚才被罗宾用书本击昏的那位高个男子,当他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就连忙跑到了玄关这里。
“罗宾跑了!”他对同伙大叫道。
褐发女人闻听此言,便气呼呼地带着高个男子从玄关处向屋子跑去,另外三个人也紧随其后。
见此情景,罗宾连忙把身子弓下,飞快地跑到轿车那里跳上驾驶座,悄无声息地扭转车头,开车冲出大门一溜烟消失在黑暗中。
罗宾驾车驶入深夜中的巴黎市区,驶过亚利萨达桥,沿着七叶树遍植的道路前行。
突然,罗宾听见自己背后有痛苦的呻吟声。他不觉大吃一惊,赶忙扭头回顾。只见在后座上,一个陌生的男子正竭力地支撑着身体,脸上的肌肉抽搐着。见罗宾转过头来,他把颤栗的双手伸向罗宾说:“请……请……你……我……”
“你是什么人?”罗宾一边注意着前方,一边侧脸朝这个人大吼道。
不料,这时后座上的男子身子一颤,晃了几晃,然后便“砰”的一声从座位上倒了下去。
罗宾赶紧把汽车贴路边停下,打开车门。但见后座的坐垫上洒满鲜血,罗宾用手去探这个人的鼻子,感觉他已然没有了气息。
“噢,我明白了!”罗宾突然想起了刚才的那声枪响。这一定是那个褐发女人指使手下朝他开了一枪,当时以为把他打死了。想到这儿,罗宾打了个哆嗦!他借着街上的灯光仔细搜查了一下面前的尸身。这个人体态矮短肥胖,眉毛浓密,蓄着胡须,身穿黑色的晚礼服,衣襟上别着一朵白色牡丹花。
“啊,又是白色牡丹花!为什么这个人的衣服上也别着一朵白牡丹呢?”罗宾双眉紧锁,心中十分纳闷。
罗宾下意识地低头去看自己衣襟上的那朵牡丹花,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别在他衣襟上的那朵白色的牡丹花不见了。
“我衣襟上的那朵牡丹花是班思小姐搭乘我的车子时掉下来的,为什么这个男子也佩戴着同样的一朵花呢,难道他与班思有关系吗?如果有关系,那么这个男人又是什么来历呢?”疑团像云雾一样缭绕在罗宾的脑海中。
为了探查出这具男尸的身份,罗宾解开了这个死者身上衣服的扣子,又把死者已逐渐变凉的手放到身后去。
这位死者身穿的洁白衬衣已被血浸得殷红,看上去让人心惊肉跳。在检查中罗宾发现,子弹直接穿透了这个男人的胸口,属于一枪毙命。罗宾认真地检查着这具男尸,他希望在尸体上能够发现可疑的东西。罗宾把手伸进死者的裤袋里,从里边搜出一个破旧的钱夹。打开钱夹,里面放着十几张名片,上面印着:
最快速、谨慎的私家侦探
艾尼·莫格焦
兄弟
哥士度·莫格焦
巴黎·布兰米街42号
名片的后面,印着一个电话号码。
“原来他是一个私家侦探。”罗宾心想,同时也感到有些意外。
接着,罗宾继续检查,他发现死者的衣袋里有一条手帕、三枚金币和一串钥匙。罗宾将钥匙和一张名片放进了自己的衣袋中,然后把钱夹、金币又放回了原处。做完了这些,罗宾打算站起身,忽然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思考了一下,便将那朵沾满鲜血的牡丹花也放进死者的衣袋里。
“这个死者究竟是艾尼,还是哥士度呢?还是等会儿开车去他们的家里看一看吧!”
罗宾重新回到汽车上,开车驶向布兰米街。他在灯火阑珊的巴黎市区一边开着车子,一边又一次陷入思索中。
那位金发女子真是一个谜,她自称为班思小姐,如今看来,那也许不是她的真实姓名。她似乎也不太愿意让别人知道她的底细,那么位于安信街的那座房子到底是不是她的家,这可就有待调查确认了!那个府宅也许是座空宅也未可知,因为从外表上看,样子好像根本就没有人在里面居住。再有,在男爵夫人举办的晚会上与我共舞的那个褐发女子,还有她的那三个手下,肯定也都不是法国人。至于在车子上死去的这个私家侦探,他究竟因何会被枪杀在车上呢?
“疑点,疑点,这真是让人难以捉摸的疑点啊!”罗宾感叹着。
巴黎市区的街道上寂静无声,除了罗宾驾驶着车子行驶在宽阔的街道上,看不见任何人影,甚至连一只流浪猫或者流浪狗都看不见。
忽然,罗宾回头朝车后座那个死者看了一眼,好像突然间顿悟了什么,不觉点了点头,然后在路边停下了车子。
罗宾将车后的那个死者尸体抱下来,轻轻地放在路边的七叶树下,然后用手在胸前画个十字,闭上双眼为这个死者祈祷着。祈祷完毕后,罗宾回到车上,开着车子向着布兰米街的方向驶去。
“等一会儿,或许还会有什么意外的事情发生呢?”罗宾在心里想。
罗宾开着车子到了布兰米街。但是,为了慎重,他没有直接把车子开到42号大门口,而是在距离42号稍微远的地方停了车。然后,他徒步来到莫格焦兄弟的住所门前,按响了公寓大门外的门铃。
门铃按响了多次,也没有人来开门。于是,罗宾便向后退了几步,抬头向公寓里张望。夜色下,公寓里漆黑一团,什么也看不见。
没办法,罗宾只好再一次去按门铃,并且一直按住不曾松开,这才见到管理员揉着迷蒙的睡眼,打着长长的哈欠走出来,把门打开。
“很抱歉!请问莫格焦先生住在哪个房间?”
“在二楼!”管理员很不耐烦地答道,随即便踉踉跄跄地转身返回了他的房间。
二楼的走廊和楼梯上因为没有亮着灯,罗宾只好擦燃一根火柴,轻手轻脚地走上二楼。然后,他又划燃一根火柴,借着微弱的光亮向前摸索,这才找到了挂着“私家侦探莫格焦”的黄铜制门牌。
罗宾试着敲了几下门,但没有人应声。罗宾取出他从死尸身上找到的钥匙,“咔”的一声将门打开。
缓缓地推开了门,只见室内漆黑一团,什么也看不见。于是,罗宾只好又擦燃一根火柴,照着走进这个屋子。
屋子很大,显得十分宽敞。有客厅、餐厅、两个寝室,还有一间十分宽大的事务室。罗宾来到侦探事务室里面,把桌上放的蜡烛点着,又赶忙拉上了房里的窗帘,以免光线泄到室外。
罗宾在室内搜查了一下,发现壁橱上有一盒卡片。罗宾认真地翻看着每一张卡片,看了大半,许多都是空白的,上面没有一个字。而有字的,也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记录。
“看起来,这家私人侦探所的生意并不怎么好啊!”罗宾替这个侦探所感叹了一声。
翻看完了这些卡片,罗宾把卡片放回盒子里。然后,他抬起眼睛开始四下环顾,试图找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突然,罗宾的眼前一亮,他急忙站起身,并将身子贴近挂着日历的墙。
原来在这天日期下面,用红墨水写着几个字。字迹潦草模糊,好像是谁在仓促间写下的。
半夜零点30分,马上去圣山姆士街的坎克斯别墅,我先到那里去了。
“这可能是莫格焦兄弟中的一个给另一个留下的便条。到底是他们之中的谁留下来的呢?上面所记的时间是零点30分,而那时被枪击的男子应当还活着。既然他们之中的一人匆忙地留了便条,要另外一个人赶到坎克斯别墅去,那么一定是发生了紧迫的事……好,既然在这里没有什么收获,我不妨去到圣山姆士街走一趟,或许在那里会有重要发现的!”想到这里,罗宾悄悄走出屋子,将门轻轻掩上,轻手轻脚地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刚才那个为罗宾开门的管理员,此时正在鼾声如雷地大睡着。
罗宾走出大门,来到汽车停放的地方,跳上了汽车。
“那个日历上虽然只写了去圣山姆士街的坎克斯别墅,而没有留下坎克斯别墅的具体门牌号。不过问题还不算太大,等我到了那里以后再打听就是了。”罗宾这样想着,便发动了汽车。
时间已经到了清晨4点多,天空已渐渐有些泛亮。但是,整个巴黎市区似乎依然沉睡在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