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羌姆与查玛
羌姆 产生于8世纪莲华生大师创建桑耶寺时代,后经不同教派大师们如萨迦派大师衮嘎宁波(公元1092~1158年)、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公元1357~1419年)等大师们的加工、改进,逐渐成为颇具规模的宗教仪式舞蹈,并在固定的宗教节日表演。有些地区在表演之前,还要以隆重的仪式迎本寺庙活佛出场,活佛落座后才开始表演。其节目内容与所扮的神灵,因教派、寺庙之不同而有差异。
黄教寺庙羌姆的内容:先是所扮众神持各种法器、兵器进场绕场一周,然后所扮各神分别表演。表演的舞蹈有:阎王舞(确节),是阎王与阎后的双人舞表演;四季舞(堆西),由十三个人表演,其中一人领舞;骷髅舞(托打),由四人表演;神童舞(阿扎拉),由十六人表演;以及金刚力士舞、鹿神舞、寿星舞、仙鹤舞等。黄教寺庙羌姆最后多以“阎王”为中心,所扮众神全体上场,围成几个向心的圆圈,以表演鹿舞做为结束。红教寺庙舞蹈的节目内容与黄教寺庙舞蹈的节目内容大致相同,但它还有黄教寺庙舞蹈中所没有的“牦牛舞”、“乌鸦舞”等。[1] (图2:1957年于拉萨布达拉宫德阳厦广场举行“羌姆”的盛况)
图2:拉萨布达拉宫德阳厦广场举行“羌姆”的盛况
羌姆的表演是在鼓乐声中进行的,舞蹈表演强调腿部的控制和各种舞姿造型,强调弹跳动作的稳扎和形态变换的缓慢。伴奏乐器有法螺、唢呐、大鼓、钹、长号、铜号等。除上述内容外,还常表演一些佛经故事与传说,如“舍身饲虎”和宗教故事“夏拉”等。“夏拉”是表演佛教徒夏拉用弓箭杀死灭佛藏王朗达玛的故事,其中还有一定的情节变化,扮演夏拉的演员身着宽袖大袍,两袖各藏有弓、箭。羌姆在一千多年的发展与流传过程中,表演形式与技艺日臻完善,从单纯的酬神、驱疫鬼或弘扬教义中,逐渐扩大世俗娱乐的成分。
查玛 是蒙古族喇嘛教寺庙舞蹈的名称,是羌姆一词的蒙古语读音。当地汉语俗称“跳神”、“打鬼”或“跳布扎”。它是藏传佛教传入内蒙古草原以后才逐渐兴起的蒙古化的宗教舞蹈。公元16世纪俺答汗(公元1507~1582年)从西藏迎请第三世达赖喇嘛锁南嘉错(公元1543~1588年)到内蒙古板升城(今呼和浩特市)传法,于公元1580年建造弘慈寺(又名大乘法轮洲蒙古寺、今称大召寺)后,藏传佛教才逐渐地在辽阔的蒙古草原上流传开来。查玛也随之广泛传播而发展起来,并不断吸收融合萨满教的跳神及民间流传的舞蹈形式,形成具有蒙古族特色、融蒙藏舞蹈文化为一体的宗教舞蹈形式[2] 。
查玛的表演内容与节目形式多与羌姆相同,只是所扮演的神灵与舞蹈动作的名称多用蒙语,其伴奏乐器也与羌姆基本相同。查玛中还有一个名为“米拉因·查玛”的带有情节的表演节目。内容是西藏僧人米拉(米拉日巴)劝说猎鹿人白、黑二老人皈依佛教的故事。其中鹿与老人的形象塑造和狩猎等情节的表演,多是蒙古原始狩猎舞蹈与萨满舞鹿神动作的升华。
注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