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舞蹈文化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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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藏传佛教寺庙舞蹈

一、藏传佛教及其寺庙舞蹈

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属于中国佛教的一支。它是佛教传入西藏地区后与当地原始苯教相结合而成的。藏传佛教形成后,并以西藏地区为中心,向青藏高原、蒙古高原、云南滇西地区以及向西藏、内蒙古地区毗邻的国家传播。

苯教是古代盛行于西藏的一种原始宗教,它崇奉天地、山林、水泽等自然界中的各种神鬼精灵,重祭祀与巫术活动。公元7世纪奴隶制度在吐蕃建立,佛教也于此时传入。当时的吐蕃王松赞干布崇佛,曾先后迎娶笃信佛教的尼泊尔公主和文成公主,这对佛教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但当时苯教的势力仍然很大,所以松赞干布死后,佛教在西藏并没有什么发展。直到八世纪吐蕃赞普赤松德赞(公元742~797年)请来印度僧人莲华生后,才使佛教得到迅速发展。莲华生采取融和苯教的方法,缓和了佛、苯两教的矛盾。他把苯教“主要的十二地方神、十二丹玛统统宣布为护法神”,将山神、水神、湖神、龙神“都在佛教护法神里安一个坐位;把苯教的许多仪式都接受下来。”[1] 使佛教具备了地方特色,遂为广大西藏群众所接受。这种西藏化了的佛教即藏传佛教;为弘扬其教义并在寺庙内举行的宗教舞蹈,即藏传佛教舞蹈,或称“喇嘛教寺庙舞蹈”。

藏传佛教寺庙舞蹈一词,是一个新的舞蹈概念,它反映出这种舞蹈是以寺庙为中心的宗教活动,其表演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与严谨的规范,表演者是寺庙中受过严格训练的喇嘛僧众。这种弘扬宗教的舞蹈当地民族有不同的称谓:藏族称作“羌姆”、蒙古族称之为“查玛”、裕固族称作“护法”;北京地区称之为“跳布扎”,俗称“打鬼”等。

藏传佛教的历史上,公元八世纪中叶以后,莲华生建造了西藏“第一座真正的佛教寺院——桑耶寺(桑鸢寺),剃度了藏族第一批出家人,使喇嘛教有了飞跃的发展”,并使舞蹈与寺庙的宗教活动结合在一起。[2] “据藏文文献说:‘八世纪吐蕃赞普赤松德赞建筑桑鸢寺(桑耶寺)时,莲华生大师为调伏恶鬼,在所行执仪中曾率先应用了一种舞蹈’,这就是藏族傩舞(羌姆)的兆始。”[3] 因此,把这种舞蹈形式称为喇嘛教寺庙舞蹈是有历史依据的,也是具有概括意义的。随着藏传佛教的传播,这种舞蹈形式在土、裕固、纳西族等信奉藏传佛教的地区,在不丹、锡金、尼泊尔、蒙古等邻国以及前苏联的布里亚特等地更为流传。

注 释

[1].参见王尧《喇嘛教和西藏艺术》载于《美术研究》,1979年第4期。

[2].参见王尧《喇嘛教和西藏艺术》载于《美术研究》,1979年第4期。

[3].转引自黄文焕《西藏歌舞分类及其源流》,载于《西藏文艺》198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