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民间舞蹈文化类型
一、文化类型划分的意义
任何一种文化现象,都有它们各自形成与发展的规律;都有显而易见的部分和难于发现的深层文化因素。因此,就所研究的对象如何划分成最基本的类型进行研究,则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一般描述到文化分析的必由途径。
在地理学方面,《中国自然地理》一书把中国自然环境作了多方面的类型划分,如:林海雪源——东北区、黄土覆盖的大地——华北区、大江南北——华中区、南国风光——华南区、热带山原——西南区、风吹草低见牛羊——内蒙区、荒漠、绿洲——西北区、世界屋脊——青藏区等8个地区[1] 有了这种形象的划分,就容易进一步分析各地区自然环境的特点。
又如《中国人文地理》一书,在人文区划上,既有单一的区划,如:农业区划、商业区划、文化区划等;又有把人文现象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的综合性区划;并根据各地物质和文化状况的基本特征及发展水平,按照其相似性和差异性划分为若干人文区。该书把中国人文区主要区界分为:1.大兴安岭——长城——青藏高原东缘,并以400毫米降水量作为少雨、干旱区或湿润、半湿润区的分界线;2.秦岭淮河线,以此划分旱作农业区与水稻农业区。然后根据这两条主要界线把我国划分为:西部区、北方区、南方区等三个最基本的人文区,又进一步划分出11个一级区。[2] 有了这种系统的划分,就便于进一步分析各省、区的人文特征。该书人文区的划分方法,对我们探索舞蹈文化大有启发。
在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方面,有的研究家根据民族间相同或相近似的音乐体系、音乐体裁、音乐观、经济生产活动、语言系属、民族族源等6个条件,把55个民族中的51个分成:北方草原、黄土高原、中亚绿洲、西藏高原、云贵高原、中南丘陵、东南山地、台湾山地等8个音乐文化组,以及4个独立的音乐文化型。[3]
上述各种文化类型的划分,都是该学科的研究者从实际出发,根据个人实践经验按研究的需要提出的,都有助于该学科的文化研究。
中国民间舞蹈文化的研究中,一些研究者从自然环境、民族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结构等方面作过许多类型性的划分,不过,多限于某个地区、某些民族,似乎尚无从中国56个民族出发作宏观的、全面的划分。这和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流传中的民间舞蹈数目之庞大等原因不无关系。各地区的研究者对本地区、本民族比较了解,却很难掌握其他民族的资料,也影响了他们从全民族如何划分,应分为几种类型等根本问题。
全国各省区在编写《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的过程中,编写者已基本上掌握了本省区民间舞蹈的情况,可以先对已有资料作文化探索,找出本省区舞蹈的基本类型,然后,进行各区之间的比较研究,互相参考。不过类型划分的基点,不是只看本省区,而是站在中华民族、中国文化的高度进行探索研究。有了文化类型的划分,就像有了纲目一样,可以编织出舞蹈文化的网络,便于看清各民族民间舞蹈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纵横的关系,有助于中国舞蹈文化的研究与发展。民间舞蹈文化类型的划分,既然是一个新的课题,又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那么,研究者们就更应根据个人之长,大胆突破常规,提出切合实际的划分方法。
注 释
[1].参见雍万里《中国自然地理》第一、二部分,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