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风起77
这不是莫待第一次夜探七星湖。前几次来,他弄清楚了七星湖侍卫的换岗时间、人员安排及进出最可行的路线,却始终没办法深入腹地,仔细探查。
站在琅寰山的最高处眺望,可以看见一处位置极为荒僻偏远,密林环绕的巨大湖泊。湖泊的正中间,茂密的古树群将雪重楼的药庐遮得严严实实,连一角飞檐一点屋顶也不露。湖面无桥无路,只有一根婴儿手腕粗细的铁索连着药庐前的千年古柏与岸边的长亭。平日里铁索沉在水下,谁也看不见。若是有人求医,驻守在湖边的侍卫会开启机关,铁索浮出,悬于水面。雪重楼或其门下弟子踏着铁索过湖,来长亭问诊,不会让病人上岛。
最初听闻七星湖是禁地,连仙帝仙后都不得擅入,莫待没察觉出不对,更没想过要深究此事。大凡显贵人家,谁还没个闲杂人等不得入内的隐秘之地?何况是堂堂仙界的医仙。只不过,因着胡冰清手里那颗极易成瘾的毒药,他对七星湖的关注到底还是多了几分。一日午后,他一时兴起散步到了七星湖的结界外,本想溜达两圈就回姻缘殿,却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凶神恶煞的禁卫军围了起来。对方不分青红皂白训斥了他一顿,说他私闯禁地,犯了死罪。他越解释对方越生疑,双方便动起手来。好在雪凌玥来得快,才避免了一场风波。莫待不明白自己只是走走看看,怎么就罪不可恕了?雪凌玥说了缘由,总结起来无外乎雪重楼性格孤僻,不喜欢与陌生人交道;又说岛上栽种了大量珍贵草药,养了数不清的爬虫走兽,其中不乏剧毒之物,怕伤人性命。此种说法自然无法说服莫待。如果怕伤人,明令禁止非七星湖弟子不许靠近,在出入口设防即可,完全没必要大费周章在湖的外围设下双重结界,还派重兵把守。如此严防死守又讳莫如深,着实令人生疑。再者,他不认为一个炼制售卖那种阴毒药物的人会将旁人的死活放在心上。雪凌玥没有替雪重楼辩白,对他的说法也不予置评,只在沉沉看了他一眼后严肃地道,不该问的别问,不该好奇的别好奇。就是这句话,成功勾起了莫待好不容易才克制住的好奇心与胜负欲。他当即便决定要上岛一探究竟,看看那神奇的血色海棠到底有多神奇,最后还要留下“某年某月某日某大侠到此一游”的标语。
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进岛,莫待也不着急。他有的是耐心,他一直在等,等八月十五,等青英会。如此盛大的日子,仙界的好手齐聚一堂,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这个时候来琅寰山撒野?禁卫军虽然加强了防备,也比平时更为频繁地巡视,但于内心深处,谁不这么想?谁不认为这根本就没必要?莫待等的就是这个没必要,因为这种想法反而会让战斗力已达巅峰的琅寰山警惕性不如平日。
这是个很难等到的机会,绝不能错过,更不可无功而返。
几番查看,确定巡逻的禁卫军不在莫待才现身。他试探着伸出手,同时做好了被弹开的准备。不曾想,他的手竟顺利穿过结界,没引起任何异动。见鬼了!不是说仙界的两处禁地都有结界么?为何上次进桃花林也毫无阻碍?他忽然想起来,第一次去凤舞山庄是被雪凌寒带进去的。出来时雪凌寒并未相送,是他自己出了结界,离了凤舞山庄。当时他没在意,现在想起来,这前后的差别仅仅在于他多了一支锁魂簪。难道锁魂簪能破结界?不可能!能破结界的是大宝贝,方清歌再大方也不会轻易送人,更不可能为了一碗红烧肉就给了出去。况且雪凌寒也说了,锁魂簪虽是宝贝,但宝贝得有限。
思虑间,莫待已到了七星湖边。他望着风平浪静的湖水,拿出一叠巴掌大小浸过药的树叶,然后脚蹬石岸像满弓离弦的箭射向湖面。待身体下降到快触到湖水时,他扔一片叶子在水面,脚尖轻点叶面,借力向上,向前……如此反复,很快就到了湖中心。叶子上的药被水洗净,慢慢沉入湖底,不留痕迹。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他就悄无声息地落脚在那株栓着铁链的柏树前,并借着粗壮的树干遮住身体,观察左右的环境。此时,若不是荷塘里的青蛙偶尔咕咕呱呱叫两声,间或有鱼跃出水面,这里静寂得没有活物。
如雨后春晨,空气纯净湿润,醉人心脾。莫待缓了口气,小心翼翼地穿过密密匝匝的树林,走过一畦畦绿油油的药田与怒放的花海,来到一大片房屋前。有别于琅寰山的富丽精巧,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原始而朴素。六七丈高,成人手臂粗细的树干搭建成的房屋高大通透,分为上下两层。屋顶无瓦,铺着厚厚的浅黄色的留魂草,泛着冬日早晨煦暖的光,衬得原本素朴的环境有了一种不容冒犯的神圣。正对药田的房屋四周遍种七星海棠,绿叶掩映的门头上悬着斗大的两个字:药庐。不用说,这里就是雪重楼的住处,也是岛上唯一一处有名字的地方。其余的房屋几乎是一个模子套出来的,高矮,大小,外形都大同小异,只是屋前屋后的花草略有不同,但香味都是沁人肺腑的,熏得人脚软手酥,眼皮沉重。这些房屋的朝向各异,若不是常年住在这里的人,稍微转个方向就找不到原来的路了。
这湖水,这树林,这花海,这房舍,太美了!如果说琅寰山的景致是仙界最美的,那么七星湖就是缀在这美景上的明珠,遗世独立,璀璨无比。
不愧是神仙,真会选地方!莫待一边赞叹一边探查完大部分房舍,没发现异样。是我多心了?不会。他揉着肩膀,颇为不解。自从上了岛,蔷薇荆棘鞭的伤痕就麻痒难当,像是有无数蚂蚁在爬在啃噬。在这之前,它从没发作过,不痛不痒,没有不适。该不会这里有海量的蔷薇?他心里想着,脚步开始挪动。向东,向西和向南各走出一段距离后,那股难受都不同程度地减轻了,甚至消失不见,只有向北行走时有加重的迹象。北面没有房屋,只有一处花草树木遍地的山坳,并无特别之处。只是越靠近那株高入云天的生命树,肩上的伤痕就越瘙痒难当。
莫待正要细细搜寻,冷不防生命树上开了一个洞,出来两个人,抬着一长条白白的东西。莫待忙藏身到花丛中,将自己静止成一片阴影。两人走到山坳的最深处,将那东西扔进一个深坑就回树里去了。
白布袋里,装着一具双目突出,嘴歪鼻裂,舌头吐得老长,干瘪得皮包骨头的男尸。一株红色的花枝破腹而出,娇艳的花瓣上沾满了鲜血,诡异得令人心惊。
蔷薇?还真是他乡遇故知,难怪有这么大反应。不知道甘夫人到此又将如何?莫待将尸体眼窝里的那颗泪痣看了又看,努力回想在哪里见过。是了,这不是醉金枝斜对面卖素肉包的小吃摊老板么?我还正奇怪呢,那么好的生意怎么就不做了?原来被抓来这里了。他正欲将布袋原样放好,不料那蔷薇无比迅敏地缠上他的手腕,花茎上的刺在他的皮肤上划出一道深深的口子。好在他反应够快,赶在蔷薇再次发力前将其甩开,不然那伤口可就见骨了。他用灵犀敲敲蔷薇的枝条,小声道:“换了地方就变傻了?连你老祖宗的血也敢喝?找死吧你个傻蛋!”说完手起刀落割下蔷薇,随手捻成了粉末。他刚将袋子摆好,那两人就去而复返,一人扛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白布袋子。
“今天才死了四个,看来就要成功了。”高个子将化尸粉撒在尸堆上,又谨慎地洒上除味剂,“大功告成之日,咱们主上可称霸三界!”
“岂止是称霸三界!就是孟星魂也难逃再次被降服的命运!”小个子喘着气道。
两人憧憬着未来,丝毫不察身后的花丛中有人。不知何时,起风了。化尸粉不但没被吹散,反而以更快的速度腐蚀尸体。不过半盏茶的时间,坑中便什么也没有了。两人见任务完成,说说笑笑地走了。莫待借着树的掩护,跟在两人身后,想探得进出生命树的方法。
生命树下,雪重楼深呼吸几回,舒展完四肢,准备回药庐休息。跟雪庆霄的高大英武相比,他偏瘦的体型和俊秀的容貌更具备女性特征。或许是常年与药作伴的缘故,他自带三分病弱之态,这使得他与一众精神铄铄的仙家有着很大的不同。此刻,他迎风而立,温平的眉眼间隐约可见愁绪与担忧,像个吊古伤今大志难酬的秀才郎。风过,一点若有若无的血腥气掠过他的鼻端。他停住脚步回望,身后无人。继续往前,那点血腥气一直跟着他,直至到了药庐前才消失不见。“多少年了,我这药庐都不曾有客人来访。阁下既然来了,何不出来一见?长夜漫漫难捱,我正想找个人喝酒下棋。”
莫待暗悔思虑不周,将灵犀化作外形普通的长剑握在手中才现身:“医仙的嗅觉一绝!”
“承蒙夸奖。阁下来此,所为何事?该不是来陪我聊天解闷的?”
“听一位朋友说,医仙的药庐里养着幽冥仙花,我是来偷花的。”莫待摊开手,指着已不流血的伤口道,“百密一疏,功亏一篑。花还没找到,就被抓了现行。”
雪重楼看着那把陌生的长剑,冷着脸道:“幽冥仙花?你要它何用?”
“医仙没得到消息?九月初九,群英荟萃。以武会友,胜者为王,可号令中原武林。在下野心大,想当王。”莫待拽了拽面纱,重重地叹了口气,“可惜人算不如天算,看来我还是只有当鱼虾的命,不适合做王者。所以……告辞了!”他撒出一把粉末,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奔七星湖而去。
雪重楼一直提防着这位不速之客,没想到他说跑就跑,气得脸青脖子粗,提步就追。见莫待的身形步伐并不十分出众,雪重楼只觉得不可思议。就这点本事,也敢闯七星湖?我这是被他小瞧了?想到此,雪重楼嚯嚯冷笑,甩手弹出一片波光。莫待感受到灵力的流向与冲击,连连闪躲,成功避开了最致命的几点攻击,却故意漏掉了其中一点极不起眼速度却极快的,被正中背心,震得气血翻滚,头晕目眩。“你跑不掉的。不如束手就擒,也省些力气。”
莫待嘶声道:“不到最后一刻,谁胜谁负还未可知。”说完故技重施,扔下两颗烟雾弹,同时将凌波轻云步施展到极致,烟似地溜向七星湖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