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 Out of Africa(中英双语)(双语译林 壹力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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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芬奇-哈顿在非洲除了我的农场之外,没有别的住址。每次远征狩猎期间,他总住在我家,他的书和唱片都存在这里。每次当他回到农场,农场都会尽呈所有;农场在发言——正如咖啡园在倾诉,雨季的第一场喜雨过后,花朵盛放,湿淋淋的,似水粉绘出的云朵。我在等待丹尼斯回家,听见他的车开上车道的声音,与此同时,我听见农场的万事万物都在轻声诉说他们的真实存在。他只在想来的时候才来,所以在农场上总是很开心;而农场知道,在他身上,有一种全世界都不曾留意到的品质,一种谦逊。他从不做违心的事,也向来不巧言令色。

丹尼斯有一种特殊的性格,对我弥足珍贵,那就是他喜欢听人讲故事。因为我时常想到,我也可以在佛罗伦萨大瘟疫时期佛罗伦萨大瘟疫时期:《十日谈》的背景。《十日谈》的结构为十个逃避瘟疫的贵族男女轮流讲了十天故事。大显身手。流行千变万化,听故事的艺术已在欧洲失传,不认字的非洲原住民却依然保有这传统。如果你对他们这样开头:“一个男人出门去,在荒原上遇到了另一个男人。”他们立刻对你全神贯注,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荒原男人未知的行踪上。但白种人,即使自觉应该这样做,也很难做到聆听其他人的朗读。如果他们没有焦躁不安,或者想起必须马上做的事,那一定是因为睡着了。要么他们会跟你要几本书来读读,然后长坐终夜,手里捧着随便一本什么书,完全沉浸在其中——甚至可以是一篇演说词。他们已经习惯用眼睛来获得印象。

丹尼斯主要是靠耳朵生存,宁愿听故事而不是读;每当来到农场上,他都会问:“你有故事要讲吗?”趁他不在家,我已经构思了千千万万个故事。到了晚上,他在炉火前拉开一张垫子当作沙发,坐进去,把自己弄得舒舒服服的。而我席地而坐,双腿交叉恍如山鲁佐德山鲁佐德:《一千零一夜》女主角,给国王讲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本人。他会凝神静听,双目炯炯地听完一个长长的故事,从头到尾,一字不落。他比我自己记得更清楚,当一个角色戏剧化地现身,他会突然制止我,开口道:“这个人故事最开始时就死了。不过无所谓了。”

丹尼斯教我拉丁语,为了让我能读《圣经》和希腊诗篇。他本人对《旧约全书》的大部分内容都烂熟于心,在每段旅行中都随身带着《圣经》,这为他赢得了穆斯林们的极高赞誉。

我的留声机是他给的。它给农场带来了新生命,令我满心喜悦,它变成了农场之声——正如“夜莺是林间空地的灵魂”。有时丹尼斯会蓦然到访,带着新唱片,而我正在咖啡园里或者玉米地里忙活;他会让留声机开着,当我在落日时分骑马归来,美妙的旋律轰鸣而至,在夜晚的清冽空气里,向我宣布他的存在,仿佛他正在向我咧嘴而笑,就像他一贯的样子。原住民喜欢留声机,经常围站在屋外听音乐;一些仆人,当只有我与他们在房里时,会找出最心仪的乐曲,央我放给他们听。让我想不通的是,卡曼特也有自己的偏爱,他狂热地迷恋贝多芬C大调钢琴协奏曲的柔板;第一次他让我放音乐的时候,费了好大劲儿描绘,才让我弄明白他想要哪一首曲子。

不过丹尼斯与我品位并不一致。我青睐古典音乐家,而丹尼斯,因为他与时下格格不入,仿佛怀着想要弥补的好意,在所有艺术形式中,都是越现代越好。“我应该会喜欢贝多芬,”他说,“如果他不是那么世人皆知。”

只要丹尼斯与我在一起,不管何时都有缘与狮子交会。有时他结束了两三个月的狩猎远征回家,很是恼火,因为他带了欧洲朋友一起去,却不能为后者捕一头好狮子。那段日子,马赛人也到我府上来,说有一只雄狮或雌狮正在为害他们的牛群,请我过去射杀。法拉与我上了路,在他们的村寨里安插帐篷,彻夜守着一头被咬死的牲畜,或者清早时在四周搜索,始终不见狮子的踪迹。但当丹尼斯与我并肩骑马奔驰在原野上,会看到狮群在附近隐隐约约出没,仿佛在追随我们。我们曾正面遇见正在用餐的它们,也曾目睹它们穿过干涸的河床。

一个元旦的早晨,日出之前,丹尼斯与我在新修的纳罗克公路上开车疾驶着,在这条起伏不平的路上,我们已经开得尽可能快了。

就在前一天,丹尼斯把一支重型步枪借给一位要去南部参加狩猎队伍的朋友,到夜深时,他突然想起,这支步枪有一个机关,一旦触发,微力扳机可能会失灵,而他一时疏忽,忘了告诉朋友。他急坏了,生怕这位猎手会因他的愚蠢遭遇不测。我们当下决定:最好的补救措施,就是尽可能早地出发,沿新路争分夺秒,力争在纳罗克拦截住狩猎团。路程有一百千米远,途经一些崎岖颠簸的地区;远征一般都是沿老路,队伍里有好几辆负载沉重的货车,所以走得很慢。唯一的麻烦是,新公路是否已经全线贯通,到底能不能直达纳罗克,我们还不知道。

非洲高原的黎明,空气凛冽清泠到几乎有冷凝感,触手可握,曾经的幻象又一次次浮现,令人恍惚:你根本不是脚踏实地,而是在黝黑的深水间,在海底穿行。你甚至根本无法确定你是否在行动,寒潮扑面而来,也许是深海的洋流,而你的车像一条缓缓的电鱼,很可能正安静地盘踞在海底,身前大发光明,是车灯闪耀如明眸,任无数的深海生物从它身边流淌而过。星辰如此硕大,乃是因为它们并非真实的星星,只是在水面上微微闪烁的倒影。海底路径的两边,比周遭环境更黑沉的活物们忽隐忽现,有时跳将起来,有时在高高的草丛中隐身不见,像螃蟹和沙蚤一路向前,最后没入沙中。天光渐次明亮,日出时分,海底突然腾空跃出水面,刹那间成为新生的岛屿。各种气味汇成旋涡,在你身边飞速滑过:橄榄树丛的新鲜气味,嗅味分明;被烧焦的枯草有盐湖气息;一阵朽败的气息陡地袭来,令人窒息。

丹尼斯的仆人卡努侠坐在车厢后部,此刻轻轻碰碰我的肩头,向右方指了指。在路边大概十几米远的地方,有一个黑色的庞然大物,像一只海牛在沙滩上小憩,深水里,什么东西在它头顶盘旋不去。随后我看出来,那是一头雄长颈鹿的尸体,大概是两三天前被射杀的。长颈鹿是禁止捕猎的,丹尼斯和我后来不得不为自己辩护,否认是我们杀了它的指控:我们能证明我们到的时候,它已经死了好一段时间,不过一直无法得知,是谁,又是为什么杀了它。就在长颈鹿的巨大残骸旁,一只雌狮正伏在它身上大嚼,此刻抬起上身,看向经过的车。

丹尼斯停住车,卡努侠把一直背在肩头的枪举起来。丹尼斯低声问我:“我能打它吗?”——他一向谦抑有礼,视恩贡山脉为我的私人狩猎场。我们刚刚穿过的田地,正是马赛人到我家来哭诉畜群损失的那一片;如果眼前这只就是吃掉他们一头又一头奶牛和牛犊的祸害,此刻就是它的末日。我点点头。

他从车里跳出去,向后腾挪数步,此时,雌狮窜到长颈鹿身后。他沿着长颈鹿绕圈,枪口始终不离雌狮,开了火。我没有看见它栽下;当我下车走过去,它已经死了,倒在大摊浓稠的血泊里。

没有时间剥狮皮了,如果打算在纳罗克截住狩猎队伍,必须立刻开车上路。我们环顾左右,记住地点,长颈鹿腐尸的气味如此强烈,我们是不可能在不知不觉间错过这里的。

然而,再向前开了三千米之后,道路断了。筑路工具散落在那里;道路尽头外是开阔的乱石地面,在晨光里一片灰蒙,全不曾被人力开采过。我们看看工具,又看看旷野,只能听天由命,任丹尼斯的朋友用那把枪冒险了——事后,他打猎归来,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机会用到那支枪。于是我们掉头回家,归途正面向东方的天幕,初升的太阳红遍了田野和山川。我们迎着太阳而去,一路都在谈论那只雌狮。

长颈鹿已近在眼前,这一次我们能看得清清楚楚。阳光照在它一侧的皮毛上,能辨出那里稍暗的方形斑块。靠近了,我们看见有一只雄狮站在那里。我们正在行经的途中,比长颈鹿躺的地方低一点儿;正站在长颈鹿尸体上的狮子,雄姿英发的黑色剪影,它身后,是朝霞燃烧的天空。好一只纹章狮纹章狮:欧洲纹章中常出现的狮子形象,一般呈直立状,头朝侧面,单独一只时向左面为多。,风拂起它的鬃毛。我从车里站起身,不由得被雄狮强烈震撼。目睹此情,丹尼斯说:“这次你来。”我对他的枪一直没什么想法,它对我来说太长太重,后坐力很强;但这一枪是爱的宣言,难道还不应该是最大的超强火力吗?一枪射出,雄狮似乎笔直向天空跃去,随即四脚着地,轰然倒下。我在草丛间伫立着,喘息着,开枪所给人的生杀予夺感使我面红心跳,隔着距离,亦能取其性命。我走到长颈鹿身边。眼前的场景——是古典悲剧的第五幕古典悲剧的第五幕:希腊以降,古典戏剧大多为五幕,第五幕为大结局。:出场人物现在死光了。长颈鹿体形惊人地庞大,极其惨烈,四条僵直的腿和一条僵直的长脖子,被两只狮子开膛破肚了。雌狮仰面朝天,脸上凝着一个傲慢的咆哮表情,她是这出戏中的蛇蝎美人。雄狮躺在她不远处,为什么她的不幸不曾给他任何启示?他的头搁在两只前爪上,粗大的鬃毛覆盖它周身,有如皇家斗篷,它在血泊中安睡着,在清晨的明亮光线里,一片殷红。

太阳升起来了,丹尼斯和卡努侠卷高袖管,开始剥狮皮。当他们小作休息的时候,我们共饮了一瓶波尔多红酒,还从车里拿来葡萄干和杏仁吃了;我随身带着它们,准备在路上吃,因为今天是新年第一天。我们坐在低低的草丛中,大吃大喝。死去的两只狮子,近在咫尺,剥光了皮也一样华丽庄严,周身上下没有一寸赘肉,每一块肌肉都是收发得宜的结实曲线。它们不需要皮囊蔽体,不管怎么样,它们都保持着自己的本来面目。

我们正坐着,突然一道黑影掠过草地,从我脚面上一闪而过,抬头上望,我能认出,在一碧如洗的晴空高处,秃鹫正在盘旋。我的心如此轻盈,仿佛我也在飞翔,与秃鹫一道,在长绳的一端,一如风筝。我写下了一首诗:

鹰的影子越过田野,

飘向远方那无名的青山。

而圆胖的小斑马,

影子终日藏在纤细的四蹄中间。

它们凝然不动,

等待着夜晚,等待着探足而去,

当草原被落日染成砖红,

它是碧蓝的剪影,

在泉边徜徉。

丹尼斯和我还跟狮群有一次戏剧化的遭遇。事实上,它比刚刚那一次发生得要早,在我们友谊的最初日子。

正是春雨时节,一天早晨,我当时的南非经理尼克尔斯先生火烧屁股般地跑到大宅,告诉我:有两只狮子晚上到农场上来了,弄死了两只公牛。它们破坏了牛栏的篱笆,把公牛尸体拖到咖啡园,在那里吃掉了一只,另一只还撂在咖啡树下。我能马上给他写一封介绍信,让他去内罗毕弄一些马钱子碱吗?他会放在牛尸上,因为他觉得狮子们今晚准定还会来。

我反复想了又想,觉得对狮子投放马钱子碱有违我心意。我告诉他,我不能这么做。听到这话,他由激动霎时变得暴跳如雷。他说,如果犯下这等罪孽还任它们逍遥法外,狮子们下次一定还会故地重游。它们杀害的两只公牛乃是干活最卖力的耕牛,我们可再损失不起了。他提醒我:我的马厩离牛场不远,我想到过没?我解释说:我并不是任狮子们在农场上为所欲为,只是我觉得应该射杀而不是毒杀。

“那么谁来开枪?”尼克尔斯说道,“我不是胆小鬼,但我有老婆,我可不打算拿生命冒无谓之险。”千真万确,他并非懦夫,个子虽小,却勇气十足。他说:“这么做毫无意义。”不,我说,我不是授意他去射杀狮子。只是芬奇-哈顿先生昨晚到了农场,现在正在大宅,他和我会处理。“哦,那就好。”尼克尔斯说。

我随即找到丹尼斯。“现在来吧,”我对他说,“让我们拿生命冒无谓之险。生命若有任何价值,是因为它一无所有。向死而生者,才有真正自由的生活。”

我们出门去,在咖啡园发现了死去的小公牛,正如尼克尔斯告诉我的那样,它几乎没怎么被狮子们碰过。雨后松软的泥地上留下了深深的脚印,清晰可辨,夜里来的想必是两头大狮子。我们沿着狮子脚印穿过种植场,上到贝尔纳普房子外的树林里。但当我们走到那里时,雨下得很大,视物困难,在草丛上、灌木丛里以及树林的边缘里,都看不到狮子的足迹。

“你怎么想,丹尼斯?”我问他,“它们今晚还会来吗?”

丹尼斯对于狮子经验丰富。他说它们晚上会早早地来,为了吃完大餐。应该先给它们时间安顿下来,因此九点钟左右,我们过来。要带上他狩猎装备中的手电筒,为射击照明。这二人搭档,他让我做主挑选角色,但我宁愿让他开枪,我为他拿手电筒就好了。

为了能在黑暗中找到通往死牛的路,我们剪下纸带,系在打算经过的咖啡树上标示路径,一如汉塞尔和格蕾塔汉塞尔和格蕾塔:《格林童话》中同名故事里的小兄妹俩,被狠心的继母带到森林里抛弃,他们事先在口袋里准备了白石头,隔一段扔一颗,以识别回来的路。用小白石子做的事。这将指引我们径直前往牛只伏尸处,而在路的尽头,离牛身二十米处,我们在树上系了一张较大的纸,将在此地停步,打开手电,举枪射击。下午将暮时分,我们拿出电筒试用,发现电池已经没电了,灯光非常微弱。现在没时间去内罗毕买电池,只能将就用它,尽力而为。

那天是丹尼斯生日的前一天,我们吃晚饭的时候,他正陷在多愁善感的情绪里,郁郁寡欢于直到现在他对人生还不满的欲求。我安慰他道:在他生日前夕,可能我们要做一件大事哦。我吩咐朱玛拿一瓶酒出来,准备迎接我们的凯旋。我一直在想这两头狮子:此时此刻,它们身处哪里?是否正在涉河而过,步履从容,静静的,一头在前,一头在后,清冷的河水缓缓流过它们的胸膛和肋腹。

九点,我们出发了。

微微下着雨,但月亮还是出来了,朦胧皎洁的脸庞高挂在天空,在薄薄的云层间时隐时现,月下繁花似雪的咖啡园光影迷离。我们远远地经过学校,它正灯火通明。

目睹此景,一种身为人类的骄傲和胜利感一如狂潮,席卷全身。我想起所罗门王,他曾说过:“懒惰人说:道上有猛狮,街上有壮狮。”“懒惰人说:道上有猛狮,街上有壮狮。”:出自《圣经·旧约·箴言》。在他们门外就有两头狮子,但我的学童们既不懒惰,也没有因狮子而吓得不去上学。

我们找到了做过标记的两行咖啡树,稍作休息后,便一前一后顺着它们向前走。我俩都穿着软帮鞋,走起路来悄无声息。因为紧张兴奋,我下意识颤抖哆嗦起来。我不敢靠丹尼斯太近,害怕他会发现,打发我回去;同样,我也不敢离他太远,因为他随时都可能需要我的电筒光。

我们发现,狮子们已经在尸身旁了。它们听到了我们的动静,抑或嗅到了我们的气味,走开了一点儿,闪进咖啡田里,任我们过去。很可能嫌我们走得太慢,其中一只在我们右前方,发出一阵低低嘶哑的咆哮。声音太低,几不可闻,我们甚至无法确定是不是真听见了。丹尼斯止住步子,没有转过脸看我,只是问:“你听到了吗?”“是的。”我说。

我们又向前走了一小段,低沉的狮吼声再次传来,这一次就在正右方向。“开灯。”丹尼斯说。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比我高得多,我必须把手电高高举起,让灯光越过他的肩膀,落在枪口上,投向远方。电筒一开,整个世界霎时变成灯火辉煌的舞会,咖啡树湿湿的叶子熠熠生光,地面上的土块都历历可见。

起初,光圈照到的,是一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小豺,像一只小狐狸;我移动着方向,狮子在光圈里出现了。它径直与我们面对面,整个黑暗的非洲之夜都在它身后,将它衬托得无比光明。枪声响起。近在耳边,我全无心理准备,一时间甚至没反应过来这意味着什么,仿佛不过是一声惊雷,仿佛中枪的是我,不是狮子。狮子像块石头一样应声栽倒。“继续,继续。”丹尼斯对我喊。我把电筒方向转向更远处,但我的手抖得这么厉害,光圈满世界乱跑,我竭力控制,它还是到处狂舞个不停。我听见身边的黑暗处,丹尼斯大笑起来——“电筒照第二只狮子的时候,”他事后对我说,“有点儿抖。”——而在光圈的最中央,第二头狮子现身了,它离我们远远的,半个身子藏在咖啡树后。灯光打在它身上时,它转了一下头。丹尼斯开了枪。它跌出光圈,随即起身,身形又进入光圈,面朝着我们左扑右摆,就在此时,第二枪响起,它发出一声长长的、愤怒的哀鸣。

转瞬之间,非洲变得无边无际地庞大,丹尼斯与我,置身于此,渺小得不可思议。电筒光之外,一无所有,除了黑暗还是黑暗。黑暗中,雨夜的天空下,左右两侧各倒着一只狮子。它们深邃的嘶吼永远沉寂,整个世界都已瘫痪,狮子们静静地躺着,头偏向一边,是一种抱恨终生的姿态。咖啡园里,有两只死去的庞然大物,四周万籁俱寂。

我们走向狮子,用脚步丈量距离。我们所站的地方,离第一头狮子有三十米远,第二头是二十五米。它们都年轻气盛,膘肥体壮,是一对亲密的朋友,在山间与田野上形影不离,昨天突然心血来潮大冒险,为此,双双殒命。

现在,所有的学童都从学校里奔了出来,路上万头涌动,看到我们时才停下来,用一种奶声奶气的声音低声喊道:“姆萨布。是你们在那儿吗?你们在吗?姆萨布,姆萨布。”

我坐在一头狮子身上,对他们喊回去:“是的,我在这里。”

他们的嗓门大起来,胆子也粗了:“先生把狮子打死了吗?两头都死了吗?”发现确实如此后,他们几乎立刻全聚了过来,像一群夜间活动的小野兔,上蹿下跳。他们当即为这件事编了一首歌;歌是这样唱的:“三枪。两狮。三枪。两狮。”一边唱,一边还为它添枝加叶,修饰美化,一个接一个用清越高亢的声音独唱:“三声好枪,两只强壮的暴虐迦梨迦梨:印度教中最为黑暗暴虐的黑色地母。她的传说总是与杀戮、鲜血有关。狮。”随后同声合唱一首壮怀激烈的字母歌作为副歌:“ABCD……”因为他们是直接从学校跑来的,脑子里装满了课本智慧。

很短的时间里,许多人来到这里,有加工厂里的工人们、附近村寨的棚民们,还有提着防风灯的用人们。大家围着狮子站成一圈,叽叽喳喳谈论着,卡努侠和马夫带来了刀,开始剥狮皮。其中一张,后来我送给了印度长老。普莱·辛格也现身当场,肥大的睡袍衬出他难以置信的瘦小,一把厚厚的大黑胡子上,闪耀着一抹甜蜜的印度式笑容,他一开口,就激动得结结巴巴起来。他满腔热切,一心想要我把狮油留给他,对他的族人来说,那是珍贵的药物——从他对我的比手画脚来看,我相信那是治疗风湿和阳痿的神药。因此种种,咖啡园里万众欢腾,雨停了,月光安详地普照着所有人。

回家后,朱玛奉酒开瓶。我们全身湿透,满是泥浆和血迹,脏得无法入座,只能站在餐厅的炉火前,三口两口饮尽了杯中冒着泡泡、嘶嘶作响的美酒。我们一句话也没说。这一次狩猎中,我们同心合力,成为一体,再没有什么是需要用语言向对方表达的了。

我们的冒险经历给朋友们都带来了莫大的乐趣。不过后来我们在俱乐部跳舞的时候遇见了老布尔佩特先生,他气得整晚都不和我们说话。

我想,我农场岁月中最瑰丽、最惊心动魄的乐趣,势必要归功于丹尼斯·芬奇-哈顿:我曾与他一道,在非洲上空飞行。在这里少有道路甚至根本没有,但你可以在平原上降落,飞行变成你生活中真实且至关重要的一件事,开启了一个新世界。丹尼斯带来了他的蛾式飞机蛾式飞机:一种简单易操作、轻便、减震性能好的双翼小型飞机,在二次大战之间颇为常见。;它可以在离大宅只几分钟路的农场平原上降落,我们几乎每天都会飞行。

当你飞越过非洲高原时,视野无比开阔壮观,光与色的组合令人惊叹,有无穷的演变,阳光下绿野上的彩虹、壁立如雪山的庞大云团、狂野肆虐的黑色风暴,都围绕在你身边奔跑起舞。急雨如鞭,斜斜而下,周围一片白茫茫。说到飞行的种种体验,我总有词穷之感,想必随着时间过去,会渐渐有新鲜词汇发明出来。当你飞越东非大裂谷、苏斯瓦山和隆戈诺特火山群的时候,感觉已经飞得太远太远,飞到了月球背面。也有些时候,你飞得够低,能把平原上的动物看得清清楚楚,油然而生出上帝的心得——当他刚刚创造万物,还不曾派亚当为它们命名。

不过,并不是眼前所见,而是这项活动令你欢欣鼓舞,飞行本身带给飞行员无上的欢喜与荣耀。城镇居民的生活该有多悲惨,形同奴役,所有的行动都是在单维直线上;他们沿直线行走,仿佛是被绳子牵着。从线到面,渡入两维平面,能在田野上漫步,或者穿过小树林,对被奴役者来说,是天翻地覆的解放,一如法国大革命。但只有在天上,你才获得了三维空间的完全自由;熬过漫长的流放岁月,为思乡而魂牵梦萦的心投入了太空的怀抱。靠着万有引力定律和时间的永恒法则而行。

……在生命的绿色丛林里,

嬉戏如被驯化的猛兽,无人知道,

它们能有多温柔!

每一次,当我坐在飞机上腾空而起,向下俯瞰,我会意识到:我已经脱离了地面的束缚,顿悟到一种伟大新发现的感受。“懂了,”我想到,“就是这样。现在我都懂了。”

一天,丹尼斯和我飞翔到了纳特龙湖。它在农场东南方向一百五十千米处,比农场地势要低一千二百米,海拔高度为六百米。纳特龙湖是出产提取碳酸钠的地方,湖底和湖滨都像白花花的混凝土,带着强烈的酸咸味道。

天色碧蓝,但当我们从沃野飞抵乱石嶙峋、光秃秃的低地上空,眼前所有的色泽都蒙上了一层焦黑感。极目下视,一览无余的荒地仿佛纹理精细的龟甲。而在最中间,湖面突如其来地浮现。透过湖水,垩白的湖底闪闪发光。从空中看去,湖水蓝得刺眼,如此咄咄逼人,几乎难以置信,你必须对它先闭上一会儿双眼;这片水域静静躺在苍凉褐色的大地上,像一方巨大晶莹的海蓝宝石。我们飞得很高,现在开始下降,随着降落,我们墨蓝墨蓝的倒影,就在下方明蓝的湖面上浮浮沉沉。上千只火烈鸟在这里栖息,虽然我不知道它们如何在盐水湖里生存——这里肯定是没有鱼的。我们靠近时,它们四散飞去,组成一个个圆环或扇形,像落日的光芒,像丝绸或瓷器上精美的中国纹样,形态各异,变化万千,引得我们看个不休。

我们降落在惨白的湖滨上,湖滨像烤炉一样白热,为了躲避阳光,我们在飞机机翼下的阴凉处吃午饭。手臂一旦伸到阴影外,就会被灼热的日头晒伤。我们随身带着啤酒一同降落,啤酒刚拿出来时还清凉可口,但如果不在十五分钟内喝完,它就会烫得像一杯热茶。

我们正在吃,一队马赛武士出现在地平线上,迅速向我们走来。他们一定在远处就窥见了飞机降落,决定凑上前看个究竟。任何距离的徒步远行,哪怕是在这样滚烫的地方,对马赛人来说都寻常。他们鱼贯前行,一个个全身赤裸,高高瘦瘦,武器在手中闪闪发光;在黄灰色的沙地上,他们黑得像煤块似的。每个人的脚下,都躺着一个小小的黑影紧紧跟随,除了我们自己的影子之外,在这片旷野上,目力所及处只能看到这些黑影。走到我们面前,他们一行五人排成队,开始交头接耳谈论起飞机和我们。仅仅一代之前,与马赛人遭遇,对我们来说将会是致命的。过了一会儿,他们中的一个人向前与我们说话。他们只会说马赛语,而我们对这种语言只知道一鳞半爪,沟通很快就继续不下去,他走回伙伴中,几分钟后,他们全体向后转,背对着我们,一列纵队开步走,白茫无尽、炽焰般灼热的盐碱地在他们身前展开来。

“你想不想飞到奈瓦沙去?”丹尼斯说,“不过途中处处都非常险峻,哪里都不能落脚。所以我们得飞得很高,保持在三千六百米的高度。”

从纳特龙湖到奈瓦沙的旅程正是康德所说的“自在之物”自在之物:指认识之外的但又绝对不可认识的存在之物,即灵魂、宇宙和上帝。。我们一路笔直向前,全程都在三千六百米的高度。这么高,低头什么也看不到。在纳特龙湖我摘下了小羊皮帽,此刻高空的风刮擦在我的额头上,冰水般透骨严寒;我的头发全向后扬起,仿佛头也快被扯下来。事实上,这条路正是大鹏鸟每夜的必经之路,它每只爪子里各拎着一只大象带回家去给它的幼崽两只爪子各抓着一只大象的大鹏鸟,是《一千零一夜》中的形象。,从乌干达飞到阿拉伯,一路风声飒飒。只不过我们方向相反。当你坐在驾驶舱的前方,你面前别无他物,唯有无尽虚空,正如巨灵神带着阿里王子在飞行,把你搁在他摊开的手掌中,而那承载着你一路向前的翅翼正是他的肋生双翅。我们降落在奈瓦沙一位朋友的农场上;一幢幢无比袖珍的小房子,以及房子周围非常小的树木,随着我们下落,看去仿佛全向后倒,背紧贴在地面上。

如果丹尼斯与我没时间长途旅行,便在恩贡山脉做一次短途飞行,通常是在日落时分。那些山川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山峰,而从空中俯瞰到的,也许是它们最魅力无穷的一面。山脊无遮无掩地向四座峰顶袒露自己,拔地而起,在飞机旁奔腾不已,有时又陡然沉降,平铺开去,成为小小的草坪。

恩贡山中有野牛。当我还年轻气盛——当时除非把每种非洲野兽都猎杀一只,否则我誓不罢休——我甚至在此地射死过一头。后来,我不再孜孜以求追杀猎物,只满足于观赏,也经常出外只为一见。我在山坡路上的泉边驻营,带着仆人、帐篷和食物等必需品。我在漆黑冰寒的黎明里起床,带上法拉,在长长的野草和灌木丛中摸滚跌爬,只希望有缘看到牛群一眼;但两次我都无功而返。牛群生活在那里,就在我家西边不远处,对农场生活来说,自有其价值。它们是自给自足、天性严肃的邻居,山中的古老贵族,不过现在多少有些被人冷落;它们不曾得到很多关注。

一天下午,我与几个来自北方的朋友坐在户外喝茶,丹尼斯从内罗毕飞过来,从我们头顶上呼啸向西;过了一会儿,他掉了个头返回,在农场附近降落。德拉米尔夫人与我开车去平原,想接他上来,但他不肯从飞机中出来。

“野牛正在山上吃草,”他说,“来吧,去看看它们。”

“我不能去,”我说,“我家里有下午茶聚呢。”

“但我们能在十五分钟里去看一眼它们再回来。”他说。

这听起来像那种梦中才会听到的建议。德拉米尔夫人不喜欢飞行,于是我上了飞机。我们在阳光下飞行,山坡笼罩在一片透明的褐色阴影中,很快飞进山川间,没过多久就从空中看到了野牛。长而曲折的青翠山脊,像一大块带着褶皱的绿花布聚集在每一座山峰四周,在恩贡山脉的一片山坡上,有二十七头野牛在吃草。起先我们看到它们在远远的下方,像一群在地板上悄悄移动的小老鼠,当我们一个猛子扎下去,在山脊上空盘旋着,它们离我们只有四十五米,已经近在射程内;它们心平气和,或三五成群,或孑然一身,我们一头一头点着数。牛群中有一头上了年纪的大黑公牛、一两头年轻公牛和许多小牛。它们漫步着的是一片开阔的草地,与灌木丛靠得很近;一旦有陌生人靠近这片田地,会立刻被看到嗅到,但它们对空中来客毫无防备。我们便一直在它们头顶上飞翔。听到了发动机的轰鸣声,它们停下吃草,但没有哪一头抬头上望。到最后,他们意识到附近有什么东西相当蹊跷;老公牛第一个走到牛群前方,抬起它那近百斤重的牛角,对看不见的敌人展示雄风,四蹄牢牢地钉在地面上——突然间,它开始沿着山脊疾步,不一会儿就变成了小跑。整个家族都跟在它身后,头也不回地狂奔而去,一个急转弯,冲进灌木丛,四蹄扬起无数灰尘和松散的小石块。在丛林中它们驻足观望,一个个挨得很紧密,远望像一块用深灰色石头砌就的山中空地。在这里,它们深信自己藏得很好,不会被看到,所以不必再东跑西躲,但它们逃不开空中飞鸟的眼睛。我们向上拉高,飞远了。仿佛我们是沿着一条隐秘的、不为人知的道路,深入了恩贡山脉的心脏。

当我回到下午茶聚上,石桌上茶壶犹热,烫痛了我的手指。先知穆罕默德也有过类似的体验,他曾打翻一罐水,而天使长加百利带他遨游七重天归来时,罐中的水还不曾流光。

恩贡山上,也有群鹰活动。丹尼斯经常在下午说:“让我们去拜访一下老鹰吧。”有一次,我曾见一只老鹰栖息在山顶的一块石头上,从那里起飞,除此之外,它们的一生似乎都在空中消磨。许多次我们随意追逐着一只苍鹰,机翼向一侧倾斜,我们俩都向这一侧歪倒,须臾又换到另一侧,而我觉得,这种目光犀利的鸟儿不过是同我们嬉戏。一次,当我们与它并肩飞翔,丹尼斯在半空中关掉发动机,我因而听到了苍鹰的唳声。

原住民喜欢飞机,有一段时间在农场上,为它画像成为时尚,我会在厨房或者就是在厨房墙上发现散落的纸张,上面画满了飞机,连字母“ABAK”都细心地照描了下来。但他们对飞机本身及我们的飞行,都并不真的感兴趣。

原住民不喜欢高速,正如我们不喜欢噪音,对他们来说,速度这玩意儿哪怕最好,也难以容忍。他们一向与时间和平共处,排遣光阴或者消磨时间的念头,连想都没想过。事实上你给他们时间越多,他们越乐在其中,如果你吩咐一个基库尤人在你出门的时候为你牵马,你会从他脸上看出来,他希望你这一趟门出很久很久。他不会费事去打发时间,他只是坐下来,自得其乐。

同样,原住民对任何一种机械或者技术工作都绝无共鸣。年轻一代有些人受欧洲人对摩托车的热爱影响,也迷上摩托车,但一位基库尤老人对我说,他们会早夭。看来他是正确的,因为变节总来自该民族最弱的一环。开化世界的诸多发明里,深受原住民赞叹和倾慕的,是火柴、自行车和步枪,但当他们一谈起母牛来,这一切会立刻被抛到九霄云外。

克东谷的弗兰克·格兰斯沃尔德-威廉斯带了一个马赛人到英国去当马夫,后来告诉我,马赛人到埠后一星期,就在海德公园骑马了,自如得像个土生土长的老伦敦。马赛人回非洲后,我问他在英国发现了什么好东西没有。他表情庄严,认真思索着我的问题,良久才纯粹出于礼貌地答道:白人们造的桥梁还不错。

我从不曾见过老年原住民流露出怀疑或者羞耻外的其他感情。对他们来说,万事万物的行动都是自然而然的,人力不可强迫,大自然也无能为力。人类的心智宁愿对巫术视而不见,一如避开某些不体面的事物。有时迫于无奈,也会借助巫术的威力,但对其内部的运行机制也无所作为,就像无人会试着拷问巫婆,逼她交出秘酒的配方一样。

一次,丹尼斯与我飞行归来,降落在农场的草坪上,一个老掉了牙的基库尤人走过来跟我们说话:

“你们今天飞得真高呀,”他说,“我们都看不见你们了,只能听见飞机蜜蜂似的嗡嗡嗡。”

我同意,我们确实飞得很高。

“那你们看到上帝了吗?”他问。

“不,恩德韦蒂,”我说,“没有看到。”

“啊哈,那你们还不够高呢,”他说,“但是现在告诉我:你们觉得你们能飞得够高,看到他老人家吗?”

“我不知道,恩德韦蒂。”我说。

“那你呢,先生,”他转向丹尼斯,“你怎么想?你能坐着你的飞机飞得够高,飞到上帝那么高吗?”

“说实话,我不知道。”丹尼斯说。

“那么,”恩德韦蒂说,“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们两个还要飞了。”

注释

[1]佛罗伦萨大瘟疫时期:《十日谈》的背景。《十日谈》的结构为十个逃避瘟疫的贵族男女轮流讲了十天故事。

[2]山鲁佐德:《一千零一夜》女主角,给国王讲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3]纹章狮:欧洲纹章中常出现的狮子形象,一般呈直立状,头朝侧面,单独一只时向左面为多。

[4]古典悲剧的第五幕:希腊以降,古典戏剧大多为五幕,第五幕为大结局。

[5]汉塞尔和格蕾塔:《格林童话》中同名故事里的小兄妹俩,被狠心的继母带到森林里抛弃,他们事先在口袋里准备了白石头,隔一段扔一颗,以识别回来的路。

[6]“懒惰人说:道上有猛狮,街上有壮狮。”:出自《圣经·旧约·箴言》。

[7]迦梨:印度教中最为黑暗暴虐的黑色地母。她的传说总是与杀戮、鲜血有关。

[8]蛾式飞机:一种简单易操作、轻便、减震性能好的双翼小型飞机,在二次大战之间颇为常见。

[9]自在之物:指认识之外的但又绝对不可认识的存在之物,即灵魂、宇宙和上帝。

[10]两只爪子各抓着一只大象的大鹏鸟,是《一千零一夜》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