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苍蝇拍
摸进石头家的黑熊就是普通的山熊,连最低阶的妖兽都算不上。
普通野兽自然经不住云缺的招呼。
三两下就咽了气。
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云缺道:“大姐,再烙点饼呗,没吃够。”
女人吓傻了,一时间没回过神儿来,呆涩的点着头。
石头直勾勾的盯着倒在院子里的黑熊,他小小的心灵里充满了震撼。
徒手杀熊是他大舅给他讲的传说。
只有天生神力的猎人才能做得到,没想到今天竟目睹!
云缺挑了挑自己头上的花草帽,自言自语道:“奇怪,熊居然会戴帽子?”
地上的黑熊始终带着花草帽,比起云缺的大了一圈,也不知到底是什么嗜好。
好奇之下,云缺打算掀开黑熊的花草帽瞧瞧。
结果刚一伸手,还没碰到草帽呢,死掉的黑熊突然爬起来。
这一下不仅将石头母子吓得魂飞魄散,连云缺都诧异不已。
明明脖子扭断了,怎么还能动呢?
云缺自然是不怕的,再度出手,分别把四只熊爪折断。
即便如此,依旧没能阻碍黑熊的进攻,反而越发凶猛。
黑熊已经死透了。
这一点云缺能断定。
既然发生了尸变,那么最有可能的一点便是被控制。
类似虎妖与伥鬼。
想到这里,云缺将目光转向黑熊脑袋上的花草帽。
帽子里,有东西……
熊尸自行,必有其他力量控制。
这时突然从草帽里扎出一根尖细的长针!
长针极其锋利,直奔云缺的咽喉。
唰一侧身。
云缺灵巧的避开偷袭,顺势一脚甩出,踢飞黑熊的花草帽。
一阵刺耳的嗡鸣炸起!
随着飞起的草帽,藏身其中的怪东西显露出真容。
竟是一只巨型蚊子!
巨蚊有着轻薄的羽翅,毛茸茸的身体,细长的口器,身后拖着鼓鼓的长腹,六只长足伸展开来,垂在身下摇摇摆摆。
藏身帽子里的巨蚊其实身体不算太大,可一旦完全张开翅膀和长足与口器,顿时形成一个庞然大物,狰狞恐怖。
随着巨蚊现身,一股奇特的气息在院子里弥漫开来,阴森中透着嗜血,给人一种冷彻骨髓的感觉。
那是妖气。
能让普通人心胆俱裂的妖气!
可怕的巨蚊让石头母子说不出话来,抱在一起抖若筛糠。
黑熊已经够可怕了。
这只怪物竟能控制黑熊,可想而知危险的程度比黑熊还高!
“是山神!”
母子俩惊呼,心里头泛起同样的想法。
一定是山神显圣,下山吃人了!
云缺也有些意外。
眼前这怪东西他不仅认得,经常能在山里看到。
“煞蚊?”
云缺有点想不通。
万里大禁连小黑都出不来,这玩意怎么出来了?
煞蚊是北荒中常见的低阶妖兽,以吸血为生,繁衍得极快,每到夏天便成群结队。
别看等阶不高,这东西胆子可不小,饿急了连中阶乃至高阶妖兽都敢咬。
被煞蚊吸过血的妖兽会多出个大包,奇痒无比,若是普通野兽会直接被吸干血肉而亡。
云缺挺烦这玩意的,嗡嗡的吵人清净。
好在北荒里的龙蜻不少,捕食煞蚊的时候那叫一个迅捷,如雄鹰擒兔,一击必中,一口入腹。
看到煞蚊的时候,云缺下意识的往更高的天空看去。
烈日高悬,万里碧空。
别说龙蜻了,连朵云彩都没有。
煞蚊藏在草帽里以长爪控制熊尸,显然它是有些灵智的,见对手愣神儿的功夫立刻出击。
钢针的口器猛刺了过去!
石头在屋子里看得真真切切,惊呼:“小心呐!”
石头喊的时候,煞蚊的口器距离云缺不足半尺,已经难以躲开。
那么尖锐的口器,看样子比钉子的力道还大,这要钉在脑袋上脖子上,不死也得残。
况且巨蚊的外形显然是一种吸血的怪物,石头担心云缺被一下吸成人干儿。
云缺没打算躲。
迎着扎来的口器,他用右手抹了下左眼。
琉璃般的眼罩两侧共有八条伸展的丝线,随着云缺左手抹过,其中一条线隐约闪过暗淡的红光。
随后云缺的手里多出了一个完全由‘气’所构成的东西。
类似巨大的苍蝇拍,十分模糊,不细看甚至很难发现。
啪。
云缺随意的抬手一挥,拍苍蝇一样。
再看煞蚊。
整个身体在苍蝇拍扇过之后,支离破碎,落了一地残渣。
引以为傲的尖锐口器不知碎成了多少节。
拍死煞蚊,云缺手里的巨型苍蝇拍消散开来。
在山里的时候,云缺不经常动手,除非遇到些不开眼的东西,比如煞蚊。
‘苍蝇拍’是他自己琢磨出的招式,总共四招,威力依次递进,这是第一招。
土是土了点,好在拍些蚊子苍蝇什么的很合适。
保准一击必中。
捡起地上的花草帽,扔给了石头。
“你大舅恐怕回不来了。”
黑熊的危险对普通人来说虽然致命,只要经验丰富的猎人,杀掉黑熊不算太难。
一旦妖兽出没,就不是经验丰富与否的问题了。
再有经验的老猎户,在妖兽面前都不堪一击,只有被吃的份儿。
怪不得石头说进山捡柴的时候听到过类似蚊子的嗡鸣声,原来就是煞蚊的声音。
云缺想了想,自己之前的猜测有些片面。
北荒里的煞蚊是有不少,可外面不一定没有哇。
黑风山里的煞蚊可能是本地的,与北荒没什么关联。
“以后别去山里捡柴火了。”
云缺叮嘱一句。
煞蚊这种妖兽很难除尽。
哪怕杀光大蚊子,用不了一年半载就会有更多小的涌出来。
除非将煞蚊深埋于地底或是藏于古树内石缝里的虫卵统统清除,否则只能应了那句老话。
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又蹭了几张大饼,云缺离开张家村,继续赶路。
……
在李家村与巨鹿城之间,有一条愚水河,临河建着一座小镇,名愚水镇。
愚水镇里有个苟员外,修桥补路,接济穷困,是个出了名的大善人。
苟员外有个爱好,每天晚饭后必定要泡脚,水还得必须是自家院子里打的深井水。
以苟员外的话说,泡脚能舒筋活络,益寿延年。
“刚烧好的热水,老爷再不泡就凉了。”
身姿丰润的丫鬟好不容易从身上掰开苟员外的手,红着脸退了出去。
苟员外回味着刚才的手感,一脸舒坦的开始泡脚。
他爱行善不假,更爱的是女人,家里妻妾成群。
尤其多年前买的几个丫鬟,如今出落得愈发水灵,看得他心痒难耐。
就今晚了。
苟员外打定主意,朝着热气腾腾的水面虚抓了一下。
他手里的女人,是逃不掉的。
正得意的功夫,瞥见泡脚盆里依旧倒映着一只手。
苟员外瞧了眼自己刚收回来的手,又看向脚盆里倒映的那只手,一时间浑身汗毛倒竖。
脚盆里怎么会有只手!
苟员外揉揉眼睛,仔细看去。
热气腾腾的水里没有手,只有他自己那张老迈的脸。
老眼昏花?
苟员外兴致全无,今天不打算泡脚了。
正要起身,发现两只脚竟迈不出来。
一低头,泡脚盆里出现漩涡,好像有东西在翻滚。
刚想呼救。
噗通一声,整个人被拖进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