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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铁蝴蝶(Iron Butterfly)[16]

1969年那年,我们十七岁,还是处男。十七岁还是童子之身,虽不值得夸奖,也不会让人觉得羞耻,但是件重要的事。

刚满十六那年的冬天,我离家出走了。原因是面对当时的应试体制,我陷入了矛盾。那年爆发了由三派全学连倡导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斗争。为了认清这场斗争的意义所在,我想走出学校,走出家庭,走向街头去考虑一下。不过……这又是我在吹牛。其实真正的缘由是我不想参加公路长跑。一直以来就对长跑这事很头疼,从初中起就很讨厌它。当然,事到如今已是三十二岁的我依然对长跑深恶痛绝。

我的体质不差,只是有个一跑就想走的毛病,会转眼间就停止跑步。这并不是因为侧腹疼痛、想吐、眩晕之类的问题,只是稍感有点吃力,马上改用走路。其实,我的肺活量高达六千以上。刚进高中不久,我和其他十二三个同学一起被叫到田径队办公室。田径队教练是名毕业于日本体育大学的年轻教师。当时,国民体育大会两年后即将在长崎县召开。为此,学校新进了六名年轻体育教师,分别是柔道、手球、篮球、投掷、游泳、长跑方面的专业人员。后来,也就是1969年,我们高喊“粉碎国民体育大会”口号的时候,这帮人成了替罪羔羊,变成被攻击的众矢之的。我想他们依然对我们怀恨在心。

这个叫川崎的田径队教练是个长得很像林家三平[17]的男人,保持着五千米全国第三的纪录。面对聚集在办公室里的新生,他是这么说的:“在十五岁的同龄人中,你们的肺活量可都是很棒的,我很想让你们组成一个长跑接力队,夺得优胜。当然,并没有强制的意思,如果你们已经有了为长跑而生的决心,请大家务必参与到我们的队伍里来!”

当我得知自己拥有可以负担起长跑的心肺机能时,着实吃了一大惊。

寒假一结束,体育课的内容就只有公路长跑了。我的高中一年级是在川崎的漫骂中度过的,他说像我这种一跑就要走的人根本就是人渣。

“听好了,跑步这东西是所有运动,哦不,是人类得以生存的根本!不是经常会把人生比作马拉松吗?矢崎!虽然你肺活量六千一,但连一次勉强跑完全程的记录都没有。你这垃圾,早晚变成人生的落伍者!”

可是,对一个多愁善感的十五岁少年说这种“人渣”“人生的落伍者”,这样好吗?这是身为教员该说的话吗?不过对于川崎的心情,我多少还是能够了解一点的。因为我跑过五百米之后,就会和队伍后面那帮体质差的人边走边聊起披头士、女人和摩托车,到距离终点还有五百米的地方再跑起来,所以到达终点时,一点儿粗气都不喘。

“都是我的教育方法不对。”从朝鲜归国、饱经风霜的母亲至今还这么说。吃一点苦马上甩手不干,遇到一点阻碍立刻放弃,总是挑轻松容易的地方走,说的就是我。听来可悲,却恰如其分。

尽管如此,高一时我还是参加了公路长跑。北高的公路长跑从校门出发,一直跑到乌帽子山的半山腰,再原路返回,总行程为七公里。我和其他一些体质差的以及缺乏斗志的人一起,一会儿被晚我们五分钟出发的女生超过,一会儿慢吞吞地走在山路上,到了回程的下坡路段才会顺势快跑几步。其他大部分学生有的气喘吁吁地裹着毛毯,有的呕吐着被运往医务室,有的手颤巍巍地拿着冲好的药慢慢喝下……我在全体六百六十二名男选手中排名第五百九十八位,用口哨吹着《生命中的一天》[18]冲向终点。这次不单是川崎,几乎所有的老师都管我叫人渣了。

容易受伤的我再也不愿经受这种悲痛。终于在十六岁,也就是高二那年冬天离家出走。

我从邮局的存折里取出不到三万的存款,向着九州的大都市——博多出发了。除了逃避公路长跑,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致使我离开家。

那就是,与我的处男之身挥手说拜拜!

到达博多后,我马上登记入住当时九州最豪华的天神全日空宾馆,穿上乔治·哈里森[19]那种粗花呢夹克,迫不及待地跑到街上。在满地都是落叶的路上,边走边哼《她是一道彩虹》[20]。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喂,小弟弟。”这淡紫色的黄昏让我心跳加速。跟我搭话的是位开着银色捷豹E型车、长得极像玛丽安娜·菲斯福尔[21]的日本小姐。那小姐钩钩食指把我召过去,打开捷豹的车门用一口流利的标准口音对我说:“有事想请你帮忙,如果可以的话,上车吧。”我一头钻进捷豹,立刻闻到一股夺魂摄魄的香水味。

“其实呢,”小姐打开话匣子,“我呢,曾经是名超级名模,因为惹上点小麻烦才落魄到了这里,现在在中洲一家名叫‘仙人掌’的高级俱乐部当小姐。要命的是有客人纠缠不休,那个说要包下我的是熊本的一个木材商,有点像黑社会,很麻烦。我又不缺钱,也不想被人包。所以呢,就跟他讲我还有个患心脏病的弟弟,我们姐弟俩相依为命,想用这个来拒绝他。但实际上我没有弟弟,想找谁帮帮忙当一回我弟弟,可是和那人约好的日子已经到了……”总之,她就是想让我假扮一天她弟弟。银色狐皮大衣、血红指甲,还有超短裙下两条修长的美腿,恨不得要把我的眼睛刺瞎,我二话没说立刻答应了。那小姐把我带到河边的一座商住楼,木材商老头的事务所位于七楼。老头脖子爆粗,身材高大,六十出头的样子。他的身旁站了七个手下,其中还有刺了青的家伙。“你这有心脏病的弟弟,脸色倒还不错嘛!”老头说,“我来出手术费好了!”他拍了拍肚子。“我们不缺钱!最主要是我姐不想被你包!”我说。“什么?”一旁的手下怒吼。其中两人还从怀里拔出了短刀。“要杀就杀我好了!”我边说边挡在那小姐前面,“爸妈离婚后,奶奶把我们养大,可这唯一的亲人也在四年前离开了人世。我发誓,我们姐弟俩一定要相依为命活下去,一定要找到我们的幸福。”我乱七八糟说了一通。那老头是个性情中人,被我的话深深触动,眼睛里居然还泛起了泪花,说了句:“真败给你们了。”小姐欣喜若狂,从老头事务所出来后,先请我吃了顿晚饭,法国大餐,还是全套的。她低声对我说:“虽然你未满十八,但只喝一点应该是可以的吧。”随后就替我倒了一杯红酒。接下来带我去了她家,跟电影里经常看到的那种公寓一样,一张极其宽大的床摆在房间中央。“我呢,先去洗个澡咯。”小姐说完就消失去了浴室。我一方面对自己说“要冷静要冷静要冷静”,一方面又有点不知所措,上上下下拉动着裤链等着。不一会儿,小姐换了件黑色睡袍,透明得可以看得到她裸露的胸部。“对你,我心存感激,所以为了你,我可以献出一切。不过,即便如此也表达不了我对你的感恩之情,请你务必收下那辆捷豹,你和它可是相得益彰的哦!”……以上所说,都是我回去后编出来骗那帮同学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到达博多后,我立即跑去看了场限制级的成人电影,吃完拉面和饺子又看了场脱衣舞。从小屋出来已是凌晨一点多。沿着河边走着走着。“小弟弟,来爽爽吧?”突然,一个老女人皮条客跟我搭话。付给皮条客三千块后,跟她来到一间脏不啦叽的旅馆。“晚上好!”眼前突然出现一个有着浣熊般黑眼圈的女人。一看到浣熊的肚子,我就想起可能在为我担心流泪的母亲大人。好想哭,难道我的童子之身要葬身于此?在浣熊指导下,我把自己扒了个精光。这浣熊是想尽快了事,无奈我怎么都硬不起来。我这童子之身可不是为那浣熊留的。“真没法子,那我把腿张开给你看,你就将就将就自己解决了吧。”浣熊说。我是第一次看,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轰走了浣熊,不过她走的时候拿了我整整一万元日元。我绝望地走出了旅馆,继续沿河而行。心想钱已经花了一半,不能住旅馆,就在车站的候车室凑合一夜吧。于是,向一个穿西装打领带、职员模样的男人打听车站方位。那男人一听我打算睡在车站,便对我说:“那来我家好了。”当时状况糟糕,加上那男人又那么和善,我就跟着去了他的公寓。虽然那男人还为我做了咸牛肉三明治……但毫无疑问,他是个同性恋。接二连三地遇到这种灾难,我真的怒了。从包包里拿出把登山刀,狠命往桌上一插。大腿最终还是叫他给摸了,还一直在我耳边小声说“来嘛,来嘛”。我的初吻差点就断送在他的嘴里。见我拿出刀,那男人不由得发抖。我心想,被女皮条客和浣熊诈去的一万三千块(还有旅馆住宿费四千块)弄不好这下都可以回来了。可是,为什么事情总是这么不顺呢?那时,一股强烈的尿意来袭。“喂,厕所在哪儿?”一个拿刀挟持人家的男人,嘴里跑出这么一句煞风景的话,一定没有比这更糟的了。一进厕所我就知道他逃了。我边尿边想:“别走啊你,这样我不就变成强盗入侵了么?”他一定会带警察回来的,这点我清楚得很,所以不赶快逃是不行的。就在这节骨眼上,我的尿却没完没了了。出了“人妖”的房子,我开始狂跑。明明之前是因为讨厌公路长跑才离家的,现在到了这种地方居然拼命跑起来,我真瞧不起自己。而且跑得比之前任何一节体育课都拼命。状态甚至好到只要有必要,我还坚信自己可以跑得更快更持久。跑着跑着,东方开始翻出鱼肚白。我跑进一个大得不得了的公园,喝了点水,躺在长凳上等待日出。心想要是来点太阳的温暖,也许心情会好点。就这样,等着太阳小睡了一会儿。正当柔和的阳光照耀到脸上时,我被巨大的响声吵醒。弥漫着晨雾的公园里有个小小的舞台,台上摆着一些乐器,几个长发男子正在调音。台上不见有鼓,只有装了麦克风的吉他,原来是搞民谣的。新宿西口举行的民谣集会被报道后,九州这里搞民谣的也开始增多。人一点一点地多起来,果然是民谣演唱会。晨雾完全散尽之时,演唱开始了。一个留着长发蓄着胡子、穿了件脏兮兮的夹克的男人,唱了几首高石友哉、冈林信康和高田渡的歌。招牌上写着“举办单位:福冈越南和平联合会”。我讨厌民谣,也讨厌越平联。住在基地城市的人都很清楚美国佬是多么强势多么有钱,对于每天听惯战斗机轰鸣声的高中生来说,那些软绵绵的民谣连屁都不如。所以,当掌声响起时,我已经离开,小声说着“傻得要死”,远远观望。演奏期间还安排了演说,内容照例是那些“美国佬,把你的魔爪从越南人民身上挪开”之类的。中学时的同级生里,有个名叫益田千代子的邦邦女郎[22]。以前在书法班的时候,她经常得奖,是个很认真的女生。初二时,我曾收到她的情书,说想跟我保持书信往来,还说她喜欢黑塞。不晓得在哪一次年级活动里,她听我说也喜欢黑塞,就很高兴。因此她想,我们以后可以在书信里聊一些有关黑塞的或者其他什么事情……因为那时我心有所属,没有回信。高一的某一天,我看见染了发化了浓妆的她正挽着一个黑人大兵哥走在路上。虽然四目相遇,但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我家隔壁也住着几个邦邦女郎,我曾偷看过好几次她们跟美国兵做爱。我想,益田千代子一定也跟她们一样,会把美国兵的小鸡鸡放在嘴里舔吧。没想到美国兵的小鸡鸡居然替代了书法和黑塞。听着这场装模作样的反战演唱会,我又意志消沉了,想逃离,可人累,也不知道要去哪儿。嘴里正在唠唠叨叨抱怨这个演唱会,一个手拿塑料袋的稀料女孩站在我身旁问:“你也不喜欢民谣?”“嗯,不喜欢。”我回答。“你好,我叫小爱,请多多关照!”这个总觉得脸上少了些什么的稀料女孩自报了大名。之后,我跟小爱说起铁蝴蝶、蝎子[23],还有普洛可哈伦。听得两眼发直的小爱拉着手拽起我就走。原来小爱是名美容师,梦想就是去美国看感恩而死乐队[24]。可每次拿到工资,总觉得这点钱去不成美国,所以人变得有些痴癫。我们去咖啡厅喝冰淇淋汽水,到摇滚咖啡厅听大门[25],又在百货公司的休闲餐厅吃了天妇罗乌冬面。终于等到天黑想去跳个迪斯科,无奈那家店说痴癫人士禁止入内,我们就这样被撵了出来。“我们做爱吧。”小爱邀请我去她家。我想,把童子之身给这么一个喜欢摇滚、少根筋的稀料女孩,应该算是很理想的。如果是北高英语剧团的那帮才女小姐,弄不好前脚搞上后脚就要逼我结婚。而那个浣熊,又太委屈自己。小爱的家在远离街道的高岗上。我正盘算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时,果然,她妈出现了。她妈含着泪,大声嚷嚷着高中啊、退学啊、参加工作啊、不良啊、她爸的公司啊、社会啊、自杀啊之类的一大串话题。小爱醉醺醺的,根本不理会她妈说什么,拉着我往门里冲。就在这时,他魁梧的大哥从里面冲出来,面相恐怖,死命地盯着我,我不由得后退几步。接着,她哥抢过小爱手上的塑料袋,赏了她一巴掌,对我怒吼:“快滚!”眼看要被打到,我躲了过去。小爱跟我说了声“不好意思”,紧紧握了握我的手。

之后,我开始讨厌博多。途经熊本向鹿儿岛出发,然后搭船去龙美大岛,仍然保持着童子之身。更糟的是,两个礼拜后回到学校,公路长跑因雨顺延,还没结束。

就这样,十七岁的我依然是个清纯处男。一样是十七岁,却有人可以轻易泡上女生。他就是我们那个摇滚乐队——“空棘鱼”里的贝斯手,名叫福岛清,大家喊他阿福。别看阿福只有十七岁,却有着一张中年人的脸,块头也很大。高一时,我们一起参加过橄榄球队,前后大约半年时间。橄榄球队旁边就是田径队的办公室。高二时,田径队里有个保持着县纪录的田径名将,我和阿福有一次居然在办公室门口跟那家伙面对面遇到。阿福才高一,却有张二十多岁的脸,那跑步的错以为是高年级前辈,恭敬地向我们颔首致意。阿福觉得好笑,顺势对他说:“喂,跑得又快点了吗?”“是的,一百米成绩十一秒四。”那跑步的站得笔挺。“是么,还行,继续加油哦!”阿福说道,之后我们差点笑翻。不过,后来被戳穿是低年级同学后,立刻遭来橄榄球队和田径队学长们的一顿毒打。阿福就是这样的男生,只要我们问他“怎样才能泡到女生”,他总对我们说“期望不能太高”。

以办文艺盛典为目标,首先要拍电影。不过,已经成为我们一伙的艾达玛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搞定一部八毫米摄像机,真让我吃惊不小。据说,他先是挨个跑到低年级同学面前,问谁家有八毫米摄像机,然后让城串裕二出面威胁那个说家里有八毫米摄像机的低年级同学,得手了。

接下来该做的就是找女主角。我认为,除了松井和子以外无人可选,可艾达玛和岩濑都说没这个可能。因为松井和子不但拥有“简小姐”[26]的美名,又是闻名于其他各大院校的美少女,而且还是英语剧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