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菲利普十三岁开始在坎特伯雷的皇家公学学习。这所学校一向以古老而著称,可以追溯到诺曼征服英格兰之前的修道院学校,学习的基本知识都是由奥古斯特的修道士来教。就像其他许多这类的学校一样,在修道院被摧毁后,由国王亨利八世手下的官员们组织,因而也就改成了现在的名字。从此,学校的任务就是收留当地上流社会的后代,以及从坎特伯雷来的职员后代,给予适当的教育以满足其需要。从这所学校出来的佼佼者中有一两个文人。起初他们写诗,其作品可以跟莎士比亚的作品相媲美,后来他们写散文,其作品一直影响到菲利普这一代。还有过一两个杰出的律师,虽然社会上杰出律师比较常见。也有一两个卓越的士兵。但是,自从与教会分离的这三个世纪以来,这里主要是培养一些与教会有关的人才,像是主教、大主教、教长,以及乡村牧师。学生的父亲、祖父,甚至祖父的祖父都在这里受过教育。坎特伯雷的教区长也都是这种人,在他们来之前已经决心从事神职。但是也有迹象表明这些话靠不住。即便有所改变,他们也还是会重复在家里听到的话,那就是教堂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并不是全在于钱,而是来此受教育的人和以前不同了。其中几个副牧师认识的男孩子,大家都知道他们的父亲是商人。他们宁愿去殖民地学校(那时殖民地依然是那些在英国无所事事者最后的希望),也不在某个非绅士的人手下做副牧师。在皇家公学,就像在黑马郡一样,商人是那些不够幸运而没有自己土地的人(此处,在绅士农民和地主之间,有一个很微妙的界限),或者没有从事所谓四个专属绅士所从事的行业。这一百五十个走读生里,大都是当地牧师或者当地储备站官员的孩子。这些经商的父亲们切身体会到每况愈下的情形。
老师们对于现代教学的观点没有耐心,他们有时会在《时代周刊》或者《园丁》上读到相关文章,因此极力希望皇家公学能够坚持传统教学。学校依然拼命教授已经不再使用的语言,以至毕业了的学生一想到荷马和维吉尔,没有不感到烦躁无聊的。虽然在晚餐休息室里,胆大的人会建议教数学,因为数学这一学科越来越重要,可是一般人依然认为数学没有古典学科高尚。当然也不教德语和化学,只有年级班主任才能教法语,因为他们要比外国人更能维持课堂秩序,而且他们对语法规则很熟悉,跟法国人一样。如果在布伦的餐馆里,除非侍者懂英语,否则他们连杯咖啡都不会点。但是,这些对他们来说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要。地理课主要就是教孩子们画地图,这似乎很受欢迎,特别是画那些多山的国家,可以有大把时间浪费在画安第斯山脉或者亚平宁山脉。老师们大多是牛津或剑桥的毕业生,单身并且立志从事神职工作。如果他们结婚,生活水平就会下降,还要听从教会安排。但是这么多年来,还没有人愿意离开坎特伯雷这么好的地方去乡村过那种单一的教区生活。要感谢政府部门,这里既可以有婚姻生活,也可以保持宗教信仰。如今他们大多是中年人了。
但是校长却必须已婚,而且要负责学校事务一辈子。等到退休时,所得俸禄要比所有其他老师希冀的还好,并被授予荣誉主教头衔。
但是,在菲利普进校前的一年发生了很大变化。做了二十五年校长的弗莱明博士已经老得听不清楚,不能继续为光荣的上帝服务。所以当城郊的一所住宅空出来的时候,牧师会于是提供每年六百英镑的薪水,建议弗莱明博士退休。这笔钱足够他轻松地退休。几个也希望升迁的副牧师私下里跟他们的家人说:他们这么做很不好,这些俸禄应该给教堂年轻强壮有活力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对教区事务一无所知,并且已经有一定家业的老头儿。但是这些私下的言论,永远也到不了牧师会长老的耳朵里。如何定夺俸禄他们也无权评论,所以没有人问他们的意见。卫理公会和浸礼会都在村庄里设有小教堂。
弗莱明博士就这样被辞退了,接下来要找个接班人。根据传统,学校不会选一个低年级班的老师做校长。午餐休息室里大家都想选华升先生。他是预备小学的校长,不算皇家公学的校长。他已经工作二十多年了,选他比较安全。他也不会让自己出丑烦人。但是牧师会却让大家吃了一惊,他们选了一个叫珀金斯的人。开始谁也不知道这人是谁,所以这个名字倒也没给人留下什么印象。但是很快,人们发现这个珀金斯是织布商人珀金斯的儿子。晚餐前弗莱明博士刚跟所有人提到过的,语气里充满嫌恶。大家也就只好都沉默不语地吃饭。此时他们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他们都知道汤姆·珀金斯是谁,首先他就不是一个绅士。他们清清楚楚地记得这个人,矮个子,黝黑,不是很清洁的黑头发,还有一双大眼睛。拿着教会给予的最高额的奖学金,所以他一分钱也不用交就可以上学。他当然很聪明,每个演讲日都能拿一大堆奖。他是学校引以为傲的学生,现在他们苦涩地想起来,他们当初曾担心过珀金斯拿到最大的一所公立学校的奖学金,从此离开这里。弗莱明博士于是去他父亲的店里——圣特凯瑟琳大街上的珀金斯古博布店,跟他父亲说,希望汤姆去牛津大学之前能一直在本校学习。学校是珀金斯古博布店的最大客户,照理说他应该同意,可是他却拒绝了这个要求。汤姆·珀金斯倒是一直品学兼优。他是弗莱明博士记忆里最古典的学者,所以他毕业的时候,拿到学校提供的最大的一笔奖学金。他在曼德林也拿了一笔奖学金,然后在大学里面找了一个很不错的职位。学校的杂志记载着他一年又一年的成果,等到他拿到了双学位的时候,弗莱明博士亲自在首页上写了祝贺词。对他的成功他们非常满意,因为珀金斯古博已经落魄潦倒:古博变成酒疯子。就在汤姆·珀金斯拿到学位之前,他家的布店已经申请破产了。
而与此同时,汤姆·珀金斯却接受神职,学以致用成为新一任校长。他先后在惠灵顿公学以及拉格比公学做过副校长。
但是恭维他在别的学校做出的成绩,和雇他来这所学校做校长是不同的。“柏油桶”以前经常骂他,“机关枪”还打过他耳光。他们无法想象教会怎么会犯这么大的错误。谁也不会忘记他是破产布商的儿子,而酒鬼古博更让人耻辱。大家都知道是教长选的他,所以教长肯定会邀请他一起晚餐。但是一向温馨的晚餐,如今有汤姆·珀金斯在场,不知道还会不会跟从前一样。还有那些官员怎么办?他可别指望那些绅士和官员们会把他当成自己人,这会给学校带来无穷无尽的伤害。家长们不满意,如果出现大批学生退学也不稀奇。还有,要称呼他为珀金斯先生简直是耻辱。所以,老师们想到以集体辞职作为抗议。但是又想到一旦真的被接受怎么办,他们又不敢了。
“我们能做的就是准备变化。”“叹气兄”道。他已经在这里做了二十五年,无与伦比的无能的二十五年。
弗莱明博士邀请大家午餐。他们见到珀金斯也并不是很确定。珀金斯如今三十二岁,又高又瘦,但是仍然是他们记忆里的那个放荡不羁的男生模样。他的衣服剪裁粗糙,而且并不整洁。他的头发像以前一样黑、一样长,好像从来不梳头,动一下头发就盖住了前额,他就不时用手把眼前的头发拨开。他的胡子很长,两腮的胡子又黑又长,几乎盖住了脸颊。他很随意地和老师们谈话,就好像几星期前刚跟他们分手。他显然很高兴,似乎并没有感觉周围的气氛特殊,也没觉得大家叫他珀金斯先生有什么不妥。
到了告别的时候,其中一个老师没话找话说,时间还早,他来得及赶火车。
他于是兴奋地说道:“那我去转一转,看看我家以前那个商店。”
空气中都是尴尬,他们想他会这么没脸,更糟的是弗莱明博士没听清,他的妻子于是对着他的耳朵大声喊道:“他想去附近走走,看看他爸爸以前的商店。”
只有珀金斯对所有人感觉到的耻辱没感觉。他朝着弗莱明太太说:“现在谁是店主,你知道吗?”
弗莱明太太气得说不出话。
“现在还是布店。换了格鲁晤的名字,我们不和他们来往。”
“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让我进里面看看。”
“我想如果你跟他说你是谁,应该会让你进去的。”
直到晚餐结束的时候,一伙人才把心里一直萦绕的话题说出来。“叹气兄”说:“各位觉得我们的新校长怎么样?”
他们于是想起午餐时的对话。那根本算不上对话,应该叫独角戏,就是珀金斯一个人无休无止地讲。他讲话很快,口若悬河,词语简单,语调低沉单调。他笑起来也奇怪,短促地笑,露出一口白牙。他们听不懂他的话,因为他思维跳跃,不停地从一个话题转到另一个话题,之间毫无关联,他们简直跟不上。他讲到教育学,这很自然。当他讲到许多德国的现代理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所以就不太愿意接受。他讲古典文学,去过希腊,又讲起考古学,曾经花过一个冬天到处挖找。他们不明白这对学生考试有什么好处。他讲政治,听他拿比肯斯菲尔德勋爵[1]和阿尔西比西德[2]相比很奇怪。他讲格莱斯顿先生和地方自治,他们意识到他是一个自由派,心不由得往下沉。他讲德国哲学和法国小说,他们无法想象一个深刻的人怎么可以有如此广泛的兴趣。
最后“瞌睡虫”做了一个总结,得出的结论让他们都觉得情况不妙。“瞌睡虫”是三年级的老师,他的眼皮总是往下耷拉。膝盖无力,因为长得太高总是一副没力气的样子,行动迟缓疲倦,总是给人一种无精打采的感觉,他的外号也真合适。
“他很有活力。”“瞌睡虫”说。
活力是没有教养,活力是不绅士。他们想到救世军震天响的喇叭声和鼓声就是活力,活力也意味着改变。他们一想到周围这些令人愉快的旧习俗正处于危险的边缘,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他们简直不敢想将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说道:“珀金斯如今越来越像吉卜赛人了。”另一个人尖酸地说:“我怀疑教长和牧师会选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个自由派。”
谈话就此打住,他们太心烦意乱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个星期以后,演讲日,“柏油桶”和“叹气兄”一起去牧师会的路上。“柏油桶”嘴巴尖刻,对“叹气兄”说:“我们在这里可是没少听过精彩的校长演讲,是不是?真不知道还会不会听到了。”
“叹气兄”也比平常更伤感。
“如果生活中有值得拥有的东西,我不介意什么时候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