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用款计划管理
为促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前瞻性地把握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跟踪监测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实行用款计划管理,以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考核机制。
一、用款计划的概念
用款计划即指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是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统一格式,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和有关编制方法申请财政资金的一种凭据。预算单位编报的用款计划逐级上报,经财政部审核后,一方面,财政部将批复的电子数据在财政国库管理外围系统发布,一级预算单位登录系统查看批复情况,接收批复的电子数据;另一方面,财政部将每月用款额度下达到预算单位代理银行零余额账户,作为零余额账户支出额度的控制指标。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逐级批复后,才能在批复的额度范围之内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不得超额度办理有关支付业务。
二、用款计划的作用
(1)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重要环节和依据。编制用款计划是支付资金的第一步,是预算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单位应依据批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预算控制数认真测算需用资金,科学合理地编制用款计划并及时上报,使财政资金的各项用款额度及时下达到各有关预算单位,使各预算单位及时用上资金,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
(2)科学合理地编制用款计划,可以避免用款额度不足和过剩的现象发生。合理的用款计划既可保证预算单位各项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又可以避免因额度不足而影响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和工作的开展。
三、用款计划的特征
用款计划的特征是按年分月编制,基本支出按照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编制,项目支出按项目和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编制。
四、用款计划的编报范围
用款计划的编报适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当年预算的用款计划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可参照执行。
五、用款计划的编报依据和编制原则
用款计划的编报依据是部门预算批复前,按“二上”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批复后,按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中若有调整预算,按财政部下达的调整预算编制。
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编制,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政府采购计划编制。
六、用款计划的编报方法
预算单位应根据财政部下达的年度预算或预算控制数,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按基本支出按科目编报、项目支出按项目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经主管单位逐级审核汇总后,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报财政部核批。
(1)预算单位全年用款计划原则上每年集中编制两次。1—5月用款计划依据“二上”预算编制,6—12月用款计划依据财政部下达的部门预算和调整预算编制。
(2)当年预算与上年结转结余(正常结转结余计划不需上报,财政直接恢复,仅结转结余调整计划需要上报)分单编报。为便于区分预算来源,各类分月用款计划表均设置“预算来源”选项,有“当年预算”和“上年结余”两个选项,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来源做选择。
(3)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指标的密级区分用款计划是否包含涉密信息,涉密和非密用款计划分单编报。非密用款计划通过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编报,涉密用款计划通过财政部8.0单机版软件通过涉密电脑编报,通过光盘报送数据。
七、编报注意事项
(1)预算单位根据资金支付方式的需要确定用款计划的支付方式,尽量在全年用款计划的报送时确定好支付方式,减少资金支付时由于临时确定支付方式造成原用款计划反向调整,如确需调整,则必须为调整用款计划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影响财政资金的支付。
(2)预算单位进行资金支付方式的划分时需要先确定单位范围和资金范围,包括列入部门预算、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依据每年印发的《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划分标准自行选择对应的资金支付方式。2018年的划分标准是:除下列规定外,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以及财政部规定的有特殊管理要求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未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来华留学经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改革支出,日常运行的水费、电费、应由单位承担的支付给供热企业的取暖费,需兑换外汇进行支付的支出,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八、用款计划软件操作实务
用款计划操作流程如图2-2所示。
图2-2 用款计划操作流程
(一)用款计划填报(基层单位)
登录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用款计划填报”(图2-3)。
图2-3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用款计划填报”
进入“用款计划填报”界面,点击“新增”按钮,系统弹出“新增用款计划”填报框,在“选择来源指标”栏目中勾选此次需要申请的指标,在“录入计划金额”栏目中选择编制区间,把需要填报的金额分别填入对应的月份并选择支付方式,点击保存(图2-4)。
图2-4 “用款计划填报”界面
操作中有两个快速填报方式,一是在填报每月支付金额的时候,如果每月金额相同,可选择“均分”按钮,系统会自动计算填出每月的金额;二是如需要连续录入多条指标,点击下方“是否连续录入”,保存后在当前界面可继续填报其他项目(图2-5)。
图2-5 快速填报方式
待所有指标全部录完后,在“用款计划填报”页面(提交状态为“未提交”)点击查询,页面查询结果显示填写完成的用款计划(图2-6)。若填报有误,可点击“修改”按钮对本条用款计划进行修改;若无需上报该条用款计划,则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操作;若核对无误,则勾选该条用款计划点击“提交”按钮。数据提交后,进入用款计划审核节点。
图2-6 用款计划查询界面
(二)用款计划填报审核(基层单位)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用款计划填报审核”(图2-7)。
图2-7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用款计划填报审核”
进入界面后,默认条件下(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点击“查询”按钮,页面显示所有已提交的用款计划,核对无误后勾选此次需要审核的用款计划并点击“审核”按钮;若填报有误需要修改,则点击“驳回”按钮,数据退回至填报界面(图2-8)。
图2-8 “用款计划填报审核”界面
(三)用款计划上报(基层单位)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用款计划上报”(图2-9)。
图2-9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用款计划上报”
在该页面点击“生成上报单”按钮,显示“生成上报单”对话框,点击“搜索”按钮,下方显示需要上报的用款计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别汇总),勾选需要上报的用款计划,点击“生成”按钮(图2-10)。
图2-10 “生成上报单”界面
返回“用款计划上报”页面,点击左侧“查询”按钮,在“待上报”条件框下显示已生成上报单,若填报有误,则点击“撤销生成”按钮,驳回修改;若核对无误,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完成后,在“已上报”条件框下查看上报的用款计划数据(图2-11)。
(四)审核下级单位用款计划(主管单位)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用款计划审核”(图2-12)。
点击“查询”按钮,显示基层单位已上报的用款计划(图2-13),在“待审核”条件框下勾选该条用款计划,若核对无误点击“审核”按钮,系统弹出“审批处理情况”对话框,选中“批准”,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审核;若填报有误需要修改,则点击“驳回”按钮退回至基层单位。
图2-11 “用款计划上报查询”界面
图2-12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用款计划审核”
图2-13 基层单位已上报的用款计划查询界面
(五)用款计划汇总上报(主管单位)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用款计划上报”(图2-14)。主管单位在该页面点击“生成上报单”按钮,选中待上报的用款计划,点击“生成”按钮生成上报单。在左侧选项中查询待上报的数据,选中数据后点击“上报”按钮。主管单位逐级审核汇总下级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经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上报至水利部审核。
图2-14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用款计划上报”
(六)审核下级单位用款计划(水利部)
水利部根据二级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审核。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用款计划审核”(图2-15)。点击“查询”按钮,显示主管单位已上报的用款计划,在“待审核”条件框下勾选该条用款计划,若核对无误点击“审核”按钮,系统弹出“审批处理情况”对话框,选中“批准”,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审核;若填报有误需要修改,则点击“驳回”按钮退回至主管单位。
图2-15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用款计划审核”
(七)生成上报财政部数据(水利部)
水利部在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生成上报财政部数据”。在系统界面点击“生成上报单”按钮,点击“导出财政上报数据”按钮,加密后上传至财政部外围平台(图2-16)。
图2-16 “生成上报财政部数据”界面
(八)接收财政部批复数据(水利部)
在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接收财政部批复”(图2-17)。
图2-17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接收财政部批复”
根据财政部用款计划批复情况,点击“导入批复结果”按钮,可将财政部批复文件导入。导入文件后,页面中会自动显示批复数据,勾选需要核对的数据,点击“批复”按钮完成操作(图2-18)。
图2-18 导入批复结果
(九)用款计划批复数据查看
1.用款计划批复查询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用款计划批复查看”(图2-19)。
图2-19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用款计划批复查看”
在左侧栏目选择需要查询的单位,点击单位名称,右侧界面中显示当年已经批复的用款计划数据。根据查询权限,各级单位均可查看本单位的批复数据,上级单位可查询下级单位所有数据。左侧栏目下方快速查询栏可输入功能分类、单据日期、计划月份等相应的查询条件进行快速查询(图2-20)。
图2-20 “用款计划批复查看”界面
此查询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关联号”查询,点击“进入”即可查看(图2-21)。
图2-21 “重点项目关联号”查询
2.按照批次号查询用款计划报送情况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按照批次号查询用款计划报送情况”(图2-22)。
图2-22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按照批次号查询用款计划报送情况”
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条件项目下选择需要查询的用款计划批次号,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查询(图2-23)。
图2-23 “按照批次号查询用款计划报送情况”界面
(十)查看用款计划报表
1.根据单位查询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表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根据单位查询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表”(图2-24)。
图2-24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根据单位查询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表”
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条件项目下选择单位名称,点击“确定”按钮查询(图2-25)。
图2-25 查询界面
此表可查询本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当年预算指标以及已报数据支付方式划分情况(图2-26)。
图2-26 “根据单位查询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表”界面
2.预算指标控制查询建议表-按科目查询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预算指标控制查询建议表-按科目查询”(图2-27)。
图2-27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预算指标控制查询建议表-按科目查询”
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条件项目下选择单位名称,点击“确定”按钮查询(图2-28)。
图2-28 查询界面
此表可按照科目编码查询本单位预算指标建议表(图2-29)。
3.按照时间查询用款计划报送情况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按照时间查询用款计划报送情况”(图2-30)。
图2-29 “预算指标控制查询建议表-按科目查询”界面
图2-30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按照时间查询用款计划报送情况”
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条件项目下选择单位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查询信息,点击“确定”查询(图2-31)。
图2-31 查询界面
此表可通过申报用款计划的时间按预算科目查询本单位用款计划(图2-32)。
图2-32 “按照时间查询用款计划报送情况”界面
4.用款计划明细报表查询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用款计划管理”—“用款计划明细报表查询”(图2-33)。
图2-33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用款计划明细报表查询”
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条件项目下选择单位名称,点击“确定”按钮查询(图2-34)。
用款计划明细报表查询可查询单位用款计划具体申报数据,包括科目编码、科目名称、每个项目的用款计划的申报情况。
图2-34 查询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