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利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情况
水利部是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十余年来,在水利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部的指导下,水利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顺利,改革范围逐年扩大,级次不断延伸,成效十分显著。
(1)实施范围广。水利部高度重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所有具备条件的单位都按要求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共五级,基本实现了财政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库改革目标。
(2)资金支付量大。2008年以后,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国家采取了扩大内需的举措,水利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水利投资规模逐步加大。2010年年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水利改革发展》发布,水利工作被摆上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水利投资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水利部部门预算规模逐年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的任务量也不断加大。2013年水利部公共财政预算当年预算63.95亿元,当年国库集中支付63.48亿元,到2015年这一规模分别是108.55亿元和105.63亿元,2017年这两个数字已攀升至142.67亿元和140.30亿元,5年间分别增长123.10%和121.01%,国库集中支付量显著增加。
(3)预算执行进度整体提升。近些年,水利部都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执行工作任务,水利部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在中央农口部门均排在了前列,每年年底支付进度均达到98%以上。水利部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认可和赞扬,财政部原部长谢旭人同志曾在水利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上批示指出,“水利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经验很好,要进行推广”。2017年水利部关于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经验,被财政部内部刊物《中央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通报》刊印。
(4)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基本建立。水利部制定了《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办法》,建立了预算执行考核机制,从预算执行管理、资金安全、预算执行进度等多角度,联合部机关有关司局和有关单位,对部直属各单位预算执行进行考核打分,按照月考、季考、年考进行考核。每次考核结束后,由财务司将考核结果在所有预算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于考核结果低于90分的二级预算单位,由财务司牵头,会同有关司局或单位进行约谈等;对考核结果低于85分的单位,提出建议,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并且和单位的评先评优挂钩。
(5)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基本形成。水利部制定了《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办法》,建立动态监控工作机制,明确监控责任,对部属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进行跟踪,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支付情况,有效发挥了“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反馈”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了一些支付风险,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6)信息化管理程度逐步提高。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水利部从改革伊始就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2003年即开发了水利部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是为数不多的使用自建系统进行国库业务处理的中央部门之一。此后,根据国库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业务办理不断细化的要求,水利部不断开发、升级新的国库业务系统,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目前,水利部开发了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所有水利财务业务都集成在这个平台上运转。水利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所涉及的各项业务均通过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本书所梳理的各项工作均基于这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