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程项目进度计划与控制
第一节 概述
一、相关概念
1.工程项目进度
进度是时间和速度的综合体,指活动进行的速度或活动所需的时间。人们常说某工程进度提前了,实际指工期提前了;人们还说工程施工进度太慢,实际指施工速度太慢。一般来说,进度慢或拖延工期将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发挥效益;赶工加快进度或提前工期,则会增加成本,质量也容易出现问题。因此,进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与成本和质量目标协调一致。工程项目进度,或称工程进度,指工程项目进行的速度或工程项目所需的时间。
2.建设工期
指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所经历的时间。建设工期一般按日历月计算,有明确的起止年月,并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具体规定。建设工期是具体安排建设计划的依据。
3.合同工期
指完成合同范围工程项目所经历的时间,一般以日历天计。它的开始计算日期为承包人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令这一天。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通知令的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在投标书附件中一般均有详细规定。合同实际工期除了该规定的天数外,还应包括索赔工期值。
4.规定工期
指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对项目所需时间的具体规定,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建设工期,还可以是合同工期。例如,当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对施工单位来说就是规定工期。
5.建设工期定额
建设工期定额是指在平均的建设管理水平、施工工艺和机械装备水平及正常的建设条件(自然的、社会经济的)下,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全过程所需的额定时间。工期定额按月(或天)数计算。
建设工期定额是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工期的参考标准,对编制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控制具有指导作用。建设项目工期定额按项目的具体组成和内容不同,可分为整个建设项目的工期定额和单项工程的工期定额。各行业建设工期的定额,参见建设部《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汇编)》的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