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水利部于2011年起在湖南、浙江、重庆、甘肃4个省(直辖市)部署开展了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工作,在水利投融资、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价等5个领域开展实践探索。目前,各试点地区已完成既定的改革试点任务,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对改革试点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全面分析,总结提炼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全国全面推进深化水利改革工作提供借鉴示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4个试点省份按照水利部和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联合批复的试点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经过3年左右的实践探索,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试点。各试点地区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编办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加快水利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细化改革试点内容,明确牵头单位,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通过加强跟踪督办、召开联席会议等措施,强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水利部门将试点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工作考核,实行“奖优罚劣”,有力促进试点工作的推进。二是抓好顶层设计,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各试点地区围绕加快水利改革试点重点内容,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改革试点路线图,以开展试点实验为抓手推进破解难点问题,以出台政策措施为抓手推进创新体制机制,以完善法规制度为抓手推进巩固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有效推进、落地生根。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各试点地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试点工作的意义、作用、涌现出的改革典型和取得的改革实效,提高社会认识,调动各方积极性,为加快水利改革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注重探索创新,形成一批改革经验
各地通过试点探索,积极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突破,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水利改革经验。
(一)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建立水利建设基金多渠道、足额增额计提机制。湖南省和重庆市通过出台和修订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可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矿业权出让价款、成品油价格和水费改革税收等项目提取水利建设基金。二是推动建立并做大做强多层级水利投融资平台。湖南省成立了由省水利厅和财政厅共同出资的湖南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打造了省、市、县(区)三级水利投融资平台,2014年全省共融资91.54亿元。重庆市组建了市级水务资产经营公司和35个区县融资主体公司,2012年以来共融资104.2亿元。三是以BT、PPP等建设运营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重庆市合川、巴南、黔江等部分沿江区县引入BT模式建设了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等工程,彭水、合川、荣昌等地应用PPP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了凤升水库等工程。四是推动落实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为核心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湖南省和重庆市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金,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捐赠以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等多种方式参与农田灌溉、水土保持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二)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方面
一是推进以跨地市综合管理为重点的流域管理体制改革。湖南省将湘江流域纳入综合管理,成立了由省长任主任、沿江地级市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参与的湘江保护协调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出台了《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等规划,并由省水利厅牵头开展湘江流域水行政专项执法活动,省政府及沿江各市将湘江保护和治理纳入政府效能考核。二是推进职能整合与城乡水务市场培育,建立城乡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湖南省长沙市将城市涉水事务整合划入水务局,组建长沙水业集团,形成了“水务投融资一平台+引水、供水、排水、水务建设四板块”的发展格局,有效统筹考虑水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实现了治水合力。甘肃省强力推进省水投公司的组建,与兰州新区、天水市等15个市、县(区)开展了水务一体化合作经营,整合、盘活市县水利供水存量资产。
(三)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完善中小型水利工程相对集中建设管理制度。浙江省通过组建和规范县级集中式项目法人,对中小型水利工程施行相对集中的建设管理模式,不仅发挥了融资平台功能,而且较好地解决了以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分散、技术力量薄弱问题。二是建立多级覆盖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实行工程质量“飞检”和动态检测制度。浙江省建立了覆盖全省、11个市和80个县(市、区)的质监网络,实行由质监机构对受检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检的“飞检”制。湖南省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飞行检查实施方案》,随机开展市场主体行为飞行检查和工程质量飞行检测。三是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公开制度、健全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浙江省印发了《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管理;湖南省搭建了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建立了市场主体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四是探索实施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浙江省借鉴房屋建筑物业管理的经验,探索实施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由工程管理单位通过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委托等方式选定工程物业管理企业,按合同负责对水利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设备进行运行操作、检查观测和维修养护。
(四)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方面
一是推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构建。湖南省岳阳市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的“八有”标准对市内全部乡镇水利站进行了重新建设。长沙县通过小农水资金、“民办公助”补助、“以奖代补”资金等对给予用水户协会项目投入支持,调动农民参加水利管理的积极性。甘肃省全面推进县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基层水利站、县级抗旱防汛服务队等“三站一队”建设,河西地区酒泉、武威等地按照“一村一会”、中部地区按照“一村一组”的标准全面组建村社管水组织、水利合作社、农民用水者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二是建立首席水利员制度和村级水利员队伍,推动基层水利队伍素质提高。浙江省从全省乡镇水利员队伍中评选出154名首席水利员,让其负责开展乡镇一级水利服务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村级水利队伍并招聘配备村级水利员,负责农村水利相关工作,调动了农民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
(五)推进水价改革方面
一是以水权确权为基础,建立“定额为界、超额加价、节约奖励”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湖南省长沙县桐仁桥灌区以灌溉定额为基础,确定灌区每个用水户协会的基本水权,实行超出定额部分累进加价收费,节约部分递减返还收费,促进节约用水。甘肃省河西自流灌溉区、中部提水灌溉区各市在确定农业初始水权总量的基础上,将水权逐级分配到流域、市、县、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甚至农户,配合完善地表、地下水计量设施,推动定额累进加价和节水奖励。二是推行工程改造、水价改革与种植结构调整“三位一体”。甘肃省民勤县、凉州区、高台县等地依托《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黑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的实施,对灌区进行渠系防渗、机电井配套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农业,配套建设支(斗)口计量设施,同时大幅度调整农业水价,凉州、民勤地表水计量水价提高1倍以上,达到全成本水平。在水价调整过程中,各地还大力支持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设施农业与特色林果业,大幅提高了农民收入和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三是探索实行区域内生活用水同源同质同价,推进城乡基层水利公共服务均等化。甘肃省庄浪县对全县的农村人饮水价统一核算,核定基本用水量,统一水价标准,为水费应收尽收、工程良性运行打下了基础。
三、突出完善机制,取得明显改革成效
在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地区加强政策引领,通过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改革纵深发展。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制定实施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依据》《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浙江省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强化基层水利服务能力的意见》《浙江省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等政策文件,甘肃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管理站等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重庆出台了《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水利建设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
通过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加快建立。湖南省湘江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并在流域保护与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湖南省和重庆市的水利建设基金和水利规费征收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水利投入多渠道筹措机制加快建立;湖南省、浙江省、甘肃省试行水利工程建设总承包制、代建制以及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取得有益经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以及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加快完善;湖南省、浙江省、甘肃省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全面建立,各类农民用水户协会加快建设并在推进专业化管理和农民自主管理方面发挥越来越大作用;湖南省、甘肃省、重庆市的农业用水权初始分配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法路径加快探索,通过市场机制有力促进农业节水。
杜国志 韩 涛 王俊杰 马 超 执笔
高敏凤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