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干旱灾害风险综合应对
区域干旱灾害风险形成的4因子包括:①危险性——干旱频率,由供需水特征决定,涉及自然水循环和人工水循环过程,除气象、地形条件无法调控外,其余因素多数能调控,如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在不适宜耕作地区开展退耕还林(草)工程,在上游地区建设水源涵养林,以发挥植被削峰补枯的作用等。②暴露度——作物产量价值量,涉及种植面积、作物价格,可进行局部调整。如针对缺水型地区的发展布局,应适度控制种植规模。③脆弱性——植被耐旱能力,可通过调控人工植被予以提高,如选择耐旱能力强的作物等。④防灾减灾能力——兴利库容、用水效率、干旱预警预报能力、应急调度等,可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予以提高。如水利工程(群)建设及联合调度、节水技术推广、调度管理和监测预警系统的完善等。
基于三层风险评价的干旱灾害风险调控理论和思路,是在区域干旱灾害的历史演变规律和未来演变趋势分析的基础上,并结合区域干旱灾害风险预估结果,从人口城市规模、产业结构调整、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水利工程(群)建设、抗旱减灾能力提升、水土资源联合调配、灾害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控,实现逐级降低区域干旱灾害风险。
(1)干旱灾害风险一次评价。一次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充分暴露区域的干旱灾害风险。基于现状水利工程条件和未来气候变化影响,开展区域一次干旱灾害风险评价,全面暴露区域的干旱灾害风险,也是区域可能发生的最大风险,识别各高、中、低风险区的社会经济分布等,为风险调控目标制定提供依据。
(2)干旱灾害风险二次调控。二次调控的目的是通过区域自身干旱调控因子的调整与优化,降低区域干旱灾害风险。二次调控的主要风险因子包括:人口与GDP的增长速度和规模、种植规模、植被耐旱能力。通过在规划层面调整和控制产业布局和人口、城市发展规模、农业发展规模,调整和增加耐旱能力较强的人工植被面积与分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干旱灾害的风险,实现基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
(3)干旱灾害风险三次调控。三次调控的目的是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提高区域干旱灾害风险应对能力。三次调控的主要风险因子包括:兴利库容、用水效率、干旱预警预报能力、应急调度等。主要通过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调水工程、修建水利工程、加强调度、管理和预警预报能力等,全面提升区域干旱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区域干旱灾害风险调控和应对。
三次、二次干旱灾害风险调控后的干旱灾害风险与一次干旱灾害风险评估结果之间的差即为各次的调控效果。基于干旱灾害孕育过程的三次风险调控示意图如图2.4所示。
图2.4 基于干旱灾害孕育过程的三层风险调控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