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壤水分
土壤是由固体颗粒、液体水和气体三部分组成的多孔介质。以矿物质和有机质构成土壤颗粒的固体部分,由它形成土壤的骨架,使之有固定的形状。固体颗粒间具有大小不等的空隙,液态水和气体均存在于空隙当中。
土壤所含水分的多少用土壤含水量表示。那么,如何来衡量土壤中所含水量的多少呢?我们一般用土壤含水率表示,即土壤组成的三部分中水分所占的多少。根据表达方式不同,常有以下两种表达方法。
一、体积含水率
体积含水率是土壤中水分体积(cm3)除以土壤总体积(cm3)所得到的数值,即:
例:一个体积为100cm3的土体,其中含有30cm3的水,则该土体的体积含水率为:30cm3/100cm3=0.3或30%。
例:某人用体积为100cm3的环刀取土样(即所取得的土样体积为100cm3)称得土样重量为154g,待土样烘干后再称得土样重量为130g,则可以知道土样中水的重量为154-130=24(g),已知水的密度为1g/cm3,即体积为1cm3的水重量为1g,因此24g水的体积为24cm3。因此土壤体积含水率24cm3/100cm3=0.24或24%。
二、质量含水率
质量含水率是土壤中水分的质量(g)除以干土质量(g)所得到的数值,即:
例:一个质量为108g的土体,其中含有18g的水,则土质量为(108-18)g=90g,其质量含水率为18g/90g=0.2或20%。
注意:式(1-5)中的分母为干土质量,即为烘箱烘干后土体质量,而不是土样刚从田间取回还没有烘干时的质量,事实上,此时的土样质量称为湿土质量。
体积含水率、质量含水率按定义可用比值表示,也可用百分数表示。例如,质量含水率0.21与21%是一样的,同样体积含水率38.6%与0.386也是一样的。
体积含水率和质量含水率之间可按下列公式进行换算:
其中,土壤干容重为干土质量(g)除以土壤体积(cm3)。一般土壤干容重为1.1~1.6g/cm3,当土壤为沙土或比较疏松时,土壤干容重值较小,而黏土或压实土壤,则土壤干容重较大。
当土壤孔隙没有被水充满,孔隙中还有部分被气体所占据时,土壤中的水分处于非饱和状态,称该土壤区域为非饱和带,称其中的水分为非饱和土壤水,简称土壤水。当土壤孔隙全部被水所充满,孔隙中没有空气时,土壤中的水分处于饱和状态,称该土壤区域为饱和带,称其中的水分为饱和土壤水。
三、田间持水量
田间持水量是指在田间土层内所能保持的最大含水量,也就是土壤毛管悬着水的最大含量,以占干土重的百分数表示。田间持水量是制定灌水定额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法如下。
田间持水量的计算,由于取样分很多层次,而各层的含水率,厚度和容重都不同。故不应简单地取算术平均值,而应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W1、W2、…、Wn——各土层含水表,%;
S1、S2、…、Sn——各土层含水表,g/cm3;
h1、h2、…、hn——各土层厚度,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