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泽荆楚 水润京华:湖北南水北调工程·综合管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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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湖北与南水北调

南水北调,是一项超越“都江堰”历史纪录的跨世纪大工程,是一件利国利民、为子孙万代造福的大事。南水北调工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兴建的一项耗资巨大、难度巨大、受益巨大的造福工程。湖北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承担着服务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库区移民、水源区及影响区生态保护、汉江中下游四项工程建设的艰巨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湖北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南水北调工作,全力服从、服务和支持国家重要战略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和科学组织,认真抓好库区移民、水质保护、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建设,确保了南水北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南水北调工作

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所涉及的省(直辖市)中,河北省和北京市、天津市是纯受水区,河南省既是水源区又是受水区,陕西省是汉江上游水源涵养区,唯有湖北省既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又是唯一的水量减少区域,承担着保护水源区水质和减缓调水不利影响的双重艰巨任务。虽然《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复核报告》明确提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汉江中下游环境容量损失等,特别是在初期论证阶段,由于环境保护意识还不是很强,湖北省的相关工作是非常艰难的,但历届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都坚定地发出一个声音,就是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论证的几十年中,始终站在国家战略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始终坚持积极务实的态度,研究谋划南水北调工作。

1988年3月,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题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案的有关问题研究论证工作。

1996年1月19日,湖北省委书记贾志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听取南水北调工作汇报。会议认为,南水北调是解决北方缺水的重大战略和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国跨世纪重大战略工程之一。中央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我们要按江泽民总书记的要求,讲政治,国家大局就是政治。湖北要从大局出发,审时度势,认清形势,明确态度,支持中央的决策,全力以赴支持南水北调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计划委员会,并作为常设机构,同时考虑把南水北调工作与汉江综合开发结合起来。

2003年5月22日上午,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听取南水北调工作汇报。会议研究决定:党中央、国务院规划的南水北调重点水利工程是中华民族的大事,关系到整个华北特别是京津地区的供水安全。湖北省要坚决服从、服务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加坝调水方案的实施,要搞好宣传引导,以“服务大局、抢抓机遇、促进发展”为原则,统一全省上下的思想认识,做好工作,保证中线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保证一库清水北送。

2008年6月17日下午,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检查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情况,他要求南水北调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南水北调这一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切实抓好协调、搞好服务,努力营造良好施工环境。

2014年8月25—26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就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调水准备工作在十堰市调研。他强调,要坚持把服从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大局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调水各项准备工作,为一库清水顺利北送提供有力保障。

历届省委、省政府讲政治、顾大局的鲜明态度和服从、服务于南水北调的坚定决心,是湖北省上下多年来做好南水北调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二、全力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

湖北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主要移民区、重要影响区和大坝加高所在地,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与湖北省特别是汉江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因此,湖北省历届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南北两利、南北双赢”目标和“服务大局、抢抓机遇、促进发展”的工作主线,在全力以赴支持和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谋划汉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一)具体组织丹江口水库一期工程建设

丹江口水库一期工程在建设论证期间就充分考虑了南水北调的水源问题。1953年2月19—21日,毛泽东主席乘“长江”舰由武汉至南京途中同长江水利委员主任林一山就南水北调等问题进行交谈时,就首次提出从丹江口水库引水济黄济淮的设想。1958年2月21日,周恩来总理乘“江峡”号轮船视察长江时,指出“总原则是丹江口工程应综合利用,以近期为重点,济黄济淮作为远景考虑”。6月12日,汉江丹江口工程委员会和汉江丹江口工程局在武汉成立。湖北省省长张体学任工程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副省长彭笑千、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林一山任副主任,任仕舜任工程局局长。8月8日,湖北省委发出“关于支援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的指示”,9月1日,举行丹江口工程开工典礼。参加典礼的有湖北省、河南省及有关专署的负责同志,还有参加施工的职工、民工等共5000多人。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兼汉江丹江口工程委员会主任张体学,河南省副省长邢肇棠在会上讲了话。12点5分,工程局局长任仕舜发布开工令,张体学剪彩并持锄破土。10月,湖北、河南两省所属的襄阳、荆州、南阳3个地区17个县的10余万民工挑着干粮,带着简陋的工具,汇集到丹江口工地。为适应高速度施工和大兵团作战的要求,做到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经工程局党委研究决定将汉江丹江口工程局改为汉江丹江口水利工程总指挥部。经湖北省委、省人委批准,丹江口水利工程总指挥部及党委会正式成立。张体学任总指挥长,王任重任政治委员。11月5日,丹江口右岸围堰工程正式启动。10万民工发起了“腰斩汉江”的大会战。10万人三班倒,昼夜不停工。施工现场不到2km2,几万人在一起施工,白天称得上是人山人海,晚上没有电,照明用火把、汽灯,从采料场到江边连成几条火龙。10万大军用扁担、筐子、小木船,运载着黏土、砂石,把汉江截流。

196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丹江口工程改为分期建设。前期工程将大坝修建到162m高程,实现防洪、发电。

1967年11月5日,丹江口水库下闸蓄水。1968年5月7日,第一台15万kW机组投产发电。1973年,丹江口水利枢纽初期工程全部完成。此时的丹江口大坝总长2.5km,坝顶高程162m,装机容量90万kW。水库蓄水运行至今近50年,经历过数十次大洪水考验,大坝安如磐石。

(二)积极参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前期论证工作

协调争取国家采取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调水方案。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前期论证过程中,曾有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调水和不加高调水两种方案。对湖北省来讲,大坝加高调水方案最为有利,不仅从水量上可以得到充分保障,而且既解决了新老移民问题,也提高了汉江中下游的防洪标准。因此,湖北省始终争取国家采取大坝加高调水方案。1988年1月25日,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在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呈报的《关于对“南水北调中线方案”修改意见的报告》中提出,建议国家在规划中,“应在引水工程之前,尽早完成二期加坝工程”。1990年8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农经司就长江委提出的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与不加高两种方案,专程赴丹江口进行实地调查,湖北省又提出了坚决支持大坝加高方案的建议。1992年3月3—6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南水北调工程研讨会,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和湖北省水利厅有关领导在会上分别做了发言,一致提出“通过多方面调研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大坝加高引水100亿m3比较合适”。1994年1月25—28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关于调水工程方面,审查会提出的审查意见是,“同意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正常蓄水位由现状的157m提高到170m。同意丹江口水库以确保防洪需要,在满足汉江中下游供水和航运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向北调水的调度原则”。1997年3月31日—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南水北调工程审查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国务委员陈俊生、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出席会议,湖北省副省长张洪祥在会上全面阐述了湖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湖北省委、省政府讲政治、顾大局,支持中线加坝调水145亿m3方案,赞成加坝调水,一次性移民,并建议中央早决策、早开工。2002年2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复函》(鄂政函〔2002〕14号)。明确表示,原则同意推荐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近期实施加坝调水95亿m3和建设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的方案。2004年3月1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题向国务院上报《关于请示按170m高程实施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的请示》(鄂政文〔2002〕14号),恳请国务院按正常水位170m高程确定丹江口大坝加高方案,并尽早开工。

有资料记载,从20世纪80年代起,湖北省有关部门就开始了南水北调有关问题的研究论证工作。1980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视察了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详细询问了丹江口水利枢纽初期工程建成后防洪、发电、灌溉效益与大坝二期加高情况。当时的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郧阳地区的主要领导向邓小平汇报了一期移民的生活情况和库区建设情况。

1988年1月25日,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呈报《关于对“南水北调中线方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报告分析了南水北调中线方案对湖北的影响,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促请国家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四点建议:一是丹江口二期工程超前实施;二是汉江渠化、两沙运河与引汉等三个工程应该同步实施;三是扩大补偿电站规模;四是丹江口库区移民问题应尽早、从优解决。

1991年12月19—23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汉口组织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是通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报告》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传达水利部对两个报告的审查意见,研究补充论证工作的安排意见。湖北省计划委员会代表在会上做了系统发言。主要意见:一是南水北调是国家一项战略措施,我们一定服从大局,并配合国家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好;二是大坝加高,年均引水100亿m3比较符合实际,如调水150亿m3,对汉江中下游是有较大影响的,无论调水量是多少,均应按“丰水多调,枯水少调或不调”的原则实施调水;三是库区淹没实物指标和移民安置标准与地方意见差距较大,希望进一步核实后予以考虑;四是调水后,汉江中下游水质将恶化,必须进行治理;五是在大坝加高过程中,考虑修建丹江口300t级规模的二线通航建筑物,将汉江中下游渠化梯级和引江济汉与调水工程同时考虑,对中下游因流量减少而形成的碍航河段提前整治,并将补偿投资列入预算等。

1993年10月15—18日,国家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在北京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前期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长江水利委员会汇报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各省(直辖市)意见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可调水量及穿黄工程的咨询评估意见。湖北省计划委员会、水利厅、移民局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在发言中再次强调,调水量与补偿工程密切相关,要坚持“不搞效益搬家”的原则,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以适应汉江中下游工农业用水、航运、环保等需要。

1994年1月25—28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审查会主要涉及湖北的审查意见有:中线调水对汉江中下游的工农业及航运等用水将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基本同意兴建引江济汉工程、兴隆水利枢纽,改建谢湾和泽口闸及沿江部分引水闸站工程,俐河口以上航道整治等补偿工程措施。下阶段对各项补偿措施的工程方案及投资需要补充核实。

1995年11月22—24日,南水北调工程论证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南水北调工程论证工作第一次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到会讲话。湖北省副省长张洪祥代表湖北做了系统发言,表示服从大局,同意中线方案,要求大坝加高调水与补偿同步进行,并建议考察调水对汉江中下游的影响。

1996年3月15日,水利部南水北调工程论证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讨论修改《南水北调工程论证报告》。会上湖北省代表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南水北调是缓解京、津及华北缺水的一项战略工程,中央一旦决策,湖北省将顾全大局,积极支持。二是加高丹江口大坝,有利于增加北调水量,提高汉江中下游的防洪标准及促进库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意加坝调水方案,不同意其他调水方案。三是实行开发式补偿,先期建设碾盘山梯级,便于滚动开发其他梯级;实行综合性补偿,实施引江济汉工程、中小闸站改造、航道整治及环保等其他补偿工程;实行政策性补偿,从水费或电费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库区及汉江中下游水源区维护基金,以处理遗留问题和不可预见的影响。四是要求丹江口水库移民补偿标准与三峡工程同等对待,湖北省将积极做好本省内的移民安置工作。

1997年3月31日—4月4日,南水北调工程审查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国务委员陈俊生、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出席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审查《南水北调工程论证报告(讨论稿)》。钱正英在会上就汉江中下游问题指出:汉江中下游是我国的经济发达区,而且汉江是一条重要的通航河流,如果从这样的河流中引出1/4的水量,我们国内还没有先例。引水的实质是引走中水流量,保证枯水流量,放下洪水流量。这不可避免地将对汉江中下游的航运、灌溉和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可能造成汉江中下游河道的萎缩,引发堤防险段等一些问题。在引汉145亿m3时,不得不兴建引江济汉工程,到时候中下游出现问题,就像我们现在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是非常麻烦的,所以引江济汉应当是南水北调的组成部分,它的投资应列入145亿m3的方案中。

1998年1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在北京主持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中下游补偿问题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湖北省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汇报,着重研究了汉江中下游补偿问题。听取汇报后,邹家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一是南水北调一定要把湖北的问题处理好,一定要贯彻“南北兼顾,南北两利”的原则;二是南水北调要与汉江开发相结合,按照“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八字方针进行开发,同意湖北的意见,将碾盘山工程纳入南水北调补偿工程中去,第一个枢纽投资收益不上交,滚动开发第二个梯级,滚动开发后面几个;三是关于两沙运河问题,也要早一点搞,补偿工程搞好了,有利于主体工程上马。所以要赶快研究方案,尽快搞前期工作;四是关于航运方面的问题,兴隆以上要靠梯级解决航运和供水问题,这个问题要研究好。

2001年9月22—24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2001年修订)》审查会,规划提出在近期实施调水95亿m3方案中,安排引江济汉、兴隆水利枢纽、部分闸站改造和局部航道整治四项治理工程。

2002年12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规划安排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68.66亿元,其中兴隆水利枢纽工程17.85亿元,引江济汉工程44.86亿元,部分闸站改造工程3.92亿元,局部航道整治工程2.04亿元。

(三)争取国家重视和支持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湖北丹江口库区是南水北调中线调水的核心水源区,水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如何,决定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成败。汉江中下游是南水北调中线调水重要的影响区,也是唯一的水量减少区域。调水后能不能保证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不受影响或少受影响,始终是湖北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关注的重点和焦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论证的几十年里,湖北上上下下都一直在奔走呼吁,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和支持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988年3月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南水北调中线方案有关问题研究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就南水北调中线方案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1990年9月20日,湖北省环保局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省环保局关于南水北调中线方案对湖北汉江中下游水环境及其生态环境影响初步评价报告》。报告分析了汉江流域自然环境与水资源、水质现状,进行了纳污水平、汉江中下游供水与纳污预测,提出了调水对汉江中下游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应进行深入的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1991年5月20日,湖北省环保局提出《南水北调中线补充方案对湖北汉江中下游水环境及其生态环境影响初步评价》,分析了汉江自然环境与水资源现状、汉江水质现状、汉江中下游供水与纳污能力,提出调水150亿m3对汉江中下游水环境及其生态影响。建议国家应拨专项环境治理资金,解决调水后汉江中下游水质污染等问题。

1992年3月3—6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南水北调工程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湖北代表在会上提出:汉江中下游污染日益增大,沿岸污染带的范围不断扩展,废水的纳入量逐年增加。调水后,汉江稀释自净能力明显减弱,必须花较多的资金对污水进行治理,否则将严重影响汉江中下游生态平衡。1992年11月24日,湖北省省长郭树言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听取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湖北影响情况的综合汇报,并就有关补偿问题与长江水利委员会进行了协商,其中就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调水后汉江中下游水量减少,稀释能力降低,若保持现状二类水质,按75%去除率,2000年的处理费用为4.73亿元,2020年为11.3亿元,长江水利委员会总共安排2.64亿元,缺口较大。对此待中线工程的环境评估审定后,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湖北省环境保护部门进一步核实治理补偿费用,并明确治理运行费用的支出渠道。

1995年8月27—29日,水利部组织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会,环境影响报告书将评价范围分为丹江口库区、汉江中下游、供水区三部分,其中涉及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部分的评价结论是:加高丹江口大坝,淹没和移民对环境将带来较大影响;调水后汉江中下游干流水环境容量有所损失,将对局部江段的水质产生不利影响。评审专家认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作为初步设计的依据,落实专项环保投资,并指出对汉江中下游带来的问题应加强补偿措施和对策研究。

1995年10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终审会。会议形成的主要批复意见涉及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部分的有:对汉江中下游的生态影响和库区及引江济汉总干渠的水质应进行长期监测;进一步论证汉江中下游环保补偿措施,进一步论证汉江中下游环保补偿措施及资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库区移民安置规划及安置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研究制定丹江口库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等。

1997年1月,中国科学院国土与环境研究所受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办公室委托,完成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中下游土地资源和环境影响的调研课题,提交了《丹江口库区土地资源图》《汉江中下游灌区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汉江中下游灌区的影响》《汉江中下游水质环境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湖北省丹江库区土地资源影响的遥感分析报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汉江中下游环境影响的分析》等成果,补充了有关汉江中下游补偿问题的论证,特别是补充了大量量化数据,提出了中线调水对库区和汉江中下游土地资源、环境影响的初步意见和建议。

1997年10月14—15日,长江水利委员会中线办和水保局组织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保护初步设计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保护初步设计工作大纲》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保护初步设计技术大纲》,同时交流了有关科研成果。参加会议的湖北省代表在会上建议:将汉江中下游的影响问题摆到与总干渠、库区环保设计同等的地位予以重视,进一步论证由调水引起的汉江中下游水文情势变化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落实合理、可行、操作性强的补偿措施。

1998年2月,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水保局和湖北省中线办的安排,完成《神定河流域污染控制研究》。研究认为,神定河是丹江口库区污染严重的支流,流域各工业污染源虽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治理措施,但仍无法满足现状使用要求,且随着城市的发展,有机污染型特征日益加剧。提出神定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及分步实施措施是:第一,建立和完善神定河流域污染收集系统,使所有进入神定河污水全部排入管网;第二,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第三,在神定河干流建污水处理厂。

2003年2月12—13日,受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的委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在陕西省安康市组织召开《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技术协调会,正式启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办公室派代表参加会议。

2006年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323号)。有关丹江口库区的批复意见是:全面落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制定并认真执行丹江口水源区水质保护实施计划。有关汉江中下游的批复意见是:对汉江中下游的水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确保汉江中下游地区环境质量和供水保证程度不降低。应根据汉江中下游水质情况调整下泄环境用水,确保下游各断面达到规定的流量,防止汉江下游出现“水华”。加强汉江中下游水生生物保护,落实配套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丹江口、荆门等汉江中下游城市2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合地方落实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汉江中下游梯级水库库区禁磷和面源污染防治措施等。

2006年2月10日,国务院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其中安排湖北省水污染防治项目36个,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256条,总投资26.06亿元。根据规划实施情况,湖北省多次向国家部委协调请示,建议修编规划。2008年12月,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进行修编,并将修编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2010年10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司、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环境保护司在北京共同组织召开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修订本》)专家评审会。会议基本同意《规划修订本》通过专家评审;同时专家也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规划修订本》进一步征求有关部委和有关省的意见后上报国务院审批。

2012年6月4日,国务院批复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2012年10月23—24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湖北省十堰市召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于幼军、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和湖北省、河南省、陕西省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的执行情况,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批复》精神,听取了湖北省、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会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分别和湖北省、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签订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抢抓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对湖北来说,既是责任,又是机遇。多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抢抓南水北调机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003年4月5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在《南水未调、商机先到、湖北怎么办》的报告上批示:湖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不应仅限于工程建设等具体业务工作,还应研究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问题,这应是考核该办公室完成任务好坏的关键内容。2003年5月22日上午,俞正声主持召开湖北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南水北调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宏观研究,抢抓发展商机,促进湖北发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机遇难得,全省上下尤其是有关职能部门、沿线各地,要加强宏观研究,增强机遇意识,打好服务牌、生态牌、示范牌,抓住移民工程,服务主体工程,抓好治理工程,建设示范工程,争取部委支持,吸引对口支援。紧接着湖北省人民政府召开了抢抓南水北调机遇促进湖北省经济发展专题会议,研究了具体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争取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增加发电功能

在国务院批准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及水利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中,明确兴隆水利枢纽工程的主要任务是缓解调水对灌溉和航运的影响。2003年,湖北省在组织开展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对兴隆增加发电功能和不设电站进行了对比研究和论证。考虑到水资源综合利用并有利于工程良性运行,2004年8月1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向水利部报送了《关于南水北调汉江兴隆枢纽电站建设有关问题的函》,请示增加兴隆水利枢纽增加发电功能。经过不断努力争取,2008年11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审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的请示的通知》(发改农经〔2008〕2973号)中,同意了增加电站设施建设,并由国家全额投资。

(二)科学谋划抓机遇促发展项目

2003年7月14日,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北省南水北调办”)印发《关于抢抓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机遇促进湖北经济发展若干项目的责任分解意见》,对丹江口水库库区及上游生态环境、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产业结构调整及布局优化等34个项目进行了责任任务分解,提出了目标要求。此后,湖北省南水北调办又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抢抓南水北调机遇促进湖北经济发展若干项目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鄂调水领〔2003〕3号)和《关于调整抓机遇促发展项目范围及责任单位扎实抓好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鄂调水办〔2004〕34号),积极协调,认真抓好项目的跟踪与落实。同时,对省直有关部门和汉江沿线有关市县提供的抓机遇37个项目进行了分析整理,并编印成册,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积极争取引江济汉工程增加通航功能

为抓住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机遇,充分发挥引江济汉工程的综合功能,促进湖北经济发展,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要求,2003年7月8日,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办公室发文向省交通厅征求意见,要求提出涉及铁路、公路、高压线升高和交叉建筑物建设方案;同时争取交通部将引江济汉通航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2005年12月,水利部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水规计〔2005〕587号),其中关于引江济汉工程结合通航问题,提出“交通运输部和湖北省提出要求该工程与通航工程相结合,一并立项同步建设,且由通航工程而增加的投资不纳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投资中,由湖北省和国家交通部门负责筹措安排”。2006年年初,湖北省人民政府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报送《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可行性研究总报告意见的复函》(鄂政函〔2006〕32号),关于引江济汉工程结合通航问题提出,引江济汉工程是交通部门规划多年的内河航运网工程之一,交通运输部已将引江济汉通航工程纳入“十一五”规划,由交通运输部和湖北省共同投资建设。应湖北省和交通运输部要求,水利部已同意将其纳入总体可研一并审查。建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将引江济汉通航工程纳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可行性研究总报告一并审批立项。2008年国务院批复的总体可研中引江济汉通航工程纳入其中。

(四)争取国家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为统筹兼顾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湖北省南水北调办会同有关市县区,从2005年起不断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将神农架林区纳入规划范围内。2012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复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划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生态安全、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五)争取国家对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实施生态补偿政策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丹江口库区一方面因库区淹没、企业关停并转、发电收入减少、招商引资门槛增高等原因,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为保护水质、调整产业结构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又要相对集中地增加地方财政支出;而汉江中下游地区也同样存在因水环境容量减少、生态环境建设费用增加的矛盾和问题,汉江沿线各地方政府财政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面临很大压力。因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特别是从2006年起,湖北省南水北调办和湖北省财政厅及有关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渠道争取国家对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和财政部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国家从2008年起开始将丹江口库区作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生态补偿,截至2014年,国家已累计下达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8.59亿元。省级财政在国家许可的情况下,于2010年也在汉江中下游部分地区实行了生态补偿试点,已累计下达生态补偿资金26多亿元。

(六)积极协调,认真做好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

丹江口库区对口协作是实现南水北调工程“南北两利、南北双赢”目标的重要途径。对此,湖北省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提出了受水区向水源区对口支援问题,此后多次专题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行文争取尽早启动对口支援工作。2011年5月23日,湖北省南水北调办在武汉市召开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对口协作前期调查工作会,部署丹江口库区对口协作前期调查工作,此举意味着湖北省丹江口库区对口协作工作正式启动。2011年6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环境保护司联合到湖北省十堰市调研丹江口库区对口协作工作,调研组在座谈中认为湖北省对对口协作工作认识高、谋划早,思路清晰、方案具体、工作主动,率先完成了丹江口库区对口协作前期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制定对口协作规划奠定了基础。2012年3月31日,湖北省南水北调办与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办会商京鄂战略合作有关事宜,对《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商稿)》进行了研究和磋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2013年国务院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明确由北京市对口协作湖北省十堰市和神农架林区。经湖北省有关部门和十堰市、神农架林区积极协调,对口协作机制体制基本建立,北京市每年援助湖北丹江口库区资金2.5亿元。截至2015年10月,北京累计确定对口协作十堰市151个项目,总投资549.68亿元,实施人才合作项目63个,实施情况良好,干部交流成效明显。京鄂协作特别在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农产品加工、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等重点项目对接上,都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库区产业调整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逐步实现了水源区和受水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七)科学谋划南水北调中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发展规划工作

湖北省既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重要影响区,又是南水北调中线生态文化旅游资源的富集区。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要求,湖北省南水北调办积极协调丹江口库区和南水北调工程所在地,认真开展生态文化旅游项目的谋划与建设,积极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江汉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城镇带规划建设,配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完成了《南水北调中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规划要求在保护水质安全的基础上,以南水北调大型节点工程为依托,与沿线区域原有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共同打造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精品生态文化旅游线路和产业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