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典型调查
典型调查是指介绍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较重要的小流域水质和水量、河(沟)道水文地貌、村庄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生活生产垃圾等方面典型指标的调查。
2.3.1 小流域水质和水量
采取实地考察、村民询问、定点监测的方式,对小流域可能形成污染的各点源包括家畜养殖、生活污水与垃圾、民俗旅游、采矿点、施用化肥农药等进行详细调查,以定量了解这些污染源的分布地点、污染程度、污染方式、污染影响范围等情况。
(1)调查地点选择及布设。①按全流域调查原则,典型调查点应分布到整个流域,充分考虑在上、中、下游及支、主沟道、流域出口布设;②按多污染源调查原则,调查点应充分考虑受生活污水、养殖污水、旅游景点及饭店、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严重影响区域的上下游情况布设,要能反映污染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③地表地下水调查原则,应将流域水体分为地表水、地下水、水库塘坝(截流)水等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对水体生物进行调查;④监测点避开死水及回水区,沟道内应选择水流平缓无急流湍滩地段。
(2)调查时间。化学指标尽量在汛期(6—9月)或有水时段采样;生物指标枯水期(4月或5月)和丰水期(8月或9月)各采样1次。
(3)调查方法。调查方法与要求需符合以下规定:流量调查采用断面测流法或测流设施法,应符合GB 50179—2015的规定;水质采样应符合SL 219—2013的规定,如果采样点河床上有水,采样时直接取水样,如果取样点河床上没有水,在河床附近适宜地点挖坑,挖到水后取样,取样后,应在24h内送检。
2.3.2 河(沟)道水文地貌
(1)小流域河(沟)道分级与编号。在对小流域内主要河(沟)道调查时,应先对河(沟)道进行分级及编号。
河(沟)道分为五级:主沟、一级支沟、二级支沟、三级支沟和四级支沟;河(沟)道编号用河(沟)道分类码R+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按从主沟到第四级支沟依次排列,数字大小为每一级支沟的条数序号;支沟排号不足四级的,用0表示。
例如,某沟道为第一条主沟第三条一级支沟第二条二级支沟下的第一条三级支沟,则编号为R13210,具体如表2-1所示。
表2-1 沟道分级示意表
(2)调查方法与内容。主要包括以下6点。
1)调查应当在小流域综合治理前实施。宜在汛期及其前后(5—10月)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调查建议每10年开展1次。
2)可采取人工或遥感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3)每条河(沟)道要从河口开始、沿下游向上游逐步开展调查。
4)应开展每个单元的起始点定位、路线跟踪与特征记录。
5)每个单元调查类型、因子及属性的选择应按表2-2的规定进行。各因子调查方法见北京地方标准(DB11/T 548—2008)附录D。
6)宜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手段完成调查数据的输出与整理。
表2-2 河流水文地貌的调查因子
2.3.3 小流域村庄污水
小流域污水调查按污水来源不同(如养殖场、学校及居民等)逐个开展调查。养殖场规模调查年存栏数,工厂规模调查主要产品产量,宾馆、民俗旅游户规模调查接待能力,学校按在校师生人数,其他居民按常住人口总数调查填写村庄污水调查表格。同时按相关规范计算年用水量、年排放量。必要时可开展典型农户用水、典型企事业单位用水定点调查,以了解当地农户和企事业单位实际用水量和排放量。
实地调查各排污口或污染源位置距流域出口、距最近河道距离,也可在图上进行量测。村庄污水调查表如表2-3所示。
表2-3 村庄污水调查表
2.3.4 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在农业、林业生产过程中施用化肥、农药等引发的污染,重点是查清各地块、各作物化肥、农药的施用种类、施用时间、施用数量、施用强度等情况。
(1)化肥施用情况。化肥施用强度是指一年内单位面积农地或林地实际施用的化肥数量。化肥施用量要求按折纯量计算,折纯量是指将氮肥、磷肥、钾肥分别按含氮(N)、含五氧化二磷(P2O5)、含氧化钾(K2O)的百分比成分进行折算后的数量。由化肥种类和年施用量计算其折纯量,再结合施用面积计算化肥施用强度。
作物种类:包括流域内种植的农作物、经济林等,填写具体的作物名称。
施肥时间:从该作物年内第一次施肥开始计,精确到施肥月份的上、中、下旬。
化肥种类:具体到施用化肥的名称,如尿素、硫酸铵、过磷酸钙、氯化钾等。如每次施用不止一种化肥,可在同一格内依次填写,用逗号隔开,并保证施用面积和施肥量的填写顺序与之对应。化肥施用情况调查表如表2-4所示。
表2-4 化肥施用情况调查表
(2)农药使用情况。农药使用情况调查主要参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总则》(NY/T 1276—2007)中的项目,调查地块上农作物的施药种类、方法、时间及频次等。农药使用情况调查表如表2-5所示。
表2-5 农药使用情况调查表
2.3.5 小流域生活生产垃圾
小流域生活生产垃圾调查主要是查清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产生垃圾的种类、数量、分布、处理处置等情况。可根据小流域所处区域是否适合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重点调查流域内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排放、作物秸秆产生量等情况。
(1)生活垃圾。根据实际调查和结合相关文献,小流域农村人均日生活垃圾产生量取值为0.8~1.0kg/(人·d)。由于不同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存在一定的差异,可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计算参数。
计算农村厨余垃圾量,可按人均厨余垃圾日产生0.25kg、容重1.3t/m3计算。
(2)畜禽粪便排放。不同种类的畜禽产生的畜禽粪便的总量,为每类畜禽的养殖数量与每头(只)畜禽的日粪便产生量的乘积之和,即畜禽粪便产生量(kg/d)=猪粪便产生量kg/(头·d)×猪养殖数量+牛粪便日产生量kg/(头·d)×牛养殖数量+每只鸡粪便日产生量kg/(只·d)×鸡养殖数量。华北地区畜禽粪便日产生量如表2-6所示。
表2-6 华北地区畜禽粪便日产生量
注 蛋鸡粪便日产量取0.16kg/(只·d),肉鸡为0.12 kg/(只·d)。
(3)作物秸秆产生量。秸秆产生量通常利用国家统计部门或农业部门公布的作物经济产量与秸秆系数计算得出,即
小流域作物秸秆量=作物经济产量×秸秆系数
主要农作物秸秆系数为小麦1.25,玉米1.21,豆类1.54。
另外,小流域的有机垃圾也可考虑调查林果业产生的果肉、果壳、枯枝落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