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监理单位与职责
一、监理单位
龙滩工程水保环保监理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二、监理职责
(一)施工过程监理
依据龙滩水电站施工区环境保护实施规划、水土保持专题报告的要求,对施工区的水保、环保设施建设与管理进行综合监理与监控。
加强与国家和地方各级水保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协调,为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建设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监督承包商做好施工区生活供水的预防保护、清洁消毒和水质监测工作。
对施工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指标及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沉淀池的定期清理和处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和环境保护要求提出处理改进意见。
对施工区固体废弃物(包括生产、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渣等)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和要求限期整改,达到施工区的环境安全和现场清洁整齐的要求。
对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等大气污染状况进行监控,督促各承包商加强道路管理与养护,定期洒水减少道路扬尘,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达到环评报告书中的废气排放要求。
监督控制施工区的噪声污染,定期检查承包商生活营地的环境保护及卫生防疫执行情况,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环境监测人员取水样
对龙滩沟尾矿库生产废水处理沉淀池进行现场监理
监理人员组织施工单位召开施工区渣场环境整治现场会
对施工区的综合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全面监控,对专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现场监理,防止和减轻施工区的水土流失。
参与施工区环保水保年度和阶段实施方案、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水保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意见并检查落实情况。
参与施工区环保水保方案重大变更的审核,并出具监理意见。
编制环保水保综合监理月报和年报,提供施工期环保水保建设情况信息。指导和督促承包商编制环境月报、年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按国家法律法规提交龙滩水电站水保环保专项竣工验收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根据现场情况,对施工区环保水保专项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发布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限期整改令、处理处罚决定等一系列综合监理指令。对在施工区内乱弃渣、随意破坏环保水保设施等违规行为发布处理处罚决定。
(二)施工规划和验收监理
参与施工区专项环保水保设施的招标、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的环保水保专项验收等并签署监理意见。
参加环保水保工作例会,施工区环保水保管理、计划进度的拟定,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程招标、工程检查、工程验收等活动。受甲方委托组织召开环保水保问题协调会。
贵州库区水土保持初步验收会议
(三)环保、水保资金监理
对环保水保专项资金计划签署监理意见,对环保水保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