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征地移民和环保水保
概述
建设龙滩水电工程,做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十分关键。龙滩工程正常蓄水位375米时,规划占用各类土地61.0774万亩,生产生活安置移民7.8658万人。
按照2000年6月中南院编制 《龙滩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施工区占地移民安置和专项迁建规划专题报告 (审定本)》,施工区占地面积1.1729万亩,移民442人。2000年6月,国家经贸委电力 〔2000〕36号文批复了 《龙滩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水库淹没处理规划专题报告 (审定本)》,龙滩库区淹没各类土地面积56.5311万亩,库区移民涉及广西、贵州两省 (自治区)的10个县48乡 (镇)233个村876个村民小组,移民搬迁人数75125人,其中广西库区32130人,贵州库区42995人。为切实做好龙滩水库移民工作,龙滩公司委托中南院牵头,会同广西、贵州两省 (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一起,根据国家的移民政策、法规,借鉴已建大中型水电站征地移民管理经验,在深入调研、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编制了 《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龙滩管理办法》),并经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及广西、贵州两省 (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等单位共同审查后,由两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颁布实施。
龙滩水电工程开工后,征地移民工作坚持 “政府负责、投资包干、业主参与、移民监理”的方针,按照 “两省 (自治区)统一标准,施工区与库区实施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原则,采取 “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方式进行移民安置,以确保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为目标。明确了移民工作管理体制,由广西、贵州两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以县为基础进行移民搬迁安置的组织实施。龙滩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移民资金的筹措,参与移民综合监理委托、移民安置计划和移民资金年度计划的审定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受政府或业主委托,对政府或业主负责,按有关规定做好委托的移民工作内容。2006年7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 《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龙滩移民工作依据新颁布的移民安置条例内容,实行 “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龙滩工程征用土地主要包括坝址、水库淹没区、塘英办公及生活基地和南丹物资转运站的建设征地。经过申报、预审和办理各项征地手续后,征得用地总面积56万多亩,其中:施工区1.1768万多亩,库区淹没54.9779万亩,塘英基地214亩,南丹物资转运站113.37亩。
2000年6月,国家审定的龙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静态补偿总投资为46.16亿元。2006年2月,国家对龙滩水电站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移民静态总投资为95.98亿元。在征地移民资金的管理中,龙滩公司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大中型水电工程水库移民的政策、法规以及贵州、广西两省 (自治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龙滩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的实际,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资金管理的要求,编制了 《龙滩水电站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使用及管理程序》,加强对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的拨付、使用及监督,做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龙滩工程征地移民工作按照移民搬迁进度安排及要求,分施工区、围堰影响区、下闸蓄水、蓄水发电、竣工验收5个阶段逐一验收。2008年5月,龙滩库区正常蓄水位375米以下的移民已经全部搬迁完毕,移民建房和专项复建工程进展顺利。2008年12月26~29日,广西库区完成高程355~37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验收;2010年9月27日,贵州库区完成375米以下移民安置和水库淹没处理验收工作。
龙滩公司在抓工程建设的同时,坚持工程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环保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三同时”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库区、施工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早在工程建设初期,龙滩公司就制定了建设 “绿色龙滩”的目标,2001年起组织开展了龙滩库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管理措施专题研究工作,并完成了 《龙滩水电站库区水资源保护措施专题研究》、《龙滩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一系列的成果报告,为龙滩工程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2002年,龙滩公司委托河池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始对龙滩水电站施工区常年进行环境监测,每月提交环境监测报告,使公司及时掌握红水河坝区河段水质情况。龙滩公司在2001~2010年间,先后投入3亿多元资金进行环保水保工程建设,包括:施工区内实施边坡喷混凝土、浆砌石护坡、干砌石护坡、钢筋石笼砌筑、排水沟 (涵)等项目;大法坪、麻村两个砂石加工系统配套废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在坝区建设了面积达4万平方米的龙滩生态公园;近千株古稀品种树木的移植到塘英珍稀野生植物园;共计植树5万余棵,总计完成绿化面积70万多平方米;开展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和库区灭鼠工作,并顺利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2009年1月,龙滩库区移民安置工程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全面启动,2010年7月、2011年9月项目分别通过贵州省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初步验收。
2010年9月,龙滩水电站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竣工验收。2011年7月,龙滩水电站枢纽工程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龙滩公司2007年3月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人事厅、林业局颁发的 “绿色工程先进单位”称号,2008年入选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论坛组委会评定的 “中国能源绿色企业五十佳”企业,2009年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2011年,龙滩水电站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被评为全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实现了创建 “绿色龙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