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流域重要河流健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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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河流健康评价方法

3.1 河流生态分区

3.1.1 水生态分区

根据流域地形地貌、气候特征、土壤植被等非生物要素确定的具有生态相似性的地理分区,处于同一水生态分区的河流其生物群落及变化过程基本相似。《水工程规划设计标准中关键生态指标体系研究与应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9)提出了全国水生态区划成果。依据该成果,松花江流域涉及三江平原、小兴安岭长白山、松嫩平原、大兴安岭等4个水生态分区。各水生态分区的具体情况见表3.1-1。

表3.1-1 松辽流域水生态分区表

续表

3.1.2 河流纵向分段与横向分区

3.1.2.1 河流纵向分段

(1)划分评价河段。因河流规模不一,尤其是一些大江大河,流经的地貌单元、气候特征以及人类活动影响程度具有明显的差异,对河流进行分段评价将更真实地反映河流的自然状况和人类干扰程度,有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根据每条河流的水文特征、河床及河滨带状况、水质状况、水生生物特征以及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将评价河流划分为若干评价河段,见图3.1-1。

图3.1-1 河流健康评价分段示意图

评价河流分段点位置应综合考虑以下方式后确定。

1)河道地貌形态变异点,一般根据河流地貌形态差异性进行分段:按照平面形态分段,即按河型分类分段,分为顺直型、弯曲型、分汊型、游荡型河段;按照地区分类,分为山区(包括高原)河流和平原河流两类河段。

2)河流流域水文分区点,如河流上游、中游、下游等。

3)水文及水力学状况变异点,如闸坝、大的支流入汇断面、大的支流分叉点。

4)河岸邻近陆域土地利用状况差异分区点,如城市河段、乡村河段等。

由于流域河流水文、地形地貌、生态等方面的特征差异较大,评价河段长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2)确定监测点位。划定评价河段后,需要对河流健康评价指标进行数据调查和监测,部分指标的评估数据可以从现有监测数据或统计数据中获取,部分指标的评估数据需要开展专项监测。

专项监测调查指标的监测:在评估河段设置1个或多个监测点位采用现场勘察或取样监测,以获取评估数据。基于监测点位获取的数据作为整个评估河段的代表数据。

评估河段监测点位的设置应考虑代表性、监测便利性和取样监测安全保障。监测点位设置应根据相关资料确定多个备选点位,再通过现场勘察,最终确定合适的监测点位。

3.1.2.2 河流横向分区

(1)河岸带。河流健康评价包括河道水域部分及左、右河岸带三部分(图3.1-2)。

图3.1-2 评估河流横向分区

河岸带(或河滨带)是指河流水域与陆地相邻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带,其特征由相邻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空间、时间和强度所决定。

河岸带一般根据植被变化差异进行界定。由于河滨带清晰辨认存在一定困难,采用观察地形、土壤结构、沉积物、植被、洪水痕迹和土地利用方式来确定。如上述方法仍然无法明确界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以下原则确定其范围。

1)有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划定河道具体管理范围的河流,河岸带为河道管理范围以内除枯水位水域的区域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向两侧延伸10m的陆向区域。

2)没有划定河道具体管理范围的河流。

3)有堤防的河道,河岸带为两岸堤防之间除枯水位水域以外的区域、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宽度不足10m的延伸至10m范围)。

4)无堤防的河道,河岸带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的范围除枯水位水域以外的区域,外加向两侧延伸10m的陆向区域。

(2)河流断面形态。按照《游荡型河流演变及模拟》(王光谦等,2005),河床由床面和河岸两部分组成,床面即河底部分,河岸为水流所能淹没的河谷、堤防及滩地等的边坡。河流断面形态见图3.1-3。

图3.1-3 河流断面形态

山区河流发育过程一般以下切为主,河谷断面呈V形或U形,坡面为直线或曲线,河槽狭窄,中水河槽和洪水河槽无明显分界线。平原河流流经地势平坦、土质疏松的平原区,河谷中存在深厚的冲积层,河谷断面形态多样,显著特点是具有较为宽广的河漫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