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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激辩的台前幕后

“中国在南海填海扩张”“中国以大欺小”“中国蔑视国际法”……

2016年7月,针对荷兰海牙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的“南海仲裁案”,西方媒体掀起了近年来对中国最汹涌的一轮全球舆论“公审”。

仲裁前,西方媒体不遗余力地渲染中国在南海的所谓“军事威胁论”,给中国扣上“霸权扩张”和“以大欺小”的帽子,对中方表述鲜有完整、正面引用。同时,他们紧跟海牙动态,塑造了“南海仲裁”的国际法效力不容置疑的印象,中国的国际舆论压力陡增。“仲裁”后,西方舆论又一边倒地认为菲律宾大获全胜,同时认为中方“不接受、不承认、不参与”的立场是“中国不守国际法”的完美证据,中国的国际表达空间进一步被挤压。

在国际舆论环境异常艰险的时刻,我们有了冲上前线的机会。那段时间,新华社、《人民日报》和央视等中国媒体接连发声,强力回击。我也前后几次在国际媒体上就南海问题与美国专家进行了辩论。很多看过视频的朋友说,这些短兵相接、唇枪舌剑看起来很酣畅,算是为中国人出了一口气。也有人对一些辩论细节感兴趣,比如如何做到对国际政治和国际法律知识信手拈来?用英文和西方人辩论的秘诀是什么?如何有理有据地回应西方对中国的傲慢指责?

实话实说,直播过程中我没有办法去思考太多问题。如果说辩论中有任何灵感迸发,或许也要归功于平时的日积月累。过去十多年,我一直工作在国际新闻第一线,慢慢养成了一些习惯,比如不愿意轻信他人的叙事,喜欢从消息源和一手资料下手,得出自己的结论。辩论前我做了很多准备,在“南海仲裁”前的一年里,由于工作需要,同时也出于个人兴趣,我把国际法专家瓦莱丽·埃普斯(Valerie Epps)撰写的《国际法》逐字逐句阅读了不下20遍。我还在联合国官网上把《公约》打印出来精读了数十遍。“魔鬼”终究在细节中。对法律条文和史实熟读成诵,揭穿西方叙事的虚伪和偏见就容易了许多。

“回答要简要,各位先生! 这是电视!” 耳麦中传来了编导的提醒。

此时的我已经坐在今日俄罗斯美洲台(RT America)位于华盛顿市区的演播室,虽称不上紧张,但压力着实不小。我和对手丹尼尔·瓦格纳之前没有交过手,看简历他是美国一家全球战略咨询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也是写作者和国际事务时评人士,出版过多本著作,经常为《赫芬顿邮报》等美国主流媒体写专栏文章。说实话,我并不担心对手,无论请谁出场,美国的主流观点我已烂熟于心。我最大的担忧是时间的有限和临场发挥的不确定性。一档30分钟的谈话节目,掐头去尾,除去主持人提问,每个嘉宾也就5~6次讲话机会,每次发言50~60秒钟。当时的南海舆论对峙剑拔弩张,西方的强势指责铺天盖地,如何反驳得精彩,如何让对手和国际观众真心服气,这才是令我担忧的关键。

节目开始,直播音乐声响起,我的脑子还在飞速转着。

一开场,主持人甩出一个开放式问题:海牙国际法院一边倒地做出对中国不利的“裁决”。如何看待此次“裁决”?被点到第一个发言,我决定废话少说,直接将矛头指向此次“南海仲裁”法理上最薄弱的环节,也是西方立场的“阿喀琉斯之踵”:“此案的本质是仲裁法院对一个自己没有管辖权的事情做出了‘裁定’,而‘裁定’的是一个由菲律宾对中国提起的、地缘政治味道十足的案子。”为了压抑住对方打断插话的愿望,我赶紧跟上一句,“让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第3节第298条规定:法院不能裁决主权问题。那么海牙仲裁法院是否对主权做出了裁决呢?从文字上看,没有。但实质上,却有。”

我具体解释道:“让我们来看看吧。它‘裁定’了中国的南海九段线。中国主张在断续线内对相关岛屿及其海域拥有主权。当你‘裁定’那条线无效时,就等于把主权无效化了。所以它‘裁决’了主权。此外,‘仲裁’还判定了一些南海地貌的性质,判定了它们是礁还是岛。即便在太平岛和永兴岛上有餐厅、银行,甚至有互联网、无线(局域)网(Wi-Fi)和手机4G信号,仲裁法院还是‘裁定’它们不是岛,因此不能享有12海里领海主权。这是‘裁决’了领土。最终那份‘裁决’还‘裁定’中国的填海造岛等行为非法,这也与领土和主权有关。简而言之,仲裁法院以‘裁决’其他议题当幌子把主权问题给‘裁定’了,它看似没有违反《公约》的法律文字,却违反了《公约》的法律精神。”

之所以称这一环节为“阿喀琉斯之踵”,是因为仲裁和《公约》看似不矛盾但实质上矛盾,而这一点被99.9%的西方媒体选择性忽略。这也是中方不接受、不承认“仲裁”并称其为“一张废纸”的最根本原因。西方的“南海仲裁”叙事默认“仲裁”和《公约》相符,“仲裁”等同于国际法、国际规则。若中了西方的话语逻辑圈套,中国无论怎么辩都是输。所以,开场需要证伪西方的逻辑。所谓“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一激动,回答有点超时,好在第一个开场,主持人给足面子,虽然两次试图打断,但我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在主持人第三次插话前把话说完。球踢到了对方半场。

美国专家丹尼尔强硬开场:“我们可以大玩文字游戏,但最终发生的,是中国声称对南海的一大片区域拥有主权,而除中国外没有人同意这一点,这有点像其他国家说,你看我就是喜欢这一片水和这些岛屿,我觉得它们就应该是我的……这次仲裁是国际法效力的证明,表明诸如菲律宾这样的小国可以用法律的方式对抗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并取得胜利。现在仲裁法院做出了这样的裁决,并不是因为这是大卫(《圣经》中的人物)战胜了哥利亚(《圣经》中的巨人),而是因为仲裁法院经过仔细研究,认为中方的观点是不合理的、站不住脚的,除了中国人自己,没人认可中国的观点。”

第一回合,各说各话。美国专家的观点代表了西方主流,拿《圣经》里的小个子大卫打败3米巨人哥利亚的故事,影射中国“以大欺小”,模糊了事实真相的同时还赚了不少同情分,毕竟这个故事对普通西方观众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而我的开场,没有使用“仲裁是一张废纸”“所谓南海仲裁无效”等理直气壮的表达,考虑到这些表述已经被重复多次,容易让西方观众贴上“政治宣传”的标签,我从法律精神(in spirit)同法律文字(in letter)的区别作为切入,论证“仲裁”为何无效。这个角度相对新颖,也更容易被西方和国际观众理解。

说白了,很多法律官司打到最后都是各方对一段法律文字有不同解读,有人认为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字面理解,有人认为应该按照法律精神理解。这一区别在美国社会经历过多次大讨论,美国人对此可谓“门儿清”。

2010年,评判美国大公司政治捐款是否应设上限的“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裁决撕裂了美国社会,最终闹到了联邦最高法院。一派认为应该按照字面意思解读《宪法》中的言论自由规定,因此政治捐款不算言论自由。另一派认为应该按照《宪法》的精神实质解读,大公司用政治捐款的方式来表达政治观点属于言论自由。最终投票结果4︰5,美国最高法的“法律精神派”获胜。

2008年,美国控枪派和拥抢派的争执(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也闹到了联邦最高法院。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中写道:“拥有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对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们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受侵害。”控枪派主张对《宪法》按狭义文字进行解读:后半句的“人们”特指民兵,因此普通民众不得持枪。而拥抢派却主张对《宪法》的精神实质进行解读:宪法撰写者的初衷是赋予所有民众拥有枪支的权利,“人们”并非特指民兵。“法律精神派”再次获胜。

近年来,美国国内闹得最凶的案子都是“法律文字派”对“法律精神派”的争论,为何到了“南海仲裁案”上,两派的争论却销声匿迹,合起伙来将中国“一棒子打死”,认定仲裁法院按文字解读就是合法,而中国按法律精神解读就是违法呢?美国“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表露无遗。

丹尼尔没有正面回应我,而是气定神闲地继续陈述美方观点:“ 中国加入了《公约》,成为签署国之一。从1982年签署的那天起,《公约》就已成为一份法律文书,然而在很多场合中,中国一直在说,你看,其实我不喜欢这部分法律,我不喜欢那个裁定,所以我决定不遵守它。我想问的是,如果不是你想要的,你就不打算去遵守它,既然如此,签署公约还有什么意义?这是一个问题。 ”

“国际法中有个原则叫‘保留条款’。很多公约都有‘保留条款’。中国以及其他30多个西方国家,如丹麦、阿根廷、英国都签署了这些‘保留条款’。‘保留条款’包括不允许仲裁法院对主权进行仲裁。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从一开始就没有参加仲裁。而中国远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国家,西方国家已这么做了。 ”觉察到对手对《公约》并不熟悉,我拿具体条文迅速反击。

实际上,横跨东西方阵营的42个国家都根据《公约》第3节第298条做出“例外声明”,包括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阿根廷、丹麦、古巴、印度、意大利、墨西哥、摩洛哥、巴基斯坦、菲律宾、韩国、俄罗斯、沙特阿拉伯,等等。它们都对不适用于《公约》的例外情况,大多涉及历史性领土主权,做出了声明。这种概念类似于国际贸易中的“负面清单”。比如,虽然马尔维纳斯群岛(英称福克兰群岛)就在阿根廷家门口,但通过1982年马岛战争重新获得福克兰群岛控制权的英国人不会接受一个仲裁法院把其裁给阿根廷人。而美国更不会承认仲裁法院对关岛和塞班岛的裁决,因为美国压根就没批准加入《公约》。

美国专家没有回答我的质疑,但态度上依然毫不示弱,又咄咄逼人地拿起了其他细节展开攻击:“专属经济区,它应该是一国向外延伸200海里。黄岩岛和美济礁,它们都位于距菲律宾海岸120海里处,而这些岛屿和中国最近的距离也有300海里,即海南岛南方的西沙群岛。所以,这些都不在中国的专属经济区范围内,但美济礁和黄岩岛显然在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

“丹尼尔,如果按地理远近原则来裁定主权,那么想想北马里亚纳群岛或者关岛吧,它们离西太平洋国家比离美国大陆似乎近了一点。”我迅速回应对手。

对手陷入了片刻沉默后绕开“仲裁”,开始了对中国的“人身攻击”:“但遗憾的是,对中国来说面子上并不好看,因为(中国的回应)会被视为对国际法的藐视。我想补充最后一点,如果裁决有利于中国,我觉得政府会赞扬裁决结果,赞美这个机构及其智慧,而不是彻底地批评。(中国)有点像熊孩子(an intransigent child)的表现。”

中国像熊孩子?请问从1950年派第七舰队到台湾海峡阻碍两岸统一,到如今每年500余次抵近侦察并在东海、南海挑事的是谁?

众目睽睽之下,唯有以理服人。我压制住了想要吐槽的强烈愿望,定了定神,说道:“奥巴马总统在今年4月接受《大西洋月刊》专访时,甚至明确承认了(美国)对中国的遏制战略。我在这里一字不差地引述他的原话:‘如果你看看我们是如何在中国南海进行操作,你就知道我们已经能够调动大部分亚洲国家,通过让中国十分惊讶的方式来孤立中国,坦白地说,这加强了我们与盟国的关系,对美国十分有利。’所以说,美国其实是通过政治手段、军事部署并利用国际法来搞地缘政治。如果这还不是勾结起来对付中国,那我不知道什么才是。”

驻美期间,我习惯性地阅读和摘录美国总统的每一次重要对华表态。2016年4月,《大西洋月刊》中刊登了一篇对奥巴马的10万字深度专访,通过逐字阅读,我找到了上面这段话。没想到在后来的辩论里竟派上了用场。

对自己国家的战略意图,美国精英们心知肚明。丹尼尔决定另起炉灶:“即便如此,这次(南海仲裁)也与美国无关,这最终与中国希望被视为怎样的国家有关,与中国想被世界视为什么样的大国有关。(中国)单方面采取行动……不符合全球领导者的身份……”

继续着“中国不负责任大国”的叙述,丹尼尔喋喋不休 ,我也只好以眼还眼。

“美国真的需要一个新的对华战略了。他们利用保护海上通道和贸易为借口遏制中国。如果你看看数据,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进行得相当好。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国,每年通过南海进行的贸易总额为5万亿美元。另外,如果美国‘重返亚太’的重点是安全问题,那么究竟是什么安全问题呢?是朝鲜吗?可是朝鲜一直没能成为真正的威胁。是恐怖主义吗?可是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和塔利班在地球的另一端。是核不扩散?可世界上的大部分核弹头都在东欧和西欧国家……”

“好的,先生们。王,我必须打断一下……” 话还没说完,主持人示意时间已到,“你提出了一些我们无法立即回答的重要问题……感谢收看‘今日俄罗斯’节目的观众,下次再见!”

辩论结束,我取下耳麦和话筒,深呼一口气,觉得基本说出了长久以来的思考和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