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王(卷二):逆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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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点头。“但没有撒克逊人的不列颠也依旧害着病,德瓦,我们正冒着失去诸神的危险。基督教扩散得比撒克逊人还快,基督教徒是比任何撒克逊人还要渎神的存在。若我们不制止这些教徒,那诸神将会彻底地抛弃我们,没有了她的诸神,不列颠还能是什么?但如果我们挽留并将诸神带回不列颠,那撒克逊人和基督徒们都会消失。我们攻击了错误的疾病,德瓦。”

我瞥了眼亚瑟,他正专注地听昆格拉斯说话。亚瑟不是个没有信仰的人,但他并不特别看重自己的信仰,内心也没有任何对不同信仰之人的仇恨,我知道若他听见梅林这番向基督徒开战的言论,一定不喜。“没人听取您的意见吗,阁下?”我问梅林。

“有一些人,”他勉强说,“几个,一个或者两个。亚瑟不听。他认为我是个快疯的傻老头。你呢,德瓦?你认为我是个傻老头吗?”

“不,阁下。”

“你也确实相信魔法,德瓦?”

“是,阁下。”我回答。我见过魔法生效,但也见过它的失败。魔法不易,而我相信。

梅林朝我的耳边凑得更近了些。“那就今晚去多佛汶山顶,德瓦,”他小声说,“我将满足你灵魂的渴望。”

竖琴响起了一声和弦,召唤吟游诗人们开始歌唱。战士们的声音渐轻,一阵冷风夹杂着雨点从敞开的门中猛地吹入,脂肪蜡烛和油浸灯芯草灯的小小火光被吹得闪烁不明。“你灵魂的渴望。”梅林低声重复,但当我看向左边时他已不知如何消失不见。

今夜雷声隆隆。诸神身处屋外,而我被召唤至多佛汶。

我离开宴会,在分发礼物之前,在吟游诗人唱诵之前,在喝醉战士们的声音伴着萦绕心头的尼韦尔之歌回响之前。歌声在身后回荡,我独自沿河谷而下,那里正是夏汶告诉我她探访骨骸地、获知那毫无意义的奇怪预言之处。

我身着盔甲,但没有带盾。我的海威贝恩剑挂在身侧,我的绿色披肩裹住肩膀。没人能在夜里安心行走,因为夜晚属于鬼怪和灵魂,但我被梅林召唤前来,所以知道自己是安全的。

我走得很轻松,因为有一条路从城墙直通多佛汶的山麓南侧。路很漫长,雨夜中的四个小时,道路也黑暗如沥青,但诸神希望我到达目的地,所以我并未迷路,也没有在夜色中遭遇任何危险。

我知道,梅林一定就在我前方不远,虽然我比他年轻一半不止,却赶不上他,连他的动静都听不见。我只听见渐轻的歌声,等歌声完全消失在黑暗中之后,我听见河水流过石头的唰唰声、雨点落在树叶上的吧嗒声、被黄鼠狼逮住的某只野兔的尖叫声和一只獾呼唤自己伴侣的鸣叫声。我经过了两处低矮的居所,快要熄灭的火光从凤尾草屋顶下的开口处透出。其中一座小屋中,有个男人的声音挑衅地响起,但我回应他,说我只是路过,没有恶意,他便让他那吠叫的狗收声了。

我离开大路,寻找沿多佛汶山侧蜿蜒向上的窄道,担心黑暗会让我在山侧愈加浓密的橡木林中迷路,但雨云渐薄,让一缕苍白的月光穿过被雨打湿的树叶照射下来,让我看清了沿皇家山丘顺日出方向而上的石头小道。那里无人居住,是橡木、石头和神秘的所在。

小道自树林通向山顶的开阔空地,那里竖立着石圈,昆格拉斯正是在此处加冕为王。这山顶是波伊斯最神圣的地方,然而大多数时候它荒芜一片,只在王室盛宴和重大仪式时被使用。现在,在惨白的月色下,大厅矗立在黑暗中,山顶看上去空无一物。

我在橡木林边际停下脚步。一只白色的猫头鹰从我的头顶飞过,短小翅膀猛烈扇动,矮胖身体擦过我头盔的狼尾顶饰。猫头鹰是一个预兆,然而我并不知它是好是坏,突然间我感到了恐惧。好奇心驱使我到此,但现在我察觉到危险。梅林不会不求代价便给予我灵魂所求之物,这意味着我来到此处将要作出一个选择,我怀疑这是一个我并不想做出的选择。说实话,我害怕到几乎转身回到树林的阴影中,但我左手伤痕的一记跳动让我留在了原地。

雨停,云散。一股冷风击打着树梢,但雨已止。夜色深沉。拂晓临近,然东方的山丘处没有一丝光亮的痕迹,只有微弱的月光将黑暗中多佛汶王室石圈的巨石染成银色。

我向石圈走去,心跳声似乎比沉重靴子的脚步声更响。还是无人现身,我有一瞬间觉得这大概是梅林的什么精巧恶作剧。然而,在石圈的正中,那块象征波伊斯王权的独石陈横之处,我看见一抹闪光,比湿漉石块反射的微弱月光要闪耀的亮光。

我走近些,心脏怦怦直跳,跨入石圈之间,看见反光的是月色下的一个杯子。一个银杯。等我再近一些时,看清小小银杯中盛满闪光的黑色液体。

“喝,德瓦。”妮慕的低语几乎被橡木林中的风声所掩盖,“喝。”

我转身,寻找她的身影,但没看见任何人。风刮起我的披风,吹走一些大厅屋顶落下来的茅草。“喝,德瓦,”妮慕的声音再次响起,“喝。”

我抬头望向天空,向光之神罗劳祈求护我平安。此刻我左手抽痛,紧握海威贝恩的剑柄。我知道,若要安全行事,那就是走开,回到亚瑟温暖的友谊怀抱;但我灵魂中的秘密将我带至这寒冷荒芜的山丘,兰斯洛特将手搭在夏汶柔弱手腕上的念头,则让我看向那杯子。

我举杯,犹豫,喝下了液体。

液体很苦,喝完时我不禁打了个哆嗦。我小心将杯子放回国王石上时,那复杂的味道还停留在我嘴中和喉咙里。

“妮慕?”我几近恳求地呼唤,但除了风声,没有任何回应。

“妮慕!”我再次大喊,此时我的脑袋已经开始晕眩。黑灰色的云朵起伏翻涌,月光裂成银色碎钉,在远方的河流处闪耀,在扭曲树木间的破碎黑暗中颤抖。“妮慕!”我的膝盖支撑不住跪下,脑袋在可怕的梦境中旋转。我跪在国王石旁,它突然看上去像是座山那么大,然后我重重向前倒下,乱伸的手臂将空杯撞飞。我感到恶心,但没有呕吐,只有梦境,恐怖的梦境,噩梦中战栗的鬼怪在我的脑中尖叫。我哭了,流着汗,肌肉在不受控制的痉挛中抽搐。

随后,有双手捧住我的头。头盔被取下,有人将前额抵住我的额头。那个额头苍白冰凉,噩梦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有着柔弱大腿和小小乳房的纤细裸体。“德瓦,德瓦,”妮慕抚慰着我,双手轻拂我的头发,“做梦吧,亲爱的,做梦吧。”

我无助地哭泣。我是名战士,德莫尼亚的领主,为亚瑟所爱,他欠我情,所以在最后一战之后,他会赏赐给我做梦都想不到的土地和财富,然而现在我却哭得像个孤儿。我灵魂的渴求是夏汶,但她被兰斯洛特所迷,我觉得自己将永远不会再快乐。

“做梦吧,亲爱的。”妮慕轻声吟唱,她一定是在我们两人的头顶盖上了一条黑色披风,因为突然间,灰暗的夜色消失,我在她双臂的环绕下,陷入了寂静的黑暗,她的脸紧贴着我的。我们跪着,脸颊相触,我的双手放在她赤裸大腿的冰凉肌肤上,断断续续地无助抽搐。她用瘦弱的肩膀支持着我颤抖的身体,在她的拥抱中,眼泪止住,痉挛退去,忽然之间我平静下来。喉咙中不再有想要呕吐的感觉,双腿的疼痛消失,我感受到了温暖。温暖到冒出汗珠。我没有动,我不想动,只待梦境来到。一开始,梦是奇妙的,我似乎拥有了雄鹰的翅膀,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空高高翱翔。随后我看清这片可怕的土地,它被巨大鸿沟和嶙峋高山分割,山下的小溪倾泻入黑色泥泞的湖中。山脉似乎无穷无尽,没有躲避之处,我挥动梦中的翅膀在其上滑行,没看见任何马匹、小屋、田地、牲畜、牧群、生灵,除了一头孤狼在悬崖间奔跑,还有一头鹿的骨架躺在灌木丛中。头顶天空如剑般灰白,身下群山如干涸的血液般漆黑,我翅膀下的风冰冷如刺骨利刃。

“做梦吧,亲爱的。”妮慕嘟囔,在梦中,我展开宽阔的羽翼向下滑行,看见黑暗山脉间一条蜿蜒道路。这是一条踩出来的小道,被诸多石块打断,断断续续从山谷通往山谷,有时向上爬至山顶,随后又径直向下,通向另一个山谷底部的裸露石块。道路沿着漆黑的湖,横切过阴暗的峡谷,围绕着白雪覆盖的山丘,但总是朝北面延伸。我是怎么知道它通向北面的,我自己也不知道,毕竟这是个梦,知道一切都不需要理由。

梦中的翅膀让我降落到路面,突然我不再飞行了,而是沿着路向某个山丘的隘口往上攀爬。道路两侧的斜坡陡峭昏暗,被水流覆盖,但有什么告诉我,这条道路的尽头就在黑暗隘口的那头,如果能继续迈开疲累的双腿,我就能越过山顶,在那远方找到我灵魂渴望之物。

我现在喘着气,每一次呼吸都是一次折磨,我在梦中爬上路的最后几步,正在这时,在山顶,我看到了光线、色彩和温暖。

道路在隘口后径直向下通向海岸,那里有树木和田野,海岸之外是波光粼粼的大海,海中有一个岛,在岛上,在突然出现的阳光照射下,有一个湖。“那里!”我大喊,知道那个岛正是我的目的地,但正当我重新恢复精力,准备跑过这条路的最后几英里,跳进沐浴阳光的大海中时,一个恶灵冲到了我的面前。它是只身着黑甲的黑色生灵,口吐黑色黏液,黑色的爪中持着一把比海威贝恩长一倍的黑刃剑。它向我发出挑战。

我也冲它尖叫,我的身体在妮慕的怀中变得僵硬。

她紧扣着我的肩膀。“你见到幽暗道了,德瓦。”她小声说,“你看见幽暗道了。”突然间,她放开了我,披风从我背上抽走,我向前扑倒在多佛汶潮湿的草地上,冷风在我身上打转。

我躺在那里好几分钟。梦境过去,我不知道这幽暗道和我灵魂的渴望有什么关系。我猛地倒向一侧,开始呕吐,之后头脑重新清醒过来,看清身旁倒下的银杯。我捡起杯子,摇晃蹲起,见梅林正从国王石的另一边注视着我。妮慕,他的爱人和女祭司,站在他身旁,瘦弱的身体裹在一条巨大的黑色披风中,黑发用丝带束起,黄金眼球在月光中闪耀。那眼眶中的眼球被甘德利亚斯挖出,他则为此付出了千万倍的代价。

两人不发一言,只是看着我吐尽嘴里最后一点污物,用袖子抹干净嘴唇,晃了晃脑袋,试着站起身。我的身体还很虚弱,或者我的头还在晕眩,我没法站立,只能跪在石头旁,用手肘撑住身体。小痉挛让我时不时地抽搐。“你让我喝了什么?”我问道,将银杯放回石头上。

“我没有‘让’你喝任何东西,”梅林回答,“你自愿喝的,德瓦,正如你自愿来此。”他的声音在昆格拉斯的大厅中听上去顽皮淘气,此刻却冷酷疏远。“你看见了什么?”

“幽暗道。”我顺从地回答。

“它就在那里。”梅林在夜色中手指北方。

“那恶灵呢?”我问。

“是丢尔纳赫。”他回答。

我闭上双眼,已意识到他想要什么。“那个岛,”我再次睁开眼睛,“就是莫岛?”

“是的,”梅林说,“那个被祝福的岛屿。”

在罗马人来到之前,远在撒克逊人被知晓之前,不列颠被诸神统治,诸神从莫岛向我们传递神旨,但那个岛已被罗马人蹂躏侵害,他们砍下了岛上的橡木,破坏了岛上的神圣灌木,屠杀了守护岛的德鲁伊。那黑暗年代发生在距今四百多年前,然而莫岛对极少数像是梅林这样想要让诸神重临不列颠的德鲁伊来说仍是神圣的。但现如今,那个被祝福的岛屿是林恩王国的一部分,林恩则被丢尔纳赫统治,他是所有跨越爱尔兰海前来侵略不列颠的爱尔兰国王中最令人恐惧的一位。传说丢尔纳赫用人血涂抹自己的盾牌,不列颠没有一位国王如此残酷和可怕,仅仅是山脉阻止了他向南在格温内德进一步散播他的恐怖。丢尔纳赫是一头杀不死的野兽,一只潜伏在不列颠黑暗边界的怪物,人们都认为,最好不要去招惹他。“你想让我,”我对梅林说,“去莫岛?”

“我想让你跟我们一起去莫岛,”他指了指妮慕,“跟我们还有一位处女。”

“处女?”我问。

“因为只有处女,才能找到克莱德诺·艾丁的圣锅,德瓦。至于我们,我想,没人符合要求吧。”他嘲讽地补充了最后一句。

“而圣锅,”我慢慢地说,“在莫岛。”梅林点头,我想到这样一个差事,不禁耸了耸肩。克莱德诺·艾丁的圣锅是不列颠十三宝藏中的一件,罗马人将莫岛付之一炬时,秘宝四散,在梅林漫长的有生之年中,他最后的野心便是将秘宝寻回,但圣锅才是他真正最珍视的宝藏。他宣称,有了圣锅,便能控制诸神,摧毁基督教徒。这便是我嘴中泛着苦,胃里冒着酸,跪在这个波伊斯潮湿山顶的原因。“我的任务,”我对梅林说,“是与撒克逊人战斗。”

“白痴!”梅林呵斥道,“这场对赛思人的战斗会输,除非我们找回宝藏。”

“亚瑟不那么认为。”

“那亚瑟和你一样是个白痴。如果连我们的神都抛弃了我们,那撒克逊人还算什么事,蠢货。”

“我宣誓要向亚瑟效忠。”我抗议道。

“你也向我起过誓。”妮慕抬起左手,露出与我成对的伤痕。

“我不希望前去幽暗道的人不是自愿的。”梅林说,“你必须自己选择向谁效忠,德瓦。但我能帮你做出选择。”

他将杯子从石上扫开,在它原本的位置放上了一堆他从昆格拉斯大厅里拿来的猪肋骨。他跪下,捡出一根骨头放在国王石的正中。“这是亚瑟。”他说。“而这个,”他拿起另一根骨头,“是昆格拉斯,还有这个,”他将第三根骨头和前两根摆成一个三角形,“我们等下再说。这个,”他在三角形的其中一个角上横放了第四根骨头,“是格温特的图锥克。这是亚瑟与图锥克的联盟,而这是他与昆格拉斯的联盟。”于是,在第一个三角形之上形成了第二个三角形,两者组成了一个粗糙的六角星。“这是艾尔蒙特,”他开始放置第三层与第一层平行的三角形,“这是瑟卢瑞亚。而这根骨头,”他举起最后一根,“是所有那些王国的联盟。好了。”他向后靠去,指向立在石头中心那个不稳定的骨塔。“你看,德瓦,亚瑟精心的策划,我可以告诉你,我向你保证,没有秘宝便会崩塌。”

他沉默了。我看着那九根骨头。除了那神秘的第三根,它们都还挂着残肉、碎筋和软骨。只有第三根骨头被刮得干净雪白。我轻轻地用指尖碰了碰它,小心不破坏骨塔的脆弱平衡。“第三根是什么?”我问。

梅林微笑。“这第三根骨头,德瓦,”他说,“是兰斯洛特和夏汶之间的联姻。”他停顿片刻。“拿走它?”

我一动不动。拿走第三根骨头将摧毁亚瑟脆弱的联盟,这是他最好的,也是唯一打败撒克逊人的希望。

梅林对我的犹豫发出冷笑,他抓住第三根骨头,但他没有抽出它。“诸神痛恨秩序!”他冲我厉声道,“秩序,德瓦,正是毁灭诸神的东西,所以神们必须摧毁秩序。”他抽出第三根骨头,骨塔瞬间崩塌。“亚瑟必须让诸神归位,德瓦,”梅林说,“如果他想让整个不列颠获得和平。”他将骨头伸向我。“拿着它。”

我一动不动。

“这只是一堆骨头,”梅林说,“但这根,德瓦,是你灵魂的渴望。”他将干净的骨头朝我递来。“这根骨头是兰斯洛特与夏汶的联姻。德瓦,将它掰断,那场联姻就永远不会发生;但让它保持完整,你的敌人就会把你的女人领上床,像狗一样肏她。”他再次把骨头递过来,但我仍旧没有接过。“你还以为,你对夏汶的爱没有写满你整脸吗?”梅林嘲笑道,“拿着它!因为我,阿瓦隆的梅林,向你德瓦保证,这根骨头拥有魔法。”

我拿过骨头,诸神在上,我还是拿了。我还能怎么做呢?我深陷爱河。我接过这根干净的骨头,放进自己的口袋。

“那没用,”梅林讥讽我,“除非你掰断它。”

“不管怎么样,也许都没用。”我发现自己终于能站起身来。

“你是个傻瓜,德瓦。”梅林说,“不过你是个剑术高超的傻瓜,也正因为此,我需要你一起去幽暗道。”他站起身,“现在看你的决定了。你可以掰断骨头,那夏汶就会与你在一起,我保证如此,但你必须发誓寻找圣锅。或者你也可以娶格温维奇,在对抗撒克逊人的战斗中虚度光阴,放任基督徒们密谋夺取德莫尼亚。我让你自己做这个决定,德瓦。现在闭上眼睛。”

我闭上双眼,乖乖地闭了很久,但最后,没有指令了,我睁开眼睛。

山顶已空无一人。我没听见任何声音,但梅林、妮慕、八根骨头和银杯都已消失不见。朝阳初升于东方,树枝间的鸟儿叽喳吵闹,我的口袋中有一根刮干净的骨头。

我沿河边小路走下山,脑海中浮现的却是另一条路:通向丢尔纳赫巢穴的幽暗道。恐惧充斥着我的内心。

第二天早晨我们去狩猎野猪,走出司乌思城堡时,亚瑟刻意与我走在一起。“你昨晚离开得很早,德瓦。”他向我打招呼。

“闹肚子,殿下。”我不想告诉他我与梅林在一块这个事情,因为亚瑟可能会怀疑我还没有放弃寻找圣锅的任务。最好撒谎。“我肚子不舒服。”我解释道。

他哈哈大笑。“我根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称其为盛宴。”他说,“不过就是个饮酒的借口,别的什么都没有。”他停下等待格温薇儿,她喜欢打猎,今天她穿着靴子和皮裤,后者紧紧包裹着她的长腿。她身着的皮衣和一条绿色的披风掩盖了孕相。她带了一群她钟爱的猎鹿犬,并将它们的牵绳交给我,以便亚瑟能抱着她涉过旧壁垒旁的积水。兰斯洛特也向夏汶提出同样的帮助,他将夏汶一把抱起时,后者尖叫了一声,叫声中显然充满笑意。夏汶也穿着男性的服饰,但她的衣服并不像格温薇儿那般量身打造。夏汶显然向她哥哥借了他不要的猎装,宽松过长的衣服让她在格温薇儿高贵的优雅对比下像个小男孩。两位女士都没有带长枪,但鲍斯,兰斯洛特的表亲及勇士,携带着一柄长枪,以防夏汶想要参与猎杀。亚瑟坚持不让怀孕的格温薇儿带长枪。“你今天一定要小心保护自己。”他将格温薇儿在塞文河的南岸放下时,如此说道。

“你太操心了。”她说,从我手上接过猎犬的牵带,一手按住她浓密散乱的红发,转身看向夏汶。“一怀孕,”她说,“男人就觉得你像是玻璃做的。”她放慢脚步,走在兰斯洛特、夏汶和昆格拉斯身旁,让亚瑟和我走向树木繁茂的山谷,昆格拉斯的猎人们回报说那里有许多猎物。我们一共加起来大概有五十名猎人,大多数是战士,不过也有不少女人选择一同前来,还有二十个左右的仆人殿后。一名仆人吹响了号角,告诉山谷另一头的猎人,是时候驱赶猎物沿河南下了,我们这些猎人四散排列成行,举起我们沉重的猎猪长枪。那是一个寒冷的晚夏,冷得我们都能呼出白雾,但雨已停,阳光洒在笼罩着清晨薄雾的休耕地。亚瑟兴致很高,陶醉于今日的美景、他自己的年轻和这场打猎的前景。“还有一场盛宴,”他对我说,“你就可以回家休息了。”

“还有一场盛宴?”我迟钝地问,我的头脑很迷糊,原因是疲劳,还有梅林和妮慕在多佛汶山顶给我喝的那不管是什么玩意的后遗症。

亚瑟拍了拍我的肩膀。“兰斯洛特的订婚仪式,德瓦。然后就回德莫尼亚。回去干活!”他听上去对未来充满欣喜,迫不及待地告诉我接下来这个冬天他的计划。有四座断裂的罗马桥他想要修复,接下来要让王国的石匠们去完成林第尼斯的王宫。林第尼斯是邻近德莫尼亚王室领地卡丹城堡的罗马城镇,亚瑟想将其设为新的首都。“杜诺维瑞阿有太多基督教徒。”说完这话,他又匆忙补充,他个人对基督教并没有什么敌意。典型的亚瑟。

“只是,殿下,”我冷冷地说,“他们对您有敌意。”

“某些人吧。”他承认。在战前,当亚瑟似乎将彻底输掉这场战争时,德莫尼亚猛烈地兴起了一股反对亚瑟的势力,率领这股势力的便是基督徒,拥有莫德雷德监护权的同一群基督徒。直接造成他们敌意的原因是亚瑟强迫教堂为那场终结于勒格溪谷的战役出钱,那笔借款激起了仇恨的火花。我觉得这很奇怪:教堂宣扬贫穷的美德,却从不原谅任何一个从它那儿借钱的人。

“我想跟你谈谈莫德雷德。”亚瑟解释了他为何要在这个美好早晨与我相伴的原因。“十年后,”亚瑟继续道,“他就会长大,可以继承王位。这时间不长,德瓦,根本不长,在这十年里他必须接受合适的抚养。他必须学会字母,学会用剑,他必须学会什么是责任。”我赞同地点头,却不怎么关心。五岁的莫德雷德当然会学会所有亚瑟希望他学的东西,但我不觉得这事跟我有什么关系。亚瑟则有不同的看法。“我希望你成为他的监护人。”他的话让我很惊讶。

“我!”我惊呼。

“比起莫德雷德的性格,纳布更关心他自己的利益。”亚瑟说。纳布是一名信奉基督教的地方法官,是年幼国王目前的监护人。正是纳布,最为积极地谋划想要瓦解亚瑟的权力,纳布,当然还有桑森主教。“而且纳布不是战士,”亚瑟接着说,“我但愿莫德雷德的统治下不会有战争,德瓦,但他必须懂得战争的技能,所有国王都得如此,我想不出比你更适合训练他的人。”

“我不行,”我抗议,“我太年轻!”

亚瑟听了大笑。“年轻人就该由年轻人来抚养,德瓦。”他说。

远方的号角声响起,意味着山谷那头已经开始行动。我们这些猎人进入树林,跨过纠结杂乱的灌木和布满菌类的枯树干。我们此刻缓步前行,听着一头野猪在树丛中冲撞的恐怖声响。“另外,”我接着说,“我属于您的盾墙,而不是莫德雷德的育儿室。”

“你还是得在我的盾墙里。你觉得我会愿意失去你吗,德瓦?”亚瑟咧嘴一笑,“我不想你被莫德雷德绑住,我只是想让他待在你家里。我需要一个诚实的人来抚养他。”

我对这恭维话耸了耸肩,然而却内疚地想起了口袋里那根干净未折断的骨头。使用魔法改变夏汶的心意算不算诚实?我看向她,她扫了我一眼,露出害羞的微笑。“我没有家。”我对亚瑟说。

“你会有的,很快。”他说。他伸出一只手,我停下脚步,听着前方的动静。沉重的某物正践踏着树林,我们两人立刻本能地蹲下,将长枪握在离地面几英寸的位置,然而之后我们看见,那头受惊吓的野兽是一头长着漂亮鹿角的牡鹿,它从我们身旁咚咚经过,我们放松下来。“也许我们明天可以猎它。”亚瑟看着跑开的牡鹿,“让你的猎犬来个晨跑!”他对格温薇儿大喊。

她大笑着从山丘上向我们走来,猎犬的牵绳拉得紧紧的。“行呀。”她说。她的眼睛明亮有神,脸蛋因寒冷而通红。“这儿的猎物比德莫尼亚的好。”她说。

“土地则不然。”亚瑟对我说。“杜诺维瑞阿北面有一处领地,”他接着说,“属于莫德雷德,我计划把它借给你。我还会给你其他土地,属于你自己的土地,但你可以在莫德雷德的领地上建造住所,在那里抚养他。”

“你知道那块领地的,”格温薇儿说,“就是吉拉德管着的那块北方土地。”

“我知道那地方。”我说。那领地水流充沛,有适合种植庄稼的田地,也有可以放牧羊群的高地。“但我不确定我知道怎么养孩子。”我抱怨道。前方吹起响亮的号角声,猎人们的狗也在吠叫。我们的右边响起欢呼声,意味有人已经找到猎物,而我们所在的这片树林却还是空空如也。一条小溪蜿蜒流向我们的左侧,我们右边的树林地势渐高。石头和扭曲的树木覆着厚厚一层苔藓。

亚瑟没有理会我的担忧。“你不需要自己养育莫德雷德,”他说,“但我希望他能在你的家里长大,由你的仆人照顾,在你的礼貌、道德和判断的伴随下成长。”

“还有,”格温薇儿补充,“你的妻子。”

一记细枝折断的响声让我抬头看向山丘。兰斯洛特和他的表亲鲍斯在那儿,都站在夏汶的面前。兰斯洛特的枪柄涂成白色,他穿着皮制长靴,披着软皮披风。我看回亚瑟。“妻子,殿下,”我说,“我怎么不知道。”

他钩住我的手肘,全然忘记了狩猎这件事。“我打算指定你为德莫尼亚的国王勇士,德瓦。”他说。

“这荣誉我愧不敢当,殿下。”我谨慎地说,“还有,您才是莫德雷德的国王勇士啊。”

“亚瑟王子,”格温薇儿说,即使亚瑟是私生子,她还是喜欢这么称呼他,“已经是政务会的头领。他不能同时做国王勇士,难道全德莫尼亚的活儿都得靠他来做吗?”

“是的,殿下。”我说。我并不是反对这荣誉,它的确很值得骄傲,但得到它要付出代价。在战斗中,我必须与任何一位前来挑战的国王勇士单独对决,不过在和平时期,这称号意味着远高于我现在阶级的财富和地位。我已经有领主的头衔,也有足够多的手下来支持我的头衔,并有权在他们的盾牌画上我自己的纹章,但在德莫尼亚人中有其他几十位军队首领也拥有这荣耀。成为国王勇士将让我成为德莫尼亚地位最高的战士,当然只要亚瑟还活着,我不觉得有什么人能宣称这个称号属于自己。说实话,只要塞格拉莫还活着,也是如此。“塞格拉莫,”我谨慎地说,“是比我更伟大的战士,王子殿下。”格温薇儿在场时,我得提醒自己时不时称呼他为王子,虽然他并不喜欢这头衔。

亚瑟听后,冲我摆了摆手。“我要封塞格拉莫为巨石领主,”他说,“他就想要这个。”巨石阵领主这个头衔,会使塞格拉莫成为抵抗撒克逊人的前线守护者。我相信,这个黑皮肤深色眼瞳的塞格拉莫会对这个充满战斗机会的指派相当满意。“你,德瓦,”亚瑟戳了戳我的胸膛,“会成为国王勇士。”

“那谁,”我冷漠地问,“会成为国王勇士的妻子?”

“我的妹妹格温维奇。”格温薇儿靠过来并注视着我。

我很庆幸梅林提前警告了我。“您太抬举我了,殿下。”我平静地说。

格温薇儿笑了,满意于我话语间暗含的顺从。“你有没有想过,德瓦,自己会娶一位公主?”

“没有,殿下。”我说。格温维奇,就如格温薇儿,是位真正的公主,汉尼斯-维恩的公主,虽然汉尼斯-维恩已经不存于世。那个悲伤的国度现在被称为林恩,被恐怖的爱尔兰侵略者丢尔纳赫国王所统治。

格温薇儿猛拉牵绳,克制住她那些激动的猎犬。“我们回到德莫尼亚后,你们就可以订婚了。”她说,“格温维奇已经同意。”

“有一个障碍,殿下。”我对亚瑟说。

格温薇儿在此拉紧牵绳,实属没有必要,可她痛恨所有的反对之词,所以她把气撒在猎狗而不是我身上。她那时并不讨厌我,可也不特别喜欢我。她知道我对兰斯洛特的仇视,这毫无疑问让她对我有了偏见,然而她觉得我的厌恶无足轻重,她无疑将我仅仅视为她丈夫手下的一位军队首领——一个高个儿、无趣、淡黄色头发的男人,缺乏她所重视的教养和优雅。“一个障碍?”格温薇儿质疑地问。

“王子殿下,”我固执地朝向亚瑟,而不是与他的妻子对话,“我已向一位女士发誓忠诚了。”我想到了口袋里的骨头。“她并不属于我,我也不指望从她那里得到什么,但如果她要我,我必须对她忠诚。”

“谁?”格温薇儿立即要求知道。

“我不能说,殿下。”

“谁?”格温薇儿坚持问道。

“他不需要回答的。”亚瑟为我辩护。他笑了。“你对这位女士的誓言会持续多久?”

“不长,殿下。”我说,“现在只剩几天。”一旦夏汶与兰斯洛特订婚,我对她的誓言就算是作废了。

“好。”他的语调充满活力,他朝格温薇儿微笑,仿佛是在邀请她共享自己的愉悦,但格温薇儿却表情阴沉。她憎恶格温维奇,觉得她粗野乏味,格温薇儿迫切想将自己的妹妹嫁出去,让她远离自己的人生。“如果一切顺利,”亚瑟说,“你们可以和兰斯洛特、夏汶同时在格兰温举行婚礼。”

“或者你要求推迟几天,”格温薇儿尖刻地问,“是为了找出些理由来不娶我的妹妹?

“殿下,”我诚挚地说,“能娶格温维奇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我想这是事实,格温维奇肯定会是一位忠诚的妻子,但我是否能成为一位好丈夫却是另一回事,我唯一娶她的理由只是崇高的头衔和她带来的丰厚嫁妆,这些对大多数男人来说,正是结婚的目的。而且,若我不能娶夏汶,娶谁又有什么区别呢?梅林曾经提醒我们,不要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虽然这观点愤世嫉俗,但也不乏真知。并没有人要求我去爱格温维奇,只要娶她就行,而她的阶级和嫁妆就是我在勒格溪谷浴血奋战的奖赏。即使这奖赏夹带着格温薇儿的冷嘲热讽,它依旧是一件贵重的礼物。“我很愿意娶您的妹妹,”我向格温薇儿保证,“只要持有我誓言的人不要求我履行诺言。”

“我但愿她别要求。”亚瑟微笑说,这时山丘上传来一声大叫,他猛地转身。

鲍斯手持长枪半蹲。兰斯洛特站在他身旁,但瞥向山坡下的我们,也许是担心野兽会从我们之间的空隙间逃脱。亚瑟温柔地推格温薇儿回去,向我示意爬上山丘,堵住缺口。

“有两头!”兰斯洛特向我们大喊。

“其中一头一定是母猪。”亚瑟说完便向上流跑了几步,随后开始上山。“在哪里?”他问。兰斯洛特用他的白柄长枪指了指,但我仍旧没在树丛间看到任何东西。

“那里!”兰斯洛特的语气很暴躁,向一丛灌木的方向戳着他的长枪。

亚瑟和我又向上爬了几步,终于看见了灌木丛深处的野猪。它是一头巨大的老家伙,黄色的獠牙,小眼睛,布满疤痕的深色兽皮下强壮的肌肉隆起。那肌肉能让它迅猛如同闪电,能让它用利剑般的獠牙造成致命的伤害。我们都见过死在獠牙之下的人,没有什么比一只与母猪一起受困的公野猪更危险的了。所有猎人都祈祷能在空阔地遇上野猪的冲锋,因为这样才能利用野兽自身的速度和体积将长枪刺入它的身体。如此对抗需要反应和技巧,但比起人向野猪冲锋要简单得多。

“谁先看见它的?”亚瑟问。

“我的国王陛下。”鲍斯指的是兰斯洛特。

“那它就是您的,国王陛下。”亚瑟优雅地将猎杀的荣耀让给兰斯洛特。

“它是我给您的礼物,殿下。”兰斯洛特回答。夏汶站在他身后,咬着下唇,瞪大双眼。她已从鲍斯那儿接过了长枪,不是因为她想使用,而是为了减少他的负担,她紧张地举着那武器。

“放狗咬它!”格温薇儿也加入了我们,双眼放光,表情兴奋。我猜,她在德莫尼亚的王宫中大概经常感到无聊,而狩猎场则给了她渴望的刺激。

“你会失去那两条狗的,”亚瑟警告她,“这头野猪懂得如何战斗。”他小心翼翼地向前移动,判断着如何做才能最大程度地激怒这头野兽,他突然朝前猛地一冲,用长枪重击灌木,就仿佛是在创造一条让野猪从它的避难处走出来的道路。那野兽低吼,却没有动,即使枪刃已经扫到了距离它鼻子几英寸的地方。母猪在公猪身后,看着我们。

“它以前经历过这个。”亚瑟开心地说。

“让我来吧,殿下。”我突然为他紧张起来。

“你觉得我不行吗?”亚瑟微笑说。他再次击扫树丛,但灌木并没有被扫平,野猪也没有动。“诸神保佑你。”亚瑟对那野兽说,随后他高呼战号,跳入了纠结的荆棘丛中。他跳向自己之前粗略击扫出的小道一侧,着地时将长枪猛地向前一刺,闪光的枪尖瞄准的正是野猪左肩前的位置。

野猪的脑袋抽动了一记,仅仅是微微的一动,便已用獠牙让枪尖偏移,长枪只在它的身侧留下了一道无害的血痕,然后它便冲锋了。一头厉害的野猪可以从完全静止瞬间进入疯狂,它低下头,獠牙已预备将前面的生物开膛破肚,而且它的头已超过了亚瑟枪尖的位置,它在冲锋,亚瑟却被困在了荆棘丛间。

我冲野猪大吼,分散它的注意力,并将自己的长枪刺进它的肚子。亚瑟后背朝下,倒在地上,长枪脱手,野猪已身处他的上方。猎犬狂吠,格温薇儿尖声呼救。我的长枪深深刺入野兽的腹中,它的血喷了我满手,我用力抬枪,企图掀翻这头野兽,让它远离我的殿下。这生物比两满袋粮食还要重,它的肌肉就像是铁绳绞着我的长枪。我握紧枪,用力向上推,但这时,那头母猪冲锋而至,直接把我的脚撞离地面。我摔倒,身体的重量将长枪压了下去,那头野兽又压到了亚瑟的正上方。

亚瑟设法抓住了那头野兽的两根獠牙,用尽全身的力气,正努力不让它的脑袋靠近自己的胸膛。母猪逃了,冲山下的溪流跑去。“杀了它!”亚瑟大叫,却同时带着笑。他离死亡只有几英寸,而他却爱这样的时刻。“杀了它!”亚瑟再次大吼。野猪的后腿用力蹬着地面,它的口水溅在亚瑟的脸上,它的鲜血浸湿了亚瑟的衣服。

我倒在地上,灌木刮伤了我的脸。我挣扎起身,去够我那柄还埋在凶兽腹中颤动扭曲的长枪,但此时鲍斯用一把匕首插进了野猪的脖颈,我看着这头野兽那惊人的怪力开始慢慢流逝,与此同时,亚瑟也成功迫使它鲜血淋漓、散发恶臭的低垂脑袋远离了自己的肋骨。我握住我的长枪,转动枪刃,在它的内脏深处寻找致命要害,鲍斯则第二次刺入匕首。那野猪突然失禁,尿了亚瑟一身,巨大的头颈最后绝望地向前一冲,猛地重重倒下。亚瑟浸没在它的鲜血和尿液中,半埋在它的庞大身躯下。他小心地放开獠牙,渐渐失控地大笑出声。鲍斯和我一人抓住一根獠牙,一同向上抬,将尸体从亚瑟身上拖走。其中一根獠牙已经钩进了亚瑟的上衣,我们拖走它时,它将衣服撕裂开来。我们将那头野兽扔在灌木丛中,然后扶亚瑟起身,三个人乐呵呵地站在那儿,破烂的衣服上全是烂泥,粘满树叶、细枝和野猪血。“我这里待会儿会起块瘀青。”亚瑟轻拍自己的胸口。他转向兰斯洛特,在这场苦战中半点没动也没有帮忙的兰斯洛特。短暂的停顿之后,亚瑟低头行礼。“您给了我一份高贵的礼物,国王殿下。”他说,“我不胜荣幸地收下。”他抹了抹眼睛,“但不管怎样我都很享受它。我们将在您的订婚盛宴上一同享用它。”他看向格温薇儿,发现她脸色苍白,几乎是在发抖,他立刻冲向她。“你不舒服吗?”

“不,不。”她抱住他,靠在他满是血污的胸膛。她在哭泣。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哭。

亚瑟轻拍她的背。“没什么危险的,亲爱的。”他说,“没有危险。我就是仓促了点儿。”

“你受伤了吗?”格温薇儿从他的怀中起身,抹去泪水。

“只是些擦伤。”虽然他的脸和手都被荆棘割伤,但除了獠牙造成的瘀青之外,算是毫发无损。他走开几步,捡起长枪,大吼了一声。“我好多年没这么使过劲了!”

昆格拉斯国王奔跑前来,担心着他的客人,猎人们也过来将尸体捆绑运走。他们一定全注意到了兰斯洛特一尘不染的衣服和我们乱七八糟、满身鲜血样子的对比,但都不置一词。我们都很激动,庆幸自己活了下来,迫不及待地想要分享亚瑟抓住獠牙与凶兽对峙的故事。故事传开,人们的笑声在树林间回响。只有兰斯洛特没有笑。“现在我们得给您找一头野猪了,国王陛下。”我对他说。我们站在离兴奋的人群几步远的地方,他们聚集起来是为了看猎人将野兽开膛破肚,把内脏喂给格温薇儿的猎犬。

兰斯洛特意味深长地斜瞥了我一眼。他丝毫不喜欢我,正如我讨厌他,但他突然笑了笑。“一头公猪,”他说,“总比一头母猪要好,我是这么认为的。”

“一头母猪?”我察觉到他言语中似乎带着羞辱之意。

“那头母猪不是朝你冲过来了吗?”他看似诚恳地睁大眼睛。“你不会是觉得我在说你的婚姻吧!”他挖苦地向我一鞠躬,“我必须得恭喜你啊,德瓦阁下!你要娶格温维奇啦!”

我强忍怒火,盯着他那带着嘲讽的窄脸,以及精心修剪的胡子、深色的眼瞳和抹得好似渡鸦翅膀般油光锃亮的黑色长发。“我也得恭喜您订婚,国王陛下。”

“和‘塞伦’,”他说,“波伊斯之星。”他看向夏汶,后者正紧紧捂着脸,看着猎人把野猪又长又纠结的肠子扯出来,系在后颈的浅色头发让她看上去特别年轻。“她看上去真美是吧?”兰斯洛特的声音就像是一只猫惬意的呼噜声,“那么娇弱。我以前从不相信传说中她的美貌,谁能想到高菲迪特的崽子会犹如珠宝呢?但她真的很美,我非常幸运。”

“是的,国王陛下。的确。”

他大笑转身离开。他是身处荣耀巅峰的男人,一位正要娶妻的国王,而他也是我的敌人。但我的口袋中装着他的骨头,我摸着它,不知道与野猪的搏斗有没有让它破碎,但它还是完整的,隐藏着,等待我的最后决定。

卡文,我的副手,在夏汶订婚前一天傍晚来到司乌思城堡,带来了我的四十名枪兵。加拉哈特将他们派回来,认为他只需要剩下的二十人就能完成在瑟卢瑞亚的工作。瑟卢瑞亚人看来已郁闷地接受了战败,他们国王的死也没有引起什么骚乱,众人温顺地服从了胜利者的苛求。卡文告诉我,德米缇亚的欧依戈斯——帮助亚瑟赢得勒格溪谷战役的爱尔兰国王——取走他那份儿奴隶和财宝,又尽可能地多偷了些,之后就回家了,显然瑟卢瑞亚人乐见素有佳名的兰斯洛特来做他们的国王。“我想那混蛋在那里会挺受欢迎的。”卡文在昆格拉斯的大厅找到我时这么说,我那时正铺开毯子准备用餐,他从胡子里挠出一只虱子。“破地方,瑟卢瑞亚。”

“他们培养了很多好战士。”我说。

“为了离开家而战斗,我一点儿也不意外。”他不以为然地说,“什么东西挠破了您的脸,阁下?”

“荆棘。和一头野猪战斗的时候。”

“我还以为在我没看着您的时候,您就已经结婚了呢,”他说,“那挠伤是新娘子的结婚礼物。”

“我是要结婚了。”我们离开大厅,走入司乌思城堡的阳光,我告诉他亚瑟的打算:亚瑟要让我做莫德雷德的国王勇士,以及他自己的连襟。卡文对我马上要变富这件事非常满意,因为他这个爱尔兰流放者就是想在乌瑟的德莫尼亚将自己的枪法和剑术变成财富,但不知为何,财富总在桌棋板上溜走。他的年纪是我的两倍,一个矮胖的男人,宽肩灰发,手上戴满我们将战败敌人的武器熔炼成的战士指环。他很高兴我的婚姻意味着黄金,所以对即将带来它们的新娘还算客气。“她不像她姐是个美人。”他说。

“对。”我坦言。

“说实话,”他抛开了客气,“她丑得像癞蛤蟆。”

“她相貌平平。”我承认。

“但丑女才是最好的老婆,阁下。”他自己从未结过婚,但也从不孤单。“而且她会让我们所有人发财。”他愉快地补充道,无疑这正是我会娶可怜的格温维奇的原因。我的常识让我无法相信口袋里的猪肋骨,而我对手下人的责任是奖赏他们的忠诚,过去的一年那奖赏少得可怜。在特雷贝斯岛陷落时,他们几乎失去了所有的财物,后来又在勒格溪谷挣扎对抗高菲迪特的军队。现在他们累了,一贫如洗,这不是他们效忠首领应得的。

我去问候了我的四十名士兵,他们正等待分配驻地。看到伊撒在他们之中,我很高兴,他是我最好的枪兵——一名年轻的农家男孩,力大无比,总是很乐观,在战斗中护住我的右翼。我拥抱他,随后遗憾地表示我没有礼物给他们。“但我们的奖赏很快就会来了。”我补充道,看了一眼定是他们在瑟卢瑞亚吸引来的二十几个女孩,“我很高兴看到你们已经自己找到了些奖赏。”

他们哈哈大笑。伊撒的女孩是个漂亮的深发孩子,大概才十四岁左右。他向我介绍她。“思嘉莱,阁下。”他骄傲地说出她的名字。

“爱尔兰人?”我问她。

她点头。“我以前是莱杜伊斯的奴隶,阁下。”思嘉莱说爱尔兰语,和我们的语言很像,但也有不同,正如她的名字,显示出她的种族。我猜她大概是甘德利亚斯的士兵在洗劫欧依戈斯国王的德米缇亚土地时掠来的。大多数爱尔兰奴隶都来自不列颠西海岸的聚居地,我怀疑没人是从林恩被抓来的。只有蠢货才敢冒险不受邀请便进入丢尔纳赫的领地。

“莱杜伊斯!”我说,“她怎么样?”莱杜伊斯是甘德利亚斯的情人,一位深色皮肤的高大女人,甘德利亚斯秘密娶了她,但当高菲迪特许诺将夏汶嫁给他时,他早已准备好要抛弃这段婚姻。

“她死了,阁下。”思嘉莱欢快地说,“我们在厨房杀了她。我朝她肚子吐了口口水。”

“思嘉莱是个好女孩。”伊撒急切地说。

“没错,”我说,“所以好好照顾她。”他的上一个女人为了一名流浪德莫尼亚的基督教传教士抛弃了他,我不认为这位厉害的思嘉莱会做出这样的蠢事。

那天下午,用昆格拉斯储存的石灰,我的士兵们在自己的盾上刻上了新的图案。勒格溪谷战役当晚,亚瑟赋予了我标识自己纹章的荣誉,但直到现在我们都还没来得及改画盾,之前它们上画的都是亚瑟的熊图案。我的手下希望我能用狼图腾作为标识,以搭配我们从贝诺克森林中就开始戴在头盔上的狼尾。但我坚持我们画一颗五角星。“一颗星星!”卡文失望地抱怨。他想要一些可怕的图案,有利爪、硬喙或尖牙,但我坚持用星星。“塞伦,”我说,“因为我们是盾墙之星辰。”

他们喜欢这解释,没人怀疑我这选择背后无望的爱情。我们先在裹着皮革的柳木圆盾上涂了一层黑色的沥青,然后用石灰画上星星,沿着剑鞘以保证画出直线,等石灰染料干透,我们又涂上了一层用松脂和蛋白做成的清漆,它能保护星星在雨中无恙数月。“它的确特别。”我们一同欣赏画完的盾时,卡文勉强承认。

“它美极了。”我说。那晚,当我坐在大厅的地上与其他战士围成一圈用餐时,伊撒作为持盾者站在我身后。清漆还没干,但那只使星星更加明亮。思嘉莱服侍我用餐。这顿饭很简陋,只有燕麦稀粥,不过司乌思城堡的厨房没法提供更好的餐点,因为他们忙于准备第二天的盛宴。事实上所有人都在忙于准备。大厅装饰着深红的树枝,地板清扫过,铺上了新的灯芯草,听说女人们做了布满精巧刺绣的新衣。现在司乌思城堡至少驻扎了四百名战士,大多数人都住在城墙外的陋屋中,他们的女人、孩子和狗挤满了整座要塞。其中一半战士属于昆格拉斯,另一半是德莫尼亚人,尽管战后才不久,即使莱地被阿尔的撒克逊人攻陷是因为亚瑟背叛的这个消息传开,也没有造成什么麻烦。昆格拉斯一定已经怀疑亚瑟用这种手段换来了阿尔的休战,但他接受了亚瑟的誓言——德莫尼亚的战士将为牺牲于沦陷要塞灰烬中的波伊斯将士们复仇。

多佛汶之夜后,我便没有见过梅林和妮慕。梅林离开了司乌思城堡,但我听说妮慕还在城堡里,躲在女眷的房间中,传言她经常陪伴着夏汶公主。我觉得这不太可能,因为妮慕和夏汶太不同了。妮慕比夏汶年长几岁,她阴沉敏感,始终在疯狂与怒火的细微界限间摇摆,而夏汶美丽温柔,据梅林所说,也非常保守。我不能想象这两个女人间有什么可聊的,所以我猜传言有误,我相信,妮慕跟梅林一起去寻找帮手了,愿意携剑帮他们去丢尔纳赫可怕的领地寻找圣锅。

但我要跟他去吗?夏汶订婚当天早上,我向北走进环绕着司乌思城堡宽阔山谷的橡木林。我在找寻一个特殊的地点,昆格拉斯告诉了我它的所在。伊撒,忠诚的伊撒与我同行,但他不知道我们前来这黑暗森林的深处所为何事。

这块土地,波伊斯的心脏,只存有少数罗马人的痕迹。他们建造了像司乌思城堡这样的要塞,留下诸多沿着河谷的道路,但这里没有宏伟的公馆和镇子,那些赋予德莫尼亚失落文明光辉的建筑。同样,在这个昆格拉斯的核心地带,也没有很多基督徒;旧神信仰仍存在于波伊斯,不像莫德雷德的国土充满宗教的积怨——基督徒和异教徒争夺王室的宠爱和在神圣土地建造神庙的权利。这里没有罗马祭坛取代波伊斯德鲁伊们的树林,没有基督教堂矗立在神圣的井水旁。罗马人砍倒了一些神庙,但很多都被保存下来,伊撒和我在这个正午时分却树影婆娑如暮色的森林中前去的正是那样一个古老圣地。

那是座德鲁伊神庙,一圈橡木深藏于树林深处。神龛上方的树叶还没有泛黄,但很快它们就会枯萎凋落在树圈中央围成半圆形的低矮石头上。墙上有两个壁龛,其中各放置着一枚人头骨。德莫尼亚曾经有很多类似的地方,罗马人离开后有更多被重新建造,但基督徒时常会来打碎头骨,推倒石墙,砍断橡树,然而这个波伊斯的神龛已在此森林深处竖立长达千年。木头碎片被来这里祈祷的人塞进石缝间,作为祈愿的象征。

橡树林间非常安宁,一片寂静。伊撒站在树间观看,我则走向半圆石圈的正中,解开了海威贝恩的沉重鞘带。

我将剑放在标志神庙中心的低矮石头上,从口袋中拿出给予我破坏兰斯洛特婚姻力量的干净白色肋骨。我将它放在剑旁。最后,我将夏汶多年前给我的金色小胸针放上石头。随后便在树叶覆盖的地面上躺平。

我入睡,希望梦能告诉我该如何做,但没有做梦。也许在睡前,我应该献祭一些鸟兽,礼物也许能让一位神祇给予我正在寻找的答案,但没有答案。只有寂静。我已将我的剑和骨头的神力交由诸神,交在了贝尔和玛纳怀登、塔拉尼斯和罗劳的手上,但他们无视了我的礼物。只有风在高处的树叶间吹过,松鼠爪子在橡木树干上抓挠,啄木鸟突然发出咯咯的响声。

醒来时,我依旧躺着没有动。没有做梦,但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想要拿起骨头,将它一折为二,如果这举动意味着要步上幽暗道,步入丢尔纳赫的王国,那就这样吧。但我也想要亚瑟的不列颠完整、美好和真实。我想要我的手下们能获得黄金、土地、奴隶和地位。我想要将撒克逊人赶出洛依格。我想要作为一支胜利的军队将敌人摧毁,听见他们盾墙分崩离析的声音和战斗号角的刺耳响声。我想要带着我画有星星的盾牌,进军已有几代不列颠自由民未曾一见的西方平原。我,想要夏汶。

我坐起身。伊撒坐在我身边。他一定奇怪我为何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根骨头,但他没有问任何问题。

我想起了梅林那象征亚瑟梦想的小小方塔,兰斯洛特若是没有娶夏汶,那梦想是否真的会崩塌?这场联姻算不上是亚瑟联盟的最紧要一环,它只是方便给兰斯洛特一座王位,以及让波伊斯对瑟卢瑞亚王室有所顾忌。即使没有联姻,德莫尼亚、格温特、波伊斯和艾尔蒙特的军队还是可以去对抗赛思人。我知道这些,这些也都是真的,但我依旧感觉这块骨头有可能会撼动亚瑟的梦想。我折断骨头的那刻,便代表我向梅林的追寻誓言效忠,而那场探寻一定会给德莫尼亚带来仇恨;旧教信徒对新兴基督教的仇恨。

“格温薇儿。”我突然大声说出这个名字。

“阁下?”伊撒迷惑地问。

我摇头表示我没什么要说的。事实上,我并不是故意要大声说出格温薇儿的名字,只是我突然意识到折断骨头不仅意味着鼓励梅林对抗基督教的神,更意味着格温薇儿会成为我的敌人。我闭上双眼。我主人的妻子会成为敌人吗?如果她真成为我的敌人呢?亚瑟依然会爱我,我也同样会爱着他,我的长枪和星盾对他来说比兰斯洛特的名望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