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楚文王推广发展县治
楚文王在位时间仅十五年,但在楚文王的治理下,楚国国力更加强盛。除了军事、经济外,他继续扩大县治。在权县的基础上,楚文王进一步设置了申县、邓县等县。
在楚国之前,各诸侯国实施的都是分封制。
所谓分封制,如同一家庭分家:将家里的东西都分给儿孙们,大家都不要有意见。
对于周朝来讲,就是将国家的土地,包括土地上的一切百姓,封赏给王室子弟:你们守好自己的地儿,不许争抢啊。但有一条,要听天子的话。
除了王室子弟外,还有一些是对周朝建立有重大贡献的功臣,如姜子牙:来,这是给你们的,你们要继续忠心辅佐天子。
最后则是上古帝王后裔:你们也有份啊,我们大周王朝是按天命继承了天子位,你们务必要服气。这些是给你们的,你们安心过日子啊,别想着造反这类危险的事。
在分封制下,诸侯在其封国内有世袭的统治权,对天子有服从命令、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劳役的责任。
为此,大周王朝还通过制定礼法来予以规范。这样好好地过了几百年。
但到了春秋时期,时代变了,以前的规矩也越来越不起作用了,大家各行其是了。
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血缘疏远了,亲戚联系减少了,各诸侯与周王朝的关系已经发生变化,诸侯的威权日重,周王的权力被逐渐架空,诸侯们个个都觉得自己是老大了。
于是藐视王室的事时有发生,最后大大小小的诸侯们就根本把王室当成一个摆设了。
如申国联络犬戎攻打天子,郑国直接与周王动武,秦国鲁国违反周礼规定祭天,楚国连最廉价的贡品苞茅草也长期不按规定进贡!
周礼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中央政权是名存实亡。后来出现了一个打着尊王攘夷称霸的齐桓公,周天子才算还有些使用价值被搬到了春秋的舞台上。
由此可见,分封制已经不合适了,成了阻碍历史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的东西。
被中原各诸侯一直小看的南蛮楚国早在楚武王时便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楚武王决定实施县治,既不让被征服的小国统治者继续统治,也不再分封给自己的公族子弟们。
楚王将原来的统治者迁出,由楚王派人进行管理,成为楚国的一级地方政权,这个政权便是县。
楚国最早是将权国灭掉后建了权县,将申国、邓国、息国等灭后建了申县、邓县、息县等。从楚武王时开始探索的县制制度,到了楚文王时才真正得以推广。
推行县治的楚国,则是中国最早创立县制的一个南蛮子爵诸侯。
楚文王以后,楚国在被灭的国家设县,有史可稽的有20处,其地点大多是在楚长城方城以外。
如楚庄王时建沈县,楚灵王时设陈县、蔡县、东不羹县、西不羹县。楚平王时设城父县,楚惠王时设叶县等,都在河南一带,成为楚国在中原边境的重要防线。
在县治推行中,历代楚王通过探索实践,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是县的规模比较大。人口众多,经济也较为发达,后春秋中后期,往往一个县能征发兵力达十万,“兵车千乘”。
在这些大城周围,还筑有许多卫星城,相当于现在的乡镇,这些乡镇都筑以小城,故成为县外围的卫星城。
二是县尹的职能比较明确。县尹必须听命于令尹,令尹代表楚王行使国家权力。
所以,县尹虽然负责管理一个县,且有一定的军事实力,但对于重大事项,比如征兵攻伐、调动军队、刑事审判、征税等事项,均不能自行其是,而要服从于国家统一政策。
当然,当敌人来犯时,负责防守等。所以,县治的最直接好处是楚王可以直接从县邑征集军队。如城濮之战楚兵主要以申、息两县组成。所以尽管楚国在城濮一战中落败,但不伤根基。
同样,作为是楚王的直属辖地,楚王可以直接征调粮草,征收赋税。
换句话说,楚国是真正把地方的政治、经济、军事权力都集中到国君的手中,这是中国历史上实现全国的政令统一与中央集权的先例,成为后来象秦国这样的国家进行改革的样板。
三是县级官员实施委任制。一般由楚王选派信任官员担任县尹,这些县尹往往是由一定的作战经验、统兵能力和治理地方政权能力的大臣担任。
县尹致力治理县政,负责训练县内军队,加强边境防御,对楚国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作重要作用。
尤其是通过县与县之间加强水陆交通建设,实现了楚国兵军顺畅运输,为楚军对外征战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实施县域人口迁移政策。楚国灭一国后,一般会将此国公族迁移至楚国内地。通过在此国设县,将原国内的“野人”迁移至原都城,打破原来的人口聚居态势,有效消除了县里原有老百姓在原贵族的煽动下进行内部叛乱的隐患。
更重要的是,通过人口迁移,使国土面积过于庞大的楚国,能够快速征用士兵,就地组建大兵团,确保了兵源供应。
此外,由于老百姓往县里集中,平时又有耕作,从而在战时有效解决粮草问题,令楚军战斗力更加强悍,使楚国面向中原的防线更为巩固。
这样的措施,又成了后来各诸侯国边境部队实施“屯田”政策的雏形。
从春秋的发展历史上看,楚国的县治,使这个南方大国避免了后来一些大国的悲剧,如晋国因“三家分晋”而亡,齐国因“田氏代齐”而亡,鲁国因“三桓主鲁”而分裂等。
在此基础上,楚国还融合了东夷、南越、百濮、三苗等数十个部族,这为华夏民族的真正形成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