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
在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8月22日)
蒋大国
同志们:
正值全省上下努力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热潮之际,省政府召开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这既是一次总结表彰会,也是一次动员部署会,还是一次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会前,省政府专题听取了省残联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研究确定了残疾人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印发了《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今天,又请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共商“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大计。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残疾人热切关心、对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对残疾人工作寄予厚望。刚才,成贵同志认真回顾总结了“十五”全省残疾人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了“十一五”残疾人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要求具体,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会议还表彰了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部分单位还做了典型发言。这些先进单位是全省残疾人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希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学习他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服务残疾人的宗旨意识,学习他们扎实工作、克难攻坚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勤政为民、廉洁奉献的优良品质,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十五”时期,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提高,顺利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有明显变化”的奋斗目标。这五年,也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工作不断创新、残疾人事业有所突破,残疾人得实惠较多的五年。残疾人的生活状况、生存环境、自身素质明显改善。全省有52.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新安排10万城镇残疾人就业;扶助31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了温饱;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00户,有2283名残疾人受益;城镇困难残疾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85%,比“九五”期间上升了7%,有5万多名残疾学生得到资助;27.6万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全省共有1222名残疾学生考入各类高等院校,近三年录取率达到100%。涌现出“千手观音”领舞演员邰丽华,雅典残奥会上勇夺4枚金牌的体育健将何军权等一批特艺人才、体育健将,还有一大批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的能力、综合素质明显增强。概括起来,我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发展大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其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湖北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统筹协调、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省委、省政府坚持将残疾人工作与其他经济社会工作一同部署、一并检查、一起落实,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汇报,多次研究部署,强化检查督办。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列入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正声书记、清泉省长非常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多次做出了重要批示,并且利用深入基层调研的机会看望、慰问残疾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其他领导协调配合的领导机制,为残疾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
二是完善政策,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坚持将关心、扶持残疾人事业体现在各项重大政策的决策上,落实在具体重大行动上。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就业、救助、优待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加大了扶残、助残、惠残的力度。在康复方面,对残疾人的复明、假肢安装、精神病防治、聋儿康复、用品用具供应等实行费用减免。在扶贫开发、危房改造方面,优先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并免除筹资筹劳。在社会保障方面,将贫困残疾人列为社会救助的重点,优先纳入城镇低保、农村特困救助、“福星工程”集中供养、城乡大病救助范围,并对特困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提高救助标准。在教育方面,优先将残疾学生纳入“两免一补”范围,还对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大学教育分别进行资助。在就业方面,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改由地税部门代征代扣;各地大力创建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残疾人自强创业示范基地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促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提高了残疾人就业率,扩大了就业覆盖面。在维权方面,对涉及残疾人生存、生活等基本权益的法律事务,优先受理,并对经济困难的给予法律与资金的援助。
三是健全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委、省政府充分赋予残工委协调议事、督办检查、联系指导的职能。残工委发挥主导作用,建立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监测评估体系和目标考核、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年度述职制度,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互相配合,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信息和设施等综合服务。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残联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残疾人工作机制。
四是加大投入,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基本保障。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十五”期间,全省共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近2亿元,其中省级投入7300万元、地方投入近1.3亿元。省财政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每年以20%以上的幅度递增,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支持。
五是夯实基础,为残疾人提供综合系列服务。强化残疾人综合服务意识,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积极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残疾人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得到了长足发展,全省建有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78所、职业培训机构252个,就业服务机构104个,康复服务机构221个。残疾人的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市、州残联基本上实现了机构升格、经费单列、理事长专职,90%的县级残联“三项”指标达标,80%的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建立了残疾人组织,75%的社区建立了残协。残疾人的维权组织不断健全,全省新建“全国维权示范岗”71个、“省级维权示范岗”103个、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78个,为残疾人的权益维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凝聚了全省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心血、智慧和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政府向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祝贺!向全省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表示亲切慰问!
下面,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大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充分认识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构建和谐社会,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环境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关键是实现协调发展,重点是惠及广大人民。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进步;在增进社会福祉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与社会、人与社会、人与人协调发展。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重视关心残疾人的生活,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环境,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必须从政策到资金、从部署到督查加大扶残助残惠残力度,让残疾人更多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这就必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最佳机遇,从而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与健全人和谐发展。
(二)“十一五”计划的实施,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确立了构建富裕和谐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努力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宏伟蓝图;提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提前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这些目标,符合省情、顺应民心。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事业的组成部分。经济发展、收入增长、社会进步等“十一五”目标,个个关系到残疾人,事事涉及残疾人。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目前,残疾人总体收入水平比社会平均收入低60%,低收入残疾人137万、赤贫残疾人35.4万,分别占全省同类人数的39%、32%。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目标,残疾人比健全人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增幅更高。这就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只有突破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投入更多的资金,超常规发展残疾人事业,才能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显改善、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目标,从而实现全省各项发展目标。
(三)残疾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与挑战
经过全省上下团结拼搏、奋发努力,我省残疾人工作有了新突破,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残疾人生存状况较差、生活水平较低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还很有限,社会上歧视残疾人、侵犯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实现残疾人共同奔小康的目标,对于营造关心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健全帮扶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只有与时俱进,克难攻坚,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创造性和前瞻性,才能实现残疾人事业新的跨越,才能为残疾人撑起一片蓝天。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开创残疾人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是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各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平等·参与·共享”和奔小康为目标,以不断改善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全面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确保残疾人事业取得更大的发展。
(一)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残疾人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最现实的需要入手,从能办的事做起,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一是要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大扶贫范围,坚持“开发式”扶贫,推广“公司+农户”、“基地辐射”、小额信贷、对口帮扶的扶贫模式,千方百计解决贫困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使一批贫困残疾人在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搬迁式扶贫、项目扶贫中脱贫致富。要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宣传、贯彻、落实好《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各项惠农增收政策,确保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有明显的改善。经省长办公会研究,“十一五”期间将要帮助农村4万户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其中1万户与中国残联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捆绑实施,省级每户补助1500元,安排配套经费1500万元;还有3万户由省民政、扶贫办分别列入“农村特困户安居工程”和“搬迁式扶贫”项目,予以优先解决。为此,各地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是要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各地要加快建立以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救助为重点,住房、就业、法律等救助为辅助,社会互助、临时救助、专项救助为补充,财政投入为主、优惠政策为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基本保险相衔接,广覆盖、多层次、低水平、社会化、长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到部门相互配合、标准相互衔接,政策相互配套、对象不留空当,有效保障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及义务教育。要优先将残疾人纳入城镇低保、农村特困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省政府已决定,对全省13万重残和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在保证每人每年120元定补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新增补贴60元。要深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扶残济困送温暖”、“助残解困进万家”、结对对口帮扶等扶残助残活动,要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各类慈善机构的作用,吸纳社会资源参与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在这方面,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配套经费,确保扶助范围内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应有的生活补贴。
三是要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的根本途径。各地要把残疾人就业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总体规划、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要强化执法力度,依法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扶持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发展残疾人特色产业,拓展残疾人就业领域;切实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扶助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从业。要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要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要强化残疾人就业公共服务,降低残疾人就业、创业门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代征是省政府做出的重要决策,是促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大征收力度,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支撑能力。
(二)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生存能力
一是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残疾人康复是残疾人回归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要按照“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要求,以扩大残疾人康复受益面为目标,努力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基层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增强康复工作的服务能力。省政府已决定“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700万元,总额达到1000万元,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减免费服务,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康复受益面。各地也要加大康复专项经费、技术力量、装备器材的投入,确保工作需要。
二是扎实推进残疾人教育。知识改变命运。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要整合多方资源,加大残疾人教育投入,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拓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要继续开展扶残助学活动,对贫困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免费教育训练,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全面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高考录取的残疾学生实行奖励,对特校的贫困寄宿生实行低保制度,切实改善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条件。
三是积极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各地要重视发展残疾人文艺体育事业,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展示残疾人风采才华。要将残疾人体育纳入体育运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要为残疾人体育运动提供经费、场地、器材。要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创办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要抓住明年“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城运会在我省举行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等契机,发现和培养更多的优秀文艺体育人才,在国内外比赛中争取优异成绩,为湖北争光、为祖国争光。
(三)努力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
残疾人生活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十一五”期间,要采取有力措施,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市、县、乡三级残联组织建设,发展残疾人专门协会。要按照“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总体要求,巩固和健全城镇社区、农村乡镇残疾人组织。乡镇要将残疾人工作职责列入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序列,城镇社区要配备残疾人专职联络员、落实必要生活补助,协助社区干部做好残疾人的服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使基层残疾人工作有部门管、残疾人的事有人办。
二是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综合运用政策、市场、社会公益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基层综合服务设施经费投入,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充实服务人才、配备服务设备和器材,充分发挥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用品用具供应、文化体育活动等综合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能力。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要进一步做好可行性方案的论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希望各部门大力支持、极力相助,让残疾人早日受益。“十一五”期间,省里继续对基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补助,补助经费由每年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各地要加大投入,落实配套资金。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各级残联尤其是基层残联要深入调查,摸清底数,了解残疾人的残疾情况和生活、康复、就学、就业等方面的需求,逐人建档建卡,建立信息数据库和人才库,为科学决策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依据。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努力开创残疾人工作的新局面
做好“十一五”时期的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努力开创我省残疾人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完善科学管理机制。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残疾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构建党政领导、部门支持、残疾人参与、残联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健全评估机制,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增强指标测算评估的科学性、评估办法的规范性、定点抽样的代表性,全面、客观、真实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现状。
(二)密切配合,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担负起对全省残疾人工作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的重要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主动支持、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残联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做到协调有方、督办有力,调研有见解、服务有章法。
(三)加大投入,健全基本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将残疾人工作经费、残疾人救助经费、专项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各项残疾人工作顺利开展。要实行项目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效益。要加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坚持到一线了解情况,到一线检查督促,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跟踪服务,真心实意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全心为民、扎实工作、廉洁奉献的干部队伍。要加强残疾人法制建设,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强化残疾人维权执法和法律援助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督查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同志们,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廉洁奉献,扎实工作,推进残疾人事业新的发展,为构建富裕和谐湖北做出新的贡献!
团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06年8月22日)
邹成贵
同志们:
为贯彻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和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工作,经省政府同意,今天召开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共商残疾人事业发展大计,这对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重大的影响。
现在,我受副省长、省残工委主任蒋大国同志的委托,代表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向大会做报告。
一、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任务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全省残疾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打基础、求发展、上水平”的工作方针,突出扶助贫困残疾人和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两个重点,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任务,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日趋和谐,自身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全省残疾人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残疾人康复水平不断提高。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要求,以社区为平台,以复明工程、假肢安装等项目为龙头,以聋儿康复、精神病防治为重点,全面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全省新建社区康复示范点100个,培训各类康复骨干8690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1.95万例;为9428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聋儿康复训练4569名,培训聋儿家长4647人(次);安装假肢2595具,装配矫形器1.7万件;康复训练肢体残疾人、脑瘫儿童和智力残疾儿童达2万多人(次);在15个市(县、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覆盖人口达2460万人;发放用品用具16.6万件。全省有52.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明显增强。
──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大幅度提升。各地将残疾人义务教育作为普及教育的难点,强化措施,重点倾斜,安排特教补助专款536万元,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共有特教学校78所,普通学校设特教班69个,新建或扩建特教高中(职业高中)3所,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5%,比“九五”上升了7%。以“扶残助学”、“中西部盲童入学”和“国彩助学”为重点的扶残助学项目,共投入经费700万元,资助残疾学生11218名。全省共有977名残疾学生考入普通高等院校、245名残疾学生考入特殊教育学院,近三年录取率达到100%。
──残疾人就业状况不断改善。就业是民生之本。各地将就业工作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安置就业、扶持个体从业、能人带动就业、公益岗位援助就业等途径,帮助残疾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实现就业。全省创建省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14个、自强创业示范基地23个,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亿元,城镇安置残疾人就业23万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有15.1万人。在农村积极扶持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和加工业,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残疾人农户”的就业模式,使农村89.1万残疾人实现稳定从业。武汉、宜昌和荆州沙市区等地创建就业“一条街”、政府买断公益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做法在各地逐步推广。各地依托各级残疾人培训基地和社会有关培训机构,培训各类残疾人27.6万人。全省有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机构2285家,新接受培训的1866名盲人全部就业。已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104个,面向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失业登记和就业推介等服务。
──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各地将扶助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加快了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步伐。五年来,落实中央康复扶贫贷款1.13亿元,财政扶贫资金629万元,其他各类残疾人扶贫资金2698万元,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包、带、扶活动,共扶助贫困残疾人41万人,其中31.5万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有16000残疾人户、25600名残疾人受益。2004—2005年,实施“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各级共投入资金1700多万元,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00户,有2283名残疾人受益。各地将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城镇有13.6万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农村有4.2万“三无”残疾人进入“五保”集中供养、13.4万贫困残疾人享受定期补助,有近100万贫困残疾人得到临时救济或专项补助。
──残疾人文体生活丰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受到重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领域拓宽、环境改善。全省创作拍摄反映残疾人工作的专题片2部,开办残疾人事业新闻专栏108个。各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信息网络和通信等单位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更便利的优惠服务。举办了两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承办了全国第六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展示了残疾人热爱生活、乐观进取的精神风貌,扩大了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残疾人竞技体育发展迅速,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人数累计达到2万余人(次),参加全国性比赛的运动员累计超过千余人(次),在国内外体育赛事中共获金牌100多枚,有5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2004年雅典残奥会,残疾人运动员何军权连夺4枚金牌,为湖北争了光,为国家争得了荣誉。
──依法维权工作力度加大。各级政府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残疾人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省政府颁发了《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各地相继制定了实施细则。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调查研究,累计达925次。残疾人无障碍环境进一步改善。“扶残维权”行动广泛开展,新建“全国维权示范岗”71个、“省级维权示范岗”103个、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78个,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援助。残疾人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查处力度加大,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重视,残疾人工作列入了基层社会事业管理序列。县以上残联基本实现了机构独立、经费单列、理事长专职;80%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残联组织,75%的社区成立了残协和配有残疾人专职委员;省、市两级基本健全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经常开展活动。新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42个。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活动开展广泛,注册志愿者达8万余人。
五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提前和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大大地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为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与此同时,我们也探索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的做法。
──健全机制,在齐抓共管上做文章。发展残疾人事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五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工作职责范围,围绕全省“十五”计划纲要的实施,研究出台扶助政策,逐年增加财政投入,精心实施扶持项目,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基本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残联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突出重点,在讲求实效上下功夫。坚持把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困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以项目为依托,严格制定绩效评价标准,精心组织实施,跟踪管理问效,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残疾人受益。
──借机造势,在营造发展环境上创新意。精心策划残疾人节日和重大活动,借机、借节、借事造势,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绩,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宣传社会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和残疾人自强模范,扩大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为发展残疾人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夯实基础,在队伍建设上重实效。以开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修养,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广泛开展“建残疾人之家,做残疾人之友”活动,为残疾人多办实事、做好事。以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为手段,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工作能力,促进作风转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热情帮助、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代表全省370万残疾人及其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向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顺应大局,加快“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日前,省政府批转了《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这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到“十一五”末,要使全省“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显改善,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总体要求,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必须团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充分认识“十一五”时期全省残疾人事业面临的新形势,以积极态度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回顾总结“十五”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客观地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总体上仍然还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仍有较大的差距。目前,农村还有35.4万贫困残疾人没有解决温饱,有4万户贫困残疾人无住房或居住危房,有近2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上学,城镇有10万残疾人未能实现就业,残疾人出行难、交流难、脱贫难、就业难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服务残疾人的基础设施还很薄弱,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侵犯和损害残疾人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和全省人民一道共同奔小康,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新时期残疾人工作也面临着许多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残疾人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将残疾人权益保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内容予以强调,要求“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贫困残疾人脱贫、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同时,还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列为公共服务重点工作,对伤残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孤残儿童康复和家庭寄养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提出了要“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水平”。这些大的形势和环境,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二是我省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平稳、协调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长,能够拿出一定的财力来逐步改善残疾人的现状。仅省本级,经7月24日省长办公会研究,“十一五”期间新增残疾人康复、危房改造、特困救助、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资金投入达1亿多元。再加上各级政府增加的投入和社会的资助,这将为解决残疾人的困难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三是人道主义思想在全社会得到进一步弘扬,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参与助残事业,自觉奉献爱心,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日渐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有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环境。四是经过“九五”、“十五”的努力,我们有了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工作队伍,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工作基础。只要我们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机遇,纳入大局,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真正替残疾人着想,为残疾人办事,我省残疾人事业一定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二)深入了解“十一五”时期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把握发展纲要的主要精神
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实际,《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湖北的奋斗目标,加大投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继续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为建设和谐湖北做出新的贡献。为此,发展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的总目标是使“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显改善,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具体内容包括: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43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扶助农村30万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帮助农村4万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房户改善居住条件;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85%以上;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规模和水平;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推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法规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发展纲要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了政策性和指导性,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对贫困残疾人的扶助。发展纲要更加强调以人为本,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切实解决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助力度,着力解决贫困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所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二是更加强调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发展纲要除了规定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外,特别提出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问题。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也强调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帮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求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三是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统筹不同地区和城乡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事业与其他事业一样,存在着地区和城乡之间的不平衡。按照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发展纲要提出了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工作之间要协调发展。中心城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使残疾人过上小康生活;农村经济发达地区要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大局,扎实推进,使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十一五”残疾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十一五”时期,按照发展纲要规定的任务和要求,我们要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残疾人是社会上最困难的弱势群体,解决残疾人的问题,必须立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要加强领导,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整合各方面的政策、项目、资金、设施等资源,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的困难;切实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在各级财政增收的同时,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为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多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社会参与、部门协同的残疾人事业长效发展机制,是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的制度保证,是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改善残疾人状况的基础,是把各项残疾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的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残疾人的各项业务工作。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各种突出困难和问题,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全面发展,是残疾人工作的根本任务。我们要以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状况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康复工作:要继续推行设立定点医院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假肢安装、聋儿语训、脑瘫康复训练、智残儿童系统训练、肢残人系统训练、重症精神病患者监护等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卫生工作,加强康复技术指导,培训社区康复员,积极开展康复训练,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对贫困残疾人按政策给予费用减免。“十一五”期间,使43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以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集中力量办好1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把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列为“普九”复查的重要内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稳定在85%以上。努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使城市适龄残疾儿童学前3年、农村残疾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使上线的残疾考生录取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确保贫困残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就业工作:要坚持依法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支持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大力扶助残疾人自强创业、个体从业,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应残疾人特殊需求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每年开展10万人(次)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对贫困残疾人实行免费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办好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为残疾人提供信息服务。“十一五”期间,将新增10万城镇残疾人就业。
扶贫和社会保障:要认真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对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扶持,使一批残疾人随村整体脱贫;结合调整和优化贫困地区农业结构,利用中央康复扶贫贷款,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产业,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的项目,推广“公司+基地+残疾人农户”的生产模式,使残疾人有一个比较稳定的生产门路,在龙头企业和基地里实现就业脱贫;推行小额扶贫贷款,扶持残疾人开展种、养、加工和多种经营,解决温饱,增加收入,逐步脱贫。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残疾人住房条件,实施好中国残联危房改造项目,把危房改造项目与“搬迁式扶贫”、“农村安居工程”、“消茅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几个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使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有一个较大的改变。切实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确保“三无”残疾人、重残和一户多残家庭基本生活有保障,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特困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抓住机遇,推动农村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实践,是遏制城乡差距、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毫无疑问必将给农村广大残疾人带来福祉,也必将给农村残疾人事业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农村残疾人人数众多,贫困面大,是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要放到农村。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问题,切实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将农村残疾人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特别要解决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残疾人医疗、养老和社会保障以及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问题。省政府已研究,“十一五”期间,将加大对残疾人医疗康复、危房改造、特困救助、综合服务设施等项经费的投入,这些残疾人事业经费和项目都要向农村残疾人倾斜,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扶助,努力改变农村残疾人事业的滞后状况,缩小城乡之间残疾人工作的差距。
(四)加大宣传,营造残疾人事业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依法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环境。“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修改完善《残疾人保障法》等残疾人法律、法规,省里也将修改《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制定残疾人教育条例、就业条例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要通过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提高残疾人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要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典型事迹,广泛开展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和文化、科技、法律助残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更重实效的助残活动。在有关公众传媒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积极创办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在公共场所要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五)立足基层,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县以下的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残疾人工作必须立足基层,贴近残疾人。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建设,把残疾人工作延伸到基层,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要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这既是眼前问题,也是长远问题,是切实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问题的基础和平台,要下大力气抓紧抓好集残疾人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用品用具供应、文化体育生活于一体的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服务功能作用。要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激励广大残疾人以“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同志们,面向未来,残疾人事业正处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新的蓝图已经展开,新的机遇需要我们去把握,新的业绩等待我们去开创。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湖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