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调查
1985年,国务院批准进行全国残疾人首次抽样调查。经过两年又三个月的准备,1987年4月1日零时开始入户调查,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本次调查,由民政部牵头,由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共同组成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民政部原城福司司长李正同志为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孙竞新和我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全国抽样调查工作。
1987年民政部崔乃夫部长(前排右三)接见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
调查的样本量确定为150万人,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参加调查的有420个调查队、10815名队员和3万余名干部、陪调员,共4万多人。经过培训,逐户进行认真调查登记,至1987年5月中旬完成全部抽调任务。
根据这次抽样调查的结果推算总体,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约有5164万人,占总人口的4.9%。其中听力语言残疾约1770万人,占34.89%;视力残疾约755万人,占14.61%;智力残疾约1017万人,占19.70%;肢体残疾约755万人,占14.62%;精神病残疾约194万人,占3.76%;综合残疾约673万人,占13.03%。
除了总体数据外,这次对残疾人的年龄、性别、致残原因、残疾状况、文化、职业、婚姻、家庭、生活来源、医疗、康复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取得了丰富的资料。
调查为解决残疾人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和依据。首先是查清了残疾人的数字和他们的现状。只有了解他们的情况,我们才能逐步采取一些措施,帮助他们克服那些能够克服的困难。
实践证明,这次调查是成功的,所得数据是可靠的。这些数据为制定我国残疾人的法规、政策、工作规划和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也使今后同类调查、开展残疾人预测有了可比数据,对于解决残疾人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