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S!京阪神!
1 办理签证申请
中国公民在前往日本之时,须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有效护照,去日本驻华大使馆、总领事馆等办理签证申请。目前日本对中国所有地区开放了中国公民的赴日团体旅游,也发放一部分地区的个人旅游签证(单次、三年多次、五年多次)。团体旅游的签证可通过报名参团的旅行社向日本大使馆、总领事馆等提出申请,个人旅游则要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所指定的旅行社报名。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赴日旅游
申请资格
目前全国所有地区的公民都可以申请团体赴日旅游。
个人赴日旅游签证只有北京、上海和广州的常住居民才可以申请。
所需材料
1.有效护照:必须是有效期半年以上因私护照,护照最后页必须有本人签名;
2.签证申请表;
3.照片:免冠正身彩照;白色背景;规格为:4.5CM×4.5CM、人像头顶与相片顶端有1CM的距离;
4.户口本:全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上服务处所及职业栏目中的工作单位必须和在职证明中的单位一致,婚姻状况必须和实际一致);
5.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学生则需要提供由学校出具的有学校函头并盖章的学生假期证明及学生证);
6.资产证明:至少6个月存期、金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的个人银行存款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证明、汽车行驶证复印件等,如财产证明为配偶名字,则需提供结婚证明;
7.在职证明:由所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8.停留日程表;
9.缴纳5~15万元的归国保证金:归国保证金待本人按期归国,注销签证后退还本人。
停留时间
团体赴日旅游和个人单次旅游最长停留15天
所需费用
200元人民币(单次)
日本驻中国使领馆一览
驻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东街1号,电话:010-85319800。管辖地区: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驻上海:上海市万山路8号,电话:021-52574766、52574768。管辖地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
驻广州: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 368号花园大厦,电话:020-83343009。管辖地区: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驻沈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0号,电话:024-23227490。管辖地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除大连市)。
日本驻中国使领馆一览
驻重庆: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83号重庆宾馆商务大厦14楼,电话:023-63733585。管辖地区: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
驻大连: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公务147号森茂大厦3楼,电话:0411-83704077。管辖地区:大连市。
驻青岛:青岛国际金融中心45F,电话:0532-80900001。管辖地区:山东省。
驻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康乐广场八号交易广场第一期四十六楼,电话:0852-25221184。管辖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注意事项
1.不可以商务、探亲访友等其他目的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2.申请团体旅游签证,只要严格按照旅行团的要求行事即可。如果申请个人旅游签证,则需要亲自办理签证手续,并准备必备材料。
3.在办理赴日签证之前,最好向有关日本驻华使领馆以电话或通过其网页查询办证要求,得知办理签证的最佳程序,以便迅速、便捷地获取签证。
*上述介绍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手续以当地有关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