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本书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本书的创新之处体现在:
(1)理论创新。系统地对制造业服务转型梯度推进与路径选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理论上的疏理。传统理论基本集中在制造业是否应该进行服务转型、可持续发展、目标定位等方面,而在探讨制造业服务转型梯度推进与路径选择领域的相关研究较少,将制造业服务转型梯度推进与路径选择两者结合起来的研究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并不多见。
本书在理论研究部分较为系统与全面地收集、归纳与梳理了制造业服务转型的形成机制、影响因素、企业绩效的影响和服务转型梯度推进与路径选择机理,并从长江经济带区域发展的角度,重点研究了制造业服务转型梯度推进与路径选择领域,丰富了服务转型相关理论研究。
(2)研究方法创新。目前制造业服务转型的测算方法主要包括赫芬达尔指数测算法、专利系数法、熵指数法和投入产出法。根据各方法的不同使用条件,赫芬达尔指数测算法和专利系数法都是以专利来计算产业之间的融合度,方法本身存在一定片面性,且目前我国与专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并不完善,在缺乏详细的专利统计数据的情况下难以使用赫芬达尔指数测算法和专利系数法准确测出产业间融合度;熵指数法除对行业分类要求较高外,还具有计算量大、数据处理困难的特点。相比于前三种方法,投入产出法更适合我国国情,且能更准确计算制造业服务转型程度。本书创新性地以长江经济带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作为测算制造业服务转型的数据来源,以上市公司年报作为测算数据来源除具有样本容量大、数据真实可靠且容易获得的特征外,还具有数据逐年更新、延续性较强的特点。以上市公司年报数据作为测算数据来源能更微观、更具体地呈现长江经济带制造业服务转型的发展趋势及现状,为研究提供可参考的数据指标。本书分别以近三版《中国地区投入产出表》及2012—2017年长江经济带制造业上市公司年报数据为研究样本,对长江经济带制造业服务转型程度进行了精确的测算,根据目前已有的测算方法与方式来看,本书所使用的方法及数据较为科学与全面,且《中国地区投入产出表》与上市公司年报数据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根据两者计算得出的服务转型程度结论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可信性和可行性。
根据制造业服务转型的特点,本书创新性地使用分布动态法从空间的形态分布与流动性两个方面对服务转型展开研究。分布动态法能直观体现服务转型程度在某时间区间内不同地理位置的分布形态或某空间区间内各个时间段的分布形态。在得到两方面的相关信息与数据后则可根据数据信息来推测某区域未来的可能变化情况或描述其历史演进过程。另外,分布动态法作为非参数估计法的一种,能客观描述事件或现象的动态演进过程,其集体做法可采用核密度估计法来对各区域服务转型程度进行排序来进行具体研究,而在时间研究方面则可采取马尔科夫链法来对不同时间服务转型程度进行序列分布的离散处理来研究制造业服务转型的演变趋势。
(3)应用分布动态法测算制造业服务转型水平。本书应用核密度法描绘了长江经济带制造业2002年、2007年和2012年三个不同时间点的服务转型水平情况,并找出了此十年中制造业服务转型的演进趋势;应用马尔科夫矩阵分了长江经济带制造业2002年、2007年和2012年三个不同时间点的服务转型水平的转移概率,并推测出了长江经济带下一阶段制造业服务转型水平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基于产出视角提出了制造业服务转型梯度推进矩阵方法,根据波士顿矩阵理论从制造业产业总产值与服务转型程度两个不同维度搭建了制造业服务转型水平矩阵,厘清了不同行业制造业服务转型现状和不同地域制造行业梯度推进路径及其特征;总结出了正U形、倒U形、正V形和倒V形四类梯度推进路径。
(4)从长江经济带及各省市制造业总体产值、各制造行业产值、各制造行业服务转型程度、上市公司产业链各环节附加值和R&D投入出发,分析了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各制造行业在价值链上的对应位置,并根据分析结果绘制了相应的微笑曲线图谱。并基于制造业服务转型升级模型,根据不同地域制造业服务转型的实际情况,从各自对应的服务转型理论出发,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转型升级路径。并在此基础上归纳与总结了四类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型升级路径,此四类转型升级路径为长江经济带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制造业企业的未来经营与转型提供了可参考的经营思路。
本书的不足之处体现在,第一,研究对象缺乏一定的针对性。研究对象涵盖了我国《三次产业划分》中的所有制造行业,但在研究实际中是取各行业大类及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三个流域进行分析,并未对各行业中的细分行业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也未对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沿途各省市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因此,研究结论可能不适用于各行业大类中某些细分行业或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中个别地区,从各细分行业与具体地域来说,研究缺乏一定的针对性。第二,制造业服务转型对企业绩效影响研究中研究样本未涵盖未上市制造业企业。从我国经济的发展实际来看,每个行业中未上市企业的数量占据行业总数的绝大部分。而因研究方法使然,研究所需数据只能从长江经济带各制造业上市公司年报中获得,因而未对长江经济带各制造业未上市企业的经营情况展开研究。因此,研究样本的选取存在相对的局限性,研究结论与建议可能不适用于长江经济带各流域与各制造行业未上市企业。
[1] 周济:《智能制造——“中国制造2025”的主攻方向》,《中国机械工程》2015年第26期。
[2]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的通知》,2016年3月15日,http://www.gov.cn/xinwen/2016-03/15/content_5053543.htm,2020年12月24日。
[3] 周泓、刘洋、张雪瑶、吕国琴、郭丽萍、蒋朋、王春平:《生态优先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初步解读》,《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6年第41期。
[4]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2016年7月28日,http://www.gov.cn/xinwen/2016-07/28/content_5095552.htm,2020年12月24日。
[5]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6月30日,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582698,2020年12月24日。
[6]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http://www.qstheory.cn/llqikan/2017-12/03/c_1122049424.htm,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