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舜水思想在日传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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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朱舜水生活时代的中国社会面貌

(一)自然环境:自然灾害频发

明末清初的中国,自然灾害频发。旱涝虫疫接连不断,百姓生活苦不堪言,社会动荡不安。据邓拓先生统计:“明代共历二百七十六年,而灾害之烦,则竟达一千零十一次之多[3],是诚旷古未有之记录也。计当时灾害之最多者为水灾,共见一百九十六次;次为旱灾,共见一百七十四次;又次为地震,共见一百六十五次;再次为雹灾,共见一百十二次;更次为风灾,共见九十七次;复次为蝗灾,共见九十四次……”[4]而自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至1640年(崇祯十三年),年年有旱灾、蝗虫、瘟疫等自然灾情,且灾情较大,饥饿甚广,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致使明朝社会动荡不安,农民起义四起,海上倭寇不断骚扰沿海边民百姓。

邱云飞等学者研究认为,明朝自然灾害的种类有水灾、旱灾、虫灾、地震、瘟疫、沙尘、风灾、雹灾、雷击、霜灾、雪灾、冻害12种。而在崇祯时期的17年间,自然灾害有旱灾、水涝、蝗虫、地震、风暴、暴雪、冰雹7种,其中旱灾发生频率最高,灾害重,饥荒久,范围广,对农业生产危害极大致使民不聊生。而陕西受灾最为严重,据明朝进士马懋才在《备陈大饥疏》中描述:“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味苦涩,以延不死。至十月,蓬草尽,则争剥树皮以充饥,以求缓死,迨年终,树皮又尽,则掘山中石块(观音土)以果腹,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门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析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人皆为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必燥热而死。”[5]河南河北在崇祯年间自然灾害也十分严重,旱灾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出现了野无青草,妻离子散,骨肉相残食的局面。另外,宁夏、辽东、山西、山东、湖广、江苏、浙江等地也都连续出现旱情,蝗虫肆虐。明史学界研究发现:“无论从灾荒总数,还是成灾频度,以及灾荒的破坏力,明代的灾荒都是空前的,仅以灾荒频度而言,明代也首当其冲。”[6]旱灾致良田颗粒无收,但税役不减,又加上官员腐败横行,民众则纷纷弃田而逃,导致土地大量荒芜,这又使得饥荒之年雪上加霜,严重影响百姓生活,于是全国多地农民纷纷起义。据《清太宗实录》(卷65)记载:“禾稼不登,人皆相食,或食草根树皮,饿死者十之九。兼以流贼纵横,土寇劫掠,百姓皆弃田土而去,榛芜遍野,其城堡乡村居民甚少——明之国势已如此矣。”

朱舜水在《中原阳九述略》中说道:“水旱灾荒,天时任其丰歉;租庸丝布,令长按册征收。影占虚悬,巨猾食无粮之土;收除飞洒,善柔赔无土之粮。敲骨剥肤,谁怜易子!羡余加派,岂顾医疮!金入长安,蟊贼腾循良之誉;容先曲木,屠伯叨卓异之旌。未闻黩货有勾罢之条,惟见催科注阳城之考。盗贼载途,惟工涂饰;虫蝗满路,孰验灾伤?夫如是,则守令安得不贪!由是而监司、而抚按尽可知也矣,而佐贰、而首领更可知也矣!此见任官害民之病也。”[7]有学者认为,严重的自然灾害拖垮了明朝的社会经济,为清军入关创造了天然的条件,加速了明朝的灭亡,这种观点不无道理。朝代的更替,往往是在某个偶然发生的事件诱导下产生的必然结果。虽然,事物的质的变化是由内因决定的,但是外因加剧了内因的变化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自然灾害加上内忧外患的社会政治环境,明朝的封建统治岌岌可危。

(二)社会环境:政治腐败

朱舜水出生于明万历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此时的明朝已处多事之秋。万历皇帝笃信道教不问朝政而致使政治腐败;“北虏南倭”问题不断升级;宦官当政;朋党之争;土地兼并严重;社会各种矛盾如阶级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以及民族矛盾不断激化,对抗激烈,斗争残酷。如宁王朱宸濠叛变,北方女真族与明朝的长期战争,以李自成和张献忠为首的农民起义不断在全国涌现;张居正经济改革效果欠佳;自然灾害频发。明末的社会政治情况如朱舜水在《答源光国问先世缘由履历》卷所说,“此时天下大乱,宪纲荡然,前后不相闻知,外内不相照会”。[8]从中也可知朱舜水拒绝明朝廷12次征召而始终不受的缘由。朱舜水“隐姓埋名”,隐藏自己的真实能力,“况瑜一意弢藏,严禁家人子弟,不许一字宣露,止称生员”。拒绝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朱舜水深知明朝政治腐败,不愿同奸党同流合污,败坏恩义。“征不佞时,当国者为马士英,奸相也。彼时马士英遣其私人周某,同不佞之亲家何不波,到寓再三勉励,深致殷勤。若不佞一受其官,必膺异数。既膺异数,自当感恩图报。若与相首尾,是奸臣同党也。若直行无私,是背义忘恩也,是举君自伐也。均不免于君子之议,天下万世之罪,故不顾身家性命而力辞之。”[9]就是受监国鲁王征召出仕,也是勉强同意,且“权称贡生,悠然隐避初意”。其中的缘由是鲁王此时身居舟山,而朱舜水也居于舟山,如果拒绝征召,“恐涉欺君,罪不可贳,是故酌量其中”。从朱舜水自述及拒绝朝廷征召来看,明末的社会政治环境相当恶劣,吏治腐败严重。黄尊素(1584—1626)在上书朝廷时说道:“阿保重于赵娆,禁旅近于唐末,萧蔷之忧惨于敌国,廷无谋幄,边无折冲,当国者安危之机,误国者获耻败之局,不于此进贤退不肖,而疾刚方正直之士仇雠,坠下独不为社稷计乎。”[10]而对于朱舜水来说,后来的亡国之痛是无以言表的。如王船山在《船山记》中所言,此痛之巨,连大地也无法容忍。

实际上,明朝在16世纪初已经开始走向深度腐败,弘治皇帝在《罪己诏》中明确承认:“朕深居九宫,虽虑周天下,而耳目有不逮,恩泽有未宣。”[11]到了明神宗更甚,据《明史·神宗本纪》记载:“明之亡实亡于神宗。”清高宗乾隆在其所撰《大明长陵神功圣德碑》中写道:“明之亡非亡于流寇,而亡于神宗之荒唐,及天启时阉宦之专横,大臣志在禄位金钱,百官专务钻营阿谀。及思宗即位,逆阉虽诛,而天下之势,已如河决不可复塞,鱼烂不可复收矣。而又苛察太甚,人怀自免之心。小民疾苦而无告,故相聚为盗,闯贼乘之,而明社遂屋。”[12]1571年,苏州所辖地长洲的县志编纂者说道:“上无作者,下午奉行者,卒至利不克修,患不克。赋缩民困,吾不知其终何所取给也!”[13]1598年,袁宏道在《猛虎行》中写道:“甲虫蠹太平,搜利及丘空。板卒附中官,猛击钻族如蜂踊。抚按不敢问,州县被呵斥。槌掠及平人,千里旱少赤。兵卫与邮传,供亿不知几。即使沙沙金,官支已倍蓰。矿徒多剧盗,嗜利深无底,一不酬所欲,忿决如狼豕。三河及两浙,在在竭膏跪。焉知疥癖忧,不延为疫痏。”[14]1618年,明朝政府借辽东战事紧急向民众征银520万两,相当于全年赋税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更严重的是不论田地肥瘠、农作物丰歉,都要以各种名目强征银两,滥用徭役,迫使生活贫苦的农民抛弃仅有的小块土地而沦为地主的雇工、奴婢或流民、饥民。这说明明朝中后期朝廷官员的腐败问题严重,既横征暴敛,强取豪夺,工作上又敷衍了事,随波逐流,无意愿做实际有意义之事。

朱舜水在《中原阳九述略》中明确指出,政治上,官吏“鱼肉小民,侵牟万姓”,“缙绅罪贯满盈,百姓痛入骨髓”;思想上,官员道德沦丧,“奔竞门开,廉耻道丧;官以钱得,政以贿成”。有杨镐、吴三桂等人通敌投清。科举制度则是读书人谋取官职的工具,“主司以时文得官,典试以时文取士,竞标取艳,何取渊源。……惟一剽窃为工,掇取青紫为志。谁复知读书之义哉!”[15]他还说道:“幽、冀、兖、豫五省苦于俵马、驿马,俵马有孳生印烙之弊、驿马有恤马需索等弊;江南有白粮糙粮、粗布细布之弊。一经签役,立致倾家。总来官不得人,百弊丛集。百姓者,黄口孺子也;绝其乳哺,立可饿死。今乃不思长养之方,独工掊克之术,安得而不穷!既被其害,无从表白申诉,而又愁苦无聊,安得不愤懑切齿;为盗为乱,思欲得当,以为出尔反尔之计。”[16]朱舜水的知己抗清英雄王翊在与朱舜水密谈时,对朱舜水说:“‘呜呼!国家之事,既不可成矣,无奈之何。’仆(朱舜水)曰:‘属兵犹多,言何然乎’?又曰‘属士皆贪利多通虏者,城破不日,先生冥去矣。’”[17]朱舜水在回答人见竹洞时也说:“时预国政有理学之党、有文章之党,日日相轧相抵,争权不己。继之以连年之凶慌,故闯贼作逆、鞑虏夺位,皆是奸逆之臣为之祸根矣。”[18]可想而知,明朝政府已经腐败到何种程度。似乎在众目睽睽之下,属士通敌而无办法可治。

(三)经济文化:经济停滞,奢靡成习,思想脱离现实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在《大国的兴衰》一书中写道:“在近代以前的各个文明中,显得最先进、感觉得出最优越的,莫过于中国文明。15世纪时,中国人口达到1亿—1.3亿,而欧洲只有5000万—5500万。中国有卓越的文化;又有大片异常肥沃灌溉便利的平原,从11世纪开始,由一个优良的运河系统连接起来。中国有一个等级森严的统一政府,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儒家官僚集团掌权;这个政府使中国社会成为具有内聚力的、高度发达的社会,国外来宾对此莫不称羡不已。”[19]据《明实录》记载,明朝人口已达7000余万,[20]由于人口众多加上资本主义的萌芽,手工业、农业和商业得到大力发展,还出现了商业集镇。自万历元年至崇祯十七年(1573—1644)的72年中,葡萄牙、西班牙、日本诸国由于贸易关系而输入中国的银圆至少在一亿元以上。[21]据侯外庐先生研究:“从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叶,也就是从明嘉靖到万历年间,是中国历史上资本主义萌芽最显著的阶段。”[22]应该说,明中期以前,经济相当发达。因而,商品经济不断侵蚀封建经济结构,动摇了明朝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基础。对于封建政权来说,并不是利好消息。在科技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方面,17世纪初的明朝已慢慢落后于欧洲。西方的传教士如利玛窦、汤若望、熊三拔等将西方的自然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如数学、物理学、机械学等理论和技术介绍到中国,特别是火器制造技术,“西学”已明显显示出优势和技术的先进性。[23]

在国家政策上,明朝后期实行闭关锁国政策,重农抑商,既伤害小农经济又扼杀民间工商业资本,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而西方这时期却是不断拓宽视野,实行拓海政策,发展商业经济。如邓小平所言:“郑和下西洋还算是开放的。明成祖死后,明朝逐渐衰落。……如果从明朝中叶算起,到鸦片战争,有三百多年的闭关自守,……把中国搞得贫穷落后,愚昧无知。”[24]明朝皇权专制统治,只重视官办商业,又加朝廷腐败,苛捐杂税日益繁重,对商品经济发展产生极大影响,百姓生活极为困苦。如万历四十八年(1620),浙江慈溪奉征加派辽饷银6614两,内田每亩加征银9.78两,地每亩加征银9厘,山每亩加片银7.2厘。[25]余姚在万历四十年(1612)也增加饷银7917两,内田每亩加银9.7两,地每亩加银9厘,山每亩加银7.2厘。崇祯末年(1643),又加饷田每亩共科银1.3钱。[26]贫苦农民纷纷抛地流浪或沦为佃农、雇工或饥民。社会上有“老翁佣纳债,稚子卖输粮”“易子而食”[27]的现象和十室九空之状况,明代理学家吕维祺撰写《请免河南粮疏》道:“旧征未完,新饷已催,额内难缓,额外复急,村无吠犬,尚敲催追之门,树有啼鹃,尽洒鞭扑之血,黄埃赤地,乡乡几断人烟。白骨青磷,夜夜常闻鬼哭。”如此,社会矛盾不断加剧,经济发展似乎处于停滞状态。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早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对明清社会作了“停滞论”的论述,书中写道:“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繁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许久以前,它似乎就停滞于静止状态了。”[28]

而且,明末的社会奢靡之气渐趋高盛,日甚一日。乾隆时期的《震泽县志》对明朝的社会风气有如下概括:“在明初,风尚诚朴,非世家不架高堂,衣饰器皿不敢奢侈。若小民咸以茅为屋,裙布荆衩而已。即中产之家,前房必土墙茅盖,后房始用砖瓦,恐官府见之以为殷富也。其嫁娶只以银为饰,外衣亦止用绢。但至嘉靖中,庶人之妻多用命服,富民之室亦缀兽头,循分者叹其不能顿革。万历以后,迄于天、崇,民贫世富,其奢侈乃日甚一日焉。”[29]吴晗在《晚明仕宦阶级的生活》一文中也写道:“在十六世纪初期的仕宦生活已经到达这地步。风俗之侈靡,自上而下,风行草偃,渐渐地浸透了整个社会。”[30]明中叶之后的仕人似乎有这样的观念:“帷裳大袖,不丝帛不衣,不金线不巾,不云头不履。”[31]可想而知,明末社会的奢靡之风兴盛,奢侈之风对本来固有的“贵贱有等”的社会秩序发起挑战,整个社会形成了“一切不平等的制度均可用金钱财富打破”的氛围。[32]根据日本学者森正夫教授研究,明末秩序发生了尊卑、良贱、长少、上下、主佃、主仆、绅民等社会关系颠倒的现象。[33]社会风气又倾向物质主义,读书求仕是社会主流,“在沿海和内地城镇,掀起一片社会变迁的风潮,‘风俗之靡,海内皆是’。由衣食住行的物质文化开始,竞相华侈僭越,然后及于人伦道德关系之精神文化”。[34]

思想文化上,文化艺术向世俗化方向发展,并逐渐趋向于虚无主义,知识文化人士坐而论道,空谈阔论,对当时社会不正之风或社会改革如张居正改革的严重脱离实际等问题不能有效纠正。书籍的阅读和传播受到皇帝喜好的限制,如洪武皇帝希望官员们阅读一些有关法律、条例和礼仪的书籍以及朱熹和宋代程朱学派的儒学著作,希望普通人阅读一些与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有关的介绍简单技术和操作原则的书籍,而不要去阅读其他的著作。否则,会招来禁锢或杀身之祸。明朝最著名的作家之一李贽被弹劾最后自杀,就因为其批评儒家的一些经典思想而遭到张问达等人的猜忌,他的作品被认为对年轻一代产生危害以致他锒铛入狱,同样类似遭遇的还有屠隆等人。根据朱舜水分析,当时社会上的宋明理学学者如墙头草,只看官僚脸色行事,脚踩两条船,只重自己的私欲。还有一股无学问之人,好打压排斥异己者。“道学诸先生,而文章之士之黠者附之,其实踏两船,占望风色,而为进身之地耳。科目诸公,本无实学,一旦登第,厌忌群公高谈性命。一居当路,遂多方排斥道学,而文章之士亦附之。”[35]钱穆先生对明代学问给予严厉批评:“学问空疏,遂为明代士人与官僚通病。掌握独裁权的皇帝,往往深居渊默,对朝廷事不闻不问,举世闻明朝形成群龙无道之象,而明代风习又奖励廷臣风发言事,于是以空疏之人,长叫嚣之气,而至于以议论误国。”[36]

宋明理学从11世纪到17世纪700年的时间里流行于中国封建社会,比经学、佛学、玄学流行的时间都要长,对中国哲学思想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所以明代社会甚为推崇程朱理学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匡扶其为统治阶级的官方思想。其思想核心是“天理”说和“格物致知”论。“理”或“天理”是宇宙万物之源,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根本法则,人和物各自之理源于天理,强调“存天理,灭人欲”。这种思想观点发展到明朝后期成为道德上的义理而忽略了实理意义,变成思想上的虚无主义,抹杀了人们对功利的正当需求,泯灭了人们不断开拓的进取精神。不过,这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教化,将天理、人伦和人欲结合起来,为统治阶级提供了精致的思想理论指导,但却割裂了思想和实际之间的链接关系。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要求其言行达到“存天理,灭人欲”的圣人高度,实在是思想上的意念而已,行为上难以做到。因此,程朱理学越来越偏离实际,已经不适合明末的社会现实,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已起到了阻碍的作用。元代大儒袁桷对程朱理学早就有了批判:“自宋末年尊朱熹之学。唇腐舌弊端,止于四书之注。凡刑狱簿书、金谷户口、糜密出入,皆以为俗吏而争鄙弃。清谈危坐,卒至国亡而莫可救。”[37]朱舜水将明末社会脱离现实比作“析理入于牛毛”,根本毫无现实意义。他在《勿斋记》中写道:“世之学圣人者,视圣人太高,而求圣人太精。谓圣人之道,一皆出于自然,而毫无勉强。故议论臻于寥廓,析理入于牛毛,而究竟于圣人之道之不知其几千万里已!几千万里而已也,容有至之之时,卒之马牛其风,愈趋而愈远,是皆爱高喜新之病害之也。”[38]在《与安东守约书》中也写道:“中国以制义取士……彼原无意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即嘉隆万历年间、聚徒讲学、各创书院、名为道学、分门别户、各是其师。圣贤精一之旨未阐、而玄黄水火之战日烦。高者求胜于德性良知、下者徒袭夫峨冠广袖、优孟抵掌、世以为笑。是以中国问学真种子几乎绝息。……贤契慨然有志于此、真千古一人、此孔孟程朱之灵之所钟、岂以华夷、近晚为限?幸惟极力精进、以卒斯业、万勿为时俗异端所挠也。”[39]浙东学派陈亮也公开反对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他主张“义利双行”。意思是说既要讲仁义道德,也要讲功利主义。陈亮认为:“义利双行,王霸并用。”朱舜水较为赞同陈亮之说,道:“仆谓治民之官与经生大异,有一份好处,则民受一分之惠,而朝廷享其功,不专在理学研究也。晦翁先生以陈同甫为异端,恐不免过当。”[40]

朱舜水对朱熹的“格物致知”哲学思想也给予尖锐的批判,“若欲穷尽事事物物之理,而后致知以及治国平天下,则人寿几何,河清难俟。故不若随时格物致知,犹为近之”。[41]意思是说,如果想穷究事物原理而求得知识,再去治理国家,则为时已晚。因为人生寿命短暂,事物原理还没有穷尽,就已经一命呜呼了,于是,朱舜水认为,“故不若随时格物致知,犹为近之”。[42]不过,此言也有欠妥之处。一是失去思考问题的逻辑性,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二是容易冒进,缺乏科学论证,容易造成屁股决定脑袋的做法。

另外,在明中晚期到清,较有影响的是陆王心学的主观唯心主义思想。其核心是“心即理”“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致良知”“知行合一”。而且,陆王心学强调的“知”和“行”也是来源于心,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良知是与生俱来的道德自觉和人的主观认识,人们的是非善恶观都来自于先天具有的“良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千姿百态之事物都来自于“良知”,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也是通过“良知”判断。王阳明认为:“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43]这是典型的先验论观点,如果天生就有良知和道德自觉,那后天就没有学习的必要了。朱舜水认为:“生知之资,自文王、周公而后,惟孔子、颜渊而已。孔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又曰‘十室九邑,必有忠信如某者焉,不如某之好学也。’他如‘学而不厌’,‘下学上达’,不一而足。其于颜渊也,不称其‘闻一知十’,而亟道其‘不迁怒、不贰过’为‘好学’,是可见矣。”[44]所以,在道德败坏、政治腐败、人心不古的明末,政府还以宋明儒学的道德自觉作为官方的主导思想,难怪朱舜水批评其为“纯弄虚脾,捕风捉影”[45]的学问。他批评说:“宋儒辨析毫厘,终不曾做得一事,况又于其屋下加屋哉?”[46]当然,朱舜水也认为宋儒之学也有有价值一面,而其陋习不可以学。他反驳王阳明的“良知是赤的”观点——“良知岂是赤的来”,认为王阳明的良知观过于理想化,没有实践操作性。李甦平教授对王阳明的“良知”观也作了讨论,他认为:“‘良知’作为一种主观认识和道德观念,是不学自能,不教自会的。这就是王阳明‘良知’的基本内容。”[47]

所以说,明末的思想文化是落后的、僵化的,严重脱离现实,思想文化只是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思想文化失去活力,助空谈,抑实学,推崇与明末社会严重不符的宋儒理学,导致明末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处于崩溃状态,明末的封建统治陷于风雨飘摇之中。这为朱舜水实理实学思想的建立奠定了现实基础,预示了实理实学思想在当时现实社会中会发挥重要作用。这也给了朱舜水后来逃亡日本坚定传播儒家文化即实理实学思想勇气和信念,事实也证明朱舜水实理实学思想对日本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