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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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原则奠定新时代中俄关系坚实政治基础

2001年7月,中俄两国领导人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概括了中俄关系的主要原则、精神和成果,并将两国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思想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为两国关系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条约》体现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深化与升华,是指导21世纪两国关系发展的纲领,《条约》确立的原则奠定了新时代中俄关系的牢固政治基础。

(一)相互尊重、和平共处

遵循《联合国宪章》规定和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中俄尊重彼此的传统文化、主权和领土主权、社会制度以及发展道路,在相互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也不相互采取经济及其他施压手段,不把自己的意志和模式强加于对方,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对方内政,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彼此间的分歧。中俄相互尊重、和平共处顺应了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历史潮流,体现了民主和包容的精神,并树立了国与国之间求同存异发展友好关系的典范。

(二)相互支持维护本国核心利益

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的问题时,中俄相互给予坚定有力的战略支持。一方面,支持对方在维护本国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的政策。俄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中国对俄罗斯打击车臣恐怖分裂主义和各种恐怖势力同样给予坚定支持。另一方面,不为任何第三国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提供帮助和便利。双方承诺不参加任何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不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中俄坚定支持对方维护本国核心利益,既保障了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也有力维护了和平稳定的地区安全环境。

(三)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

在总结过去数十年两国关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俄打破了冷战期间大国关系不是结盟就是对抗的旧思维和旧模式,确立了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新型国际关系原则。中俄共同致力于构建新型伙伴关系,承诺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互不将各自的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落实边境地区军事领域相互信任和裁减军事力量的措施,并强调根据有关协定进行的军事和军技合作不针对第三国。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体现了国家之间以互信求安全、以互利求合作的时代要求,并使中俄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

(四)坚持多边主义

中俄坚定支持多边主义,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重申各自根据《联合国宪章》及其参加的其他国际条约所承担的义务。长期以来,两国共同致力于加强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合作,确保联合国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的主要责任;加强在国际金融机构、经济组织和论坛框架下开展合作;推动在两国周边地区建立多边安全和合作机制。中俄积极践行多边主义,使两国合作超越双边范畴而具有多边意义,在凝聚全球共识和协调全球行动方面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五)高层交往机制化

为给落实《条约》提供强力支持,双方一致同意利用并完善各级别的定期会晤机制,特别是《条约》确定建立最高级和高级定期会晤,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要而迫切的国际问题交换意见和协调立场。在机制化的高层交往中,两国领导人通过频繁互访和密切联系,建立了高度的相互信任和深厚的个人友谊,牢牢把握了中俄关系持续向好发展的航向,并推动中俄各领域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

总之,中俄睦邻友好合作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更为地区和世界和平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条约》确立的基本原则表明中俄已经建立起全新的国际合作模式,并奠定了新时代中俄关系坚实的政治基础。在《条约》原则和精神的指引下,两国关系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并成为大国、邻国睦邻友好、互利共赢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