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性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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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公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公民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要求也逐渐多元化。为满足公民需求,政府竭尽全力履行职责和权力,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为公民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逐步加大对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缩小城乡与区域间的差距,为公民的生活提供了基础保障。然而,由于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村公共服务是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块短板,即农村公共服务无论是数量抑或是质量与城市公共服务的差距都十分明显。农村公共服务是农民生存权利的保障,也是政府发挥服务行政职能的要求。农村是中华文明的根基,农村社会稳定是国家稳定的根本,农村是我国治理民主化的“试验区”,为农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有利于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和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加速,有利于我国实现伟大民族复兴、国家强盛。

针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中出现的供需不平衡、发展不充分和供给碎片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性治理为解决以上不足提供思路,其根本在于农村公共服务目的的明确、方法的优化和理论的支撑,即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性治理为手段,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九项专题现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厘清原因,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进行学理分析和实践剖析。

基本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的六个子系统,是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的六个因素,即主体子系统(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的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供需子系统(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的根本目的:农民基本公共需求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相契合)、价值子系统(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的动力:保障农民享受基本农村公共服务的权利)、理论子系统(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的基础:“服务三角”模型、整体性治理理论、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技术子系统(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的方法:信息化手段供给农村公共服务)和制度子系统(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的依据)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是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成效的关键。

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以河南省新乡市所辖的延津县、原阳县、封丘县、辉县市和卫辉市(县)的2537个农户关于农村公共服务调查问卷和264份访谈提纲及相关资料为样本,从农民关于农村公共服务的需求强烈程度得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性治理九项专题的优先发展顺序: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农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农村教育公共服务、农村安全公共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公共服务、农村就业公共服务。以客观数据为支撑逐项分析每个专题的现状和问题,从整体性治理角度探索问题产生的原因。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性治理也需用“新时代”眼光进行审视。农村政治文明为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提供政治保证;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主体多元化、多中心治理协作化、供需结构科学化和治理系统协调化为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引入新思路;以国家政策引导、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第三方评估”和“大部制”构思下的党和政府机构改革等政治实践为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带来启示。农村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农村公共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