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幸福是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
人类行为有没有终极目的?幸福是不是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乃至经济学要不要关心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这些是幸福经济学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
幸福(happiness,subjective well-being)与快乐(hedonic,pleasure,happiness)是在人的心身一体性基础上、以人与对象的物质存在与消耗为基础又产生与超然于这种物质之上的愉悦的心理感受或精神体验。[5]表面上看,人类行为大多表现为对各种物质对象与现实利益的追求。如食物、住房、汽车、金钱等。然而,在这些物质形式追求的背后,人类行为在本质上无一不是对于精神快乐的需要和追求。人们之所以喜好金钱、住房、食物、名誉等,只因为它们能够给人带来快乐满足或者是产生主观幸福感。可口的饭菜带来味觉的快乐,美妙的音乐带来听觉的快乐,幽雅的居所带来安全与舒逸感的快乐,科研成果带来创造欲的满足。人类的所有有意识行为在终极本质上均表现为对精神快乐的追求与痛苦的避免或减轻,物质对象是达到这些快乐满足的途径、载体与手段,快乐与幸福才是贯通所有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幸福是生命的意义和目的,是人类生存的终极目标。[6]或者说,“追求快乐、避免痛苦是人的本性。不论我们对快乐如何理解,我们所追求的都是我们认为快乐的东西,而不是与之相反”。[7]
古希腊以来,欧洲哲学中一直有关于快乐与幸福的本体论思想研究,以探究与辨明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是什么的问题。快乐幸福几乎成为欧洲思想大家的基本选题。从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柏拉图、伊壁鸠鲁到中世纪的洛克、爱尔维修、边沁、费尔巴哈、傅立叶、欧文、罗素,直至现代的马斯洛、马尔库塞、西托夫斯基等,从未间断过对快乐幸福思想的研究与传播。伊壁鸠鲁认为,人生来就有谋求幸福的欲望,这种欲望是他一切行为的基本原因。伊壁鸠鲁的这一认识代表了后来诸多欧洲思想大家的共同的人生观与社会价值观。
从目的论哲学讲,人们做不同的事情就有不同的具体目的或目标。根据对立统一原理,在人类各种彼此独立且可能看似相互对立的行为目的(比如求生与寻死的对立)中间,存在一个能够统一所有具体目的、支配所有人类行为的目的一般。因为,从“人”或者“类的人”角度,必有共同性;而从目的的角度说,一旦达到最高的抽象,“人的目的”定然是统一、共同的。无所不包的人类行为的具体(特殊)目的,都接受着一个统一(一般)目的的支配,从而使个体行为能够趋于一致,避免分裂。也只有这个统一目的即人类行为目的一般(我们称为终极目的)才反映着人类需要与行为的共同本质。这个人类行为的目的一般或者叫终极目的就是作为人类行为元驱动力的“趋乐避苦”原则或者叫快乐原则。[8]伊壁鸠鲁认为,人一降生就有趋乐避苦的天性。这种与生俱来且持续存在的感觉与要求,使追求快乐成为人类的共同本性。人类之所以会产生趋乐避苦的欲望,只因为快乐是带来利益(对身心有好处)的活动的表现,痛苦是带来伤害的活动的表现,这些活动的利害或是相对于个人或种的整个组织器官而言,或是相对于其中的某一部分而言。因而,追求快乐的欲望归根结底是人生命本身的需要。[9]
从心理形成机制上讲,人类行为都是以人的各种生物官能欲望的存在为基础,而将客观外部世界带入人脑中的应答。[10]这种生物官能欲望是人的“本能”,一个更加适合替代本能的现代词汇叫“内驱力”。脑中枢根据传入信号与自身各种欲望满足情况产生需要或排斥的内驱力行为。[11]因此,人类的各种行为实际上都是对以中枢兴奋为生理基础的精神快乐或趋乐避苦需要的追求。现代脑波测试与核磁共振技术已经证明了这一理论机理的科学性,同时也证明了人类心身一体性基础上的脑物质机能的快乐与痛苦的客观性。
因此,人类行为有其终极目的、共同目的或者叫目的一般,这个终极目的就是快乐、幸福或者以正负向形式表达出来的“趋乐避苦”。人们的一切行为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各自具有偏好结构的快乐满足。无所不包的人类行为皆在一定的精神快乐需要支配下产生,皆为实现一定的快乐需要满足而展开。[12]在英国经济学家理查·莱亚德(Richard Layard)看来,快乐是最终目的是毫无疑义、“不证自明”的。[13]或者如同美国哈佛大学幸福公开课讲师本—沙哈尔(Tal Ben-Shahar)所说,生活本身的目的就是获得幸福,追求幸福让众生殊途同归。[14]
宋承先教授晚年一再强调指出,人的三大本能性欲望——官能欲、物质欲、追逐欲是人类行为的根本动力,是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15]他认为,必须从人类行为的欲望本源来解释经济与社会现象。宋承先教授的这一经济学思想为进一步揭示人类欲望的内核——快乐、幸福感以及为幸福经济学的构建提供了某些思维方法。马歇尔认为,经济学家也像别人一样,必须关心人类的最终目的,并考虑各种满足的实际价值的差异。因此,人类行为不仅有其共同的终极目的,而且经济学同样要关心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问题。对此,边沁、马歇尔、卡尼曼、黄有光、莱亚德、Bruno S.Frey等均采取了一致认同的态度,体验经济学则直接把快乐置于经济学的核心地位并以快乐心理学为支持手段展开其经济学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