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传统文化与伦理学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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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伦理思想与全方位共同体建设

于盼盼[1]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致力于推进与沿线国家全方位的开放合作,倡议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2]。在构建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时,既要加强经济合作,促进多方经济发展,又要加强文化交流,互相借鉴优秀文化成果,又要在政治交涉中强调相互之间的信任,又要多方共同承担保护环境、维护和平等责任。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获益,更是经济、文化、政治、生态等合一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交流。这一倡议体现出了极具特色的“中国智慧”,此“中国智慧”的背后还蕴含着极其丰富的儒家伦理思想。儒家伦理思想既“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居于主干地位”[3],也在中国现代伦理思想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作用。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重视儒家伦理思想并非固守传统,而是应用儒家伦理思想,更好地为现代社会服务、为共同体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其次儒家伦理思想是可以和此倡议结合起来谈的,一方面我们可以基于这一倡议,正确认识儒家伦理思想;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基于儒家伦理思想,为全方位多层次共同体建设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本文主要是以先秦儒家伦理思想为理论基础,以新时代全方位、多层次共同体建设的倡议为出发点,为各国之间经济、文化和政治上的合作、交流和交涉提供伦理学理念的支持,并通过这些儒家伦理学理念凸显出极具中国特色的“中国智慧”。

一 经济合作中“重义兼利”

有些学者将儒家义利观笼统的概括为“义利对立、重义排利”,这是不太严谨的。儒家并非一开始就讲“义利对立”,如孔孟荀,他们是不反对追求有“义”之“利”的。自孔孟荀之后,儒学家们的义利发生了一些改变,“利”的地位逐渐被削弱,直至宋明理学家以“存天理,灭人欲”为基础将义利完全对立起来,重义排利。在全方位、多层次共同体建设中,经济合作所应坚持的正确义利观,很显然不是宋明理学家所倡导的“义利对立、重义排利”,而是较符合孔孟荀义利观的“重义兼利”。

孔子的义利观大致可归结为三个方面:第一是追求“利”乃是“人之所欲”。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4]。但凡是“人”,不论是君子还是小人,“利”、富贵都是他们的“所欲”;第二是追求“利”应以“义”为前提。虽然孔子承认“利”是“人之所欲”,但他强调“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5]。此处所言的“道”是君子之道、天下之道,即“道义”。不以此“道义”为前提的“富贵”、钱财,于孔子来说犹如“浮云”,“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6]的朴实生活,就足以让他“乐亦在其中矣”。“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7],即是在说孔子认为富贵求与不求,在于可与不可,不在所行之事、所处地位。孔子不反对人对合道义之富贵的追求,所反对的是人们去追求不符合“义”的“利”;第三是君子与小人义利观的不同。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8]。“君子义以为质”[9],对“利”取之有道且取“利”皆以“义”为先,小人却只在乎“利”,“放利而行”,终会导致“多怨”[10]。从孔子的言论可以看出孔子并非将义利对立起来,而是讲求取利以义为先、重义且不反对可求之利。

孟子、荀子继承孔子的义利观,孔子所讲三个方面,他们皆有涉及。第一,孟子说“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好色,人之所欲……富,人之所欲……贵,人之所欲”[11],他也认为追求富贵、利乃是“人之所欲”。荀子则是更进一步指出“好利”乃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无待而然也,禹桀之所同也”[12],他将人欲利、好利解释为一种无待而然、生而就有的。第二,孟子认为应该以义为先,“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13],若以利为先,人们的欲望是很难满足的。第三,荀子亦认为君子与小人对待“利”的态度不同,他说:“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若其所以求之之道则异矣。”[14]君子“好利”是以“义”为先、取之有道;小人“好利”则是以“利”为先,不顾及可与不可。

综合来看,孔孟荀“重义”且不反对追求符合“义”的“利”,可以归结为“重义兼利”的义利观。孔孟荀的这种义利观在现代社会仍可发挥一定的作用,作为一种伦理理念,它被用在全方位共同体建设中,可以变成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理念,促进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会议中曾多次指出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要坚持正确的义利观,要重视利,更要重视义,“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15],肯定了儒家“重义兼利”的义利观可以为当今的经济合作提供理念支持。经济合作是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保障,而经济合作又需要一些正确的伦理观念、价值观念指引方向。在同周边国家开展经济合作时,首先要做到的是不可违背国与国之间的道义,以义为利;其次要注重各个国家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所谓“利者,义之和也”[16],经济合作要实现就是建立在道义的基础上而实现的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二 政治沟通中“诚”与“信”

作为儒家伦理思想体系中一个重要范畴,“诚信”对于中华民族以诚待人、讲求信用的文化传统的形成,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在共同体建设的过程中,尤其是在认识到政治互信是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合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之后,批判继承和弘扬儒家伦理中的“诚信”思想,把握其根本内涵,对于国与国之间的和谐关系,对于沿路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合作,以及对于推进经济共同体建设,都有其积极意义。

在儒家伦理思想中,诚与信关系密切,《说文解字》有言:“诚,信也”“信,诚也”,诚与信是可以互训的。“诚”与“信”自先秦开始连用,此后作为一个统一的范畴,“诚信”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中一种非常重要的道德规范。“诚信”大致有三种内涵:真实、诚实、言行统一。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诚信”对社会生活中的诸多层面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首先,诚信影响一个人人格的形成。“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认为人不能不讲诚信,否则就如同“大车无輗,小车无軏”[17],不可行之。孔子以车輗、軏为喻,说明诚信影响人基本品格的形成,人如果没有诚信,就会难以安身处世,更别谈理想人格之养成。儒家对理想人格即君子的要求是“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18],对君子的描述是“不动而静,不言而信”[19]。其次,诚信影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从狭义的即“与朋友交”的层面上看,言而有信是必不可少的。《论语》中多次提到孔子之弟子重视与朋友应有信,如曾将“与朋友交而不信乎”[20]作为其反省自身的内容之一,子夏也说:“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21],这与孔子教导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22]是分不开的。孟子是从五种人伦关系即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来谈“与友交应有信”的,他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23]从广泛的意义即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上看,言行一致仍是必不可少的。言行一致、诚实守信之人往往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但如若人之言“悾悾而不信”[24],且“巧言,令色”[25],则很难与人和谐相处。不论是狭义的“与友交”还是广义的“与人交”,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而言,诚信都是不可或缺的。再次,诚信影响商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商人经商追逐利益无可厚非,但是也应有“义”,此处的“义”内涵颇多,“诚信”乃是其中之一,在商业活动中以诚信为本、童叟无欺才是符合“义”的经商之道。诚信无诈的经商者,才能“商旅安,货财通”[26],赢得人们的信任,获得市场,最终实现效益最大化。最后,诚信影响一国之稳定发展。从君与民、臣的关系上看,臣子应取得君王的信任之后再去上谏,“未信,则以为谤己也”;君主应取得臣民信任之后再“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27]。子贡问政于孔子,孔子认为君王治理好一个国家需“足食、足兵、民信之”,不得已可以“去兵”“去食”,唯独“民信之”不可去,一个国家“民无信”则不立。[28]于君,臣民之信非常重要;于臣民,君王之信也是极其重要的。一国之稳定发展系于君与臣民关系之稳定,要想使君与臣民关系稳定就得君王与臣民皆立信于彼此。

儒家讲“诚信”既涉及个人基本人格的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社会关系,又涉及一个国家的稳定发展。在全方位共同体建设过程中,沿路国家政治互信的促进可以从儒家“诚信”观中汲取智慧。自全方位共同体建设的倡议提出之后,国际上也曾有过一些不和谐的声音。面对质疑与疑虑,中国坦诚以待,不断为共同体建设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拿出最大诚意与周边各国家沟通、合作,将“中国机遇”分享给沿路国家,使他们真正地认识到全方位、多层次共同体建设不仅仅是惠及中国一个国家的,并且是惠及沿路周边国家与人民的,打消了他们的疑虑,获得沿路国家的认同与信任。以诚相待,方可取信于人,中国之所以如此做法,与长期受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儒家之诚信观亦可在以后的政治沟通中发挥积极意义。

三 文化交流中“和而不同”

全方位共同体建设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合作、政治上的沟通,还是文化的交流与共享,是中国向周边国家展现中华文化魅力的过程,也是中国学习周边国家优秀文化的过程。文化上的交流应秉持一个包容的心态,这是当前现实状况的要求。各国文化异彩纷呈,要想实现交流,必须一方面尊重各国文化差异、理解个性,另一方面寻求共通之处,即坚持“兼容并包、和而不同”。全方位共同体建设致力于打造“文化包容”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先秦儒学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文化基因。[29]儒家所讲的“和而不同”理念亦可发挥其积极意义,促进各国文化健康交流,助力人类文明发展。

孔子有言:“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30],是在说君子重“和”且能认识到不同,小人则重“同”但不讲“和”。孔子之前的史伯曾对“和”与“同”进行过区分,他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31],“和”是“可否相济”[32],彼此差异但相辅相成,“同”为“不二”、无所差异。在儒家伦理思想体系中,“和”既是一种处事原则,也是一种理想境界。就君子与小人的处事准则来看,君子以包容的态度对待差异,与周围的人与事物保持和谐的关系且尊重理解彼此之间的差异,不强迫自己与人同亦不强迫别人与己同,小人不知调和差异而只知物同于己或己同于物。在面对差异与不同时,秉持“和”的理念,首先是要认识差异,其次是调和差异,最后是实现差异之间的和谐共处。如果一味地强调“同”,则很难找到一个适应于各种事物的统一标准,并且若以一个统一标准要求不同事物,如同“圆凿而方枘兮,吾故,知其龃龉而难入”[33],总有些“不同”要被舍弃掉,天下事物如同一物,“同则不继”,难以生成新事物。晏婴也说相同的事物放在一起,“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不同的调料与音符之间相互调和才能产生美味的佳肴与美妙的乐章。

在各国文化交流中亦是如此,各国之间文化上的差异性与多样性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状况,要想实现交流,消除差异使其趋同是不可能实现的,最恰当的处理方式是费孝通先生所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各美其美”为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其优秀的文化,要尊重各国文化的多样性以及认识到各国文化的差异性,“美人之美”是要尊重其他国家的优秀文化,认识其他国家文化的魅力,并且借鉴学习其他国家的优秀文化,“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是在各国文化的异彩纷呈而非排斥异己的“一枝独秀”,各国之间在文化上彼此尊重、相互借鉴,使得文化不断繁荣发展、人类文明不断进步,最后实现“天下大同”,这种“大同”不是天下文化如出一辙,而是更高层次上的、尊重差异和多样性基础上的“不同之同”。费孝通所说的这一处理不同文化之间关系的十六字,正是体现了儒家所讲的“和而不同”。中国古代受儒家“和而不同”理念的影响,在与其他各民族的文化交流也是采取包容的态度。

在全方位、多层次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中国是以一种“包容”的心态,一方面向世界展现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如沿路国家孔子学院的设立,发展了中国与这些国家的友好关系,增进他们对儒家文化的理解,另一方面认识到沿路国家文化的魅力,借鉴与学习这些国家优秀文化。中国在与沿路国家进行文化交流的过程中所体现的这种“包容”心态,是受儒家传统“和而不同”伦理观念影响的结果,也是发挥儒家伦理思想现代意义的过程。

四 结语

在先秦儒家伦理思想体系中,不论是“重义兼利”的义利观,还是“诚信待人接物”,还是“和而不同”,都体现了一个最为重要的范畴“仁”,或者说都体现了“仁”的境界。以“仁”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思想具有一定的现代意义,将其放在当前全方位、多层次共同体建设中亦可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下,用“重义兼利”的义利观指引沿路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在国与国之间的政治沟通中坚持“诚”与“信”,以“和而不同”的伦理理念、包容的态度进行文化上的交流,“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将稳步、健康的构建。


[1] 于盼盼,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哲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道家与道教。

[2] 新华社: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015年3月28日联合发布。

[3] 张岱年、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绪论”,《中国社会科学》1988年第6期。

[4] 《论语·里仁》。

[5] 《论语·里仁》。

[6] 《论语·述而》。

[7] 《论语·述而》。

[8] 《论语·里仁》。

[9] 《论语·卫灵公》。

[10] 《论语·里仁》。

[11] 《孟子·万章下》。

[12] 《荀子·荣辱篇》。

[13] 《孟子·梁惠王》。

[14] 《荀子·荣辱篇》。

[15] 《礼记·大学》。

[16] 《易传·乾文言》。

[17] 《论语·为政》。

[18] 《论语·卫灵公》。

[19] 《中庸》。

[20] 《论语·学而》。

[21] 《论语·学而》。

[22] 《论语·学而》。

[23] 《孟子·滕文公上》。

[24] 《论语·泰伯》。

[25] 《论语·公治长》。

[26] 《荀子·王霸》。

[27] 《论语·子张》。

[28] 《论语·颜渊》。

[29] 周世范:《儒学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作用探析》,《唐都学刊》2018年第34卷第5期。

[30] 《论语·子路》。

[31] 《国语·郑语》。

[32] 韦昭:《国语注》。

[33] 宋玉:《楚辞·九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