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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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评价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提出“强基层”的战略部署,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顺利进行的关键要素。2016年,《“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提出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强化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并通过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整合区域内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基层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并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次年,出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上述系列政策的出台,足见国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高度重视。

然而,第一,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匮乏,影响基层医疗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第二,医保定额与支付不科学、不合理,迫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限制医疗服务的供给数量。第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尚未建立,害怕无力承担医疗风险,不愿提供医疗服务。上述种种原因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渐渐弱化。同时,尽管全面推行医联体建设,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之间“联而不合”的现象较为常见,影响了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作用较弱。[1]目前,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的承载能力与分级诊疗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本章通过分析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供给现状,了解现行政策指导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剖析现存的问题与不足,并对未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