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晚年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卓越贡献
梅荣政
【作者简介】梅荣政,湖北秭归人。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高校“两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驻院研究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课题组第一首席专家,武汉大学当代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教材编委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教学与研究。出版有《马克思主义大辞典》《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等20余部著作,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研究》等报纸杂志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主持中央“马工程”国家重点教材、中央“马工程”特别重大委托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等多项。获中国国家图书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等多项。
卡尔·马克思曾评价自己最亲密的战友说“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是当代社会主义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1]。卡尔·马克思逝世之后,晚年的“恩格斯是整个文明世界中最卓越的学者和现代无产阶级的导师”[2]。他面临革命形势的深刻变化、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党内机会主义的严重挑战,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进行了新的探索,坚决捍卫和创新发展了他和马克思共同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原则。这包括多个方面的丰富内容,本文仅就恩格斯晚年深化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科学方法、实现社会主义道路、共产主义社会本质规定及其基本特征方面的卓越贡献,谈点学习研究的思考,以诚表对永恒恩格斯的缅怀、敬重之情!
一 恩格斯晚年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要著作和对其研究的方法
(一)恩格斯晚年的重要著作
恩格斯晚年笔耕不辍,著述甚丰。如1891年3月为马克思著的《法兰西内战》一书再版写的导言,1891年写的《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1892年为《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英文版和德文第2版写的序言,1894年写的《法德农民问题》,1884年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95年3月写的《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等,恩格斯晚年还给各国工人运动的领袖写了大量书信。这些书信,按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书信选编收集的,从1883年3月14日恩格斯致爱德华·伯恩斯坦的信,至1895年4月15日恩格斯致理查·费舍的信,一共89封。此外,恩格斯整理出版了马克思《资本论》第二、三卷。在这些著作、书信中,恩格斯根据社会发展和思想斗争的新形势、新情况和科学领域里的新成果,以科学社会主义为重点和核心,对马克思主义多方面的重大理论和运用问题,作出了精辟高深的新阐述,或提出了富有创造性的新见解、新观点,为后人研究现代社会主义的历史和理论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科学问题留下了珍贵的思想材料。
(二)把握恩格斯对科学社会主义新贡献的几个理论原则
1.恩格斯和马克思一起共同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
第一,科学社会主义成果的马克思方面和恩格斯方面。在科学社会主义史上,马克思、恩格斯从19世纪40年代参加社会主义的宣传和当时的社会运动起,直到1883年马克思逝世,两位现代无产阶级导师共同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成果。为了具体说明两位导师在这种共同精神生活成果中各自的独特贡献,列宁曾将其称为“在马克思方面”和“在恩格斯方面”,[3]分别列举了各自一些代表性的著作。在马克思方面,如《资本论》从经济学上科学论证了历史唯物主义,完成了剩余价值学说的创造和深刻说明,为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奠定了理论基础。《资本论》对资产阶级灭亡和无产阶级胜利、对无产阶级在整个资本主义制度中的真正地位、对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等的科学论证,深化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在恩格斯方面,如《反杜林论》(写于1876年9月—1878年6月)中的概论和社会主义编,论述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论述了从生产、分配和社会组织等方面消灭旧的分工,消灭城乡差别等实现共产主义的必要条件,论述了共产主义社会将消灭商品生产,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家庭观和教育观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入门”[4]之作。不仅如此,无论是马克思创作《资本论》,还是恩格斯撰著《反杜林论》,两位导师都经常就各自手中在研的重要理论问题及其叙述形式进行讨论、交换意见、相互启发,乃至互审文稿、为对方著作撰写某个部分,等等。列宁在介绍恩格斯“对工人阶级的功绩”时,基本上是把“马克思恩格斯”并提的。这清楚地说明,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为无产阶级锻造的精神生活成果。研究和评价马克思逝世之后恩格斯的独特贡献,不可忽视、忘记科学社会主义是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共同精神生活成果,更要警惕国内外那些拨弄是非的人,置两位导师共产主义世界观、根本理论原理、无产阶级立场观点方法的高度一致于不顾,以比较研究为借口,把事关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的重大政治问题和理论问题学院化、碎片化、去意识形态化,编织楔子打进马克思、恩格斯共同精神生活成果的内在联系中,编造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说,制造思想混乱,败坏人们的信念。
第二,深刻领悟在科学批判中发现新世界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新社会的本质规定和基本特征的揭示,与空想社会主义者对未来社会的构想,由于根本的理论基础不同,不可同日而语。恩格斯不是从什么绝对真理理性、正义性出发,去虚无缥缈地构想未来社会是什么、应该做些什么、马上做些什么。他和马克思一样,运用最彻底、最完整、最周密的发展论去考察未来共产主义的发展,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他在批判一些工人政党纲领、非科学的社会主义流派、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家等的错误思想、庸俗观点中,对未来社会的本质规定和基本特征进行了预想。如后来列宁所说,他们提出共产主义这个问题,不是制造乌托邦,凭空猜测无法知道的事情,而是根据 “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提出共产主义的问题,正象一个自然科学家已经知道某一新的生物变种是怎样产生以及朝着哪个方向演变才提出该生物变种的发展问题一样”[5]。恩格斯揭示未来新社会本质规定和基本特征的这一方法论原则,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本质[6]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其研究成果的理论逻辑构建,则运用了科学抽象方法。
第三,着力把握实现未来社会预想的科学抽象方法。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为了给工人阶级政党树立一面引领斗争前进的光辉旗帜,以加强其内部的团结统一,并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崇高理想而奋斗,对未来社会的发展前景、趋势和大致轮廓作出预想,既同当时坚持“运动就是一切,目的是没有的”机会主义划清了界限,也同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沉溺于臆想未来社会具体方案的空想社会主义划清了界限,有助于工人阶级政党从历史发展规律的高度来把握斗争的前景。关于这个问题恩格斯做过多次说明:“无论如何,共产主义社会中的人们自己会决定,是否应当为此采取某种措施,在什么时候,用什么办法,以及究竟是什么样的措施。我不认为自己有向他们提出这方面的建议和劝导的使命。”[7]1886年1月,恩格斯在致爱德华·皮斯的信中说:“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不结合这些事实和过程去加以阐明,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8]马克思也就这个问题说过:“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9]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一定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对未来社会发展趋势和大致轮廓作出理论表达,是借助科学抽象法实现的。即他们首先撇开了其他社会经济形态,仅对资本主义进行透彻的批判。而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又是在其每一个要素都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10]的,即把英国作为资本主义的典型处所,撇开各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不平衡、参差不齐等具体差异,进而撇开资本主义发展中曲折的具体过程,资本主义机构的具体组织形式、技术知识等,只从最纯粹的形态上分析资本主义“社会机体的产生、存在、发展和死亡,以及这一机体由另一更高的机体来代替的特殊规律(历史规律)”[11],从而展示出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形态在本质上的根本对立,又有某些要素方面的继承关系。说根本对立,是指资本主义根本制度是这样,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就应该是那样。如资本主义制度实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制度,社会主义就应是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实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制度;说要素继承,是指社会主义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大道褊狭的孤舟,它必须和必然充分地批判吸收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
2.从恩格斯思想总体上把握其晚年的科学社会主义贡献
从恩格斯思想总体上把握他晚年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贡献,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在理论逻辑方面,要明确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和他的哲学思想、政治经济学思想的内在联系。恩格斯晚年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贡献,与他在哲学、政治经济学方面的贡献是相互支撑、相互贯通的,绝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若撇开另外两个方面对一个部分孤立地进行研究,会使其本身失去原有性质。二是在历史逻辑上,要深刻领悟恩格斯自完成“两个转变”以来,早期、中期、晚期包括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在内的整体思想,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长期以来国内外一些人把恩格斯的早期思想和晚期思想对立起来,制造“两个恩格斯”,十分荒唐。对这个问题需要另写专门文章来澄清(实际上已有多位学者发表过这方面的好文章),但本文阐述以下问题时所列举的事实,也证明“两个恩格斯”制造者之说荒诞无稽。
二 恩格斯晚年关于实现社会主义道路的卓见
实现社会主义道路问题,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原则问题。不正确解决这个前提问题,社会主义只能是一纸空谈。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在巴黎公社失败以后,在相对和平时期有了新的发展。其社会冲突和阶级矛盾随资本主义各国经济实力和政治统治权力的增强,相对趋于缓和。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如何通往社会主义的问题考问着各国工人运动的领袖们。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成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旗帜,历史赋予他肩负起回答这个时代课题的任务。恩格斯针对新形势的挑战和机会主义的泛滥,在深刻总结1848年革命以来经验的基础上,以卓越的见解回答了如何通往社会主义的问题。
(一)坚持“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的原则不动摇
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2]这段名言异常明确地指出了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是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这是无产阶级的“最近目的”,也是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的政治前提。恩格斯在晚年书信中对这一根本点再次做了强调:“马克思和我从1845年起就持有这样的观点。……为了达到未来社会革命的这一目的以及其他更重要得多的目的,工人阶级应当首先掌握有组织的国家政权并依靠这个政权镇压资本家阶级的反抗和按新的方式组织社会。这一点在1847年写的《共产主义宣言》的第二章末尾已经阐明。”[13]
(二)要采用适应客观革命形势变化的斗争方式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最近目的”是坚定不移的,如何夺取政权的方式是可以因势而变的。1848年革命时期,无产阶级斗争的主要方式是筑垒巷战。时过三四十年,到恩格斯晚年时,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科技条件变化很大。如资本主义国家大城市扩展,街道宽敞笔直,反动国家机器空前加强,其军种及数量剧增,装备精良,调遣便利,对无产阶级“旧式的起义……筑垒巷战”[14]极为不利,一次性的突然袭击、一次性决定性打击的巷战,已不适应变化了的革命形势。无产阶级必须采用新的斗争策略和方法。
从19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恩格斯应时而对,不再把国家的普选权视为工人的“陷阱”和“欺骗工具”,而是把议会民主、合法斗争形式提到重要位置上。他从德国社会民主党利用普选权所取得的最初战绩中,发现利用合法斗争和议会民主,一是便于工人党同资产阶级直接辩论,宣传主张,争取群众。二是可以检验自己的力量。“普选制是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15],使工人党“有可能统计自己的力量,向世界显示它的组织得很好的和不断壮大的队伍”[16]。因此,工人政党在决战到来之前,应当利用从统治阶级那里争得的民主权利,参加选举运动,卓有成效地与资产阶级进行斗争,借以启发、训练、教育、组织工人群众,提高工人队伍的组织性、纪律性、觉悟程度和胜利信心,为未来的革命发动做好充分的准备。因此,恩格斯充分肯定了德国社会民主党当时在这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他们给了世界各国的同志们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应该怎样使用普选权。”[17]他认为“凡是要把社会组织完全加以改造的地方,群众自己就一定要参加进去”和“明白这为的是什么,他们为争取什么而去流血牺牲”。[18]同时,恩格斯又提醒各国工人党的领袖:“这是不是说,巷战在将来就不会再起什么作用了呢?决不是。这只是说,自1848年以来,各种条件对于民间战士已经变得不利得多,而对于军队则已经变得有利得多了。所以说,将来的巷战,只有当这种不利的情况有其他的因素来抵消的时候,才能达到胜利。”[19]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究竟是用筑垒巷战的武装起义,还是利用议会民主和平争取,应根据特定环境来决定。夺取政权是根本战略问题,采用什么手段去夺取政权获得社会主义胜利是手段问题。不仅如此,用暴力革命夺取政权依然是恩格斯晚年思想的基点。他正是这样强调的,“革命权是唯一的真正‘历史权利’——是所有现代国家无一例外都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唯一权利”[20]。为此必须建立一支“决定性的‘突击队’”,如若不这样,“决定性的战斗就会推迟、拖延并且会造成更大的牺牲”[21]。工人党应抓住的主要任务是,“不停地促使这种力量增长到超出现行统治制度的控制能力,不让这支日益增强的突击队在前哨战中被消灭掉,而是要把它好好地保存到决战的那一天”[22]。为聚集足够的力量,要避免在革命时机不成熟时轻易接受统治阶级的挑战,把工人突击队引到“枪响箭鸣”的地方。
(三)批判党内“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议会迷论
19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社会民主党利用普选权取得的战绩,特别是1893年法国工人党在议会选举中获得胜利,使欧洲工人党的一些领导人头脑发昏,陷入了“议会迷”,乘机鼓吹可以利用资产阶级共和国实现社会主义。考茨基称“革命不一定非采用暴力手段或流血手段”,散布“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论。不仅如此,党内议会迷们为找到蛊惑人心的根据,还对恩格斯有关论文的观点断章取义,进行了歪曲。恩格斯以强烈的义愤给予了坚决回击。
第一,发表马克思尖锐批判拉萨尔主义的《哥达纲领批判》一文。因顾全大局,这部深刻阐明科学共产主义重大理论问题、批判充满拉萨尔主义的《哥达纲领》的伟大著作,被搁置15年之久没有公开发表。时下右倾机会主义再度泛起,猖狂放肆,恩格斯于1891年1月决定发表《哥达纲领批判》全文,并亲自写了序言。恩格斯郑重指出:“既然哈雷党代表大会已把关于哥达纲领的讨论提到了党的议事日程,所以我认为,如果我还不发表这个与这次讨论有关的重要的——也许是最重要的——文件,那我就要犯隐匿罪了。”[23]《哥达纲领批判》的发表,沉重打击了右倾机会主义者的嚣张气焰。
第二,再版1871年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并为之写了导言。恩格斯写的《〈法兰西内战〉导言》是一篇“完全可以称为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最高成就”[24]的佳作。它针对风行一时、威势逼人的右倾机会主义谬论,深度剖析和批判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实质及党内议会迷顶礼膜拜之卑劣。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绝不能依仗资产阶级国家使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因为“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而且在这一点上民主共和国并不亚于君主国”[25]。革命的实践经验一再证明,唯有彻底打碎资产阶级专门用以镇压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才能通向共产主义。
第三,撰著《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即《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批判》。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者们准备提交爱尔福特党代会讨论的纲领草案中,充斥着机会主义观点,即完全否定暴力革命,回避无产阶级专政问题,力图使党相信“现代的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而不去考虑“这个社会是否还要像虾挣破自己的旧壳那样必须从它的旧社会制度中破壳而出,并且必须用暴力来炸毁这个旧壳”。[26]恩格斯于1891年6月底写了《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批判》,给以尖锐批判。恩格斯指出右倾机会主义者“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而忘记根本大计,只图一时的成就而不顾后果,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27]。他强调像德国这样行政权力强大到几乎无所不能,谈和平过渡简直是无稽之谈,右倾机会主义鼓吹的政策“长此以往只能把党引入迷途”[28]。至于说到共和国的性质和职能,则完全“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只要它是资产阶级的统治形式,它就同任何君主国一样敌视我们(撇开敌视的形式不谈)。因此,无论把它看做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主义的形式,还是当它还被资产阶级掌握时,就把社会主义的使命委托给它,都是毫无根据的幻想”[29]。
1892年7月,恩格斯又针对考茨基散布的“和平长入论”,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德文第二版序言中再次给予痛斥:“现在也还有不少人,站在不偏不倚的高高在上的立场向工人鼓吹一种凌驾于一切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之上的社会主义,这些人如果不是还需要多多学习的新手,就是工人的最凶恶的敌人,是披着羊皮的豺狼。”[30]
以上史实揭破了一种谣言。一个时期以来,诋毁恩格斯的人说,晚年的恩格斯为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写的“导言”,“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最后的反思和修正”,主张走议会和平道路,“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创者”。铁一般的事实澄清了真相。不仅如此,我们如寻根究底的思考,还会深入地领会到,恩格斯晚年在革命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机会主义气焰嚣张之时,重申他和马克思关于暴力革命的观点,更有其精辟高深之意,即无论在革命风暴时期,还是在资本主义相对和平发展时期,无产阶级革命的具体形式、手段会根据情况而定,但经过长期的历史检验和深刻的哲学论证过的暴力革命,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础,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是肩负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历史主体——无产阶级的基本权利。是否坚持这个原则,是区分科学社会主义和机会主义的一块试金石。
三 恩格斯晚年对未来社会本质和基本特征的阐明
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的未来社会称谓,即指共产主义社会形态。马克思生前,在和恩格斯透彻批判资本主义过程中,对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本质和基本特征发表过多次看法。恩格斯晚年对这些看法做了进一步说明、提升或者说提出了更为明确的结论。
(一)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规定
任何社会都有贯通于自身产生发展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的本质规定性或根本属性,以此展现出区别于其他社会的鲜明特征。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也是这样。
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性,恩格斯早在《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和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等著作中多有论断。其硬核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31]恩格斯晚年更为明确地阐明这一重大思想在科学社会主义中的理论地位和历史地位。1894年1月3日,意大利友人朱泽培·卡内帕请求恩格斯给从1894年3月起在日内瓦出版的周刊《新纪元》找一段题词,用简短的字句来表述未来的社会主义新纪元的基本思想,以区别于但丁曾说的“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的旧纪元。恩格斯在同年的1月9日致朱泽培·卡内帕的回信中说:“马克思是当代唯一能够和那位伟大的佛罗伦萨人相提并论的社会主义者。但是,除了《共产主义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2]恩格斯明确肯定,这句话是马克思和他关于未来的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
(二)共产主义社会本质规定中的思想精髓
1.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最美好最理想的社会
“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33];而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生产力高度发展和人类最全面的发展都同时得到充分的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34],其“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35],“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36]。在这个意义上,“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37]。人作为社会、自然、自身三位一体的主人,能够“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38],进入真正人类史的纪元。这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最后都注定要进入这样一种理想的经济形态。
2.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一,经济方面,“生产资料……已归全社会所有”及相应的分配制度。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途径是,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争得民主以后,要把所有制的问题作为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利用无产阶级政权实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私有制(也就是消灭了雇佣劳动制度),把一切生产资料集中在无产阶级国家的手里,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同传统的所有者关系实行彻底决裂,造成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有决定意义的本质差别:在公有制基础上进行生产,包括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这是工农联盟的经济基础。1894年11月恩格斯专门写了法德农民问题,提出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纲领和政策,强调只有实行生产资料由生产者公共占有并进行大规模经营,才是农民唯一得救的途径。具体路径是通过经济的道路,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
由于“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39],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同样要产生一种和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在第一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在高级阶段实行按需分配。马克思解释说:“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40]
第二,政治方面,由实行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发展到公共权力失去政治性质。从资本主义社会变为共产主义社会,有一个革命转变时期,与此相适应,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这种新型的国家坚持巴黎公社的重要原则。在国家体制及国家的阶级性上,管理不再沿用旧的国家机器。对旧政府的物质权力和精神压迫工具,全部予以摧毁;在国家形式,即组织形式上,把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改造成为无产阶级国家现成的政治形式,以担负起实现社会主义的使命。
要防止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宰。为此要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来的人担任。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意在废除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对这些举措的要义,后来列宁评价说:“事实上意味着两类根本不同的机构的大更替……由资产阶级民主转化成无产阶级民主,即由国家(=对一定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转化成一种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的东西。”[41]所有这些对社会进行的国家的即纯政治的改造,只有同变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公有制联系起来,才会显示出全部意义和作用。而“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42]。国家就不再是“政治国家”,原来的政治职能就变为简单的管理职能。
第三,精神文明方面,精神压迫的工具已经全部铲除,人们同传统的观念实行了彻底决裂,思想政治觉悟得到极大提高,对于人类一切公共生活的简单的基本规则已变成习惯于遵守。
3.共产主义社会本质及其特征的完整实现,既是分阶段逐步推进的过程,又是经常变化和不断改革的过程
共产主义这种经济形态的发展,因受经济社会发展成熟程度不同的制约,不仅历史过程会漫长,而且必然呈现出阶段性。马克思在1875年写的《哥达纲领批判》中清楚地指明,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包含两个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程度不同,彼此相联系又相区别的阶段: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第一阶段是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阶段,“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43]。即是说,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第一阶段,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是从“旧社会”这个异己的社会中“脱胎出来”的,社会生产力还未得到高度发展,受其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不成熟、不充分、不完善的地方。不仅如此,“旧社会的痕迹”还存在于社会的多个方面。这个阶段的共产主义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只有经过第一阶段艰难的努力,才会逐步地使包括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关系和人自身的发展程度在内的各个方面,得到充分发展,达到高度发达的水平,逐步地彻底地消除“旧社会的痕迹”。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社会物质财富得到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得到极大提高,每个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显然这个历史过程包含着一系列的、多方面的物质的以及由此决定的精神的要素的客观变化,由此需要漫长的时间,需要不断改革和建设。因此,恩格斯晚年结合一些政党领导人提出未来社会的种种具体问题,多次强调共产主义不是凝固的,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化和不断改革的社会。后来列宁发挥这一重要思想,指出“只是从社会主义实现时起,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才会开始出现迅速的、真正的、确实是群众性的即有大多数居民参加然后有全体居民参加的前进运动”[44]。表明虽然未来社会本质充分的完全的展现是漫长的,但在新的社会形态下因其制度的优越性又是会必然地加快实现。
恩格斯晚年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卓越贡献,特别是他关于共产主义社会本质及其特征的完整实现的思想,对于世界各国马克思主义政党都有重要指导意义。对于今天正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沿着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就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也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矢志不移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革命理想高于天。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一切迷惘迟疑的观点,一切及时行乐的思想,一切贪图私利的行为,一切无所作为的作风,都是与此格格不入的”[45]。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41页。
[2] 《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页。
[3] 《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3页。
[5] 《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1页。
[6] 列宁指出:“马克思认为他的理论的全部价值在于这个理论‘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后一性质的确完全地和无条件地是马克思主义所固有的。”见《 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97页。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55—456页。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8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58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页。
[11] 《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147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6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5—546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3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37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4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9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8—549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0—551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2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1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52页。
[24] 《列宁选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77页。
[25] 《列宁选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2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14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14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14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71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0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49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66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4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02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14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17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15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15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5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4—365页。
[41] 《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0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2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3页。
[44] 《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0页。
[45]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3—24页。